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動機
正 當 中 國 大 陸 正 以 世 界 生 產 工 廠 之 姿 , 快 速 展 現 其 磁 吸 效 應 之 際 , 以 高 科 技 產 業 見 長 的 台 灣 , 所 感 受 到 的 壓 力 更 加 劇 烈 , 所 以 如 何 維 持 與 創 造 產 業 的 競 爭 優 勢 , 自 為 政 府 政 策 與 產 業 策 略 的 思 考 重 點 。 在 全 球 化 資 訊 經 濟 時 代 , 產 業 環 境 快 速 的 變 遷 , 企 業 處 在 競 爭 激 烈 的 環 境 中,產 業 如 何 提 升 競 爭 優 勢、分散 創 新 風 險、
加 快 學 習 時 程 是 當 前 企 業 重 要 的 課 題 。
產 業 群 聚 的 發 展 是 提 升 產 業 競 爭 力 的 關 鍵 因 素 , 群 聚 內 交 互 關 連 性 的 企 業 、 專 業 化 與 服 務 供 應 商 、 相 關 產 業 廠 商 及 其 他 支 持 建 設 , 而 使 得 企 業 內 部 與 產 業 的 生 產 力 提 升 、 增 加 創 新 的 能 力 、 剌 激 新 企 業 的 成 型 , 形 成 產 業 在 特 定 領 域 競 爭 成 功 的 關 鍵 多 數 。
過 去 二 十 年 來 , 台 灣 高 科 技 產 業 , 憑 藉 著 低 廉 的 勞 工 、 土 地 及 經 營 成 本 , 在 世 界 科 技 製 造 版 圖 中 迅 速 崛 起 , 尤 其 以 產 業 上 下 游 垂 直 分 工 完 整 的 IC 產業產業群聚效應發展最為出色,不僅成功 地 將 台 灣 從 傳 統 勞 力 密 集 的 產 業 , 轉 型 至 知 識 密 集 的 高 科 技 產 業,亦 在 全 球 供 應 鏈(Supply Chain)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產 業 群 聚 效 應 有 助 於 科 技 水 準 的 提 升 , 可 以 營 造 產 業 甚 至 國 家 整 體 競 爭 優 勢 。
而 國 內 外 相 關 文 獻 也 不 乏 對 此 議 題 的 探 討 , 惟 本 研 究 發 現 , 相 關 文 獻 中 較 缺 乏 對 於 產 業 群 聚 動 態 複 雜 系 統 的 論 述 與 研 究 , 而 多 數 與 產 業 結 構 相 關 之 研 究 , 亦 無 法 處 理 此 類 動 態 性 複 雜 議 題 。 是 以 , 由 以 上 的 動 機 , 本 研 究 擬 從 系 統 動 態 學 的 觀 點 , 探 討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
1.2 研究目的
本 研 究 最 主 要 目 的 是 擬 從 系 統 動 態 學 的 觀 點 , 探 討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 是 以 , 本 研 究 擬 從 系 統 動 態 學 的 觀 點 依 據 文 獻 以 及 與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相 關 的 初 級 或 次 級 資 料 , 採 質 性 分 析 由 系 統 動 態 學 的 方 法 建 構 出 一 完 整 因 果 模 型 迴 路 圖,並 以 台 灣 IC 產業的產業群聚效 應 做 驗 証 。 經 由 系 統 思 考 分 析 與 模 型 的 建 立 , 並 透 過 因 果 迴 路 的 分 析 , 顯 示 出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之 政 策 介 入 點 , 並 進 一 步 瞭 解 各 政 策 介 入 點 之 原 因 與 特 性 。 再 依 據 這 些 分 析 結 果 提 出 相 關 的 結 論 與 建 議 , 提 供 國 內 各 產 業 之 參 考 , 以 使 廠 商 能 藉 由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提 升 市 場 的 競 爭 優 勢 。 並 對 後 續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的 研 究 者 , 提 供 面 對 產 業 群 聚 動 態 複 雜 性 問 題 的 一 個 新 的 研 究 方 法 與 途 徑 做 出 貢 獻 。 1.3 研究方法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方 法 , 是 以 系 統 動 態 學 的 方 法 為 主 , 再 佐 以 次 級 資 料 分 析 法 來 搜 集 系 統 動 態 模 型 的 建 構 當 中 , 各 種 因 子 的 定 義 及 用 文 獻 回 顧 法 來 瞭 解 產 業 群 聚 的 系 統 結 構 。
1.3.1 系 統 動 態 學
系 統 動 態 學 係 美 國 麻 省 理 工 學 院(MIT )教授 Forrester【54】 於 1956 年所提出,其結合系統分析實驗方法、決策制訂理論、資訊回饋 控 制 理 論 與 電 腦 模 擬 技 術 作 為 理 論 基 礎 , 著 重 於 探 究 「 高 階 、 非 線 性 與 多 環 」 之 動 態 複 雜 系 統 。
本 研 究 係 採 用 系 統 動 態 學 的 觀 點, 針 對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進 行 分 析 。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問 題 特 性 主 要 包 括 動 態 、 複 雜 且 長 期 及 人 才 培 育 過 程 的 延 遲 效 應 ; 此 外 , 各 變 數 間 也 存 在 非 線 性 及 環 環 相 扣 的 因 果 關 係 。 因 此 , 參 酌 詹 秋 貴 【29】所提出之論述,整理成以下幾個採用系統動態 學 的 主 要 理 由 :
一 、 系 統 動 態 學 的 因 果 回 饋 環 路 適 合 分 析 複 雜 的 結 構 , 透 過 因 果 回 饋 環 路 可 以 較 清 楚 地 詮 釋 過 程變 數 間 環 環 相 扣 的 因 果 關 係 及 整
體 環 境 對 系 統 所 造 成 的 衝 擊 ; 且 表 函 數(Table Function)、滯延函 數(Delay function)等,適合處理具有動態、遲延、及非線性關係 的 問 題 。
資 金、材 料、訂 單 與 機 器 設 備,視 為 一 種 流 動 的 流 體(Flow),藉由 對 流 體 流 動 的 觀 察 可 使 管 理 者 以 一 種 自 然 的 方 式 跨 越 次 組 織 的 界 線,打 破 視 野 的 障 礙,整 合 次 組 織 間 的 衝 突 和 不 合 於 整 體 組 織 利 益 的 各 別 目 標。因 此,適 合 將 產 業 群 聚 概 分 成 人 才 流、技 術 流、資 金 流 、 市 場 流 等 四 個 構 面 來 探 討 。
三 、 系 統 動 態 學 的 方 法 已 廣 泛 應 用 在 高 階 及 長 期 的 策 略 研 究 上 , 而 產 業 群 聚 發 展 , 由 1980 年成立新竹科學圜區,經 1987 年台積電的 成 立,使 IC 產業的垂直分工體系的形成,至 2003 年台灣 IC 產業 成 為 全 球 IC 設計業的第二大國與全球晶圓代工業的第一大國,整 個 過 程 約 將 近 三 十 年 是 一 種 長 期的 且 漫 長 的 發 展 過 程 , 加 上 管 理 階 層 人 事 的 更 替 , 管 理 者 在 位 的時 間 無 法 洞 察 其 演 進 的 情 形 及 問 題 形 成 的 癥 結 ; 因 此 , 適 合 採 用系 統 動 態 學 為 方 法 論 來 建 構 動 態 模 式 模 擬 長 期 的 系 統 行 為 及 未 來 系 統 發 展 趨 勢 的 預 測 。
因 此 , 本 研 究 應 用 系 統 動 態 學 方法 來 探 究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的 問 題 , 並 配 合 系 統 動 態 軟 體 Vensim 5.0 來建構產業群聚的因果迴路圖;至於 建 構 系 統 動 態 因 果 迴 路 圖 的 流 程 , 將 在 第 四 章 中 加 以 詳 述 。
1.3.2 次 級 資 料 分 析 法 (Secondary Research)
次 級 資 料 包 括 不 同 的 資 料 來 源 ,以 及 由 其 他 研 究 人 員 所 搜 集 的 資 料 或 不 同 型 式 的 檔 案 。 這 些 檔 案 來 源 包 括 政 府 部 門 的 報 告 、 工 商 業 界 的 研 究、文 件 記 錄 資 料 庫、企 業 組 織 資 料 以 及 圖 書 館 中 的 書 藉 及 期 刊。
次 級 資 料 能 提 供 一 個 相 當 便 捷 及 經 濟 的 路 徑 以 回 答 不 同 的 問 題 。 次 級 資 料 更 包 涵 一 個 重 要 的 意 義 , 就 是 將 原 始 研 究 所 蒐 集 的 資 料 , 作 新 的 分 析 。【26】。系統動態模型的建構當中,各種因子的定義實為模型成 功 的 主 要 因 素 ; 本 研 究 對 於 因 子 的 定 義 除 將 參 考 相 關 文 獻 , 並 根 據 政 府 機 關 與 學 者 專 家 所 從 事 調 查 研 究 結 果 進 行 次 級 資 料 分 析 。 次 級 資 料 分 析 是 運 用 前 人 的 研 究 發 現 或 搜 集 的 統 計 調 查 資 料 為 基 礎 , 以 進 行 更 進 一 步 的 分 析 研 究 , 尋 求 新 的 發 現 。 運 用 本 方 法 , 可 在 短 時 間 內 搜 集 大 量 文 獻 與 資 料 。 此 外 , 次 級 資 料 的 搜 集 也 能 了 解 真 實 系 統 的 狀 況 , 有 助 於 模 型 的 驗 証 。
1.3.3 文 獻 回 顧 法 ( Literature Review)
研 究 問 題 有 關 的 文 獻 , 作 有 系 統的 鑑 定 、 安 排 與 分 析 , 更 貼 切 的 說 是 把 研 究 問 題 有 關 的 文 獻 , 予 以 回 顧 (review)、綜合(synthesis)
