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00 年從業人員甄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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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須檢查答案卷、入場通知書編號、桌角號碼、甄選類科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 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共有四大題之非選擇題,各題配分均為 25 分。
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橫式橫式橫式作答,並請從答案卷內第一頁開始書寫,違反者該 科酌予扣分。不必抄題但須標示題號不必抄題但須標示題號不必抄題但須標示題號。 不必抄題但須標示題號
應試人得自備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機(須不具財務、工程及儲存程式功能且按鍵不得發出聲響),
應試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機放置於桌面或使用,若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 科扣 10 分,計算機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卷務必繳回答案卷務必繳回答案卷務必繳回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科,未繳回者該科未繳回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未繳回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成績以零分計算。成績以零分計算。。 。
題目一題目一題目一 題目一::::
有精神障礙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之成年人,在監護宣告前、監護宣告後尚未撤銷前,分 別發生下列法律事實,其法律效果如何?
(一)監護宣告前,在沒有識別能力情形下,與他人簽訂契約。【6 分】
(二)監護宣告前,在沒有識別能力情形下,開車撞死他人。【6 分】
(三)監護宣告後尚未撤銷前,在有識別能力情形下,與他人簽訂契約。【6 分】
(四)監護宣告後尚未撤銷前,在有識別能力情形下,開車撞死他人。【7 分】
題目二 題目二題目二 題目二::::
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筆,各有三分之一應有部分。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若甲未經乙、丙同意,將該筆土地的所有權全部出賣予第三人,訂立書面買賣契 約。該買賣契約是否有效?【8 分】
(二)若乙未經甲、丙同意,將其分管的三分之一,出賣給第三人,乙如何履行契約?
【8 分】
(三)若乙、丙未經甲的同意,將該筆土地全部移轉給惡意第三人,其法律效果如何?
如何保護甲的權利?【9 分】
題目三 題目三 題目三 題目三::: :
(一)何謂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之『員工新股承購權』?【10 分】其目的為何?又有何 例外規定?【8 分】
(二)甲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時,董事會決議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五的股份由 員工承購,並限制其在三年之內不得轉讓。請問該決議是否適法?【7 分】
題目四 題目四 題目四 題目四::: :
(一)票據行為之代理應具備何種要件,才能成為有效的代理?【10 分】
(二)甲為『大發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乙為副董事長,丙為總經理,今甲以『大 發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簽發一張面額為新台幣一百萬元之支票,給材料商『太 順公司』,該支票應由甲或『大發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若董事長甲因故不 能行使職權時,又應由誰代理為之?請說明其理由。【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