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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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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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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題目:施工架失效模式分析與性能查核表之製作

系 所 別: 土木與工程資訊學系 碩士班 學號姓名: M09204046 王 鍾 凱 指導教授: 徐 增 興 博 士

中華民國 九十六 年 七 月

(2)

摘 要

近年來,因營造工程趨於大型化及複雜化,由勞委會歷年重大職 業災害資料統計顯示,營造業所發生的職災案例中,因施工架安全問 題引發的職災案例佔了相當大的比例,又施工現場不確定因素眾多,

適當且詳細的檢查是掌握施工架的安全狀況相當重要的步驟,但在一 般工地中,施工架數量龐大,詳細檢查相當耗時,而且檢查時應注意 之重點多需依賴相關人員的經驗判斷,如果能提供一份簡易快速之施 工架性能查核表,針對所有需留意的重點項目以勾選方式進行檢核,

應能有效進行檢查,同時亦可大量縮短檢查所須時間,利用這種施工 架性能查核表一方面可有效過濾有災害可能的施工架,另一方面可增 加受檢施工架的數目,對減少職災會有很大的幫助。

惟此,基於希望降低施工架災害發生,本研究將針對施工架災害 發生的原因,以及可能影響施工架強度的因素,利用數值模擬研究各 項因素發生的程度、範圍及對施工架強度之影響,同時探討施工架的 各種破壞模式。在掌握各項因素之程度及範圍與強度的關係後,本研 究嘗試建立合理可行之施工架性能查核表,將前述探討之影響施工架 各因素納入表中,供所需之相關人員進行現地檢查時使用。

關鍵字:施工架、評估測試、查核表

(3)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statistics released by the council of labor affairs, a large percentage of the construction related incidents are caused by the failure of scaffold system. There is much uncertainty on construction sites, comprehensive inspection is the most important step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the workers. But the shear number of scaffolds used in a construction site poses a challenge for the inspecters. A detail examination requires a long time to complete. And the detail of the examination sometimes depends on the experience of the examiner. An effective and simple check list style inspection form can be a useful tool for the inspecter. It can pick out the scaffold system with the highest potential of disaster. It can also raise the safety standard by increasing the number of scaffold systems receiving inspecttion. Both can be helpful in reducing the possibility of occupational incidents.

The current research investigates the causes of scaffold related incidents. Factors that reduce the loading capacity of the scaffold system and the failure modes of the scaffold system are studied. Numerical simulation is performed to explore the effect of these factors. After a thorough understanding of the effects of these factors on the loading capacity of the scaffold system, a check list style inspection form is proposed.

The factors studied in this research are incorporated into the inspection form.

Key Words: scaffold, 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inspection form

(4)

誌 謝

首先感激恩師 徐博士增興於研究所學業期間,於為人處事等各 方面的觀念及知識傳授,獲益良多;於論文研究方面,特此感謝恩師 的嚴加督促及不辭辛勞的教導下,才得以順利完成,於此,由衷感謝 恩師,並致上最深的謝意。

口試期間,蒙恩師 徐博士增興、口試委員 張博士智奇及 張 博士奇偉,不辭辛勞,於百忙中,撥冗對學生的論文指點斧正,並惠 賜諸多寶貴意見,至為感激,特表最深的謝意。

研究期間,承拜訪之行政院勞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及各民 間營造廠等之專家惠予協助,並撥空提供意見,讓學生如沐春風,獲 益匪淺,僅致學生敬忱。

研究所負笈期間的友人鎮華學長、傳國學長、保旭學長及昭慶、

景翔、郁傑、志浩等慷慨照應,鍾凱銘感於心。

最後由衷感謝敬愛的親人、Ruby 在研究所繁重課業背後支持與 鼓勵,讓我無後顧之憂完成學業,並向無法一一並書之所有關心我的 師長、家人、友人,僅此短文,致上最誠摯的謝意。

王鍾凱 謹誌 民國九十六年于

(5)