與 摘 述 (summary)。【 4】。 而 文 獻 回 顧 法 也 適 用 於 政 策 運 作 的 各 階 段 之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工 作。【9】。本 研 究 主 要 目 的 在 瞭 解 產 業 群 聚 的 系 統 結 構 , 舉 凡 國 內 有 關 研 究 主 題 之 期 刊 論 文 、 研 究 報 告 或 法 規 , 均 在 蒐 集 之 列,加 以 彙 集 整 理,以 充 分 瞭 解 產 業 群 聚 之 形 成 要 素 與 主 要 型 態。
經 詳 細 分 析 後 , 找 出 產 業 群 聚 的 構 成 因 素 , 並 以 了 解 各 影 響 因 素 之 間 的 因 果 互 動 關 係 , 藉 以 幫 助 系 統 動 態 模 型 之 建 立 。
1.4 研究概念與論文架構 1.4.1 研 究 概 念
依 據 文 獻 以 及 與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相 關 的 初 級 或 次 級 資 料 , 採 質 性 分 析 結 合 系 統 動 態 學 的 觀 點,分 成 人 才、技 術、資 金 及 市 場 等 四 個 構 面 , 建 構 出 一 完 整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的 因 果 迴 路 圖 , 如 圖 1.1 所示。
系 統 動 態
產業群聚效應
技 術 流 因 果 迴 路 分 析
資 金 流 因 果 迴 路 分 析
市 場 流 因 果 迴 路 分 析 人 才 流 因 果
迴 路 分 析
產 業 群 聚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1.4.2 論 文 架 構
本 研 究 共 分 為 六 章 , 其 論 文 架 構 如 下 :
第 一 章 為 緒 論 , 包 括 研 究 的 動 機、 研 究 目 的 、 研 究 方 法 、 研 究 概 念 與 論 文 架 構 、 研 究 範 圍 及 研 究 限 制 等 。
第 二 章 為 文 獻 探 討,主 要 針 對「 競 爭 優 勢 」、「 產 業 群 聚 」以 及「 系 統 動 態 學 」 等 方 面 詳 細 地 回 顧 與 探 討 , 並 加 以 整 理 歸 納 以 作 為 研 究 進 行 之 理 論 基 礎 。
第 三 章 為 台 灣 IC 產業群聚的現象,詳細探討台灣 IC 產業的發展 歷 程 與 產 業 群 聚 的 現 象 , 以 做 為 產 業 群 聚 因 果 圖 的 驗 證 之 用 。
第 四 章 為 建 構 因 果 迴 路 圖 , 以 上文 獻 探 討 對 產 業 群 聚 特 性 的 描 述 為 基 礎 , 分 成 人 才 流 、 技 術 流 、 資 金 流 及 市 場 流 等 四 個 構 面 , 抽 取 關 鍵 變 數 , 建 構 環 環 相 扣 的 因 果 回 饋 環 路 , 並 採 用 Vensim5.0 的模擬軟 體 建 構 因 果 動 態 模 式 。
第 五 章 為 台 灣 IC 產業對產業群聚因果圖的驗證,透過台灣 IC 產業 發 展 歷 程 , 對 產 業 群 聚 的 因 果 迴 路 圖 加 以 驗 證 , 並 做 政 策 分 析 。
第 六 章 為 結 論 與 建 議,本 章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重 要 發 現 與 結 論,並 對 於 企 業 界 與 後 續 研 究 者 提 出 建 議 。
1.5 研究範圍
建 構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的 系 統 動 態 因果 模 型 的 目 的 在 於 幫 助 我 們 了 解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的 結 構 與 特 性 , 並 找 出 限 制 條 件 與 政 策 介 入 點 。 雖 然 解 釋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是 建 構 因 果 模 型 圖 的 主 要 目 的 之 一 , 但 是 模 型 的 建 立 卻 不 可 能 包 含 現 實 世 界 中 所 有 的 影 響 因 素 , 因 此 , 系 統 的 界 限 劃 定 便 十 分 的 重 要 。 界 限 太 廣 將 使 模 型 太 過 龐 大 而 不 能 顯 現 明 確 的 目 標 ; 太 小 將 無 法 得 到 明 確 的 答 案 而 使 模 型 毫 無 意 義 。【32】。
根 據 過 去 產 業 群 聚 的 文 獻,我 國 IC 產業產業群聚現象包含著各種 資 訊 流 ; 所 以 本 研 究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以 人 才 流 、 技 術 流 、 資 金 流 及 市 場 流 為 範 圍 而 分 別 探 討 之 。
1.6 研究限制
Sterman 【84】指出,系統動態學建模之過程是極具原創性,每 個 人 都 擁 有 不 同 建 模 風 格 與 方 式 , 但 成 功 建 模 者 均 遵 循 著 相 同 法 則 : 界 定 問 題 疆 界 、 形 成 動 態 假 說 、 建 立 系 統 動 態 學 模 式 、 反 覆 測 試 模 式 及 進 行 政 策 設 計 與 評 估 。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的 形 成 要 素 與 型 態 , 往 往 只 限 於 質 性 分 析 , 而 無 法 量 化 , 使 系 統 動 態 模 式 無 法 建 立 ;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限 制 在 形 成 動 態 因 果 假 說 後,只 能 以 台 灣 IC 產業產業群聚效應,做反覆測試與驗證,並對 限 制 條 件 與 政 策 介 入 點 做 分 析 與 評 估 。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研 究 是 以 系 統 動 態 的 方 法 , 來 探 討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所 造 成 的 競 爭 優 勢 ; 所 以 首 先 針 對 競 爭 優 勢(Competitive Advantage)、產業群聚 (Industrial Clusters)及系統動態學(System Dynamics)等相關概念與文 獻 闡 析 如 下 :
2.1 競爭優勢 (Competitive Advantage)
1939 年 Chamberlin 所發表的「The Theory of Monoplistic Competition」最早提及競爭優勢的概念;在 1957 年時 Selznick 在
「Leadership in Administration」書中,將優勢(advantage)的概念與競 爭(Competition)結合在一起,之後使得競爭優勢的概念便許多學者在 探 討 。 現 對 競 爭 優 勢 之 定 義 、 來 源 及 衡 量 項 目 分 敘 如 下 :
2.1.1 競 爭 優 勢 之 定 義
Peteraf【70】提出以結構獨佔為企業本質,強調競爭的重要性,
認 為 企 業 是 一 經 濟 性 組 織 , 必 須 能 夠 有 效 地 組 合 資 源 、 創 造 價 值 來 嬴 得 市 場 需 求 , 並 要 與 競 爭 者 競 爭 , 創 造 顧 客 價 值 。 在 字 典 中 「 競 爭 」 這 個 詞 是 代 表 角 逐 勝 負 的 意 思 。【17】。而在經濟學中的競爭是指競爭 環 境 中 競 爭 的 可 能 性。許 書 銘【23】用廣範角度解釋無論是何種競爭,
要 在 競 爭 中 取 得 有 利 的 結 果 , 則 要 擁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優 勢 。
事 實 上 , 對 於 競 爭 優 勢 的 定 義 在 實 務 或 學 術 上 皆 未 有 統 合 一 致 的 解 釋 。 有 部 份 人 士 認 為 競 爭 優 勢 係 指 企 業 在 產 業 中 相 對 於 競 爭 對 手 所 擁 有 之 獨 特 性 所 構 成 的 優 越 競 爭 地 位 , 這 種 優 越 的 競 爭 地 位 , 其 表 現 在 外 的 便 是 較 佳 的 獲 利 能 力 或 較 高 的 市 場 佔 有 率 , 因 此 企 業 的 成 敗 端 視 其 競 爭 優 勢 的 建 立 與 維 持;另 外,有 時 競 爭 優 勢 是 指「 特 殊 能 力 」,
意 謂 著 在 技 術 或 資 源 上 具 有 相 對 的 優 勢 。 現 由 國 外 學 者 對 競 爭 優 勢 所 下 定 義 整 理 如 下 表 2.1 所示。
表 2.1 競爭優勢的定義
學 者 年 代 定 義
Ansoff 1965 個 別 產 品 或 市 場 的 獨 特 資 產 對 企 業 產 生 一 種 強 勢 的 競 爭 地 位 。
Hofer and
Schendel 1978 組 織 由 其 資 源 配 置 的 型 態 而 獲 得 與 競 爭 者 不 同 的 地 位 。
South 1981 在 與 競 爭 者 競 爭 的 領 域 內,形 成 確 實 而 可 保 存 的 經 營 優 勢 。
George 1984 較 佳 的 技 術、資 源 及 定 位 上 優 勢,產 生 較 佳 的 獲 利 表 現 。
Porter 1985
企 業 中 相 對 於 競 爭 而 言,長 期 擁 有 之 獨 特 且 優 越 的 競 爭 地 位,這 種 獨 特 且 優 越 的 競 爭 地 位 其 表 現 在 外 的 就 是 高 於 平 均 水 準 的 市 場 佔 有 率 或 獲 利 能 力 。
Hatten 1987 選 擇 一 個 能 比 較 競 爭 者 表 現 優 異 的 市 場,在 此 競 爭 中 取 得 優 勢 。
Harvey 1988 提供比較競爭者獲得較高利潤機會的地位。
Aaker 1989 公 司 擁 有 比 競 爭 者 更 優 異 的 資 產 或 經 營 管 理 的 技 巧 比 競 爭 者 做 得 更 好 。
Ansoff and
Mcdonnel 1990
企 業 在 其 產 品 與 市 場 範 圍 中 所 擁 有 的 特 質,且 這 些 特 質 為 企 業 帶 來 較 競 爭 者 具 有 強 勢 的 競 爭 地 位 。
