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表 4 . 1 - 2 華 夏 海 灣 塑 膠 F T I R 量 測 結 果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表 4 . 1 - 2 華 夏 海 灣 塑 膠 F T I R 量 測 結 果 "

Copied!
40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第 四 章 、 資 料 分 析 與 討 論

4 . 1 V O C s 監 測 分 析

由 於 台 灣 地 區 的 石 化 工 業 區 很 多 , 不 容 易 都 被 探 討 , 所 以 本 研 究 VOCs 監 測 對 象 將 以 頭 份 石 化 工 業 區 內 廠 區 及 頭 份 石 化 工 業 區 周 界 , 分 別 應 用 FTIR , 及 真 空 不 銹 鋼 筒 採 樣 配 合 G C / M S 分 析 兩 種 技 術 。

為 了 使 研 究 能 順 利 進 行 , 應 先 瞭 解 工 廠 的 實 際 狀 況 , 進 而 協 調 量 測 ; 同 時 為 了 更 精 確 地 分 析 量 測 數 據 , 亦 事 先 蒐 羅 各 目 標 工 廠 的 原 物 料 、 產 品 等 資 料 如表 4 . 1 - 1 所 示 。

4 . 1 . 1 V O C s 即 時 監 測 4 . 1 . 1 . 1 廠 區 內 監 測

( 一 ) 華 夏 海 灣 塑 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測 得 的 污 染 物 種 類 是 量 測 工 廠 中 最 多 的 , 共 計 測 得 十 一 種 (表 4 .1- 2) , 如 乙 炔 、 甲 醇 、 乙 烯 、 二 甲 醚 、 甲 苯 等 五 種 化 合 物 。其 中 氯 乙 烯 、 丁 酮 的 濃 度 最 高 , 其 濃 度 隨 風 向 、 風 速 之 變 化 趨 勢 而 呈 規 律 之 一 致 性 , 當 風 向 為 北 風 時 , 兩 種 化 合 物 的 濃 度 都 有 隨 之 增 加 的 趨 勢 , 且 均 屬 廠 內 使 用 的 原 物 料 , 因 此 推 論 應 為 本 廠 PVC 製 程 之 洩 漏 。 每 當 吹 北 風 時 , 就 持 續 測 得 氯 乙 烯 , 可 見 氯 乙 烯 為 經 常 性 洩 漏 , 濃 度 最 高 達 到 1 ,100ppb,

高 出 周 界 濃 許 濃 度 標 準 (200ppb) 甚 多,故 建 議 廠 方 再 加 強 設 備 元 件 巡 查 檢 測 , 以 徹 底 解 決 氯 乙 烯 洩 漏 問 題 。

另 外 甲 苯 有 突 發 性 洩 漏 , 因 監 測 數 據 太 少 , 無 法 判 定 為 何 處 之 逸 散 。 其 他 化 合 物 如 乙 烯 、 甲 醇 、 氨 在 東 南 風 及 西 南

(2)

表 4 . 1 - 1 頭 份 工 業 區 工 廠 基 本 資 料

工廠 面積( 公頃) 人數 主要原料 主要產品

中石化 28.1 332 有機鈉鹽、硫酸、苯、氨、硫酸胺、天然

氣、發煙硫酸、環己烷 有機酸、硫酸鈉、硫酸銨、己內醯胺

台灣氯乙烯 5.5 (已停工) 二氯乙烷、乙烯、氯化氫 氯乙烯、32%鹽酸

宏衡 2.6 60 尿素、過磷酸鈣、氯化鉀、硫酸銨、磷酸

銨、硫酸、氨 複合肥料

嘉新 9.2 450 PVA 漿料、棉花、水 OE 紗、胚布

恆誼 7.1 165 硫磺、液鹼、磷礦砂、氯化鉀、尿素、鋅

碇、甲醇、氨、硫酸銨、氫氧化鋅

硫酸、發煙硫酸、複合肥料、鋅粉、鋅氧粉、

保險粉、硫酸銨、二甲基硫酸、二甲醚

台達 3.2 69 硫酸鈉、氧化銨、酚、樹脂、矽砂、碎玻

璃、石灰石 玻璃棉

中纖 8.7 340 化學紙漿、燒鹼、硫酸、CS2、鋅塊 玻璃紙、嫘縈(人造)絲

華隆(總廠) 13.5 1700 乙二醇、對苯二甲酸 聚酯

華隆(第二分廠) 11.3 1485 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醋酸銻、二氧化鈦 聚酯 華夏 29.3 1320 VCM、PVC、工業鹽、CaCO3、甲苯、丁酮、

乙酸乙酯

PVC、45%NaOH、32%HCl、12%漂水、PVC(布、

皮、管、門板)

(3)

表 4 . 1 - 2 華 夏 海 灣 塑 膠 F T I R 量 測 結 果

濃度( p p b )

化合物 最大值 平均值

M D L ( p p b )

周界容許濃度 ( p p b ) 氯乙烯

Vinyl Chloride 1192 147.0 40 200 乙炔

Acetylene 9 0.8 19.25 ---

丁酮

2-Butanone 644 38.9 85 4,000

甲醇

Methanol 36 1.6 10.25 4,000

乙烯

Ethylene 22 1.7 16 ---

Ammonia 33 2.1 5 1,000

二甲醚

Dimethyl Ether 41 2.8 22.75 --- 甲苯

Toluene 223 4.6 85 2,000

二甲基甲醯胺

N,N-Dimethyl Formamide 38 2.1 --- 200 乙酸乙酯

Ethyl Acetate 17 1.0 --- 8,000

環己烷

Cyclohexane 94 4.3 5 6,000

風 盛 行 時 有 濃 度 升 高 的 趨 勢 , 但 測 得 的 濃 度 太 低 , 且 皆 為 一 般 石 化 工 業 區 常 見 物 質 , 不 易 判 定 逸 散 源 。

( 二 ) 台 達 化 學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此 次 FTIR 所 測 得 的 七 種 污 染 物 (表 4.1 -3) 皆 不 屬 於 本 廠 使 用 之 原 物 料 種 類 , 濃 度 也 相 當 低 。 由 於 華 夏 海 灣 與 台 達 化 學 的 FTIR 測 量 位 置 恰 為 平 行 關 係 , 且 幾 乎 同 時 進 行 測 量 , 因 此 可 以 配 合 上 下 風 向 協 助 判 定 污 染 物 之 流 佈 。 吹 北 風 時 , 在 台 達 化 學 連 續 測 得 丁 酮 及 氯 乙 烯 有 較 高 濃 度 逸 散 情 形,相 同 時 間 的 華 夏 量 測 結 果 顯 示 有 一 樣 的 趨 勢,且 最 高 濃 度 約 為 台 達 化 學 測 得 結 果 的 五 倍 , 此 兩 種 化 合 物 為 華 夏 海 灣 所 使 用 之 原 物 料 之 一 , 故 丁 酮 及 氯 乙 烯 的 逸 散 來 源 應 為 華 夏 海 灣 。

風 向 為 北 風 時 , 有 時 會 測 到 氯 化 氫 , 最 高 濃 度 156ppb 超

(4)

過 周 界 容 許 標 準 , 出 現 的 時 間 及 機 率 不 高 , 推 測 可 能 來 自 華 夏 海 灣 之 氯 化 氫 儲 槽 釋 壓 所 洩 出 。

表 4 . 1 - 3 台 達 化 學 廠 F T I R 量 測 結 果

濃度( p p b )

化合物 最大值 平均值

M D L ( p p b )

周界容許濃度 ( p p b ) 丁酮

2-Butanone 130 9.0 85 4,000

乙酸乙酯

Ethyl Acetate 22 2.0 --- 8,000 氯乙烯

Vinyl Chloride 236 10.3 40 200

Ammonia 61 4.0 5 1,000

乙烯

Ethylene 50 1.0 16 ---

環己烷

Cyclohexane 196 3.6 5 6,000

氯化氫

Hydrogen Chloride 156 2.1 15.25 100 註 : 周 界 容 許 濃 度 參 照 「 固 定 污 染 源 空 氣 污 染 物 排 放 標 準 」。

( 三 ) 中 國 人 造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人 造 纖 維 的 為 室 內 製 程 區 , 整 個 生 產 製 程 完 全 封 閉 於 室 內 , 且 位 置 在 廠 區 的 中 間 , 四 周 有 閒 置 廠 房 或 機 械 廠 房 包 圍 著 ; 加 上 所 使 用 的 原 物 料 CS2, 中 纖 已 不 製 造 , 完 全 依 賴 進 口 , 因 此 經 分 析 所 有 圖 譜 , 未 量 測 到 任 何 化 合 物 。

( 四 ) 華 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頭 份 總 廠

此 次 量 測 到 化 合 物 濃 度 不 高 ( 如表 4.1- 4),只 有 丁 酮 曾 出 現 100ppb 左 右 的 數 值 , 皆 低 於 周 界 容 許 濃 度 標 準 。 氨 、 甲 醇 、 乙 酸 乙 烯 酯 、 丁 酮 、 氯 乙 烯 、 環 己 烷 等 化 合 物 於 風 向 偏 東 南 風 時 , 亦 有 隨 濃 度 上 昇 的 趨 勢 , 此 時 風 速 只 達 0.5m/s 左 右 , 非 廠 內 逸 散 , 其 中 丁 酮 、 氯 乙 烯 兩 種 化 合 物 , 在 頭 份 工 業 區 中 只 有 華 夏 使 用 , 由 華 夏 之 相 關 地 理 位 置 , 及 偵 測 時 的 風 向 ( 南 稍 偏 東 ) , 應 可 推 斷 來 自 華 夏 之 逸 散 飄 至 本 廠 , 但 要 判 定 此 污 染

(5)

