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高級中等學校
實用技能學程課程實施規範 藝術群
中華民國一○八年七月
目次
壹、修訂背景 ... 1
貳、基本理念 ... 1
參、群科歸屬 ... 2
肆、群教育目標 ... 2
伍、核心素養 ... 2
陸、課程架構 ... 3
一、日間上課 ... 3
二 、夜間上課 ... 4
柒、教學科目與學分數 ... 5
捌、學習重點 ... 10
一、編碼說明 ... 10
二、一般科目 ... 10
三、專業科目 ... 11
( 一 ) 藝術概論 ... 11
( 二 ) 藝術欣賞 ... 12
( 三 ) 藝術與科技 ... 13
四、實習科目 ... 13
( 一 ) 展演實務 ... 13
玖、實施要點 ... 16
附錄一 藝術群核心素養具體說明呼應表 ... 19
附錄二 議題適切融入實施規範 ... 22
壹、修訂背景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條,高級中等學校類型分為: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 及單科型四種類型,設有專業群科或專門學程者得提供實用技能學程,強化學生專門技 術及職業能力;另第四十三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及其實施之 有關規定,作為學校規劃及實施課程之依據;學校規劃課程並得結合社會資源充實教學 活動。」另依據民國 103 年 11 月公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實施要點 附則第五項,有關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重點產業專班等 學制及班別等實施規範,參照《總綱》,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行訂定之。
實用技能學程之課程係以技能實習為主,並以就業為導向,旨在培育各行職業基層技 術人才,自民國 72 年以「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簡稱「延教班」)開辦以 來,於民國 84 年納入正式學制,並更名為「實用技能班」,民國 94 年配合職業學校法 公布,再更名為「實用技能學程」。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實施,乃依據《高級 中等教育法》、《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及《總綱》,組成實用技能學程課程研修工作小 組進行實施規範之規劃,並將其名稱定名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實用 技能學程課程實施規範」。
貳、基本理念
實用技能學程課程實施規範之研修,係依據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目標:「涵養核 心素養,形塑現代公民;強化基礎知識,導向終身學習;培養專業技能,符應產業需求;
陶冶道德品格,提升個人價值」及《總綱》中全人教育的精神,以「自發」、「互動」
及「共好」為理念,以「成就每一個孩子─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本實施規範 所持之基本理念係強調務實致用及先專後廣之就業導向,課程研修係以職能分析為基礎,
依據群核心素養及就業需求,研訂所需之實作技能科目,並輔以必要之專業理論。學校 應強化產學互動,積極辦理職場參觀、校外實習及業界專家協同教學等活動,並融入職 業倫理與道德之涵養,俾利學生能熟練職場實作技能、養成敬業及終身學習之態度,以 培育各行職業基層技術人才。
在各年段課程規劃,係以職場需求為導向,強調各年段課程與職場之連結,亦即各學 年之課程內涵以技能實作為主,且能對應特定職場必要技能。各科別於各學年的專業及 實習課程,應逐年增廣該科別領域之相關職場崗位技能,以擴展其就業能力,培養以謀 職為主,繼續進修為輔之能力。
藝術群課程規劃以學生學習主體,培養學生具備創意思考和解決問題之知識與實務技
能,強調理論與實務之驗證、實作能力、核心素養,並能對應產業發展趨勢,務求課程
發展與產業實況接軌,縮小學用落差,強化學生實務技能,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之精
神,將所學知能應用於藝術創作、展演製作、多媒體、影視媒體、文創應用及藝術經紀
等職場,以利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與未來繼續進修深造。
參、群科歸屬
實用技能學程以對應職業技能專業需求為核心,為符應產業發展更迭迅速,爰此群科 歸屬設計精神,以學校在地社區產業結構及學生就業需求為主,賦予學校彈性選擇科別 歸屬,本群之群科歸屬如下表:
群別:藝術群
科別 各校可自行視情況選擇歸屬群別 1.影劇技術科
2.表演技術科
3.其他依法設立之科 別
註:
1.其他依法申請設立之科別,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其所屬群別。
2.本群各科別規劃無選擇其他群別歸屬。
肆、群教育目標
一、培養學生具備藝術群核心素養,並為相關專業領域之學習或進修奠定基礎。
二、培養藝術相關產業之初級技術人才,能擔任藝術領域相關創作、展演、製作實務及 服務推廣等工作。
各校應依據實用技能學程的基本理念、群教育目標,配合職場需求、學生特質、學校 特色、職涯發展及本群核心素養等條件,訂定明確之科教育目標。
伍、核心素養
本群核心素養具體內涵如下,其與《總綱》三面九項核心素養之具體內涵說明呼應表 詳參附錄一:
一、具備藝術相關專業領域的系統思考、科技資訊運用及符號辨識的能力,積極溝通互 動與協調,以同理心解決職場上各種問題,並能掌握國內外藝術領域發展趨勢。
二、具備藝術創作之能力,涵養生活與藝術美學,啟發藝術創作的興趣及潛能,並能鑑 賞、分享與溝通美善的藝術思維。
三、具備藝術展演計畫與實務執行之能力,發揮團隊合作精神,從藝術角度展現文化、
議題與價值觀,並表現藝術創新與創意之美。
四、具備結合藝術與科技之能力,透過影音、先進科技與資訊,傳達藝術的表現力及想 像力,並展現良好品德與思辨能力。
五、具備欣賞各類藝術特質與生態之能力,涵育尊重生命、愛惜生命及重視環境生態的 胸懷,並養成社會責任感及環境保育之意識。
六、具備對工作職業安全及衛生知識的理解與實踐,探究職業倫理與道德及環保的基礎
素養,發展個人潛能,從而肯定自我價值,有效規劃生涯。
七、具備對專業、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的思辨與對話素養,培養公民意識與社會責 任。
各校應參照本群核心素養、科教育目標、專業屬性與職場發展趨勢等,研訂科專業 能力。
陸、課程架構
實用技能學程分為日間上課與夜間上課兩種授課方式,為符應技能學習及就業導向需 求,課程架構採年段式設計,以群部定專業及實習科目為基礎,校訂科目規劃以每一年 段均能習得職場就業專精技能,並逐年增廣該專業領域之就業技能,學校課程規劃應結 合部定科目及校訂科目,並對應各年段所設定之職場就業技能。其課程架構如下:
一、日間上課
實用技能學程藝術群日間上課課程架構如表 6-1:
表
6-1 實用技能學程藝術群日間上課課程架構類別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修)
領域/科目 學分 百分比
(%) 學分 百分比
(%)
一般 科目
1.語文領域-國語文(6) 2.語文領域-英語文(4) 3.數學領域(4)
4.社會領域(4) 5.自然科學領域(4) 6.藝術領域(4)
7.綜合活動領域暨科技領域(4) 8.健康與體育領域(4)
9.全民國防教育(2)
36 18.8%
124-
136 64.6%- 70.8%
專業 科目
1.藝術概論(4) 2.藝術欣賞(2)
3.藝術與科技(2) 8
20 10.4%
實習
科目 1.展演實務(12) 12
小計 56 29.2% 124-
136 64.6%- 70.8%
應修習學分數 180-192學分(節)
團體活動時間 12-18節(不計學分)
彈性學習時間 6-12節
上課總節數 210節
畢業學分數 150學分
說明:
1.本群所屬各科於規劃課程時,皆應符合本架構表規定。
2.校訂科目(含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由各校課程發展組織(含科教學研 究會、群課程研究會、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自訂。
3.上課總節數為應修習學分數、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三欄位之合計。
4.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之辦理方式,應依《總綱》之相關規定辦理。
5.校訂科目學分數範圍之計算,依「應修習學分數」之上限192學分計算。
6.本表各百分比的計算,其分母依「應修習學分數」之上限 192 學分計算。
二、夜間上課
實用技能學程藝術群夜間上課課程架構如表 6-2:
表
6-2 實用技能學程藝術群夜間上課課程架構類別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
修)
領域 /科目 學分 百分比
(%) 學分 百分比
(%)
一般 科目
1.語文領域-國語文(6) 2.語文領域-英語文(4) 3.數學領域(4)
4.社會領域(4) 5.自然科學領域(4) 6.藝術領域(4)
7.綜合活動領域暨科技領域(4) 8.健康與體育領域(4)
9.全民國防教育(2)
36 26.1%
82 59.4%
專業 科目
1.藝術概論(4) 2.藝術欣賞(2)
3.藝術與科技(2) 8
20 14.5%
實習
科目 1.展演實務(12) 12
小計 56 40.6% 82 59.4%
應修習學分數 138學分
團體活動時間 12節(不計學分)
上課總節數 150節
畢業學分數 132學分
說明:
1.本群所屬各科於規劃課程時,皆應符合本架構表規定。
2.校訂科目(含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由各校課程發展組織(含科教學研 究會、群課程研究會、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自訂。
3.上課總節數為應修習學分數及團體活動時間之合計。
4.校訂科目學分數範圍之計算,依「應修習學分數」之上限138學分計算。
5.本表各百分比的計算,其分母依「應修習學分數」之上限138學分計算。
柒、教學科目與學分數
表
7-1 實用技能學程藝術群領域/科目及學分數(日間上課)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學分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部
定 一 般
科 語文 國語文 6 3 3
英語文 4 2 2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學分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必 修 科 目
目
數學 數學 4 2 2
社會
歷史
4 2 2
「 社 會 領 域 」 包 括 「 歷 史」、「地理」、「公民與 社會」三科目,各校可依群 科屬性、議題融入、學生生 涯發展、學校發展特色、師 資調配等彈性開設,並得研 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 實作型課程 2 學分,至少修 習二科目,合計為 4 學分。