Barney 1995 公 司 擁 有 的 資 源 與 能 力 是 有 價 值 的、稀 少 的 與 難 模 仿 時 。
Hill and
Jones 1998 企 業 的 利 潤 高 於 產 業 的 平 均 水 準 時 。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綜 觀 各 學 者 對 競 爭 優 勢 的 見 解,均 強 調「 競 爭 優 勢 」乃 是 與 競 爭 者 比 較 的 相 對 優 勢 概 念 , 企 業 要 在 競 爭 環 境 中 獲 得 成 功 就 必 需 產 業 中 相 對 於 競 爭 者 所 擁 有 之 獨 特 且 優 越 之 競 爭 地 位 。
2.1.2 競 爭 優 勢 之 來 源
Porter【71】將競爭優勢定義為公司相對於其他競爭者而言,長期 中 所 具 有 之 獨 特 且 優 越 之 競 爭 地 位 ; 當 一 公 司 若 能 為 它 的 購 買 者 創 造 價 值 , 該 公 司 便 能 獲 得 競 爭 優 勢 ; 而 公 司 可 藉 由 三 種 策 略 來 為 購 買 者 提 供 價 值 , 即 低 成 本 領 導 (cost leadership)、差異化(differentiation)
與 集 中 (focus)等策略,如圖 2.1 競爭優勢與競爭範疇關係圖所示。
競 爭 優 勢
低 成 本 差 異 化
範 圍 廣 泛 成 本 領 導 差 異 化
競 爭 範 疇
範 圍 狹 窄 集 中 成 本 集 中 差 異
圖 2.1 競爭優勢與競爭範疇關係圖 資 料 來 源 :Porter【71】
Porter【72】 認為市場結構決定廠商對商品價格的影響力,因此 市 場 結 構 也 影 響 廠 商 的 利 潤 。 在 已 先 進 入 市 場 的 廠 商 無 心 或 有 意 的 製 造 進 入 門 檻 與 障 礙 , 利 用 卡 位 原 理 , 儘 早 佔 有 資 源 , 而 形 成 某 種 程 度 寡 佔 的 市 場 以 造 成 競 爭 優 勢。在 產 業 競 爭 環 境 中,「 進 入 障 礙 」(entrance barrier)亦為形成競爭優勢之一種。Porter在「Competitive Strategy 」 書 中 分 析 產 業 的 進 入 障 礙(entrance barrier)的主要有下列七個來源構 成 :
一 、 規 模 經 濟
新 進 入 市 場 者,受 限 於 資 本、經 驗、人 力..等因素無法與原有 業 者 相 比 , 以 較 小 規 模 進 入 , 而 必 須 承 擔 初 期 較 高 成 本 的 劣 勢 條 件 。
二 、 產 品 差 異 化
原 有 業 者 在 市 場 上 的 行 銷 通 路、服 務 支 援 系 統、品 牌..等,己 建 立 忠 誠 、 認 同 度 基 礎 , 因 此 新 進 入 市 場 者 , 想 短 時 間 加 大 產 品
差 異 化 , 實 屬 困 難 。 三 、 資 本 需 求
某 些 行 業 其 投 資 於 技 術 或 設 備..等資金需求龐大,籌措不易亦 造 成 另 一 種 實 質 的 進 入 障 礙 。
四 、 移 轉 成 本
因 環 境 、 條 件 、 對 象 改 變 而 致 交 易 成 本 增 加 , 而 這 種 轉 換 成 本 愈 高 則 新 加 入 者 , 付 出 的 代 價 相 對 提 高 , 也 增 加 進 入 產 業 的 困 難 度 。
五 、 取 得 配 銷 通 路
通 路 為 現 代 行 銷 必 要 之 條 件 , 取 得 適 當 之 通 路 才 能 有 效 的 進 入 市 場。若 通 路 愈 有 限,或 與 原 有 業 者 關 係 愈 密 切,則 進 入 愈 困 難。
六 、 成 本 劣 勢
「 單 位 成 本 」 在 服 務 業 則 指 行 銷 、 管 理 、 配 送 、 後 勤 支 援 之 成 本 。 根 據 學 習 、 經 驗 曲 線 理 論 得 知 , 業 者 在 此 市 場 愈 久 , 所 獲 得 經 驗 愈 豐 富 , 則 其 所 需 的 「 單 位 成 本 」 愈 低 。 原 有 業 者 將 此 累 積 經 驗 , 轉 化 作 為 降 低 營 運 成 本 的 基 礎 , 就 構 成 其 他 業 者 進 入 的 障 礙 。
七 、 政 府 政 策
政 府 常 基 於 公 平 原 則 或 大 眾 利 益 , 策 略 性 的 針 對 特 定 的 某 些 產 業 , 以 法 規 與 政 策 的 限 制 該 產 業 的 經 營 規 模 或 類 別 , 而 此 種 權 益 措 施 限 制 了 產 業 的 發 展 , 亦 同 樣 造 成 進 入 該 產 業 的 門 檻 障 礙 。 Day & Wensley 【50】認為企業的競爭優勢來源包兩項因素,為 優 異 技 術 與 優 異 資 源 , 優 勢 來 源 可 帶 給 企 業 優 越 地 位 , 包 括 顧 客 優 異 價 值 與 較 低 的 成 本 , 進 而 使 企 業 能 獲 得 顧 客 滿 意 度 、 忠 誠 度 、 市 場 佔
源 , 方 可 保 持 或 強 化 其 競 爭 優 勢 , 以 獲 得 長 期 之 績 效 提 升 。 司 徒 達 賢
【6】則認為競爭優勢分為兩類:第一類為策略型因類:指競爭優勢是
因 為 製 程 中 所 創 造 的 品 質 特 色 或 成 本 、 對 來 源 或 交 易 對 象 的 掌 握 、 垂 直 整 合 程 度 之 取 捨 、 規 模 經 濟 、 地 理 涵 蓋 範 疇 等 造 成 。 第 二 類 則 為 非 策 略 型 因 類 : 因 獨 特 能 力 、 獨 佔 力 、 時 機 、 財 力 、 綜 效 、 關 係 等 外 在 因 素 而 存 在 。
Hill & Jones【61】認為顧客價值創造、低成本及差異化是競爭優 勢 的 來 源 ; 當 企 業 能 創 造 對 顧 客 而 言 更 高 價 值 的 產 品 , 能 使 顧 客 願 意 付 出 更 多 的 價 格 購 買 產 品 ; 意 指 , 當 企 業 能 比 競 爭 者 為 顧 客 創 造 更 高 的 價 值 時 , 企 業 可 獲 得 更 高 的 利 潤 與 優 勢 。 企 業 要 有 低 成 本 與 差 異 化 的 競 爭 優 勢 , 就 必 須 有 較 佳 之 效 率 、 品 質 、 創 新 與 顧 客 回 應 , 使 企 業 能 在 產 品 與 市 場 上 有 價 值 創 造 的 效 益 , 並 產 生 超 額 利 潤 。 因 此 , 企 業 需 善 於 利 用 本 身 之 資 源 與 能 力 整 合 成 為 獨 特 能 力 , 使 經 營 績 效 快 速 顯 現 與 成 長 。 整 理 競 爭 優 勢 的 來 源 如 表 2.2 所示。
表 2.2 競爭優勢的來源
學 者 年 代 競 爭 優 勢 來 源
Porter 1980 成 本 領 導 、 差 異 化 、 集 中 策 略 Porter 1980 寡 佔 市 場 、 進 入 障 礙
Day & Wensley 1988 優異技術、優異資源
司 徒 達 賢 1995 策略型因類、非策略型因類 Hill & Jones 1998 顧客價值創造、低成本、差異化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2.1.3 競 爭 優 勢 之 衡 量 項 目
Porter 【73】認為低成本與差異化為競爭優勢的主要來源,而企 業 價 值 鏈(Value Chain )中的各個環節,包括產品設計、生產、行銷、
支 援 活 動 等 獨 立 的 作 業 活 動 是 形 成 低 成 本 與 差 異 化 的 基 礎 。 低 成 本 乃 是 致 力 於 降 低 各 個 活 動 之 成 本 , 並 能 建 立 設 備 的 效 率 規 模 , 從 經 驗 中 追 求 成 本 的 降 低 ; 差 異 化 乃 是 公 司 能 提 供 與 其 他 競 爭 者 具 有 差 異 性 之 產 品 或 服 務 , 例 如 品 牌 形 象 、 產 品 特 徵 、 技 術 、 顧 客 服 務 等 。
根 據 Aaker 【39】之調查發現,高科技公司之競爭優勢來源前六 名 分 別 為 技 術 優 勢 、 品 質 聲 譽 、 顧 客 導 向 、 滿 意 的 顧 客 、 優 異 之 管 理 與 工 程 人 才、低 成 本 生 產。Beard & Easingwood 【47】調查 130 家高 科 技 公 司 發 現,公 司 主 要 競 爭 優 勢 排 名 為 技 術 表 現、價 格、產 品 品 質 、 促 銷 與 技 術 服 務 、 通 路 、 技 術 改 善 率 、 與 財 務 服 務 。
許 士 軍 【15、16】以低成本、差異化、品質、服務與速度來衡量 企 業 的 競 爭 優 勢。Barney 【46】若公司的資源具有價值、稀少性、不 可 完 全 模 仿 性 與 不 可 完 全 替 代 性 則 公 司 之 競 爭 優 勢 便 能 維 持 長 久 。 Michalisin et al.【67】從資源基礎觀點(Resource-Based View )出發,
認 為 公 司 所 擁 有 的 資 源 是 競 爭 優 勢 來 源 及 公 司 獲 利 的 主 要 決 定 因 素 。 Hill & Jones 【62】認為企業的競爭優勢來源有效率、品質、創新與 顧 客 回 應 。 根 據 上 述 學 者 所 提 出 之 競 爭 優 勢 衡 量 項 目 , 分 類 整 理 成 如 表2.3所示。
表2.3 競爭優勢的衡量項目
學 者 年 代 衡 量 項 目
Porter 1985 低 成 本 與 差 異 化 。
Aaker 1989 技 術 優 勢、品 質 聲 譽、顧 客 導 向、滿 意 的 顧 客、
優 異 之 管 理 與 工 程 人 才 、 低 成 本 生 產 。 Beard &
Easingwood 1992 技 術 表 現、價 格、產 品 品 質、促 銷 與 技 術 服 務、
通 路 、 技 術 改 善 率 、 與 財 務 服 務 。
Barney 1996 有 價 值 資 產 、 稀 少 性 、 不 可 完 全 模 仿 與 替 代 性 。
Michalisin et al. 1997 資源。
Hill & Jones 2001 效率、品質、創新與顧客回應。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2.2 產業群聚 (Industrial Clusters)
產 業 間 群 聚 效 應 的 加 乘 與 互 補 效果 , 而 使 得 產 業 具 有 競 爭 優 勢 ; 現 針 對 產 業 群 聚 的 定 義 、 形 成 要 素 、 型 態 及 相 關 研 究 回 顧 如 下 :