物 的 確 實 來 源 , 尚 需 作 更 長 時 間 的 量 測 , 並 配 合 其 他 量 測 資 料 輔 助 方 可 作 進 一 步 的 認 定 。

表 4 . 1 - 4 華 隆 總 廠 F T I R 量 測 結 果

濃度( p p b )

化合物 最大值 平均值

M D L ( p p b )

周界容許濃度 ( p p b )

Ammonia 14 0.8 5 1,000

甲醇

Methanol 28 1.5 10.25 4,000

乙酸乙烯酯

Vinyl Acetate 11 0.4 18.75 200 丁酮

2-Butanone 126 4.9 85 4,000

乙酸乙酯

Ethyl Acetate 21 0.4 --- 8,000 氯乙烯

Vinyl Chloride 22 0.4 40 200

三氯氟甲烷

Trichlorofluoromethane 6 0.3 5 --- 環己烷

Cyclohexane 40 3.0 5 6,000

臭氧

Ozone 22 1.1 16.25 50,000

註 : 周 界 容 許 濃 度 參 照 「 固 定 污 染 源 空 氣 污 染 物 排 放 標 準 」。

表 4 . 1 - 5 華隆第二分廠 F T I R 量測結果

濃度( p p b )

化合物 最大值 平均值

M D L ( p p b )

周界容許濃度 ( p p b ) 甲醇

Methanol 13 0.8 10.25 4,000

三氯氟甲烷

Trichlorofluoromethane 7 0.1 5 --- 氨

Ammonia 12 0.8 5 1,000

乙醇

Ethanol 138 15.8 22.25 20,000 註 : 周 界 容 許 濃 度 參 照 「 固 定 污 染 源 空 氣 污 染 物 排 放 標 準 」。

( 五 ) 華 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分 廠

華 隆 第 二 分 廠 量 測 所 得 化 合 物 (表 4.1- 5),測 到 的 化 合 物 為 氨 、 甲 醇 、 三 氯 氟 甲 烷 三 種 , 濃 度 很 低 , 不 超 過 15ppb 。乙

(6)

醇 則 是 在 總 廠 並 未 測 得 的 化 合 物 , 濃 度 不 高 ( 小 於 150ppb),

乙 醇 為 本 廠 常 態 存 在 之 污 染 物 , 且 風 向 改 變 為 東 南 風 時 , 濃 度 也 隨 之 攀 升 , 可 能 是 使 用 的 溶 劑 殘 留 所 致 。

( 六 ) 恆 誼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甲 醚 是 產 品 之 一 , 在 製 程 旁 也 可 經 常 測 得 , 平 均 濃 度 維 持 在 100ppb 左 右 , 推 測 應 為 二 甲 醚 製 造 程 序(M08) 所 逸 散 。 其 餘 污 染 物 (表 4 . 1 - 6) 濃 度 相 當 低 , 無 法 據 此 判 定 污 染 源 。

表 4 . 1 - 6 恆誼化工 F T I R 量測結果

濃度( p p b )

化合物 最大值 平均值

M D L ( p p b )

周界容許濃度 ( p p b ) 二甲醚

Dimethyl Ether 415 102.3 22.75 --- 甲醇

Methanol 73 7.1 10.25 4,000

Ammonia 32 7.4 5 1,000

乙炔

Acetylene 55 1.2 19.25 ---

環己烷

Cyclohexane 47 5.7 5 6,000

一氧化二氮

Nitrous Oxide 68 4.6 47.5 --- 註 : 周 界 容 許 濃 度 參 照 「 固 定 污 染 源 空 氣 污 染 物 排 放 標 準 」。

表 4 . 1 - 7 宏衡 F T I R 量測結果

濃度( p p b )

化合物 最大值 平均值

M D L ( p p b )

周界容許濃度 ( p p b )

Ammonia 224 47.1 5 1,000

甲醇

Methanol 212 25.1 10.25 4,000 環己烷

Cyclohexane 102 18.6 5 6,000

二甲醚

Dimethyl Ether 270 21.8 22.75 --- 異丙醇

Isopropanol 49 2.1 27.5 8,000

註 : 周 界 容 許 濃 度 參 照 「 固 定 污 染 源 空 氣 污 染 物 排 放 標 準 」。

(7)

( 七 ) 宏 衡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共 測 得 五 種 化 合 物 (表 4.1- 7), 其 中 測 得 氨 的 最 高 濃 度 達 到 224ppb , 且 幾 乎 一 直 存 在 環 境 中 , 最 高 濃 度 值 出 現 在 風 向 為 西 南 風 時 , 應 為 位 於 FTIR 架 設 位 置 西 南 方 的 氨 液 儲 槽 呼 吸 閥 所 釋 出 。 二 甲 醚 在 西 南 風 向 時 , 濃 度 有 攀 升 的 情 形 , 而 甲 醇 不 論 是 西 南 風 或 西 北 風 時 , 濃 度 都 有 隨 風 向 變 化 的 趨 勢 , 推 測 二 甲 醚 應 為 位 於 西 南 方 的 恆 誼 所 逸 散,甲 醇 濃 度 則 應 為 恆 誼 及 中 石 化 共 同 貢 獻 。

( 八 ) 嘉 新 畜 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量 測 所 得 化 合 物 種 類 中 , 除 正 戊 烷 外 , 與 宏 衡 幾 乎 相 同 (表 4.1-8)。因 其 廠 址 在 宏 衡 的 隔 壁 , 不 論 是 二 甲 醚 、 環 己 烷 或 甲 醇 , 濃 度 趨 勢 與 在 宏 衡 量 測 結 果 如 出 一 轍 , 因 嘉 新 本 身 為 紡 紗 廠 , 並 未 使 用 含 V OC 之 有 機 溶 劑 , 因 此 其 來 源 應 同 為 中 石 化 的 排 放 管 道 。正 戊 烷 在 其 他 廠 區 並 未 測 得 , 且 並 非 原 料 , 因 緊 鄰 加 油 站 及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 可 能 為 其 排 放 所 致 。

表 4 . 1 - 8 嘉 新 畜 產 F T I R 量 測 結 果

濃度( p p b )

化合物 最大值 平均值

M D L ( p p b )

周界容許濃度 ( p p b )

Ammonia 138 15.2 5 1,000

甲醇

Methanol 125 10.9 10.25 4,000 環己烷

Cyclohexane 130 12.0 5 6,000

二甲醚

Dimethyl Ether 195 15.4 22.75 --- 正戊烷

n-Pentane 2134 37.9 21.25 --- 註 : 周 界 容 許 濃 度 參 照 「 固 定 污 染 源 空 氣 污 染 物 排 放 標 準 」。

(8)

( 九 ) 中 國 化 學 工 業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次 共 測 得 七 種 化 合 物 (表 4.1 -9),環 己 烷 常 態 存 在 廠 區 中 , 最 高 濃 度 接 近 500ppb , 而 且 在 北 風 漸 強 勁 時 , 濃 度 有 隨 風 速 增 減 變 化 之 強 烈 趨 勢 且 屬 原 料 之 一 , 應 為 廠 內 逸 散 。 氨 的 濃 度 可 達 160ppb , 高 於 一 般 背 景 值 , 加 上 濃 度 偏 高 時 , 風 向 恰 為 西 南 , 可 能 是 己 內 醯 胺 製 程 中 所 使 用 的 氨 液 飄 散 所 致 。另 外 , 氯 乙 烯 雖 然 不 是 常 態 性 存 在 , 但 濃 度 偶 有 超 過 週 界 標 準 (100ppb)的 情 形 , 依 其 多 出 現 在 在 西 北 風 向 的 特 性 推 論 , 可 能 是 華 夏 或 已 停 工 的 台 灣 氯 乙 烯 所 逸 出。二 甲 醚 雖 曾 一 度 測 得 約 800ppb 的 濃 度 , 但 屬 偶 而 一 現 , 數 據 不 足 , 無 法 作 進 一 步 的 推 論 。

表 4 . 1 - 9 中石化頭份廠 F T I R 量測結果

濃度( p p b )

化合物 最大值 平均值

M D L ( p p b )

周界容許濃度 ( p p b )

Ammonia 157 16.4 5 1,000

甲醇

Methanol 70 3.8 10.25 4,000

環己烷

Cyclohexane 474 84.5 5 6,000

丁酮

2-Butanone 46 4.0 85 4,000

氯乙烯

Vinyl Chloride 137 10.5 40 200

二甲醚

Dimethyl Ether 789 16.0 22.75 --- 乙酸乙酯

Ethyl Acetate 15 0.6 --- 8,000 註 : 周 界 容 許 濃 度 參 照 「 固 定 污 染 源 空 氣 污 染 物 排 放 標 準 」。

( 十 ) 台 灣 氯 乙 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雖 然 已 經 停 工 , 但 是 在 量 測 時 仍 可 測 到 氯 乙 烯 的 存 在 (表 4.1- 10) , 平 時 濃 度 不 高 , 但 逢 風 速 較 大 時 , 濃 度 仍 然 常 有 超 過 周 界 容 許 標 準 (100ppb) 的 情 形 ; 這 種 情 形 在 1,2- 二 氯 乙 烷

(9)

的 濃 度 變 化 上 也 可 看 到 , 尤 其 在 風 速 達 到 6m/sec 時 , 曾 測 得 高 於 1ppm 以 上 的 值 。 由 此 得 知 , 工 廠 在 停 工 之 後 , 雖 然 製 程 不 再 使 用 物 料 或 產 品 的 持 續 產 出 , 但 是 在 設 備 及 管 線 拆 除 時 , 仍 會 有 殘 留 污 染 物 的 逸 散 問 題 。 因 此 , 進 行 拆 除 工 作 之 前 的 管 線 迫 淨 、 設 備 除 污 動 作 、 以 及 施 工 中 勞 工 的 保 護 , 也 是 一 個 應 特 別 重 視 的 項 目 。

