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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菸檳危害 由我說畫~110 年校園菸檳防制寫作及繪畫徵選 比賽」
110.05.14 版
一、 目標
藉由在全市國中及高中職辦理寫作及繪畫徵件比賽,將吸菸嚼檳對健康危 害與反菸拒檳理念推廣至校園。
二、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三、 協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五、 活動對象
本市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學校之在學學生(含夜間部)。
六、 活動辦法
(一) 徵稿主題:須以「遠離吸菸及嚼檳榔導致之健康危害」或勸人戒除吸 菸與嚼檳榔習慣為主題,且必須包含「菸、檳」兩項元素。
(二) 活動期程:
1. 報名及收件:自 6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10 月中旬完成稿件審查評選作業。
3. 11 月公布得獎名單。
(三) 參賽組別及獎勵品:
1. 寫作比賽:
分「國中組」與「高中職組」2 組,各組取前 3 名,佳作 5 名,入選 5 名;獎勵如下表:
名次 獎勵品
第 1 名 商品禮券 6,000 元 獎狀 1 紙 第 2 名 商品禮券 4,000 元 獎狀 1 紙 第 3 名 商品禮券 2,500 元 獎狀 1 紙 佳作共 5 名 商品禮券各 500 元 獎狀各 1 紙 入選共 5 名 入選證明各 1 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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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繪畫比賽:
分「國中組」與「高中職組」2 組,各組取前 3 名,佳作 5 名,入選 5 名;獎勵如下表:
名次 獎勵品
第 1 名 商品禮券 6,000 元 獎狀 1 紙 第 2 名 商品禮券 4,000 元 獎狀 1 紙 第 3 名 商品禮券 2,500 元 獎狀 1 紙 佳作共 5 名 商品禮券各 500 元 獎狀各 1 紙 入選共 5 名 入選證明各 1 紙
(四) 作品規格 1. 寫作比賽:
(1) 請仔細觀察以上三幅連環圖片,並想像第四幅圖片可能的發展,
寫一篇涵蓋所有圖片內容,符合徵件主題要求,且有完整結局 的故事(可創意發揮圖片外的情節、人物)。
(2) 字數不可少於 500 字,且不可超過 1000 字(不含標點符號)。
(3) 請以標楷體 14 級字撰寫,存為 word 檔投稿。
(4) 一稿不可多投,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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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改編、譯自外文或頂用他人名義參賽。
2. 繪畫比賽:
(1) 請以「遠離吸菸及嚼檳榔導致之健康危害」或勸人戒除吸菸及 嚼檳榔習慣為主題,且必須包含「菸、檳」兩項元素。
(2) 繪畫表現素材不限,剪貼、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或綜 合應用皆可,惟版畫、立體作品、水墨畫及電腦繪畫皆不列入 本次參賽類別。
(3) 限定於四開紙(52cm * 38cm)上進行創意表現。
(4) 一稿不可多投,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且須為原創不 可抄襲或頂用他人名義參賽。
(五) 作品投稿 1. 寫作比賽:
(1) 參賽者僅得以個人報名參加。
(2) 請於 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至本比賽活動網頁「寫作投稿區」
(http://projects.sunshine.org.tw/179_2021/index_old.html)填寫報名表及 上傳作品(word 檔)。
(3) 為確保參賽者權益,請於網頁上傳 3 日內來訊確認,請洽陽光 基金會黃一翔先生,電話:2507-8006 分機 113 或 加入 Line ID:@761vltoy(註:此帳號僅供本會專員與參賽者個別聯繫使 用,其它參賽者不會看到彼此帳號資訊。)
(4) 未通過評選或不符參賽資格者均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 繪畫比賽:
(1) 參賽者僅得以個人報名參加。
(2) 請於 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填妥報名表(附件)併同作品,親送 或郵寄至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地址: 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91 號 3 樓 黃一翔先生收),以郵戳為憑。
(3) 為確保參賽者權益,請於郵寄作品後 3 日來訊確認,請洽陽光 基金會黃一翔先生,電話:2507-8006 分機 113 或 加入 Line ID:@761vltoy(註:此帳號僅供本會專員與參賽者個別聯繫使 用,其它參賽者不會看到彼此帳號資訊。)
(4) 未通過評選或不符參賽資格者均不另行通知,未獲選作品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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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退件,如欲取回請於 12 月 20 日前電話洽詢,逾期不予保留。