產 業 群 聚 (cluster) 可 視 作 是 一 種 聚 集 經 濟 , 亦 即 產 業 間 經 濟 活 動 的 發 展 因 投 入 產 出 之 關 聯 , 會 造 成 創 造 許 多 空 間 聚 集 的 現 象 , 並 藉 由 不 同 的 產 業 需 求 而 獲 得 利 益 。 群 聚 可 共 同 分 攤 基 礎 建 設 的 成 本 與 費 用,共 享 所 需 的 資 源,綜 效(synergy)愈大,彼此的合作關係就愈密切。
無 形 上 , 因 共 同 生 活 在 一 起 利 害 與 共 , 整 體 對 外 的 議 價 能 力 將 提 昇 , 正 式 或 非 正 式 合 作 將 更 行 緊 密 , 相 對 的 群 聚 利 益 效 果 明 顯 。
Weber【 86】 以 廠 商 觀 點 , 藉 由 內 、 外 部 經 濟 解 釋 聚 集 的 利 益 , 是 產 業 群 聚 相 關 理 論 的 濫 觴。Hoover【64】繼續 Weber 的觀點,區分 規 模 經 濟(scale economies )、區 位 化 經 濟(localization economies )、
與 都 會 化 經 濟(urbanization economies )等三種形式的聚集經濟。聚 集 經 濟 理 論 是 用 以 解 釋 何 以 廠 商 規 模 擴 大、在 空 間 上 集 結 的 利 弊 得 失。
Czamanski 等【49】認為群聚便是由正式產品所連接的相關領域,
並 不 考 慮 地 理 位 置 是 否 接 近 。 但 當 表 現 出 高 程 度 的 地 理 集 中 時 , 便 被 歸 類 為 產 業 複 合 體(industrial complexes )。Anderson【40】、Rosenfeld
【78】及 Fester 等【53】主張產業復合體特指在空間上集結的產業群 聚 , 是 一 種 前 向 與 後 向 生 產 鏈(production chain )內部的有效鏈結與自 發 性 的 產 業 流 動 方 向 。
Porter【74】在 1990 年「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 」 一 書 中 指 出 , 產 業 群 聚 是 國 家 經 濟 競 爭 優 勢 的 重 要 來 源 。 產 業 群 聚 指 在 特 定 領 域 中 , 有 地 理 上 集 中 現 象 , 同 時 具 有 競 爭 、 合 作 關 係 , 有 交 互 關 連 性 的 企 業、專 業 化 與 服 務 供 應 商、相 關 產 業 廠 商 及 相 關 機 構(如 大 學、制 定 標 準 化 的 機 構、金 融 機 構、產 業 公 會 等),它會形成產業在 特 定 領 域 競 爭 的 關 鍵 成 功 多 數 。 產 業 間 緊 密 連 結 在 一 起 , 透 過 產 品 或 資 訊 流 通 , 使 彼 此 的 利 益 能 夠 互 補 。
Joseph 等【65】提出一群相同或相關產業的公司,集合在特定的 地 區 中 。Anderson【40】認為一群公司或企業以地理接近性為必要條 件 , 互 相 積 極 、 互 動 的 關 係 來 增 進 各 自 的 生 產 效 率 與 競 爭 力 。 Yla-Anttila 等【88】則定義為產業或企業因地理的接近性而緊密集合 成 群 。
D’Cruz 等【51】將其稱之為策略群聚(strategic cluster ),定義 為 一 群 公 司 或 廠 商 集 中 在 一 小 的 地 理 區 域 中 , 彼 此 為 相 同 或 相 關 產 業 的 成 員 。 每 個 群 聚 中 包 含 一 個 或 少 數 的 旗 艦 廠 商 (flagship firm )或 技 術 領 導 者 , 透 過 其 他 廠 商 的 合 作 與 網 路 系 統 的 建 立 , 扮 演 著 主 導 性 的 地 位 。
Porter【14】指出,產業群聚是在某特定領域中,一群在地理上鄰 近 、 有 交 互 關 連 的 企 業 和 相 關 法 人 機 構 , 並 以 彼 此 的 共 通 性 和 互 補 性 相 連 結 。 產 業 群 聚 的 規 模 , 可 以 從 單 一 城 市 、 整 個 州 、 一 個 國 家 、 甚 至 到 一 些 鄰 國 連 繫 成 的 網 絡 。
張 陽 隆 【24】將群聚現象解釋為一群生產相似產品,或具上下游 關 係 之 廠 商 彼 此 所 產 生 的 連 結 現 象 , 而 此 現 象 往 往 在 地 理 位 置 上 表 現 出 集 中 的 情 況 。 地 理 位 置 的 相 近 常 帶 給 群 聚 廠 商 許 多 好 處 , 如 產 業 資 訊 的 交 流 , 共 享 的 地 理 資 源 等 , 而 這 些 因 素 往 往 也 為 廠 商 建 立 起 優 勢 的 競 爭 力 。
毛 立 青【3】定義為在特定之產業內,一群在地理上相近且相互關
聯 或 互 補 之 企 業 在 此 地 理 環 境 中 必 須 具 有 基 礎 建 設、研 究 機 構、資 金、
人 才 等 環 境 必 備 條 件 , 且 有 一 定 市 場 之 消 費 者 和 特 定 產 業 供 應 鏈 之 上 、 下 游 成 員 , 如 圖 2.2 所示。
圖 2.2 產業群聚定義圖
研 究 政 府 機 構 市 場
基 礎 建 資 金
地 理 上 的 相 競 爭
人 才
通 路 設 備 廠 供 應
製 造 消 費
者 商 業 環 境 [特 定 產 業]
環 境 上 必 備 條 件地 理 優 勢
羅 於 陵 等 【37】群聚內透過專業物質的投入和資訊、設施互補等 可 以 提 高 生 產 力 , 並 透 過 推 動 創 新 的 方 向 和 步 伐 , 為 未 來 生 產 力 的 成 長 奠 定 堅 實 的 基 礎 , 最 後 透 過 鼓 勵 新 企 業 的 形 成 , 擴 大 並 增 強 產 業 群 聚 本 身 以 增 強 競 爭 力 。 茲 彙 整 產 業 群 聚 的 定 義 如 表 2.4 所示。
表 2.4 產業群聚的定義
時 間 學 者 定 義
1929 Weber 藉 由 內 部 經 濟 與 外 部 經 濟 解 釋 聚 集 的 利 益 , 是 產 業 群 聚 相 關 理 論 的 濫 觴 。
1948 Hoover 發 展 Weber 的主張,區別規模經濟、區位化 經 濟、與 都 會 化 經 濟 等 三 種 形 式 的 聚 集 經 濟。
1979 Czamanski &
Ablas
由 正 式 產 品 所 連 接 的 相 關 領 域 , 並 不 考 慮 地 理 位 置 是 否 接 近 。 但 當 地 理 集 中 程 度 高 時 則 歸 類 為 產 業 複 合 體 。
1990 Porter 產 業 或 企 業 間 緊 密 連 結 在 一 起 , 透 過 產 品 或 資 訊 流 通 , 使 彼 此 的 利 益 能 夠 互 補 。
1993 Joseph & Alan 一 群 相 同 或 相 關 產 業 的 公 司 , 集 合 在 特 定 的 地 區 中 。
1994 Anderson
一 群 公 司 或 企 業 以 地 理 近 性 為 必 要 條 件 , 依 賴 彼 止 間 積 極 、 互 動 的 關 係 來 增 進 各 自 的 生 產 率 或 競 爭 力 。
1994 Yla-Antill &
Pekka
產 業 或 企 業 因 地 理 的 接 近 性 而 緊 密 集 合 成 群 。
1995 D’Cruz &
Rugman
在 一 小 的 地 理 區 域 中 集 合 了 一 群 相 同 或 相 關 產 業 的 公 司 或 廠 商 , 每 個 群 聚 中 包 含 一 個 或 少 數 的 旗 艦 廠 商 和 技 術 領 導 者 , 扮 演 著 主 導 性 的 地 位 。
2001 Porter
產 業 群 聚 是 在 某 特 定 領 域 中 , 一 群 在 地 理 上 鄰 近 、 有 交 互 關 連 的 企 業 和 相 關 法 人 機 構 , 並 以 彼 此 的 共 通 性 和 互 補 性 相 連 結 。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2.2.2 產 業 群 聚 形 成 要 素
產 業 群 聚 具 有 許 多 不 同 的 形 式 ,端 視 其 縱 深 程 度 和 複 雜 性 而 定 。 不 過 , 絕 大 多 數 產 業 群 聚 包 含 最 終 產 品 或 服 務 廠 商 , 專 業 元 件 、 零 組 件 、 機 器 設 備 以 及 服 務 供 應 商 、 金 融 機 構 , 及 其 相 關 產 業 的 廠 商 。 產 業 群 聚 也 包 含 下 游 產 業 的 成 員( 如 通 路、顧 客 ),互 補 性 產 品 製 造 商 , 專 業 化 基 本 架 構 的 供 應 商,政 府 與 其 他 提 供 專 業 化 訓 練、教 育、資 訊 、 研 究 和 技 術 支 援 的 機 構( 如 大 學、智 庫、職 訓 機 構 ),以 及 制 定 標 準 的 機 關 。 對 產 業 群 聚 有 重 大 影 響 力 的 政 府 機 關 , 也 可 視 為 它 的 一 部 分 。 最 後 , 產 業 群 聚 還 包 括 同 業 公 會 , 和 其 他 支 持 產 業 群 聚 成 員 的 民 間 團 體 , 現 對 產 業 群 聚 形 成 要 素 的 文 獻 做 一 整 理 分 述 如 下 :
一、Porter【74】指出某一個國家或產業能有國際競爭力中,主要包括 五 個 策 略 性 資 源:高 素 質 人 力 資 源、天 然 資 源、知 識 資 源 和、資 本 資 源 、 和 基 礎 建 設 。 簡 述 如 下 :
(一)高素質人力資源
指 技 術 能 力 、 工 作 量 和 人 事 成 本 等 , 又 將 人 力 資 源 劃 分 為 金 字 塔 形 狀 , 如 技 師 、 電 子 工 程 博 士 、 程 式 設 計 師 等 不 同 的 人 力 資 源 層 級 。
(二)天然資源
天 然 資 源 泛 指 一 般 的 先 天 資 源 , 應 包 含 先 天 資 源 的 充 沛 與 否 、 品 質 好 壞 、 土 地 價 格 、 水 力 、 礦 產 、 林 產 與 漁 產 等 有 形 資 源 。 一 產 業 的 地 理 位 置 會 影 響 到 它 對 市 場 、 供 應 、 運 輸 成 本 等 的 適 應 力 。 氣 候 與 產 業 的 地 理 位 置 、 面 積 一 樣 , 也 是 天 然 資 源 的 一 種 , 對 高 科 技 公 司 而 言 , 舒 適 的 氣 候 也 成 為 吸 引 優 秀 人 才 進 入 的 條 件 之 一 。