除 了 上 述 兩 種 化 合 物 外 , 其 餘 化 合 物 如 甲 醇 、 乙 酸 乙 酯 等 , 濃 度 即 出 現 的 機 率 都 不 高 , 尚 不 足 據 以 判 斷 污 染 源 。

表 4 . 1 - 1 0 台 氯 頭 份 廠 F T I R 量 測 結 果

濃度( p p b )

化合物 最大值 平均值

M D L ( p p b )

周界容許濃度 ( p p b )

Ammonia 25 3.3 5 1,000

甲醇

Methanol 30 1.9 10.25 4,000

環己烷

Cyclohexane 39 4.2 5 6,000

丁酮

2-Butanone 90 8.2 85 4,000

氯乙烯

Vinyl Chloride 232 15.0 40 200 二甲醚

Dimethyl Ether 789 16.0 22.75 --- 乙酸乙酯

Ethyl Acetate 24 1.1 --- 8,000 1,2-二氯乙烷

1,2-Dichloroethane 1360 60.0 182.5 1,000 註 : 周 界 容 許 濃 度 參 照 「 固 定 污 染 源 空 氣 污 染 物 排 放 標 準 」。

4 . 1 . 1 . 2 工 業 區 周 界 監 測

關 於 頭 份 工 業 區 周 界 量 測 主 要 可 分 為 三 個 區 域 ; 一 個 是 信 義 路 和 運 動 公 園 之 間 ; 第 二 個 區 域 是 在 民 族 路 及 中 華 路 之 間 , 為 工 業 區 的 主 要 範 圍 ; 第 三 個 區 域 則 位 於 中 華 路 和 高 速 公 路 之 間 。 本 研 究 對 於 工 業 區 周 界 的 FTIR 量 測 工 作 , 綜 合 各 測

(10)

線 以 F TIR 所 做 之 連 續 量 測 結 果 。 永 貞 國 小 校 舍 前 及 中 華 路 恒 誼 化 工 前 兩 條 測 線 所 偵 測 到 的 污 染 物 最 多 ; 而 以 頭 份 國 中 最 少 , 只 測 得 氨 , 主 要 原 因 應 為 量 測 當 時 之 盛 行 風 向 為 由 工 業 區 外 向 內 吹 所 致 。整 體 而 言 , 包 圍 在 第 二 個 區 域 周 圍 的 測 線 , 偵 測 得 較 多 的 污 染 物 。

在 污 染 物 的 濃 度 方 面 如表 4 .1- 11 所 示 , 氨 普 遍 在 各 個 測 點 偵 測 到 , 除 了 華 夏 宿 舍 之 外 。但 在 氨 的 平 均 濃 度 不 高 , 而 所 量 測 到 的 最 大 濃 度 為 110ppb 。 乙 酸 乙 酯 測 得 最 高 的 平 均 濃 度 在 六 合 國 小 操 場 , 濃 度 為 3.7ppb。 依 各 測 點 所 對 應 的 風 向 , 可 推 測 得 其 來 源 為 華 夏 海 灣 公 司。而 甲 醇 共 出 現 在 其 中 6 個 測 點 。 平 均 濃 度 最 高 為 凌 巨 科 技 前 馬 路 達 29. 7ppb; 其 主 要 來 源 依 風 向 及 位 置 , 應 來 自 中 石 化 公 司 。

在 其 他 污 染 物 方 面 , 氯 乙 烯 及 二 硫 化 碳 雖 然 被 偵 測 到 的 頻 率 不 高 , 但 因 其 毒 性 較 高 而 值 得 特 別 注 意 , 氯 乙 烯 主 要 來 源 為 華 夏 海 灣 公 司 及 台 氯 的 設 備 殘 留,其 平 均 濃 度 最 高 出 現 在 運 動 公 園 , 達 5.8ppb , 但 最 大 濃 度 曾 有 166ppb, 已 接 近 周 界 容 許 標 準 , 值 得 華 夏 公 司 加 強 其 逸 散 的 控 制 。

二 硫 化 碳 在 廠 區 內 並 未 偵 測 到 , 但 在 工 業 區 周 界 的 六 合 國 小 , 華 隆 二 廠 內 , 及 李 科 永 圖 書 館 前 空 地 均 測 到 CS2, 其 平 均 濃 度 最 高 六 合 國 小 操 場 , 而 最 大 濃 度 曾 有 442ppb 的 高 值 , 已 超 過 環 保 署 所 建 議 之 200ppb 的 標 準 。 初 步 判 定 其 來 源 應 為 中 纖 公 司 內 的 煙 囪 排 放 , 確 實 原 因 , 有 賴 對 中 纖 廠 內 的 排 放 管 道 檢 測 , 以 確 實 掌 握 其 來 源 。

有 機 溶 劑 類 乙 醇 普 遍 在 第 一 區 的 周 界 測 點 , 其 來 源 應 為 華 隆 及 華 夏 海 灣 兩 家 工 廠 。 丙 酮 只 在 恆 誼 化 工 前 測 到 , 因 資 料 不 足 難 以 判 定。丁 酮 及 二 甲 基 甲 醯 胺 兩 種 污 染 物 均 在 華 夏 宿 舍 測 到 的 濃 度 較 高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在 本 研 究 中 , 工 業 區

(11)

表 4 . 1 - 1 1 頭份工業區周界 F T I R 測得污染物質資料( 1 )

監測地點 化合物 平均濃度 最大濃度 周界容許濃度 氣味臨界值 可能來源

二硫化碳 4.6 168.0 200 16 中纖

乙醇 2.7 22.6 20000 49000

氨 1.2 8.1 1000 43

華隆二廠

正辛烷 0.7 23.0 6000 150000

乙醇 14.0 560.0 20000 49000

丁酮 6.9 86.0 4000 2000 華夏

甲醇 2.3 23.5 4000 4200 華夏

二甲醚 2.2 37.0 --- 300

氨 1.4 10.2 1000 43

氯乙烯 1.1 41.0 200 10000 華夏

二甲基甲醯胺 0.7 15.0 200 470 華夏

乙烯 0.6 12.3 --- --- 華夏

乙酸乙酯 0.4 11.9 8000 6400 華夏

永貞國小

二氯二氟甲烷 0.1 5.6 20000 華夏

氨 0.7 7. 1000 43

中纖北圍牆

乙酸乙酯 0.5 4.6 80000 64000

二硫化碳 41.4 442.0 200 16 中纖

乙酸乙酯 3.7 117.0 8000 6400 華夏

氨 0.5 6.6 1000 43 華隆

甲醇 0.3 10.0 4000 4200

六合國小(1)

三氯氟甲烷 0.1 4.4 華隆

(12)

表 4 . 1 - 1 1 頭份工業區周界 F T I R 測得污染物質資料( 2 )

監測地點 化合物 平均濃度 最大濃度 周界容許濃度 氣味臨界值 可能來源

丁烷 15.5 176.0 16000 1262000

二甲醚 13.1 98.0 300

氨 11.3 110.0 1000 43

環己烷 8.0 89.0 6000 780000 中石化

甲醇 7.8 69.0 4000 4200

苯乙烯 6.4 95.0 1000 17 待追查

丙酮 5.1 186.0 15000 3600

氣乙烯 4.7 115.0 200 10000 華夏

正辛烷 1.8 29.0 6000 150000

中華路

乙酸乙酯 0.8 27.0 8000 6400 華夏

正己烷 5.6 65.6 1000 65000 華夏

乙醇 4.4 45.3 20000 49000

二硫化碳 3.7 181.0 200 16 中纖

乙酸乙酯 1.4 20.4 8000 6400 華夏

李科永圖書館

氨 1.0 7.9 1000 43

乙醇 20.0 203.4 20000 49000

正戊烷 6.8 81.0 12000 119000

乙烯 4.8 46.9 華夏

氨 1.9 15.1 1000 43

甲醇 1.8 27.9 4000 4200

信義路

乙酸乙醏 1.2 18.1 8000 6400 華夏

(13)

表 4 . 1 - 1 1 頭份工業區周界 F T I R 測得污染物質資料( 3 )

監測地點 化合物 平均滾度 最大濃度 周界容許濃度 氣味臨界值 可能來源

丁酮 14.8 339.0 4000 2000 華夏

環己烷 10.2 116.0 6000 780000 華夏

乙醇 8.4 95.0 20000 49000

氮乙烯 5.8 166.0 200 10000 華夏

氣 2.7 48.0 1000 43

乙酸乙醋 1.3 28.0 8000 6400 華夏

運動公園

甲醇 1.2 24.0 4000 4200

頭份國中 氨 0.2 3.8 1000 43

丁峒 64.0 306.0 4000 2000 華夏

華夏西圍牆

二甲基甲醯胺 2.3 22.0 200 470 華夏

二硫化碳 76.1 304.0 200 16 中纖

氨 0.7 4.4 1000 43

六合國小(2)

三氮氖甲烷 0.1 3.4

甲醇 29.7 282.0 4000 4200

環己烷 7.0 38.0 6000 780000 中石化

氨 6.2 66.0 1000 43

乙酸乙醋 1.7 25.0 8000 6400 華夏

凌巨科技

氮乙烯 1.5 37.0 200 10000 華夏

(14)

周 界 量 測 中 種 類 頗 多 的 烷 類 , 其 濃 度 不 高 , 推 估 其 來 源 主 要 應 來 自 交 通 及 加 油 站 的 貢 獻 , 至 於 確 實 來 源 , 則 有 賴 更 一 進 步 的 調 查 。

4 . 1 . 2 V O C s 採 樣 分 析

F TIR 和 GC/MS 兩 種 不 同 的 量 測 方 法 , GC/MS 所 測 到 的 污 染 物 種 遠 多 於 FTIR 所 能 量 測 到 的 , 偵 測 極 限 更 低 , 但 GC/MS 無 法 觀 測 污 染 物 濃 度 隨 時 間 的 變 化,無 法 得 知 污 染 來 源 的 排 放 特 性。而 針 對 大 範 圍 而 長 時 間 的 連 續 監 測 以 評 估 污 染 濃 度 變 化 趨 勢 及 排 放 特 性 , 正 是 F T I R 功 能 發 揮 的 空 間 。