目 錄

摘 要... i

Abstract ... ii

誌 謝... iii

目 錄... iv

圖目錄... vi

表目錄... viii

第一章 緒論...1

1-1 前言 ...1

1-2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1-3 研究範圍與流程 ...2

第二章 文獻回顧...4

2-1 文獻探討 ...4

2-2 國內施工架使用現況 ...9

第三章 施工架災害案例及法規探討 ...16

3-1 災害案例分析與探討 ...16

3-2 施工架規範整合 ...25

第四章 施工架危害因子數值模擬分析 ...43

4-1 數值分析模型之建立 ...43

4-2 施工架危害因子探討 ...48

4-3 施工架系統支撐能力及數值分析結果 ...56

4-4 小結 ...68

第五章 施工架性能查核表之建立 ...70

5-1 施工架性能查核表架構 ...71

5-2 查核項目探討 ...72

(6)

5-3 查核項目評估標準 ...76

5-4 施工架查核表建立 ...83

5-5 本研究查核與一般查核表之比較 ...87

5-6 小結 ...88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89

6-1 結論 ...89

6-2 建議 ...91

參考文獻...92

附錄一 國內營建業用施工架查核表 ...95

附錄二 國外施工架查核表 ...99

(7)

圖目錄

圖 1-1 研究流程圖 ...3

圖 2-1 在工地中拆除了一側或兩側的交叉拉桿...10

圖 2-2 雙邊皆沒有設置交叉拉桿 ...11

圖 2-3 地面不平整時,施工架底層以竹子接續之情形...12

圖 2-4 地面不平整時,施工架底層以鋼筋接續...12

圖 2-5 地面高低調整底座 ...13

圖 2-6 施工架連接處使用制式插銷之情形 ...13

圖 2-7 施工架連接處使用鐵絲代替制式插銷之情形...14

圖 2-8 壁連座使用三號鋼筋代替 ...14

圖 2-9 壁連座使用鋼筋代替未纏繞於框式施工架...15

圖 3-1 災害類型為墜落之媒介物分布圖 ...25

圖 3-2 框式施工架基本組件圖 ...26

圖 4-1 單片鋼管框式施工架型式 ...44

圖 4-2 二維三層十架間受均佈載重示意圖 ...45

圖 4-3 鋼管框式施工架系統三層十架間型式 ...46

圖 4-4 鋼管框式施工架系統五層十架間型式 ...47

圖 4-5 鋼管框式施工架系統七層十架間型式 ...47

圖 4-6 簡易壁連座構造 ...48

圖 4-7 三維五層十架間施工架設置壁連座圖 ...55

圖 4-8 三維七層十架間施工架設置壁連座圖 ...56

圖 4-9 不同架間時層數與承載力的關係圖 ...58

圖 4-10 不同層數時架間數與承載力的關係圖 ...59

圖 4-11 三種施工架系統長短腳缺陷與平均承載力的關係圖 ...62

圖 4-12 三種施工架系統交叉拉桿缺陷與平均承載力的關係圖...65

(8)

圖 4-13 三種施工架系統交叉拉桿缺陷與承載力的關係圖...67

(9)

表目錄

表 3-1 國內施工架相關規範 ...27

表 3-2 各國施工架相關規範 ...28

表 3-3 國內施工架規範內容 ...29

表 4-1 鋼管框式施工架相關尺寸表 ...44

表 4-2 模擬長短腳缺陷情形 ...50

表 4-3 模擬交叉拉桿缺陷情形 ...51

表 4-4 施工架交叉拉桿缺陷與設置壁連座兩因子交叉分析情形...55

表 4-5 多層多架間施工架承載力關係表 ...57

表 4-6 勞研所新型施工架之研發-類型 A 立架承載力數值與本研究承 載力數值之誤差...57

表 4-7 長短腳數值分析結果 ...61

表 4-8 交叉拉桿數值分析結果一 ...64

表 4-9 交叉拉桿數值分析結果二 ...66

表 4-10 施工架交叉拉桿設置與壁連座兩因子交叉分析數值分析結果 ...68

表 5-1 施工架造成之災害項目表 ...72

表 5-2 初步查核表查核項目 ...73

表 5-3 詳細查核表查核項目 ...74

表 5-4 初步查核表查核項目評估標準 ...78

表 5-5 詳細查核表查核項目評估標準 ...80

表 5-6 施工架初步查核表 ...84

表 5-7 施工架詳細查核表 ...85

(10)