(三)知識資源
一 個 地 區 的 科 學、技 術 和 市 場 知 識 上 的 發 展,也 會 影 響 到 產 業 產 品 的 開 發 與 品 質。一 般 來 說,知 識 的 資 源 存 在 於 大 學 、
政 府 研 究 機 構、私 立 研 究 機 構、政 府 統 計 部 門、商 業 及 科 學 期 刊 、 市 場 研 究 報 告 與 資 料 庫 、 同 業 等 。
(四)資本資源
金 融 產 業 所 提 供 的 資 本 資 源 , 對於 需 要 大 量 資 金 投 資 的 企 業 而 言 , 是 一 重 要 的 助 力 。 而 可 運 用 資 金 的 來 源 往 往 與 一 國 的 金 融 體 系 好 壞 有 莫 大 的 關 係 , 如 信 用 貸 款 、 抵 押 貸 款 、 垃 圾 債 券 、 創 業 投 資 的 運 作 等 。 另 外 金 融 市 場 國 際 化 程 度 也 會 影 響 到 資 本 資 源 的 條 件 , 國 際 間 巨 額 資 金 在 各 國 間 流 動 的 情 形 , 會 使 各 國 的 資 本 條 件 更 趨 於 一 致 。
(五)基礎建設
一 個 地 區 的 基 礎 建 設 型 態 、 品 質和 使 用 成 本 都 會 影 響 到 產 業 的 競 爭 力 。 如 運 輸 系 統 、 通 訊 系 統 、 郵 政 、 付 款 、 轉 帳 、 健 康 保 險 等 都 屬 於 基 礎 建 設 的 表 現 。 其 他 如 房 屋 的 供 給 和 文 化 機 構 等 因 素 , 也 會 影 響 到 該 地 的 生 活 品 質 及 人 員 的 工 作 意 願 等 。 二 、Gwynne【58】 認 為 日 本 、 台 灣 、 新 加 坡 及 韓 國 的 高 科 技 產 業 發
展,其 成 功 的 關 鍵 在 於 各 國 參 考 美 國 矽 谷 地 區 高 科 技 產 業 群 聚 的 經 驗 而 設 計 出 科 學 園 區(science park)的 構 想 , 其 論 點 可 歸 納 如 下 :
(一)提供廠商生存資源:
群 聚 關 係 對 提 高 中 小 型 企 業 與 新 加 入 廠 商 的 存 活 率 有 很 大 的 影 響。Robert【77】研究美國的經驗指出,依賴群聚生存 的 企 業 其 存 活 率 高 達 80%, 而 一 般 高 科 技 廠 商 的 存 存 率 約 為 5-10%。Robert 認為存活率高的原因主要是鄰近的研究機構可 以 提 供 技 術 來 源 與 優 秀 的 高 科 技 人 才,並 可 協 助 拓 展 與 上 游 供 應 商 或 下 游 消 費 者 的 關 係,與 相 近 的 廠 商 也 可 建 立 合 作 的 群 聚 關 係。此 外 政 府 提 供 的 租 稅 減 免、投 資 獎 勵 或 融 資 等 措 施,以 及 相 關 土 地、水 電、通 訊 與 道 路 等 基 礎 建 設,特 別 對 中 小 型 企 業 或 初 創 的 廠 商 存 有 降 低 成 本 、 增 加 創 新 的 競 爭 力 。
(二)學術與研究機構的支援:
高 科 技 產 業 群 聚 要 能 成 功 的 發 展 , 關 鍵 在 於 必 須 有 研 發 能 力 堅 強 的 研 究 機 構 與 學 術 機 構 相 互 支 援 。 例 如 美 國 矽 谷 的 史 丹 佛 大 學 、 台 灣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附 近 的 工 研 院 、 清 華 大 學 、 交 通 大
學 等。學 術/研究機構擁有高素質的科技人才與技術研發能力,
不 但 可 提 供 廠 商 對 高 級 技 術 與 管 理 人 才 的 需 求 外 , 並 可 利 用 現 有 的 研 發 資 源 與 能 力 進 行 技 術 合 作 及 產 品 開 發。對 於 學 術/研究 機 構 已 經 研 發 出 來 的 新 技 術 或 科 技 產 品 也 可 透 過 廠 商 的 大 量 生 產 經 驗 與 行 銷 的 管 道 進 行 商 業 化 的 加 值 活 動 。 最 重 要 的 是 研 究 機 構 可 扮 演 「 產 業 經 理 人 」 的 角 色 , 建 構 產 業 合 作 關 係 , 整 合 並 協 調 群 聚 內 資 源 與 利 益 , 使 地 理 接 近 性 所 自 然 而 生 的 群 聚 效 益 可 有 效 擴 充 。
(三)合作脈絡的建立:
高 科 技 產 業 群 聚 的 原 因 , 有 些 是 為 配 合 主 要 的 上 游 供 應 商 或 下 游 消 費 者 、 客 戶 , 彼 此 建 立 生 產 或 技 術 的 合 作 關 係 。 因 為 高 科 技 產 業 技 術 日 新 月 異 , 新 技 術 的 配 合 開 發 與 產 品 的 相 容 性 常 是 競 爭 的 關 鍵 , 透 過 地 理 的 接 近 性 使 雙 方 在 設 計 、 製 程 、 品 管 水 準 的 配 合 度 能 夠 提 高 , 市 場 資 訊 能 在 產 業 中 快 速 流 通 , 新 產 品 或 技 術 創 新 的 時 間 可 以 縮 短 , 對 於 研 發 或 新 產 品 的 風 險 也 可 共 同 分 攤 , 相 互 合 作 可 以 提 高 彼 此 的 競 爭 力 。
三、Bahraml 等【44】以六個構面來描述美國矽谷的高科技產業群聚 現 象,詳 細 指 出 產 業 環 境 因 素 如 何 互 相 影 響 而 使 群 聚 產 業 得 以 成 功 。 見 圖 2.3 所示分別簡述如下:
圖 2.3 美國矽谷的高科技產業群聚因素 資 料 來 源 :Bahraml 等【44】
(一)大學及研究機構(universities & research institutes )
這 部 分 包 含 了 大 學 、 公 司 與 政 府的 研 究 機 構 , 這 些 具 科 技 導 向 的 機 構 訓 練 出 大 量 的 企 業 家 與 技 術 專 家 。 大 學 也 會 為 未 來 的 企 業 家 建 立 起 一 個 非 正 式 的 網 路 關 係 , 例 如 新 竹 學 園 區 就 有 許 多 交 通 大 學 或 清 華 大 學 的 畢 業 生 , 而 彼 此 在 大 學 時 代 就 已 建 立 起 良 好 的 關 係 , 對 於 產 業 群 聚 的 建 立 將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 另 外 , 這 些 機 構 的 成 員 往 往 會 自 行 籌 組 公 司 , 就 如 當 初 的 台 積 電 與 聯 電 都 是 由 工 研 院 所 分 離 出 來 。 同 時 許 多 創 新 的 技 術 與 產 品 也 是 由 研 究 機 構 所 發 展 出 來 , 再 透 過 技 術 移 轉 等 方 式 交 由 廠 商 來 商 業 化 。
(二)風險性資產(venture capital )
風 險 性 資 產 提 供 新 公 司 創 立 與 成 長 重 要 的 財 務 資 源。同 時 對 新 成 立 公 司 而 言,財 務 資 源 的 投 資 者( 如 創 投 公 司 )也 會 提 供 初 期 發 展 所 需 的 管 理 知 識 (know-how 等 )。 一 般 風 險 資 本 家
(venture capitalist )在最初會尋找有發展潛力產業與企業家投 資,並 提 供 其 創 業 所 需 的 資 金 與 營 運 管 理 知 識,而 當 公 司 成 立 後
Universities &
Research Institutes
Entrepreneurial Spirit The Focal Firm Talent
pool
Lead
User Support
Infrastructu re Venture
Capital
便 會 再 要 求 四 到 五 次 的 融 資,已 建 立 其 生 產 設 備、發 展 完 整 的 產 品 線 或 進 入 全 球 市 場,此 時 風 險 資 本 家 便 成 為 其 財 務 資 金 主 要 的 來 源 。
(三)支援性的設施(support infrastructure )
一 個 成 熟 的 週 邊 基 礎 建 設 可 以 使剛 創 立 的 廠 商 專 注 於 核 心 的 專 門 技 術 , 不 必 為 其 他 支 援 性 的 活 動 分 心 。 這 些 基 礎 建 設 可 在 硬 體 上 可 包 含 如 寬 廣 的 空 間 、 充 沛 的 水 資 源 、 電 力 的 供 應 、 成 熟 的 通 訊 設 施 與 運 輸 系 統 等 , 在 地 區 性 的 社 會 服 務 則 包 含 法 律 、 會 計 服 務 、 快 遞 與 銀 行 金 融 服 務 等 以 上 這 些 基 礎 建 設 都 會 影 響 到 使 用 成 本 而 使 廠 商 的 競 爭 力 改 變 。 其 他 如 教 育 、 居 住 品 質 、 氣 候 與 娛 樂 休 閒 場 所 等 , 也 是 吸 引 高 科 技 人 才 進 入 的 因 素 之 一 。 整 體 而 言 , 這 些 支 持 性 的 基 礎 建 設 可 以 幫 助 群 聚 廠 商 更 多 更 廣 的 專 業 服 務 , 使 群 聚 廠 商 的 運 作 更 具 效 率 。
(四)高素質的人才(talent pool )
高 品 質 的 人 力 資 源 一 直 是 形 成 產業 群 聚 與 提 高 競 爭 力 的 必 備 因 素 , 如 美 國 矽 谷 便 擁 有 世 界 知 名 大 學 與 研 究 機 構 為 其 提 供 優 秀 的 專 業 人 才 , 而 矽 谷 廠 商 的 全 球 化 經 營 也 帶 來 了 世 界 各 地 傑 出 的 人 才 為 其 服 務 。 同 樣 的 反 觀 台 灣 的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 不 也 吸 引 國 內 外 優 秀 人 才 的 不 斷 投 入 , 而 造 就 了 竹 科 高 競 爭 力 的 科 技 產 業 。
(五)創業家精神(entrepreneurial spirit )
創 業 家 精 神 是 新 產 品 得 以 發 展 與推 出 的 基 本 動 力 , 同 樣 的 在 高 科 技 產 業 中 因 市 場 變 化 快 速 、 產 品 生 命 週 期 短 等 特 性 , 不 斷 地 創 新 與 改 良 是 企 業 賴 以 生 存 的 基 本 條 件 , 而 這 些 都 有 賴 具 創 業 家 精 神 人 才 的 投 入 。