當 進 行 工 業 區 周 界 之 FTIR 量 測 的 同 時 , 亦 以 兩 個 真 空 不 鏽 鋼 筒 平 均 佈 置 在 F TIR 的 量 測 距 離 進 行 採 樣 , 採 樣 口 的 高 度 亦 儘 量 接 近 FTI R 的 量 測 高 度 , 再 以 GC/MS 作 分 析 。 因 F TIR 所 測 得 的 污 染 物 濃 度 , 為 其 量 測 的 污 染 物 平 均 濃 度 ; 而 GC/MS 所 量 測 到 的 污 染 物 濃 度 , 為 採 樣 位 置 的 實 際 濃 度 ; 因 此 , 本 研 究 中 GC/MS 的 量 測 , 主 要 是 配 合 周 界 FTIR 量 測 , 做 為 定 性 的 比 較 。

在 OP- FTIR 和 GC/MS -canister 的 定 性 比 對 方 面 , 整 體 而 言 , OP -FTIR 量 測 到 的 污 染 物 種 類 , 遠 少 於 GC/MS -canister 所 偵 測 到 的 。 其 比 較 如表 4 . 1 - 1 2 所 示 。

在 污 染 物 濃 度 所 佔 比 例 方 面 , 以 OP -FTIR 及 GC/MS-c anister 兩 種 採 樣 分 析 方 法 所 同 時 測 到 的 污 染 物 , 其 濃 度 佔 有 GC/MS- canister 方 法 所 測 到 的 污 染 物 總 濃 度 (TOC) 的 比 值 , 所 佔 比 例 由 中 纖 北 圍 牆 及 頭 份 國 中 兩 個 測 點 的 0 %到 六 合 國 小 第 二 次 量 測 的 94%。 各 測 點 的 比 例 如表 4.1-13 所示。

整 體 而 言 ,OP -FTIR 所 測 到 的 污 染 物 佔 GC/MS 測 到 的 所 有 污 染 物 之 濃 度 比 例 約 為 20~50% 。 此 數 值 乃 在 定 性 下 所 推 估 的 分 析

(15)

結 果 , 進 一 步 的 數 據 , 仍 需 作 更 深 入 的 研 究 調 查 。

表 4 . 1 - 12 OP-FTIR 和 GC/MS-canister 方法測得物種比較

量測地點 O P - F T I R M e a s u r e d s p e c i e s

G C / M S

M e a s u r e d s p e c i e s ( 前十種)

華隆二廠 4 30

永貞國小 10 59

六合國小(1) 5 23

中纖北圍牆 2 49

中華路 10 61

李科永圖書館 5 30

信義路 6 49

運動公園 7 32

頭份國中 1 23

華夏宿舍 2 44

六合國小(2) 3 25

凌巨科技 5 32

資 料 來 源 : 八 十 八 年 度 頭 份 工 業 區 V O C s 濃 度 監 測 及 污 染 源 改 善 計 畫

表 4 . 1 - 1 3 O P - F T I R 、G C / M S 同時測得之污染物濃度和 G C / M S 所測到的污染物總濃度比值

量 測 地 點 ( O P - F T I R - G C / M S ) / T O C

華隆二廠 5%

永貞國小 42%

六合國小(1) 25%

中纖北圍牆 0%

中華路 35%

李科永圖書館 33%

運動公園 21%

信義路 3%

華夏宿舍 50%

頭份國中 0%

六合國小(2) 94%

凌巨科技 54%

4 . 2 頭 份 工 業 區 資 料 建 置 與 製 程 審 閱

在 建 各 廠 家 資 料 前 , 應 先 了 解 各 廠 家 製 程 中 是 否 產 生 V O C s 情 況 , 以 作 為 下 一 步 訪 談 進 行 減 量 可 行 性 評 估 之 對 象 。 一 、 許 可 資 料

(16)

將 研 究 範 圍 內 各 工 廠 製 程 中 VOCs 以 管 道 或 逸 散 方 式 所 排 放 的 製 程 名 稱 、 污 染 源 、 污 染 種 類 及 年 排 放 量 整 理 , 並 綜 合 成 頭 份 工 業 區 VOCs 總 排 放 量 如表 4.2- 1。 工 業 區 內 十 家 工 廠 , 台 達 化 學 工 業 公 司 頭 份 廠 及 中 國 人 造 纖 維 公 司 製 程 中 並 無 VOCs 產 生 源 , 台 灣 氯 乙 烯 公 司 頭 份 廠 已 停 工 ; 其 餘 七 家 工 廠 則 有 VOCs 產 生 源 ( 量 ) , 經 整 理 結 果 可 知 , VOCs 總 排 放 量 為 1011.526 噸 / 年 , 其 中 管 道 排 放 總 量 520.488 噸 / 年 ( 約 佔 5 1 . 5 % ) , 逸 散 總 量 4 9 1 . 0 3 8 噸 / 年 ( 佔 4 8 . 5 % ) 。

表 4 . 2 - 1 頭 份 工 業 區 許 可 資 料 中 V O C s 排 放 量 分 析 表

廠 名 排放方式 排放量( 噸/ 年)

管道 29.6905

中國石油化學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頭份廠

逸散 82.8568

管道 484.892

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逸散 193

管道 2.697

華隆股份有限公司總廠

逸散 55.812

管道 2.92

華隆股份有限公司總廠第二分廠

逸散 158.6

管道 0.288

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逸散 0.7655

管道 -

宏衡股份有限公司

逸散 0.0006

管道 -

嘉新畜產股份有限公司

逸散 0.00321

台達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頭份廠 無 VOC 產生 -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無 VOC 產生 -

台灣氯乙烯股份有限公司頭份廠 已停工 -

管 道 排 放 總 量 520.488

逸 散 總 量 491.038

總 排 放 量 1011.526

二 、 污 水 處 理 廠

主 要 VOCs 逸 散 來 源 為 製 程 排 洩 口 及 未 加 蓋 之 廢 水 處 理

(17)

場 , 將 作 為 減 量 措 施 之 列 管 範 圍 。 其 中 台 氯 已 停 工 , 嘉 新 公 司 製 程 使 用 的 原 料 及 產 品 中 無 VOCs 產 生 ; 而 中 纖 公 司 原 料 中 之 C S2 已 不 再 製 造 , 完 全 依 賴 進 口 , 成 品 中 亦 無 VOCs 產 生 ; 另 台 達 化 使 用 原 料 有 矽 砂 、 硼 砂 、 碳 酸 鈉 、 碳 酸 鈣 、 碎 玻 璃 及 氧 化 鋁 , 製 程 中 無 廢 水 及 VOCs 產 生 , 故 並 不 對 此 四 家 污 水 處 理 廠 V O C s 排 放 量 進 行 推 估 。

( 一 ) 華 隆 總 廠 及 第 二 分 廠

華 隆 總 廠 及 第 二 分 廠 經 現 勘 後 , 發 現 廢 水 處 理 廠 產 生 之 異 味 濃 度 較 高 , 應 有 減 量 空 間 。 經 計 算 求 出 華 隆 總 廠 及 第 二 分 廠 可 能 之 減 量 空 間 , 整 理 如表 4 . 2 - 2 所 示 。

表 4 . 2 - 2 華 隆 公 司 污 水 處 理 廠 V O C s 排 放 量

工廠名稱 污染位置 污染量( 噸/ 年)

華隆總廠 廢水處理廠 VOCs 逸散 17.9

華隆第二分廠 廢水處理廠 VOCs 逸散 32.9

註 1.華隆總廠廢水量約 1200CMD。華隆第二分廠廢水量約 7300CMD。

2.污染量=廢水處理廠+製程排洩口。

3.美國 AP-42 石化工廠廢水排放係數 0.005kg/m3。美國 AP-42 製程排洩口排放係數 0.6kg/m3 4.每年以 330 工作天計算。

( 二 ) 中 石 化

經 現 勘 知 , 中 石 化 目 前 處 理 廢 水 量 約 3 ,000CMD, 雖 然 有 加 蓋 的 設 施 , 但 卻 無 後 處 理 之 防 制 設 備 , 任 其 逸 散 , 故 乃 視 無

「 加 蓋 」 處 理 , 其 V O C s 污 染 排 放 量 如表 4 . 2 - 3 所 示 。

表 4 . 2 - 3 中 石 化 污 水 處 理 廠

V O C s 排 放 量

工廠

名稱 污染位置 改善方式 污染量( 噸/ 年)

中 石 化

廢水處理廠 VOCs 逸散 加 蓋 後 需 進 行 後 續 處 理 方 式

如 : 焚化、吸收、吸附、生物處理 24.6

註:1.廢水量約 3000CMD。

2.污染量=廢水處理廠+製程排洩口。

3.美國 AP-42 石化工廠廢水排放係數 0.005kg/m3 4.美國 AP-42 製程排洩口排放係數 0.6kg/m3 5.每年以 330 工作天計算。

(18)

( 三 ) 華 夏

華 夏 廠 區 內 製 程 廢 水 皆 先 經 除 油 設 備 、 砂 濾 塔 或 汽 提 塔 處 理 後 , 再 導 入 廢 水 處 理 廠 , 目 前 華 夏 公 司 總 污 水 量 約 3 0 0 0 C M D , 預 估 分 析 如表 4 . 2 - 4 所 示 。

表 4 . 2 - 4 華 夏 污 水 處 理 廠 V O C s 排 放 量

工廠

名稱 污染位置 改善方式 污染量( 噸/ 年)