第一章 緒論

1-1 前言

營造工程建設係為國家經濟發展的基礎,社會進步的表象,而近 年來營造工程的規模趨於大型化、複雜化,營造工程所產生的災害也 隨之而來。究其原因,不外乎不安全狀態及不安全行為,在不安全狀 態中以硬體上的缺失問題佔多數,加上施工現場不確定因素眾多,因 此增加了工作環境的危險性;而不安全的行為,乃指作業順序之錯 誤,危險之作業位置和姿勢、連絡、手勢之不徹底,忽視被禁止事項 等之作業行動而言,這些都是施工人員必須注意的。因此,在新型態 建築物日新月異進步的同時,工作人員施工安全觀念理應隨之進步,

並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而提供有效的預防災害方法,對於所有營造 工程安全管理而言實屬必要。

1-2 研究動機與目的

根據勞委會歷年重大職業災害資料統計數據顯示,在各行業發生 職災案例中,以營造業發生的比例最高,而在營造業所發生的職災案 例中,很大一部份與施工架有關。

於營造工程中使用施工架作業次數相當頻繁,又因為施工架不屬 於主體工程,主要是為了方便各項營造相關作業的進行,提供輔助性 的功能,因此其安全性往往被忽略。在一般的工地中施工架數量龐 大,詳細檢查相當耗時,而且檢查時應注意之重點多依賴相關人員的 經驗判斷,檢查時有可能因經驗不足而有所疏失,同時以現有各檢查

(11)

處人員之編制,不但工作負荷沉重,也因人力限制容易有遺漏,如果 能提供相關人員一份簡易、快速之施工架性能查核表,針對重點項目 以勾選方式進行檢核,應能有效進行檢查,同時亦可大量縮短檢查所 須時間,一方面可有效過濾有災害可能的施工架,另一方面可增加受 檢施工架的數目,對減少職災會有很大的幫助。

有鑑於此,本研究預計利用數值模擬方式對各種影響施工架強度 的因素進行研究,並進一步探討各影響強度因素的程度及範圍對強度 的關係,在掌握以上所述各項因素之程度及範圍與強度的關係後,並 參考國內施工架相關法規,嘗試建立合理可行之施工架性能查核表,

將前述探討之影響施工架各因素納入表中,供檢查人員進行現地檢查 時使用。

當然有合理可行之快速查核表後,也許無法完全消除施工架相關 的意外,但是方便快速的檢查,一方面可以增加受檢施工架的數目,

另一方面督促施工人員確實做好施工架的安全工作,對於預防災害的 發生,應該有相當大的助益。

1-3 研究範圍與流程

國內外針對施工架已有相當多的研究,不管是針對施工架本身的 力學行為,或各種可能影響施工架強度之因素以及施工架的各種破壞 模式,均有相當多的文獻,但對於施工架災害發生原因的探討,以及 可能影響施工架強度的因素,未必考慮本國施工架使用時的一些特殊 狀況,且各因素發生的程度、範圍對施工架強度之影響,在文獻中也 較少探討,對於施工架查核表的文獻更是少。

(12)

掘施工架於現地使用時常見之可能影響強度的危害因素,並整合施工 架相關法規,建立資料提供日後從事類似研究使用,再運用數值模 擬,找出上述危害因素對施工架強度影響的程度大小,進而提出一個 合理可行之施工架性能查核表,將前述探討之影響施工架各因素納入 表中,供檢查人員進行現地檢查時使用。

圖 1-1 研究流程圖 文獻回顧

施工架使用 現況調查

整合施工架 法規資料

探討施工架危害要因

危害因子模擬分析

提出施工架查核表

結果與建議

(13)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1 文獻探討

施工架為營造工程中之假設構造物工程結束之後即被拆除,故其重要 性常被施工單位忽略,而工程師也習慣只針對主體工程的安全性作設計。

在目前的法規對施工架及主體工程的權責隸屬並沒有作明確的確定,且沒 有參考依據,現場工程師亦不知如何對施工架加以設計,以致於施工架災 害頻傳;再者,施工架皆為細長型結構,所以在承受過大的載重狀態下,

造成破壞的原因都是挫屈破壞(Buckling failure),引發側向的大變形 造成瞬間全面性的崩塌。有鑑於此,施工架的安全性以及可能影響施工架 支撐強度的因素便是本研究討論的重點。