(六)領先使用者(lead users )
群 聚 廠 商 所 處 的 區 隔 市 場 中 是 否 有 領 先 的 使 用 者 將 影 響
到 廠 商 對 整 體 市 場 需 求 的 判 斷 。 領 先 的 使 用 者 除 了 提 供 廠 商 對 新 產 品 適 用 的 評 價 資 訊 , 也 使 廠 商 能 早 一 步 瞭 解 市 場 的 走 向 與 未 來 的 需 求,而 提 早 進 入 此 一 領 域 投 資,累 積 生 產 經 驗,
創 造 出 領 先 的 競 爭 優 勢 。
四 、Sabourin 等【79】採用 Porter 的四個群聚要素,研究加拿大的 高 科 技 產 業 群 聚,四 個 策 略 性 資 源 條 件 與 競 爭 力 的 動 態 關 係( 見
圖 2.4)。其中高素質人力資源扮演發起人的角色,推動整個高競
爭 力 群 聚 的 形 成;知 識 資 源 則 扮 演 保 護 知 識 資 產 的 角 色;技 術 基 礎 結 構 則 代 表 著 發 展 新 產 品 與 研 發 技 術 的 能 力;最 後,充 分 可 運 用 資 金 則 為 公 司 技 術 發 展 及 產 品 商 業 化 過 程 中,取 得 乘 數 效 果 的 推 動 因 素 。
高 品 質 人 力 資 源
知 識 資 源
技 術 基 礎 建 設 財 務 資 源
圖 2.4 群聚策略資源間之關係圖 資 源 來 源 :Sabourin 等【79】
五、Olson【69】曾指出策略性群聚在現今商業中是一個快速改變的趨 勢 , 而 群 聚 現 象 可 使 社 區 經 濟 發展 由 資 源 基 礎 的 經 濟 型 態 快 速 轉 變 為 科 技 基 礎 的 經 濟 型 態 。 同 時科 技 基 礎 產 業 的 四 項 核 心 能 力 將 可 鼓 勵 群 聚 現 象 的 產 生 , 群 聚 社區 應 盡 力 提 供 此 四 項 核 心 資 源 以 幫 助 高 科 技 產 業 的 成 長 。 此 四 項核 心 能 力 為 技 術 性 的 工 作 力 量 、 大 學 與 研 發 中 心 、 運 輸 與 通 訊 基 礎 設 施 、 高 品 質 生 活 。
(一)技術性的工作力量(a skilled workforce):
高 科 技 廠 商 已 經 變 成 國 家 經 濟 發展 者 的 最 愛 , 這 些 產 業 有
要 留 住 這 些 廠 商 , 社 區 必 須 提 供 由 具 有 技 術 證 明 、 在 職 經 驗 的 技 術 人 員 所 組 成 之 彈 性 、 有 生 產 力 的 工 作 力 量 。
(二)大學與研發中心(corporate universities, R&D centers):
接 近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可 使 創 新 活 動更 容 易 發 生 , 企 業 家 精 神 也 由 此 產 生 。 這 也 是 為 什 麼 科 技 基 礎 的 群 聚 較 易 發 生 在 大 學 週 遭 的 原 因 。 同 時 科 技 中 心 也 被 當 成 一 項 潛 在 經 濟 發 展 的 工 具 , 許 多 相 關 的 廠 商 都 是 由 研 究 中 心 分 離 出 來 的 。
( 三 ) 運 輸 與 通 訊 基 礎 設 施 (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infrastructure):
如 果 廠 商 可 以 將 其 產 品 以 低 成 本、 快 速 的 方 式 展 現 在 顧 客 面 前 , 即 使 一 個 最 小 的 創 業 也 可 以 成 為 一 個 全 球 經 營 者 。 在 現 今 的 全 球 商 業 環 境 下 , 一 個 公 司 的 企 業 網 路 可 能 會 遍 布 全 球 , 因 此 一 個 便 捷 的 空 中 運 輸 對 企 業 運 作 而 言 是 必 須 的 。 另 外 , 成 熟 的 通 訊 能 力 可 使 企 業 的 經 營 範 圍 變 得 更 廣 , 使 企 業 能 更 接 近 顧 客 與 供 給 者 , 同 時 線 上 商 業 也 將 為 企 業 帶 來 更 多 機 會 。 (四)高品質生活(quality of life):
一 個 社 區 除 了 提 供 經 濟 活 力 , 也應 具 備 有 可 負 擔 的 房 屋 、 好 學 校 、 晴 朗 的 氣 候 、 方 便 的 通 勤 與 多 樣 的 娛 樂 與 文 化 機 會 , 而 這 些 都 是 建 立 一 個 強 勢 的 地 區 性 工 作 力 量 的 關 鍵 要 素 。 許 多 企 業 將 可 藉 由 這 些 高 品 質 的 生 活 來 吸 引 那 些 具 有 高 技 術 能 力 的 專 業 人 員 。
六 、Porter【 75】 發 現 產 業 所 處 的 地 理 區 域 與 環 境 對 它 的 競 爭 優 勢 扮 演 極 為 重 要 的 角 色,因 此 提 出「 鑽 石 體 系 」來 解 釋 這 種 現 象。
如 圖 2.5 所示,「 鑽 石 體 系 」用 四 個 因 素 來 分 析 某 國 或 地 區 所 具 備 的 特 殊 條 件,是 否 使 得 某 一 產 業 能 夠 蓬 勃 發 展。此 外,他 於
「 競 爭 論 」 一 書 中 提 到 「 政 府 」 的 角 色 亦 扮 演 加 分 效 果 。 (一)生產因素條件
指 一 個 國 家 或 地 區 在 特 定 產 業 競 爭 中 有 關 生 產 的 基 本 條 件 , 如 人 力 資 源 、 天 然 資 源 、 知 識 資 源 、 資 本 資 源 、 及 基 礎 建 設 等 , 而 內 容 與 Porter 在 1990 年所提內容相同。
(二)需求條件
產 業 所 在 地 的 國 內 市 場 需 求 條 件 往 往 是 帶 動 產 業 發 展 的 原 動 力 , 它 會 刺 激 企 業 的 改 進 和 創 新 。 國 內 市 場 的 影 響 力 主 要 是 透 過 客 戶 需 求 的 型 態 和 特 質 而 來 , 本 地 的 廠 商 往 往 會 因 市 場 的 壓 力 而 改 善 創 新 其 產 品 進 而 提 高 其 競 爭 優 勢 。 一 般 而 言 , 本 國 市 場 應 具 備 下 列 三 項 特 色 :
1. 區隔市場需求結構:
市 場 需 求 結 構 必 需 呈 現 多 樣 的 區 隔,因 為 有 效 的 市 場 區 隔 可 以 調 整 企 業 的 注 意 方 向 和 優 先 發 展 順 序 , 較 大 、 重 要 且 高 附 加 價 值 的 生 產 環 節 比 較 早 會 受 到 企 業 的 注 意 , 而 提 前 其 發 展 順 序 。
2. 內行而挑剔的客戶:
假 如 國 內 客 戶 對 產 品、服 務 的 要 求 或 挑 剔 程 度 在 國 際 間 數 一 數 二 , 會 使 得 企 業 為 滿 足 客 戶 而 更 注 重 發 展 與 創 新 , 追 求 高 品 質 、 完 美 的 產 品 和 更 精 緻 的 服 務 。 另 外 , 挑 剔 型 的 客 戶 有 時 也 可 能 是 下 游 的 經 銷 商 , 並 不 只 侷 限 於 最 終 的 消 費 者 。
3. 預期型的需求:
如 果 本 土 需 求 能 預 先 反 映 市 場 上 的 客 戶 偏 好,則 會 成 為 一 種 敏 銳 的 預 告 指 標 , 它 能 協 助 廠 商 掌 握 新 產 品 訊 息 與 走 向 , 而 這 個 過 程 正 可 以 刺 激 廠 商 的 產 品 不 斷 的 升 級 與 改 進 , 增 強 新 型 態 產 業 環 節 的 競 爭 力 。
(三)相關性支援產業
當 一 地 區 的 產 業 競 優 勢 與 其 他 地 區 相 比 時,如 該 地 能 提 供 更 完 整 相 關 與 支 援 產 業 , 則 該 產 業 的 廠 商 將 更 具 有 競 爭 優 勢 。 相 關 產 業 的 表 現 與 能 力 將 帶 動 上 下 游 的 創 新 與 國 際 化 。 而 其 影 響 的 方 式 可 分 為 以 下 兩 種 :
1. 由上而下的擴散流程:
下 游 產 業 因 與 上 游 支 援 產 業 相 近,因 此 在 來 源 上 具 備 及 早 反 應、快 速、有 效 率,與 降 低 成 本 等 優 點。且 本 土 廠 商 因 地 緣 人 脈、文 化 等 因 素,更 容 易 能 持 續 與 多 方 合 作 , 形 成 更 完 整 的 供 應 鏈。另 外,供 應 商 會 協 助 企 業 認 知 新 方 法、新 機 會 與 新 技 術 的 運 用,而 企 業 也 會 提 供 供 應 商 新 點 子、新 資 訊 和 市 場 視 野,帶 動 供 應 商 自 我 創 新,努 力 發 展 新 技 術 , 並 培 養 新 產 品 研 發 的 環 境 。
2. 相關產業內的拉拔效應:
相 關 聯 的 產 業 競 爭 力 強 的 一 方 往 往 會 有 拉 拔 提 攜 新 產 業 的 效 果,因 為 它 們 之 間 的 產 業 價 值 相 近,可 以 合 作 、 分 享 資 訊,有 時 甚 至 在 硬 體 如 電 腦、設 備,應 用 軟 體 上 都 能 互 補。一 般 而 言,拉 拔 效 應 通 常 與 產 品 的 互 通 技 術 比 例 的 高 低 有 關,且 拉 拔 效 應 最 強 的 時 機 通 常 是 產 業 生 命 週 期 的 初 期 階 段 , 而 行 動 快 的 企 業 受 益 最 大 。
(四)企業的策略、結構與競爭
企 業 如 何 競 爭 、 組 織 、 與 管 理 , 都 深 受 所 在 地 的 環 境 與 歷 史 的 影 響 。 若 企 業 的 根 據 地 獎 勵 創 新 , 有 政 策 與 規 則 鼓 勵 企 業 往 教 育 訓 練 、 技 術 研 發 、 與 長 期 資 產 投 資 , 企 業 自 然 有 競 爭 力 。 另 外 , 當 地 若 是 有 很 強 的 競 爭 對 手 , 也 會 刺 激 企 業 不 斷 的 創 新 與 改 進 。 一 個 鼓 勵 競 爭 的 環 境 , 可 讓 企 業 不 斷 的 持 續 升 級 與 成 長 。
(五)政府
政 府 的 角 色 對 產 業 發 展 過 程 的 影 響 是 無 庸 置 疑 的,但 是 政 府 本 身 無 法 直 接 提 升 競 爭 力 , 而 是 必 須 透 過 刺 激 其 他 四 個 力 量 來 影 響 產 業 的 競 爭 力 。 政 府 的 補 貼 、 教 育 和 資 金 市 場 等 政 策 會 影 響 到 生 產 因 素。另 外,產 品 規 格 標 準 的 訂 定 , 與 鬆 綁 限 制 、 並 幫 產 業 除 去 妨 礙 生 產 力 與 創 新 的 無 效 率 行 政 與 法 規 , 都 是 間 接 刺 激 群 聚 發 展 的 因 素 。