夏 廢水處理廠 VOCs 逸散 加 蓋 後 需 進 行 後 續 處 理 方 式

如 : 焚化、吸收、吸附、生物處理 56.4

註:1.廢水量約 3000CMD。

2.污染量=廢水處理廠+製程排洩口。

3.美國 AP-42 石化工廠廢水排放係數 0.005kg/m3 4.美國 AP-42 製程排洩口排放係數 0.6kg/m3 5 . 每 年 以 3 3 0 工 作 天 計 算 。

( 四 ) 恆 誼

恆 誼 公 尺 目 前 總 污 水 量 約 407CMD, 由 製 程 排 洩 口 所 收 集 到 的 廢 水 量 約 佔 全 廠 的 10%, 且 目前 排 洩 口 並 無 以 水 封 或 密 封 方 式 加 以 列 管 , 故 全 廠 V O C s 污 染 量 約 為 8 . 7 噸 / 年 。

( 五 ) 宏 衡

宏 衡 公 司 主 要 產 品 為 複 合 肥 料 , 製 程 排 洩 口 所 收 集 到 的 廢 水 量 約 全 廠 的 41%, 且 無 水 封 或 密 封 方 式 加 以 處 理 列 管 , 故 全 廠 V O C s 污 染 量 約 為 1 4 . 1 噸 / 年 。

三 、 儲 槽

「 揮 發 性 有 機 物 空 氣 污 染 管 制 及 排 放 標 準 」 中 對 於 儲 槽 之 管 制 分 為 二 階 段 實 施 , 蒸 氣 壓 大 於 210mHg 者 , 應 於 87 年 7 月 符 合 標 準 , 蒸 氣 壓 小 於 210mmHg 者 , 應 於 8 8 年 7 月 符 合 標 準 。

( 一 ) 華 夏

目 前 儲 槽 皆 為 鋼 製 固 定 型 式 , 其 中 列 管 容 量 分 別 為 500m3 及 2500m3, 每 年 VCM 總 進 料 量 約 153,000 噸 , 許 可 資 料 中 , 有 列 管 的 為 鍋 爐 製 程 中 重 油 儲 槽 , 每 年 排 放 VOC s0.0673 噸 , 已

(19)

在 許 可 資 料 中 呈 現 出 來 , 不 列 為 額 外 排 放 量 。 ( 二 ) 中 石 化

在 鍋 爐 發 電 製 程 與 鍋 爐 蒸 氣 製 程 中 各 有 2 個 燃 料 油 儲 槽 , 因 蒸 氣 壓 為 9 ×10- 5Psia(0.0046mmHg) , 故 屬 無 須 列 管 範 圍 。 而 已 內 醯 胺 化 學 製 程 中 , 依 法 規 規 定 列 管 之 儲 槽 有 9 個 , 其 他 無 機 化 學 品 製 造 製 程 中,其 中 有 機 酸 之 儲 槽 為 必 須 列 管 之 儲 槽 , 而 此 製 程 儲 槽 均 已 加 裝 排 氣 收 集 系 統 , 排 氣 收 集 至 專 屬 鍋 爐 焚 化 處 理 , 以 符 合 法 規 管 制 要 求 。

( 三 ) 華 隆 頭 份 總 廠 及 第 二 分 廠

華 隆 總 廠 內 及 華 隆 二 分 廠 的 儲 槽 、 重 油 儲 槽 、 熱 媒 儲 槽 等 , 經 查 均 為 法 令 管 制 外 。

四 、 製 程 設 備 元 件

依 據 「 揮 發 性 有 機 物 空 氣 污 染 管 制 及 排 放 標 準 」, 對 於 設 備 元 件 之 洩 漏 管 制 規 定 , 既 存 者 以 淨 檢 測 值 大 於 或 等 於 1 0,000ppm;新 設 者 以 淨 檢 測 值 大 於 或 等 於 2,000ppm 作 為 洩 漏 定 義 值 。

( 一 ) 華 夏

華 夏 製 程 設 備 元 件 方 面 , 其 VOCs 年 排 放 量 約 166.4 噸 , 已 在 許 可 資 料 中 呈 現 出 來 , 在 此 不 列 為 額 外 排 放 量 。

( 二 ) 中 石 化

中 石 化 製 程 設 備 元 件 所 產 生 的 污 染 源 , 主 要 來 自 於 已 內 醯 胺 製 程 , 依 據 許 可 資 料 每 年 VOCs 排 放 量 為 81.8 噸 , 不 在 此 列 為 額 外 排 放 量 。

( 三 ) 華 隆 頭 份 總 廠 及 第 二 分 廠

華 隆 頭 份 總 廠 , 在 法 規 的 要 求 下 , 設 備 元 件 每 年 仍 產 生 46.6 噸 VOCs 逸 散 量 , 華 隆 第 二 分 廠 每 年 亦 產 生 49.3 噸 VOCs

(20)

逸 散 量 , 其 改 善 方 式 不 外 乎 加 強 偵 測 。

由表 4 .2-1 知 頭 份 工 業 區 VOCs 以 管 道 試 排 放 總 量 為 520.5 噸 / 年 , 以 逸 散 方 式 總 量 為 491.0 噸 / 年 , 污 水 處 理 廠 為 154.6 噸 / 年 。 其 中 減 量 協 量 四 家 工 廠 管 道 排 放 量 為 520.2 噸 / 年 , 佔 頭 份 工 業 區 管 道 排 放 總 量 的 99.94% , 總 排 放 量 1593.8 噸 / 年 的 32.6%, 另 四 家 工 廠 逸 散 量 為 490.3 噸 /年 , 佔 頭 份 工 業 區 總 逸 散 量 的 99.8% , 總 排 放 量 的 30.8% , 上 述 減 量 協 談 的 四 家 工 廠 管 道 排 放 量 加 上 逸 散 量 佔 總 排 放 量 的 63.5%, 其 餘 部 分 則 分 別 為 廢 水 處 理 廠 、 儲 槽 及 製 程 設 備 元 件 逸 散 所 造 成 , 分 別 佔 總 排 放 量 的 9 . 7 % 、 2 0 . 8 % 及 6 % , 整 理 如表 4 . 2 - 5 所 示 。

表 4 . 2 - 5 頭 份 工 業 區 工 廠 V O C s 排 放 量 分 析 總 表

排 放 方 式 排 放 量 ( 噸 / 年 )

管 道 排 放 總 量 52 0.488

逸 散 總 量 49 1.038

許 可 資 料

( 1 ) 排 放 量 101 1.5 26

華 隆 總 廠 17.9

華 隆 二 分 廠 32 .9

中 石 化 24 .6

華 夏 56.4

恆 誼 8.7

宏 衡 14.1

污 水 處 理 廠

( 2 ) 排 放 量 154.6 儲 槽 ( 3) 中 石 化 3 31. 82

華 隆 總 廠 46.6

華 隆 第 二 分 廠 49.3

製 程 設 備 元 件

( 4) 排 放 量 95.9

總 計 (1 ) +(2 ) +(3 ) +(4 ) 1 593 .8

註:1.許可資料來源工廠包括:中石化、恆誼、宏衡、華夏、嘉新、中纖、台達、華隆頭份總 廠、華隆第二分廠及台灣氯乙烯。

4 . 3 V O C s 擴 散 模 擬

(21)

本 研 究 採 用 ISC 模 式 為 模 擬 工 具 , 收 集 頭 份 地 區 鄰 近 之 中 央 氣 象 局 新 竹 測 站 氣 象 資 料 進 行 分 析,以 瞭 解 風 向 風 速 分 佈 情 形 。 依 據 1998 年 全 年 之 風 花 圖(圖 4. 3-1)顯 示 , 新 竹 頭 份 地 區 之 盛 行 風 向 以 東 北 風 及 北 北 東 風 為 主 , 約 佔 39%, 其 次 西 南 西 風 約 佔 10%; 春 季 之 盛 行 風 向 以 東 北 風 、 東 風 及 北 北 東 風 為 主 , 夏 季 則 以 西 南 西 風 為 主 , 約 佔 30%, 而 秋 冬 明 顯 以 東 北 風 及 北 北 東 風 佔 大 部 份 。 風 速 分 析 方 面 , 全 年 小 時 平 均 風 速 小 於 1 m / s e c 所 佔 比 例 為 4 . 8 9 % , 平 均 風 速 約 3 . 1 m / s 。

由 新 竹 測 站 氣 象 資 料 顯 示 , 竹 苗 地 區 的 大 氣 穩 定 如表 4 .3-1 所 示 , 主 要 以 D 級 中 性 大 氣 及 F 級 不 穩 定 大 氣 所 佔 比 例 最 多 , 合 計 比 率 約 佔 66.8%, 屬 於 穩 定 大 氣 類 型 天 候 僅 佔 全 年 總 時 數 之 17.4%(A 級 6.3% 、 B 級 11.1%) , 顯 示 本 區 域 大 氣 因 風 速 較 強 , 擴 散 條 件 尚 屬 良 好 。

表 4 . 3 - 1 新 竹 測 站 8 7 年 穩 定 度 分 佈 表

穩定度

時間 A B C D E F

1 月 2.96 9.41 9.41 39.92 11.83 26.48 2 月 3.27 10.27 7.14 39.88 11.76 27.68 3 月 8.06 11.29 4.97 34.95 9.95 30.78 4 月 10.69 12.08 6.11 22.92 5.14 43.06 5 月 13.71 13.98 4.30 16.67 4.44 46.91 6 月 7.92 12.36 6.94 29.72 10.69 32.36 7 月 8.20 12.77 10.08 22.72 12.90 33.33 8 月 9.41 20.97 4.30 7.39 2.69 55.24 9 月 5.14 12.92 9.17 22.64 9.44 40.69 10 月 1.21 7.53 7.80 51.34 11.02 21.10 11 月 3.19 6.25 6.25 52.08 9.31 22.92 12 月 1.08 3.36 4.97 66.80 9.41 14.38 全年 6.26 11.11 6.78 33.89 9.03 32.93

(22)