地理 公民與社會
自然 科學
物理
4 2 2
「自然科學領域」包括「物 理」、「化學」、「生物」
三 科 目 , 各 校 可 依 群 科 屬 性、議題融入、學生生涯發 展、學校發展特色、師資調 配等因素彈性開設,並得研 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 實作型課程 2 學分,至少修 習二科目,合計為 4 學分。
化學 生物
藝術
音樂
4 2 2
「 藝 術 領 域 」 包 括 「 音 樂」、「美術」、「藝術生 活」三科目,各校自選二科 目共 4 學分彈性開設。
美術 藝術生活
綜合 活動
生命教育
4 1 1 1 1
「綜合活動領域」包括「生 命教育」、「生涯規劃」、
「 家 政 」 、 「 法 律 與 生 活」、「環境科學概論」等 五科目,「科技領域」包括
「 生 活 科 技 」 、 「 資 訊 科 技」等二科目,各校自選二 科目共 4 學分彈性開設。
生涯規劃 家政 法律與生活
環境科學概論科技 生活科技
資訊科技 健康
與 體育
健康與護理 2 1 1 體育 2 1 1 全民國防教育 2 1 1
小計 36 13 13 5 5
專 業 科 目
藝術概論 4 2 2 群共同專業及實習科目,本
群所屬之科別均應修習。
藝術欣賞 2 2
藝術與科技 2 2
實 習 科 目
展演實務 12 3 3 3 3
小計 20 2 2 5 5 3 3 部定必修學分合計 56 15 15 10 19 3 3 校
訂 科
校 訂 必
專題實作 2-6 各校視需要自行規劃,須包
括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職涯體驗 2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學分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目
修 小計 校
訂 選 修
各校開設規定選修學分 1.2- 1.5 倍之選修課程,供學生 自由選修。
小計
校訂必修及選修學分合計 124-136
學分上限總計(每週節
數) 180-192
30-32 (30-
32)
30-32 (30-
32) 30-32
(30- 32)
30-32 (30-
32)
30-32 (30-
32)
30-32 (30-
32)
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選修 課程學分上限總計。
團體活動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 節。 12-18 彈性學習時間(節數) 6-12 0-2 0-2 0-2 0-2 0-2 0-2 六 學 期 每 週 單 位 合 計 6-12
節。
總上課節數 210 35 35 35 35 35 35 說明:
1.部定必修科目其開設年段參考領域/科目及學分數表之相關建議,得視實際需要酌 予調整,惟科目內容有其學習先後順序者,應依序開設。
2.專題實作課程規劃應依據《總綱》訂定之教學指引規定,並切合藝術群各科教育目 標及務實致用原則,以展現藝術群各科課程之學習效果。
3.各科別應依本實施規範之規定及本領域/科目及學分數表,發展各科別三年段完整 課程。為使學生能充分了解三年所需修習課程,學校應提供選課相關參考資料,並 輔導學生選課,以利學生適性發展。
4.本表所定節數為每週上課節數,每週 35 節,每節 50 分鐘;學分認定及採計原則,
依相關辦法之規定。
5.學校排課以每天上課 7 節,每週上課 5 天為原則,除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 外,應修習學分上限 180-192 學分。
6.團體活動時間:每週 2-3 節,含班級活動 1 節;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 務學習活動、週會或講座 1-2 節。班級活動列為導師基本授課節數。
7.校訂科目規劃原則:
(1)開設範圍
1
分為必修科目與選修科目,各校應依學校發展特色、產業需求及學生能力與興趣 自行訂定,可開設一般科目、專業科目或實習科目,合計為124-136學分,選 修科目比例應佔70%以上。
2
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應佔校訂科目80%以上,其中60%以上應為實習實作課程,且 每週應排授5節以上。
3
各校需規劃職涯體驗2學分及專題實作2-6學分,並於課程計畫內敍明實施方式。
(2)校訂科目相關注意事項
1
學校發展校訂科目時,以部定各群科必修科目為基礎,發展各科別之校訂必修及 選修科目,課程規劃採年段式課程模式,並以工作分析方式,針對特定職場之崗 位工作技能需求,研訂模組課程,且統整於同一學年排授,以建立學校辦學特色。
2
校訂之選修科目,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學分數,
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學分數之 1.2-1.5倍。然得視各群科實際需求,酌減選修 課程 10%學分數,但須事先陳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方可實施,並於課程計畫中 敘明。
3
校訂科目不可重複開設相同內容之課程,各該主管機關於學校陳報課程計畫時列 入備查檢核重點,並為督導考核與編列經費、補助款之重要參考項目。
4
校訂科目宜酌予規劃各群科專業英語文課程,以提升學生之專業英語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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