圖 2.5 鑽石體系圖 資 料 來 源 :Porter【75】
七、張 陽 隆【24】依據過去學者對產業群聚現象形成條件的解釋, 歸 納 出 高 品 質 的 人 力 資 源 、 技 術 知識 、 基 礎 建 設 及 資 本 資 源 四 項 較 為 重 要 , 如 圖 2.6 所示:
企 業 策 略 企 業 結 構 同 業 競 爭
需 求 條 件
相 關 性 支 援 產 業 生 產 因 素
高品質的 人力資源
產業群聚
基礎建設 技術知識
資本資源
圖 2.6 產業群聚形成原因 資 料 來 源 : 張 陽 隆 【24】
本 研 究 將 前 面 所 提 各 學 者 之 論 點 , 整 理 歸 納 如 表 2.5 所示 表 2.5 產業群聚形成要素相關文獻彙整表
時 間 學 者 形 成 要 素
1990 Porter 人 力 資 源、天 然 資 源、知 識 資 源、資 本 資 源 和 基 礎 建 設 。
1993 Gwynne 廠 商 生 存 資 源、學 術 與 研 究 機 構 的 支 援、合 作 脈 絡 的 建 立 。
1995 Bahraml 大 學 及 研 究 機 構、風 險 性 資 產、支 援 性 設 施、高 素 質 的 人 才 、 創 業 家 精 神 和 領 先 使 用 者 。
1997 Sabourin 高 品 質 人 力 資 源、知 識 資 源、技 術 基 礎 建 設、財 務 資 源 。
1998 Olson 技 術 性 的 工 作 力 量、大 學 與 研 發 中 心、運 輸 與 通 訊 基 礎 設 施 和 高 品 質 生 活 。
表 2.5 產業群聚形成要素相關文獻彙整表(續)
時 間 學 者 形 成 要 素
1998 Porter
1. 生產因素條件:人力資源、天然資源、知識資源、
資 本 資 源 和 基 礎 建 設 。
2. 需求條件:區隔市場結構、內行而挑剔的客戶、
預 期 型 的 需 求 。
3. 相關性支援產業:由上而下的擴散流程、相關產 業 內 的 拉 拔 效 應 。
4. 企業的策略、結構與競爭。
5. 政府。
2001 張陽隆 高品質人力資源、技術知識、基礎 建 設、資 本 資源。
2003 陳建旭 生 產 因 素 條 件、需 求 條 件、相 關 性 支 援 產 業、企 業 的 策 略 、 結 構 與 競 爭 、 政 府 。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由 上 表 整 理 成 如 圖 2.7 所示之產業群聚構成條件圖。
產業群聚效應 高品質的
人力資源 技術知識
資本資源
基礎建設
相關與支 援產業 創業家精神 領先使用者
技術基礎建設
大學與研
發中心 大學及研 技術性的工 究機構
作力量
高素質人才 運輸與通訊基
礎設施
支持性的 基礎建設
天然資源 政府引導
+ + +
+
+ + + + +
+
+ + +
+ + + + 知識資源
圖 2.7 產業群聚之構成條件圖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2.2.3 產 業 群 聚 的 型 態
產 業 群 聚(industrial cluster)現 象 的 例 子 相 當 頻 繁 , 但 所 形 成 的 原 因 與 型 態 卻 不 儘 相 同 , 例 如 早 期 台 灣 鋼 鐵 產 業 多 集 結 在 高 雄 縣 市 , 原
因 是 六 O 年代政府提倡「北部商業、南部工業」的產業政策所致。而 重 工 業 經 常 因 原 料 的 取 得 方 便 性 , 而 聚 集 在 一 起 。 此 外 , 產 業 群 聚 也 可 能 因 為 上 下 游 或 關 連 性 產 業 等 因 素 , 而 形 成 群 聚 的 情 形 , 如 美 國 加 州 的 矽 谷(Silicon Valley)、波士頓的 128 號公路(128 Route )、中國 大 陸 北 京 的 中 關 村 、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 針 對 產 業 群 聚 的 型 態 相 關 文 獻 整 理 如 下 :
一 、Anderson【40】認為產業群聚的型態主要可分成下列三種:
(一)買者與供應商之間的關係(buyer-supplier-relationships):
供 需 兩 者 之 間 的 依 存 為 產 業 群 聚 現 象 中 最 典 型 的 例 子,也 就 是 所 謂 的 「 中 衛 體 系 」。 中 衛 體 系 可 分 成 兩 類 , 一 種 為 核 心 廠 商 係 為 生 產 最 終 產 品 所 需 的 關 鍵 零 組 件 或 原 料 給 下 游 應 用 產 業 的 衛 星 工 廠,例 如 生 產 積 體 電 路 給 下 游 的 資 訊 應 用 產 業 使 用 。
( 二 ) 競 爭 者 與 合 作 者 之 間 的 關 係 (competitor and collaborator relationships):
此 產 業 群 聚 為 生 產 或 提 供 相 同 層 級 產 品 或 服 務 的 廠 商 所 組 成,競 爭 者 為 監 視 對 手 的 舉 動 或 分 享 市 場、生 產、創 新 的 相 關 資 訊 而 容 易 聚 集 在 一 起,例 如 德 國 的 四 大 汽 車 廠 多 集 中 在 南 部 方 圓 兩 哩 內、日 本 機 車 工 業 重 鎮 濱 松、瑞 士 的 製 藥 中 心 巴 賓 爾 等。然 而,合 作 者 之 間 為 了 進 一 步 發 展 合 作 關 係 或 進 行 策 略 聯 盟 , 也 容 易 聚 集 在 同 一 群 聚 中 。
(三)共同分享資源的關係(share-resource relationships) :
當 不 同 或 相 關 產 業 的 公 司 為 爭 取 共 同 所 需 的 資 源,如 原 物 料、科 技、專 業 人 才、市 場 或 資 訊 時,很 容 易 就 聚 集 在 一 起 , 即 使 是 利 用 這 些 資 源 生 產 不 同 產 品 或 進 入 不 同 的 市 場。例 如 許 多 高 科 技 公 司 多 設 置 在 大 學 或 研 究 機 構 附 近,即 為 了 運 用 附 近 的 研 發 資 源 與 高 科 技 人 才 。
二 、 吳 淑 貞 【10】 認 為 產 業 群 聚 也 可 能 因 為 政 府 產 業 政 策 、 上 下 游 或 關 連 性 的 產 業 、 市 場 、 交 通 、 人 文 、 自 然 環 境 等 因 素 , 而 形 成 產 業 群 聚 的 型 態 。
(一)產業政策
Haruhiko【59】指出政府的產業政策經常是主導特定產 業 集 結 在 特 定 區 域 約 主 要 原 因 政 府 可 能 基 於 為 鼓 勵 特 定 產 業 、 均 衡 區 域 城 鄉 發 展 或 建 構 合 作 網 路 等 特 定 政 策 目 標 考
量 而將相關性的產業安排在一特定的地區之中。例如日本
通 產 省 規 劃 的 技 術 集 積 都 市(technoplis)的觀念、台灣新竹台 南 科 學 園 區 以 及 各 地 的 工 業 區 或 特 區 的 規 劃 等 。
策 略 學 者 Porter【72】在「國家競爭優勢」一書中,經 由 對 八 個 國 家 的 實 證 調 查 指 出 , 政 府 的 產 業 政 策 對 一 國 特 定 的 產 業 群 聚 的 形 成 , 具 有 關 鍵 性 的 影 響 。 政 府 應 透 過 教 育 、 鼓 勵 企 業 研 發 、 稅 率 獎 勵 維 持 產 業 競 爭 秩 序 與 建 立 公 平 的 競 爭 環 境,建 立 既 深 且 廣(deep &wide)的特定與相關產 業 群 聚 , 如 此 將 有 助 該 產 業 的 創 新 、 升 級 與 發 展 長 期 競 爭 策 略 , 提 昇 國 際 競 爭 力 。
(二)關聯性產業
在 產 業 關 聯 度 高 的 產 業 中 , 例 如 石 化 、 鋼 鐵 、 汽車裝 配 業 、 電 子 資 訊 產 業 等 , 可 能 因 上 下 游 產 業 或 中 衛 體 系 , 形 成 產 業 群 聚 的 現 象 。 關 聯 性 高 的 產 業 群 聚 , 透 過 專 業 分 工 、 資 源 共 享 與 合 作 網 路 利 益 的 互 補 , 可 達 到 共 存 共 榮 的 目 標 , 提 昇 產 業 的 競 爭 力 。
(三)市場
關 聯 性 程 度 高 的 產 業 基 於 某 特 定 市 場 的 需 求 , 而 常 有 集 結 的 現 象 。 例 如 在 學 校 附 近 , 為 提 供 廣 大 學 生 的 基 本 需 求 就 會 有 很 多 的 餐 廳 、 書 店 、 眼 鏡 行 、 便 利 商 店 等 商 家 , 設 立 在 學 校 附 近 以 爭 取 學 生 的 「 便 利 」 消 費 。
(四)交通
在 交 通 便 利 之 地,常 是 百 業 聚 集 之 地。例 如 火 車 站 車 站 或 其 他 的 運 輸 中 心 , 鄰 近 滿 佈 百 貨 公 司 、 服 飾 店 、 補 習 班 等 行 業 。
(五)人文
在 特 定 的 地 區 可 能 因 為 人 文 或 歷 史 的 因 素 ﹐形 成 傳 統 性 產 業 群 聚 的 現 象 。 例 如 台 北 萬 華 、 彰 化 鹿 港 、 台 南 地 區 的 小 吃 、 南 北 貨 、 廟 宇 等 傳 統 行 業 都 有 集 結 的 現 象 。
(六)自然環境
特 定 地 區 因 為 自 然 的 因 素 , 也 會 產 生 特 定 產 業 群 聚 的 現 象 。 例 如 花 蓮 地 區 因 盛 產 大 理 石 等 石 材 , 故 相 關 採 石 業 、 石 雕 業 、 建 築 材 料 業 相 當 發 達 。 雲 林 的 蜜 餞 、 新 竹 的 米 粉 也 都 是 大 家 耳 熟 能 詳 的 例 子 。
2.2.4 產 業 群 聚 相 關 之 研 究 回 顧
茲 參 酌 蔡 政 軒 【34】產業群聚相關文獻回顧分析,並彙整學者對 產 業 群 聚 相 關 研 究 如 表 2.6 所示。
表 2.6 學者對產業群聚相關之研究彙整表
年 代 學 者 相 關 研 究
1992 Nohria
在 地 理 群 聚 的 廠 商 會 透 過 專 業 性 、 社 會 性 及 交 易 性 關 係 , 彼 此 分 享 意 見 、 工 程 方 法 、 問 題 解 決 方 法 及 各 種 相 關 於 新 技 術 、 新 實 務 的 資 訊 。
1993 Peter Gwynne