圖 4 . 3 - 1 新 竹 測 站 8 7 年 四 季 及 全 年 風 花 圖

(23)

綜 合 上 述 的 氣 象 分 析 後 , 可 以 進 行 各 廠 區 之 管 道 排 放 及 逸 散 性 排 放 以 點 源 及 面 源 方 式 代 入 ISC3 模 式 中 運 算 , 模 擬 結 果 如圖 4 . 3 - 2 ∼ 圖 4 . 3 - 4 所 示 , 並 分 述 如 後 :

一 、 最 大 小 時 濃 度 分 佈

由 頭 份 工 業 區 VOCs 排 放 量 分 析 總 表 可 知 , 以 華 夏 海 灣 塑 膠 公 司 及 華 隆 公 司 總 廠 第 二 分 廠 之 排 放 量 較 大,宏 衡 公 司 及 嘉 新 畜 產 公 司 較 低 ; 而 整 個 工 業 區 之 VOCs 排 放 總 量 及 逸 散 總 量 相 差 不 大 , 以 管 道 排 放 總 量 略 高 些 。

經 模 式 模 擬 結 果 可 知 , VOCs 最 大 小 時 濃 度 分 佈 較 高 者 皆 位 於 工 業 區 內,尤 其 以 華 夏 海 灣 塑 膠 公 司 及 華 隆 公 司 第 二 分 廠 之 廠 區 內 , 其 值 可 達 10 ∼ 14ppm, 工 業 區 外 則 可 降 至 3 ∼ 4ppm 以 下 , 距 離 工 業 區 1.5 公 里 以 外 之 濃 度 可 降 至 2ppm 以 下 , 至 於 較 重 要 的 敏 感 點 ( 如 環 保 署 頭 份 測 站 、 頭 份 國 小 及 苑 裡 國 中 等 ) 大 多 位 於 3 ∼ 4 p p m 之 間 。

二 、 最 大 日 值 及 年 平 均 值 濃 度 分 析

經 模 式 模 擬 結 果 , VOCs 最 大 日 濃 度 分 佈 較 高 之 位 置 以 華 夏 海 灣 塑 膠 公 司 及 華 隆 公 司 第 二 分 廠 較 為 明 顯,其 濃 度 值 可 達 5 ∼ 7 p p m 不 等 , 工 業 區 外 則 可 降 至 1 p p m 之 以 下 。

VOCs 年 平 均 濃 度 分 佈 仍 以 華 夏 海 灣 塑 膠 公 司 及 華 隆 公 司 第 二 分 廠 之 廠 區 內 較 高 , 其 值 介 於 2.5 ∼ 4.6ppm, 工 業 區 外 則 迅 速 降 至 0.5ppm 以 下 , 相 關 敏 感 點 之 濃 度 則 位 於 0.07∼

0 . 1 7 p p m 。

既 然 做 了 工 業 區 的 擴 散 模 式 分 析 , 就 應 該 與 實 際 的 監 測 值 做 比 較 , 而 這 裡 先 對 環 保 署 頭 份 測 站 比 對 分 析 , 主 要 目 的 係 監 測 頭 份 工 業 區 排 放 空 氣 污 染 物 之 影 響 , 其 比 較 結 果 如表 4 .3-2 所 示 , 雖 然 本 研 究 雖 略 有 偏 低 , 但 大 多 位 於 實 測 值 範 圍 內 , 顯 示 本 研 究 模 式 模 擬 結 果 應 屬 合 理 。 由 於 本 研 究 僅 針

(24)

圖 4.3-2 最大小時值模擬分析圖

(25)

圖 4.3-3 最大日值模擬分析圖

(26)

圖 4.3-4 年平均值模擬分析圖

(27)

表 4 . 3 - 2 V O C s 實 測 數 據 與 模 擬 值 比 較 分 析 (單 位 : p p m ) 濃 度 值

敏 感 點 實 測 值 模 擬 值

最 大 小 時 值 1 . 3 ~ 7 . 2 4 . 1

最 大 日 值 0 . 6 ~ 4 . 1 1 . 0

頭 份 測 站

年 平 均 值 0 . 3 ~ 0 . 5 0 . 2

最 大 小 時 值 - 3 . 1 4

最 大 日 值 - 0 . 6 2

頭 份 國 小

年 平 均 值 - 0 . 0 7

最 大 小 時 值 - 3 . 3 1

最 大 日 值 - 0 . 6 7

苑 裡 國 中

年 平 均 值 - 0 . 0 8

表 4 . 3 - 3 周 界 十 二 敏 感 點 V O C s 實 測 數 據 與 模 擬 值 比 較 分 析

濃 度 值

敏 感 點 實 測 值 模 擬 值

最 大 小 時 值 0 . 0 8 1 2 . 6

最 大 日 值 0 . 0 1 3 8 . 1

華 隆 二 廠

年 平 均 值 4 . 9

最 大 小 時 值 0 . 9 5 4 . 0

最 大 日 值 0 . 1 0 1 . 2

永 貞 國 小

年 平 均 值 0 . 3

最 大 小 時 值 0 . 1 0 3 . 2

最 大 日 值 0 . 0 1 0 . 7

六 合 國 小 ( 1 )

年 平 均 值 0 . 1

最 大 小 時 值 0 . 0 2 4 . 8

最 大 日 值 0 . 0 0 3 0 . 9

中 纖 北 圍 牆 邊

年 平 均 值 0 . 1

最 大 小 時 值 0 . 5 5 6 . 3

最 大 日 值 0 . 2 5 2 . 0

中 華 路

年 平 均 值 0 . 8

最 大 小 時 值 0 . 2 2 4 . 6

最 大 日 值 0 . 0 5 1 . 5

李 科 永 圖 書 館

年 平 均 值 0 . 3

最 大 小 時 值 0 . 3 3 . 0

最 大 日 值 0 . 1 0 . 5

信 義 路

年 平 均 值 0 . 1

最 大 小 時 值 1 . 3 0 5 . 3

最 大 日 值 0 . 2 0 1 . 6

運 動 公 園

年 平 均 值 0 . 3

最 大 小 時 值 4 . 1

最 大 日 值 1 . 1

頭 份 國 中

年 平 均 值 0 . 3

最 大 小 時 值 1 . 0 2 4 . 5

最 大 日 值 0 . 3 0 1 . 6

華 夏 西 圍 牆

年 平 均 值 0 . 4

最 大 小 時 值 0 . 0 1 3 . 4

最 大 日 值 0 . 0 0 1 0 . 8

六 合 國 小 ( 2 )

年 平 均 值 0 . 2

最 大 小 時 值 0 . 4 2 . 8

最 大 日 值 0 . 1 1 1 . 1

凌 巨 科 技

年 平 均 值 0 . 4

註:12 處敏感點實測值之 VOC 濃度值係各敏感調查到各種化合物濃度(as CH4 ppm) 之加總。

(28)

對 頭 份 工 業 區 內 石 化 廠 污 染 源 進 行 評 估,模 式 模 擬 引 用 之 污 染 源 除 頭 份 工 業 區 內 石 化 廠 外 並 未 包 含 其 他 污 染 源,所 以 需 將 該 地 區 所 有 污 染 源 納 入 方 可 獲 得 較 為 精 確 之 結 果 。

本 研 究 對 於 工 業 區 周 界 12 處 敏 感 點 , 比 較 分 析 結 果 如表 4 .3-3 所 示 。 經 與 本 研 究 模 擬 值 比 較 , 各 敏 感 點 實 測 值 均 明 顯 低 於 模 擬 值;此 係 由 於 本 研 究 模 式 模 擬 結 果 表 示 全 年 度 之 最 大 值 , 因 此 會 高 於 單 一 日 數 之 實 測 值 , 倘 若 有 更 多 的 實 測 值 加 以 佐 証 , 則 可 瞭 解 各 敏 感 點 VOC 濃 度 的 分 佈 情 形 。 從 分 析 比 較 的 結 果 , 得 知 對 於 污 染 源 的 擴 散 效 果 模 擬 結 果 能 實 際 反 應 現 況 。

4 . 4 V O C s 污 染 改 善

4 . 4 . 1 V O C s 減 量 協 談

4 . 4 . 1 . 1 減 量 協 談 工 作

( 1 ) 華 夏 海 灣 塑 膠 廠

本 研 究 的 減 量 協 談 作 業 , 根 據 該 廠 固 定 源 許 可 資 料 記 錄 會 產 生 VOCs 之 製 程 。 在 聚 氯 乙 烯 製 程 中 回 收 貯 氣 槽 為 管 道 排 放 主 要 污 染 源 , 此 部 份 雖 採 行 壓 縮 冷 凝 後 回 收 控 制 設 備 , 但 仍 有 42.43 噸 的 排 放 ; 經 廠 方 加 裝 薄 膜 分 離 器 後 , 若 以 廠 方 建 之 回 收 效 率 計 算 , 則 每 年 將 可 減 量 3 8 . 1 9 噸 之 V C M 排 放 量 。 化 工 製 程 中 製 程 設 備 元 件 逸 散 為 最 大 污 染 源 且 又 不 易 控 制 , 所 以 應 設 置 偵 測 器 , 以 確 保 符 合 空 氣 品 質 標 準 , 但 從 製 程 每 年 預 估 之 排 放 量 佔 全 廠 逸 散 量 86.2 ﹪ , 因 此 該 配 合 FTIR 監 測 結 果 , 將 提 出 減 量 對 策 , 以 有 效 降 低 該 廠 之 污 染 量 。 在 PVC 布 凹 版 印 刷 中 , 經 現 場 初 勘 後 , 此 製 程 並 無 防 制 設 備 , 對 於 環 境 品 質 及 勞 工 安 全 有 影 響 , 此 部 份 將 列 為 減 量 協

(29)