(六) 評分標準
1. 聘請專家進行評選。
2. 寫作比賽評分標準:題旨發揮 30%、內容及結構 30%、文句及修辭 30%、
錯別字及標點 10%( 每錯一個扣 0.5 分,最多扣 10 分 )。
3. 繪畫比賽評分標準:主題表現性 40%、創意展現 30%、構圖與色彩 30%。
(七) 得獎者頒獎及作品展示
1. 得獎者將另行通知於本市市政會議接受市長頒獎(將視 COVID-19 疫 情調整)。
2. 繪畫組前 3 名之得獎作品將輸出裱框,並公開展覽於公共藝文空間與 活動網頁,裱框作品將於展覽完畢後送還參賽者。
3. 得獎作品將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擇合適作品,作為本市菸檳防制宣導 文宣。
(八) 注意事項
1. 每人以每組投稿一件作品為限。
2. 未成年(未滿 18 歲)參賽者必需經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方能比賽。
3. 參賽者倘被發現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有抄襲或損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其他權益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項,且有任 何相關智慧財產權、損害他人權益之糾紛,該參賽者應負相關賠償與 法律責任。
4. 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供後續宣導使用,主辦單位有權重製、
編輯、改作、印製、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發表及 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轉授權供第三者使用上述所開列方式之使用權 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且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及撤銷此 授權;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獲獎獎項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將獎項所得列入獲獎者年終綜合所得 稅申報,獲獎者須簽收收據(領據需填寫:獲獎者姓名、生日、身分 證字號、戶籍地址、電話)。
6. 獲獎人於領獎時所繳付之文件及資料有不全、偽造、抄襲或不實者,
或違反本活動辦法,即視為獲獎無效。該獲獎者除應負法律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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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如已領取獎項,主辦單位有權向其追繳已領取之獎項或與獎項等 值之金額。
7. 參賽作品件數及如未達評審要求之水準,該獎項得縮減名額或從缺。
8.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活動內容、規則、辦法、
注意事項、獎項之權利及對於本活動辦法之最終解釋權,修改訊息將 於比賽活動網頁(http://projects.sunshine.org.tw/179_2021/index_old.html)上公 布,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賽者同意。
9. 完成報名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 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九) 推廣策略
1. 全市宣傳:透由本市市府臉書或 Line 推播進行社群媒體宣傳,衛生 局及各區健康服務中心於社區中宣傳。
2. 校園宣傳:教育局協力發函轉知各校本活動訊息、張貼海報並鼓勵學 生參加。
3. 議題推廣:陽光基金會將尋求大同、萬華、士林及南港四個行政區之 國中與高職,透過「健康促進菸檳防制議題」之宣導合作來加強推廣 本活動,以及商請本市青少年服務單位/團體協助推廣訊息。
4. 網路宣傳:於獎金獵人等訊息網站免費刊登活動訊息以加強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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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菸檳危害 由我說畫~110 年校園菸檳防制寫作及繪畫徵選 比賽」
繪畫組報名表
★請務必填寫完整。
★請提供真實個人資料,以利後續聯絡、通知及獎金寄送作業,若資料不符則取消得奬資 格。
姓名 出生年次
民國 年生
□未成年者已徵得法定代 理人同意
聯絡地址
□□□-□□ 縣市 鄉鎮區
里 鄰 路 段 巷 弄 號 樓
聯絡電話
手機 Email 投稿組別 □國中組 □高中職組
就讀學校
作品名稱
設計理念(100 字內)
活動聯絡人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黃一翔 社教專員 電話:(02) 2507-8006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