地 理 群 聚 現 象 對 整 體 產 業 或 個 別 公 司 的 經 營 發 展 有 很 大 的 幫 助,特 別 是 中 小 型 企 業 與 初 創 的 弱 小 公 司。
表 2.6 :學者對產業群聚相關之研究彙整表(續)
年 代 學 者 相 關 研 究
1994 Yla-Antilla and Pekka
1. 有形利益:相關上下游相關產業或合作企業 間 因 地 理 距 離 縮 短,使 綜 效(synergy)越大,彼此 的 合 作 關 係 則 越 密 切 。
2. 無形利益:係因「共同生活」在一起,利害 與 共,對 外 的 議 價 力 量 將 增 強,彼 此 情 感 或 友 誼 的 交 流 更 頻 繁 , 網 路 利 益 與 外 部 效 果 愈 明 顯 。
1995 Dunning
認 為 地 利 優 勢 必 須 給 予 下 列 因 素 更 多 的 權 數 : 1. 在 特 定 地 理 範 圍 內 , 地 區 性 相 互 依 存 關 連 的
不 可 移 動 性 資 產
2. 對 複 雜 且 變 遷 快 速 的 經 濟 活 動 在 空 間 上 的 整 合
3. 跨廠商競爭增強式聯盟形成的條件
4. 國 家 或 地 區 政 府 在 影 響 地 區 性 專 長 中 心 之 範 疇 及 結 構 上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1996 Audretsch
&Fledman
本 篇 論 文 主 要 討 論 的 重 點 為 :
1. 研究產業群聚的原因是否包含生產地。
2. 空 間 群 聚 與 知 識 外 溢 效 果 (knowledge spillovers) 的 關 連 性 。 強 調 除 知 識 的 外 溢 效 果 外,自 然 資 源 和 新 知 識 研 發 也 可 能 使 產 業 集 中 程 度 加 大 。
1998 Simmie
主 要 分 析 廠 商 空 間 分 布 與 研 發 行 為 的 關 係,結 果 發 現 英 國Hertfordshire 地區之製造業的產業聚 集 有 助 於 整 體 產 業 之 創 新 行 為 發 展 。
1999 McEvily and Zaheer
廠 商 間 的 網 絡 關 係,支 持 了 群 聚 內 廠 商 頻 繁 及 非 重 覆 地 分 享 知 識 及 合 作 研 究 。
2001 Porter 產 業 群 聚 主 要 影 響 企 業 的 競 爭 優 勢 的 三 種 形 式:地 理 群 聚 會 增 加 內 部 企 業 或 產 業 的 生 產 力 、 增 加 創 新 的 能 力 、 刺 激 新 企 業 的 形 成 。
資 料 來 源 : 蔡 政 軒 【34】、本研究整理
綜觀以上產業群聚的文獻,大多針對研究產業群聚的形成條件、型 態 、 範 圍 、 內 部 行 為 和 與 競 爭 優 勢 的 關 係 。 尚 未 對 產 業 群 聚 研 究 的 方 法 有 所 研 究 , 而 有 以 系 統 動 態 學 為 研 究 方 法 , 來 探 討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的 空 間 。
2.3 系統動態學 (System Dynamics)
依 據 Senge【 80】所 言,系 統 思 考 是「 看 見 整 體 」的 一 項 修 鍊。它 是 一 個 架 構 , 能 讓 我 們 看 見 互 相 關 聯 而 非 單 一 的 事 件 。 因 此 , 採 用 系 統 動 態 學 的 方 法 , 來 探 討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 現 就 系 統 動 態 學 的 定 義 、 理 論 基 礎 、 特 色 及 結 構 分 別 探 討 如 下 :
2.3.1 系 統 動 態 學 的 定 義
陶 在 樸 【18】指出系統動態學的英文是 System Dynamics ,在華 人 的 文 獻 中 有 兩 種 不 同 的 翻 譯 , 台 灣 和 香 港 譯 為 系 統 動 態 學 , 大 陸 譯 為 系 統 動 力 學,前 一 種 譯 法 強 調 系 統 隨 時 間 變 化 的「 動 」,後 一 種 譯 法 強 調 系 統 之 所 以 變 化 的「 力 」。謝 長 宏【32】認為系統動態學是以定量 之 分 析 方 法 , 研 究 複 雜 之 實 際 問 題 , 以 數 學 語 言 的 一 階 導 數 微 分 方 程 或 高 階 系 統 , 來 表 現 一 系 統 複 雜 的 正 負 回 饋 結 構 、 因 果 關 係 及 延 滯 效 果 。 系 統 動 態 學 的 系 統 觀 認 為 整 個 世 界 是 一 個 循 環 互 動 、 互 為 因 果 的 動 態 系 統 , 其 中 存 在 許 多 決 策 點 會 基 於 目 前 的 狀 態 導 致 某 些 行 動 產 生 , 行 動 將 引 起 狀 態 的 改 變 再 回 來 影 響 新 的 決 策 , 形 成 一 因 果 循 環 的 系 統 。 常 見 的 定 義 如 表 2.7 所示。
表 2.7 系統動態學的定義
年 代 學 者 定 義
1961 Forrester J.W.
系 統 動 態 學 是 研 究 系 統 內 部 情 報 回 饋 的 特 性 , 並 使 用 模 式 來 改 善 組 織 結 構 及 引 導 政 策 的 制 訂 。
表 2.7 系統動態學的定義(續)
年 代 學 者 定 義
1979 Coyle R.G.
系 統 動 態 學 是 將 時 間 視 為 重 要 因 素 的 問 題 分 析 方 法,研 究 系 統 如 何 對 抗 環 境 的 衝 擊,並 從 環 境 中 取 得 利 益;也 可 以 說 系 統 動 態 學 是 控 制 理 論 的 分 支,用 以 處 理 社 會 經 濟 問 題,也 可 以 說 是 管 理 科 學 的 分 支,用 以 處 理 管 理 階 層 的 控 制 能 力 。
1989
Sterman
以 因 果 回 饋 觀 點 思 考 政 策 與 結 構 間 之 非 線 性 關 係,強 調 環 境、策 略、結 構 與 績 效 等 變 數 間 均 會 雙 向 影 響 之 過 程,亦 即 環 境 動 態 或 結 構 問 題 源 自 於 企 業 過 去 選 擇 策 略 行 動 之 回 饋 。
1990 Wolstenholme E.F.
系 統 動 態 學 是 藉 由 對 一 個 複 雜 問 題 的 質 性 描 述、及 其 運 作 流 程、資 訊 傳 遞 與 組 織 邊 界 的 定 義,來 建 立 量 化 模 型,以 進 行 組 織 結 構 及 功 能 的 設 計 。
1994 Senge
針 對 「 動 態 複 雜 的 問 題 」 謀 求 解 決 之 道,藉 由 高 階 複 雜、非 線 性、多 環 及 延 遲 等 重 要 特 性,顛 覆 以 往 傳 統 的 管 理 科 學,提 供 決 策 者 一 足 以 因 應 外 在 環 境 詭 譎 多 變 的 策 略 工 具 。
資 料 來 源 : 詹 秋 貴 【29】、本研究整理.
2.3.2 系 統 動 態 學 的 理 論 基 礎
系 統 動 態 學 係 美 國 MIT 教授 Forrester【54】 於 1956 年所提出,
其 結 合 系 統 分 析 實 驗 方 法 、 決 策 制 訂 理 論 、 資 訊 回 饋 控 制 理 論 與 電 腦 模 擬 技 術 作 為 理 論 基 礎 , 著 重 於 探 究 「 高 階 、 非 線 性 與 多 環 」 之 動 態 複 雜 系 統 。 初 始 ,SD 主要用於企業管理,Forrester【56】在 1971 年 寫 了 一 本 書 叫 做 「 世 界 動 態 學 (World Dynamics )」宣稱利用系統動 態 的 方 法 可 以 探 討 世 界 性 的 問 題,1972 年羅馬俱樂部利用系統動態的
方 法 做 研 究 並 發 表「 成 長 的 極 限 」,當 時「 成 長 的 極 限 」是 美 國 媒 體 的 頭 版 新 聞 , 這 篇 研 究 的 發 表 引 起 了 軒 然 大 波 , 有 褒 有 貶 , 但 卻 也 使 得 SD 從此廣受學界所矚目,並逐漸擴展應用於其他的領域,包括:人 口 及 經 濟 成 長 、 生 物 族 群 成 長 、 資 源 耗 竭 、 環 境 污 染 、 環 境 生 態 、 及 能 源 管 理 等 。
Roberts 【76】提出兩項系統動態學的基本理念為:
一 、 系 統 結 構 影 響 系 統 行 為 :
主 張 系 統 的 行 為 或 是 其 時 間 歷 史(Time History),是由組織的 結 構(Structure)所造成,這個結構不只是設備、生產過程等實體面 因 素 , 更 重 要 的 是 在 組 織 中 能 左 右 決 策 制 訂 的 政 策 和 傳 統
(Policies and Traditions),這種結構和一個工程系統一樣,隱含著 放 大(Amplification)、時間滯延(Time delay)與情報回饋
(Information Feedback)的特性。
二 、 以 流 體 流 動 的 觀 點 來 觀 察 系 統 運 作 :
為 了 瞭 解 系 統 的 運 作 , 系 統 動 態 學 將 人 員(People)、金錢 (Money)、材料(Materials) 、訂單(Orders)與機器設備(Capital Equipment),視為一種流動的流體(Flow),藉由對流體流動的觀察 可 使 管 理 者 以 一 種 自 然 的 方 式 跨 越 次 組 織 界 線(Sub organizations Boundary),打破視野的障礙,整合次組織間的衝突和不合於全體 組 織 利 益 的 各 別 目 標 。 透 過 了 相 關 流 路(Flow Path)的因果鏈 (Cause-and-Effect Chains)的分析,可以建構出一個有意義的系統 結 構 。
謝 長 宏【32】指出系統動態學早期由 Forrester 教授發展運用於工 業 管 理 系 統 , 探 討 存 在 於 工 程 與 管 理 之 間 的 關 連 性 問 題 , 其 由 系 統 結 構 看 問 題 的 觀 點 與 因 果 回 饋 的 概 念 , 之 後 陸 續 廣 泛 被 運 用 於 各 類 研 究 領 域 , 皆 有 相 當 優 異 的 表 現 。 綜 觀 其 發 展 主 要 是 奠 基 於 下 述 四 種 學 說 及 理 論 的 進 步 :
一 、 系 統 設 計 的 概 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