談 建 議 廠 方 改 善 之 重 點。在 PVC 布 及 PVC 皮 製 造 程 序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為 可 塑 劑 及 有 機 溶 劑 , 雖 該 廠 已 加 裝 集 氣 罩 及 靜 電 集 塵 器 , 但 礙 於 現 場 操 作 因 素 致 使 集 氣 設 備 無 法 發 揮 其 功 效 。 此 製 程 亦 為 本 次 減 量 協 談 建 議 改 善 點。根 據 監 測 結 果 可 判 斷 氯 乙 烯 為 經 常 性 洩 漏 , 建 議 廠 方 應 再 加 強 設 備 元 件 巡 查 檢 測 , 以 徹 底 解 決 洩 漏 問 題 。

( 2 ) 中 石 化 頭 份 廠

本 廠 主 要 製 程 為 己 內 醯 胺 製 造 程 序 , 主 要 污 染 來 源 以 設 備 元 件 逸 散 排 放 為 主 , 其 中 苯 為 國 內 優 先 管 制 30 種 有 害 化 合 物 的 物 質 之 一 , 所 以 其 逸 散 須 加 以 注 意 。 除 持 續 完 成 儲 槽 改 善 工 程 及 加 裝 冷 凝 器 以 控 制 回 收 環 己 酮 、 環 己 烷 物 料 ; 製 造 程 序 中 因 取 樣 過 程 亦 會 造 成 VOCs 之 逸 散 問 題 , 建 議 廠 方 應 再 加 裝 取 樣 密 閉 系 統 杜 絕 可 能 之 逸 散 情 形 。 導 入 永 續 經 營 之 理 念 , 持 續 進 行 污 染 防 制 工 作 及 改 善 事 項,並 積 極 針 對 製 程 減 廢 及 回 收 可 用 物 料 進 行 生 命 週 期 之 研 究 , 期 使 環 保 及 發 展 齊 頭 並 進 。 ( 3 ) 華 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總 廠 及 二 分 廠

華 隆 總 廠 及 二 分 廠 之 VOCs 年 排 放 量 分 居 頭 份 工 業 區 之 四 、 二 名 , 因 此 將 它 列 為 減 量 協 談 廠 家 。

一 、 減 量 協 談 作 業 初 勘 , 提 出 廢 水 處 理 廠 VOCs 逸 散 管 制 建 議 : ( 一 ) VOCs 逸 散 應 以 總 量 管 制 可 以 杜 絕 大 量 VOCs 逸 散 污 染 源

之 污 染 。

( 二 ) 應 著 重 前 處 理 單 元 , 其 次 為 調 理 單 元 。 二 、 FTIR 監 測 結 果 建 議 污 染 源 改 善

監 測 結 果 之 分 析 及 評 估 , 並 未 發 現 乙 醛 及 乙 二 醇 , 可 能 因 為 經 排 放 管 道 位 於 廠 房 約 六 層 高 處 , 而 周 界 監 測 時 , 即 發 現 有 乙 醇 、 氨 、 三 氯 氟 烷 , 至 於 其 他 化 合 物 監 測 結 果 應 該 其 他 廠 家 或 污 染 源 逸 散 飄 來 所 致 , 且 量 不 高 。

(30)

4 . 4 . 1 . 2 減 量 空 間 評 估

( 1 ) 製 程 排 放 管 道 ( 見表 4 . 4 - 1 所 示 )

表 4 . 4 - 1 減 量 協 談 工 廠 製 程 排 放 管 道 預 估 之 減 量 空 間

工廠

名稱 污染位置 改善方式

污染量 ( 噸/ 年)

控制效率 ( ﹪)

削減量 ( 噸/

年)

削減百分比 ( ﹪)a

M07PVC 布凹板印刷製 程

逸散收集以活性碳吸 附處理

甲苯:35.5 丁酮:47.4

收集:80 活 性 碳 吸 附:99

合計:

65.7 4.1 M03 聚氯乙烯製程之

回收貯氣槽 加裝薄膜回收器 VCM:42.43 90 38.19 2.4 M06、M08PVC 布、皮收

集效率改善 改善集氣罩集氣效率 VOC:348.6 10 34.9 2.2 華

小 計 1 3 8 . 8 8 . 7

M02 合成有機化學纖

維製程管道排放 加設觸媒焚化爐 乙醛:0.98 乙二醇:0.007

乙醛:95 乙二醇:95

合計:

0.94 0.06 華

隆 總

小 計 0 . 9 4 0 . 0 6

M02 合成有機化學纖

維製程管道排放 加設觸媒焚化爐 乙醛:2.9 乙二醇:0.02

乙醛:95 乙二醇:5

合計:

2.76 0.2 華隆

第二

分廠 小 計 2 . 7 6 0 . 2

合 計 1 4 2 . 6 9 . 0

註:a:削減百分比係以預估之削減量除以頭份工業區 VOCs 排放總量

( 2 ) 儲 槽 ( 如表 4 . 4 - 2 所 示 )

表 4 . 4 - 2 減 量 協 談 工 廠 儲 槽 預 估 之 減 量 空 間

工廠名

污染位置 改善方式

污染量 ( 噸/ 年)

控制效率 ( ﹪)

削減量 ( 噸/

年)

削減百分比 ( ﹪)a

物料儲槽 改為內浮頂

加裝冷凝器 VOC:331.8 90 298.6 18.7 中

化 有機酸儲槽 製程改善 有機酸:0.998 100 0.998 0.06

合 計 2 9 9 . 6 1 8 . 8

註:削減百分比係以預估之削減量除以頭份工業區 VOCs 排放總量

( 3 ) 揮 發 性 有 機 液 體 裝 載 操 作 設 施

華 隆 頭 份 總 廠 及 第 二 分 廠 P ET 生 產 設 備 平 均 產 能 皆 為 215 噸 /日 , 製 造 程 序 最 終 產 品 為 合 成 有 機 化 學 纖 維 , 與 中 石

(31)

化 鍋 爐 發 電 程 序 、 鍋 爐 蒸 氣 產 生 程 序 、 及 其 他 無 機 化 學 品 化 學 製 程 程 序 均 無 裝 載 操 作 設 施。中 石 化 之 己 內 醯 胺 化 學 製 造 程 序 製 程 的 產 品 輸 出 為 己 內 醯 胺 , 年 產 量 約 58 ,000 噸 , 物 料 蒸 氣 壓 在 常 溫 下 (30℃ ) 為 0.0035mmHg , 依 法 規 第 十 六 條 第 二 款 規 定 , 小 於 26mmHg 者 , 為 不 須 列 管 之 範 圍 , 故 此 製 程 之 裝 載 操 作 設 施 不 須 列 管 , 額 外 減 量 空 間 有 限 。

( 4 ) 製 程 設 備 元 件 (表 4 . 4 - 3 所 示 )

表 4 . 4 - 3 減 量 協 談 工 廠 製 程 設 備 元 件 預 估 之 減 量 空 間

工廠名

污染位置 改善方式 污染量

( 噸/ 年)

控制效率 ( ﹪)

削減量 ( 噸/ 年)

削減百分 比( ﹪)a 華夏 M03 聚氯乙烯製程設備元件逸散 偵測維修 VCM:166.4 90 9.9 0.6b 中石化 M03 己內醯胺製程設備元件逸散 偵測維修c VOC:81.8 99 5.3 0.3

華隆 總廠

M02 合成有機化學纖維製程設備元件

逸散 偵測維修 46.6d 90 3.4 0.2b

華 隆 第 二分廠

M02 合成有機化學纖維製程設備元件

逸散 偵測維修 49.3e 90 2.9 0.2b

合 計 2 1 . 5 1 . 3

( 5 ) 廢 水 處 理 廠

廢 水 處 理 廠 VOCs 排 放 量 推 估 部 份 , 主 要 為 廢 水 處 理 中 V OCs 逸 散 量 加 上 廢 水 收 集 系 統 中 VOCs 排 放 量 ( 包 括 製 程 排 洩 口 (drain) 及 中 間 收 集 池 槽 等 )。 故 廢 水 處 理 廠 VOCs 排 放 量 公 式 = ( 1 ) 廢 水 處 理 量 + ( 2 ) 廢 水 收 集 系 統 ( 製 程 排 洩 口 ) 。 其 中 : 1 .廢 水 處 理 量 VOCs 排 放 量 推 估 部 份 , 主 要 依 據 石 化 廠 廢 水 處

理 量 乘 上 美 國 A P - 4 2 石 化 工 廠 廢 水 排 放 係 數 0 . 0 0 5 kg/m3。 2 .廢 水 收 集 系 統 VOCs 排 放 量 推 估 部 份 , 主 要 依 據 石 化 廠 廢 水

處 理 量 乘 上 美 國 A P - 4 2 製 程 排 洩 口 排 放 係 數 。

由 上 述 可 計 算 出 可 能 之 減 量 空 間 ,整 理 如表 4 .4-4 所示。

綜 合 上 述 , 整 理 成表 4.4 -5, 其 中 製 程 排 放 管 道 VOCs 排 放 量 可 削 減 142.6 噸 / 年 , 佔 總 排 放 量 的 9.4%次 之 , 儲 槽 可 削 減 299.6 噸 / 年 , 佔 19.7% 最 大 , 製 程 設 備 元 件 可 削 減 21.5 噸 / 年 , 佔 1 . 3 % 最 小 , 污 水 處 理 廠 可 削 減 42.8 噸 /年 , 佔 2.8%。

(32)

表 4 . 4 - 4 污 水 處 理 廠 V O C s 排 放 量

工廠名稱

污染位置 改善方式

污染量 ( 噸/ 年)

控制效率( % ) 減量 ( 噸/

年)

削減 百分比( % )

華隆總廠 廢水處理廠逸散 17.9 50 9.0 0.6 華隆第二分廠 廢水處理廠逸散

加 蓋

32.9 50 16.5 1.1 中石化 廢水處理廠逸散 加 蓋 24.6 50 12.3 0.8 華夏 廢水處理廠逸散 加 蓋 * 56.4 50 28.2 1.8

註:1.華隆總廠廢水量約 1200CMD,華隆第二分廠廢水量約 7300CMD,其餘廢水量約 3000CMD。

2.污染量=廢水處理廠+製程排洩口。

3.美國 AP-42 石化工廠廢水排放係數 0.005kg/m3。美國 AP-42 製程排洩口排放係數 0.6kg/m3。 4.每年以 330 工作天計算。

5.*需進行後續處理,方式如:焚化、吸收、吸附、生物處理 6.加蓋後,控制效率假設 50%。

表 4 . 4 - 5 頭 份 工 業 區 減 量 成 效 分 析 表

減 量 空 間 名 稱 削 減 量 ( 噸 / 年 ) 削 減 百 分 比 ( % ) 製 程 排 放 管 道 1 4 2 . 6 9 . 0

儲 槽 2 9 9 . 6 1 8 . 8

製 程 設 備 元 件 2 1 . 5 1 . 3

污 水 處 理 廠 6 6 . 0 4 . 1

合 計 5 2 9 . 7 3 3 . 2

註 : 頭 份 工 業 區 V O C s 排 放 總 量 為 1 5 9 3 . 8 噸 / 年 。

4 . 4 . 1 . 3 減 量 成 效

目 前 實 施 中 的 「 揮 發 性 有 機 物 空 氣 污 染 管 制 及 排 放 標 準 」, 其 中 法 規 針 對 所 有 石 化 製 程 之 廢 氣 燃 燒 塔 , 要 求 其 進 入 廢 氣 之 熱 值 不 得 低 於 8~12MJ/Nm3, 且 出 口 速 度 不 得 高 於 114m/s , 並 針 對 母 火 之 監 測 作 嚴 格 之 要 求 , 以 達 98% 之 VOCs 破 壞 去 除 率 , 由 於 目 前 之 法 規 規 定 已 達 管 制 之 極 限 , 故 減 量 有 限 。 但 並 無 針 對 廢 水 處 理 廠 排 放 加 以 管 制 , 經 減 量 協 談 結 果 應 有 相 當 減 量 空 間 , 其 結 果 如表 4. 4-6 所 示 。 若 以 個 別 工 廠 之 削 減 量 而 言 , 其 中 華 夏 可 削 減 176.9 噸 /年 , 佔 頭 份 工 業 區 總 排 放 量 的 11.1%, 中 石 化 可 削 減 317.2 噸 / 年,佔 19.9%最多,華 隆 頭 份 總 廠 及 二 分 廠 共 可 削 減 35.5 噸 / 年 , 佔 2.2%最 少 , 但

(33)

由表 4 . 4 - 7 結 果 得 知 排 放 量 與 削 減 量 並 非 成 正 比 。

表 4 . 4 - 6 減 量 協 談 工 廠 減 量 成 效 分 析 表

工 廠 名 稱 減 量 空 間 名 稱 削 減 量 ( 噸 / 年 ) 消 減 百 分 比 ( % ) 製 程 排 放 管 道 1 3 8 . 8 8 . 7

儲 槽 - -

裝 載 操 作 設 施 - -

製 程 設 備 元 件 9 . 9 0 . 6 污 水 處 理 廠 2 8 . 2 1 . 8 華 夏

( 1 ) 小 計 1 7 6 . 9 1 1 . 1

製 程 排 放 管 道 - -

儲 槽 2 9 9 . 6 1 8 . 8

裝 載 操 作 設 施 - -

製 程 設 備 元 件 5 . 3 0 . 3 污 水 處 理 廠 1 2 . 3 0 . 8 中 石 化

( 2 ) 小 計 3 1 7 . 2 1 9 . 9 製 程 排 放 管 道 3 . 7 0 . 2

儲 槽 - -

裝 載 操 作 設 施 - -

製 程 設 備 元 件 6 . 3 0 . 4 污 水 處 理 廠 2 5 . 5 1 . 6 華 隆 總 廠 及 二 分 廠

( 3 ) 小 計 3 5 . 5 2 . 2 總 計 ( 1 ) + ( 2 ) + ( 3 ) 5 2 9 . 6 3 3 . 2

表 4 . 4 - 7 減 量 協 談 工 廠 削 減 情 形 總 表

工 廠 名 稱 排 放 量 ( 噸 / 年 ) 削 減 量 ( 噸 / 年 ) 削 減 百 分 比 ( % ) 華 夏 7 3 4 . 3 1 7 6 . 9 1 1 . 1 中 石 化 4 6 9 . 0 3 1 7 . 2 1 9 . 9 華隆總廠及

華隆二分廠 366.7 35.5 2.2

綜 合 而 言 , 經 由 減 量 協 談 的 方 法 進 行 , 並 提 出 額 外 可 削 減 的 空 間 ( 如 廢 水 處 理 廠 ) , 共 可 削 減 頭 份 工 業 區 529.6 噸 /年 VOCs 污染量,即 33.2% 的 成 效 。 這 對 於 國 內 對 VOC 之 列 管 正 於 起 步 階 段 , 初 期 的 削 減 空 間 較 大 , 其 後 則 依 國 外 經 驗 , 進 而 加 嚴 標 準 之 削 減 量 則 , 並 有 待 各 廠 商 自 行 提 出 之 減 量 計 畫 , 相 信 頭 份 工 業 區 VOCs 污 染 排 放 量 定 能 降 低,達 到 良 好 的 減 量 功 效。

(34)

4 . 5 V O C s 危 害 管 理

4 . 5 . 1 國 內 外 V O C s 法 規 比 較

美 國 最 早 明 文 提 及 有 害 空 氣 污 染 物 (HAPs) 及 訂 定 國 家 排 放 標 準 是 1977 年 的 清 淨 空 氣 法 (Clean Air Act), 當 時 僅 對 砷 、 石 綿 、 苯 、 鈹 、 汞 、 氯 乙 烯 及 放 射 性 核 料 等 七 種 HAPs 訂 定 排 放 標 準 , 並 未 針 對 VOCs 特 別 注 意 而 加 以 規 範 。 由 於 臭 氧 問 題 未 能 獲 致 改 善 , 反 而 日 益 嚴 重 , 因 此 國 會 於 1990 年 通 過 清 淨 空 氣 法 修 正 案 , 在 法 案 的 第 三 章 中 針 對 HAPs 排 放 源 提 出 完 整 管 制 計 畫 , 並 列 出 必 須 優 先 列 管 之 189 種 有 害 空 氣 污 染 物 , 其 中 約 有 75%為 VOCs。 管 制 計 畫 中 要 求 排 放 源 採 用 最 大 可 達 控 制 技 術 以 削 減 排 放 量 , 預 定 二 年 內 管 制 十 種 排 放 源 , 25%

污 染 源 在 四 年 內 達 成 管 制 , 50%的 污 染 源 在 七 年 內 達 成 管 制 , 並 預 定 十 年 內 達 至 成 管 制 所 有 污 染 物 之 目 標 。

但 由 於 聯 邦 規 範 管 制 進 程 太 慢 , 以 致 於 州 及 地 方 政 府 紛 紛 自 訂 控 制 有 害 空 氣 污 染 物 之 計 畫 。 於 1989 年 則 幾 乎 每 州 均 具 有 不 同 型 式 管 制 計 畫 , 所 使 用 的 管 制 規 範 通 常 有 三 種 : 一、健 康 風 險 性 標 準: 主 要 是 考 慮 污 染 物 對 人 體 健 康 之 危 害 程

度 , 如 致 癌 性 、 慢 性 危 害 及 急 性 危 害 。 管 制 方 式 是 針 對 每 種 污 染 源 特 性 來 評 估 計 算 所 造 成 的 風 險 是 否 超 過 所 規 定 之 風 險 值,若 超 過 則 污 染 源 必 需 減 少 排 放 量 以 降 低 其 風 險 值 。 各 州 採 用 之 健 康 風 險 基 準 在 1 0- 6~ 1 0- 4之 間 。

二、可 接 受 環 境 限 值: 決 定 可 接 受 環 境 限 值 之 寬 嚴 程 度 主 要 有 兩 個 因 素 , 一 為 限 值 的 大 小 , 另 一 為 計 算 污 染 源 對 環 境 濃 度 貢 獻 時 所 採 用 的 時 間 區 間 。 關 於 限 值 的 訂 定 , 通 常 是 採 用 參 數 值 乘 上 不 確 定 因 子。 一 般 而 言 要 考 慮 敏 感 族 群 的 連 續 暴 露 , 或 是 根 據 風 險 評 估 的 可 接 受 限 值 。 其 數 值 各 州 差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We point out that extending the concepts of r-convex and quasi-convex functions to the setting associated with second-order cone, which be- longs to symmetric cones, is not easy

Hence, we have shown the S-duality at the Poisson level for a D3-brane in R-R and NS-NS backgrounds.... Hence, we have shown the S-duality at the Poisson level for a D3-brane in R-R

We compare the results of analytical and numerical studies of lattice 2D quantum gravity, where the internal quantum metric is described by random (dynamical)

The Hull-White Model: Calibration with Irregular Trinomial Trees (concluded).. • Recall that the algorithm figured out θ(t i ) that matches the spot rate r(0, t i+2 ) in order

The Hull-White Model: Calibration with Irregular Trinomial Trees (concluded).. • Recall that the algorithm figured out θ(t i ) that matches the spot rate r(0, t i+2 ) in order

MASS::lda(Y~.,data) Linear discriminant analysis MASS::qda(Y~.,data) Quadratic Discriminant Analysis class::knn(X,X,Y,k,prob) k-Nearest Neighbour(X 為變數資料;Y 為分類)

[r]

(5)The Direction-Giving Language and the Empathetic Language of the principal have reach to the outstanding level of anticipa t i on f or t he t e a c he r ’ s j 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