國內有許多專家學者針對工地需要,進行有關框式鋼管施工架之研 究。台大土木系高健章教授(1983)進行有關可調式框式施工架試驗研究、

其研究發現:(1)鋼管支撐架之破壞模式可區分為高荷重或低荷重之挫屈 現象,此原因為受鷹架之接頭勁度及加載裝置等影響。(2)鷹架底部邊界 條件之缺陷對承載力影響甚巨。此外發現鋼管架最下層易產生大量變形,

因而建議在鋼管架的底端加一水平桿以增加底端之勁度【1】。逢甲土木系 詹次洚教授(1984-1987)進行鋼管施工架承載力之理論分析提出以數值 分析法來預測鋼管架之支撐力,其以單組單層之鋼管架作為基本組合單 元,並對鋼管架上之每一接點取自由度,以 P-△法得出在不同層數下鋼管 架之支撐荷重,其研究結果發現,在鋼管架的底端加一水平桿(從底端算 起大約 10cm 處)比不加水平桿所得的承載力達三倍以上【2-3】。台大土 木系楊永斌教授與呂良正教授(1997)進行有關鋼管施工架動態分析承載

(14)

力之研究【4-7】。朝陽科大營建工程系潘吉齡教授、彭瑞麟教授進行框式 施工架承載力試驗研究發現:(1)新舊品框式施工架對承載強度折減很 大,由試驗發現折減率至少都在 23.5%以上。(2)偏心重及框式施工架頂層 可位移這兩項因素會大幅降低框式施工架結構承載力,若將出入口交叉拉 桿拆除,而框式施工架承載力則隨偏心重位置又再降低 25%~46%【8】。中 興大學土木系顏聰教授主持一系列由勞委會委任之研究,其中與美國普渡 大學陳惠發教授合作鋼管施工架安全施工研究計畫【1991-1995】【9】,以 整體而且全面性的角度來研究。這些計畫一開始為現場工地調查,接著由 中興大學土木系顏聰教授負責試驗部份;美國普渡大學陳惠發教授所領導 的研究小組則負責理論分析。而中興大學的研究主要可分為現場工地調查 及試驗與分析兩部份。

在現場工地調查中,首先著重在營建工程界之現場工地調查,目的是 在了解目前工地搭設施工架的實際情形,以及在使用上是否有不適當的地 方和工地有無落實施工架自動檢查。之後又從調查中量測一些基本數據,

進而瞭解工地鋼管施工架在承載力方面分佈的情況。最後發現,工地裡施 工架的架設主要是憑藉著工人的經驗進行搭設,並無一些標準的規範可 循,而且許多施工架配件常因作業人員以方便為由而任意拆除。

在試驗方面則分為室內鋼管施工架承載力試驗,及戶外全尺寸鋼管施 工架結構試驗。從室內試驗結果中可得知,二層以上施工架支撐結構在破 壞 時 仍 在 彈 性 範 圍 之 內 「 其 破 壞 面 主 要 在 平 行 施 工 架 所 構 成 之 平 面

(In-plane)上,且有交叉拉桿的施工架承載力優於無交叉拉桿;而隨著 假設之層數增加整體的承載力也隨之遞減。」若將鋼管施工架分成有底座 和無底座兩種,則有底座之承載力大約比無底座增加了 10%~l5%。

近年來勞委會委託中興大學從事我國營建工程假設構造物(框式鋼管

(15)

施工架檢驗技術暨檢定制度之研究),此研究針對目前國內工地使用最為 普遍之假設構造物「框式鋼管施工架」,就其「模板支撐架」及「外牆施 工架」兩項不同用途的使用上,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之檢驗技術與檢定 制度,以有效掌握框式鋼管施工架在工地實際使用的品質,提昇國內工地 現場框式鋼管施工架之安全性,進而減少框式鋼管施工架組搭之意外,而 研究成果所得初步結論如下:

1.目前國內業者大都未曾進行施工架檢定的工作,其中因為有效掌握 施工架品質是維護施工安全,降低意外災害的最大關鍵,顯示施工 架檢定制度的制定實施是必需的。

2.施工架可採用載重試驗來作為檢驗框式施工架其品質依據,而檢驗 要項以個別構件為主,並以框式施工架立架部份為檢驗重點。

3.業者願意配合之檢定機構中以大專院校所佔的比例最高。大專院校 除了儀器設備齊全,試驗場地寬敞外、以學術機構的立場,比較不 涉及商業利益,所持立場較為中立,故業者大都傾向於由學術機構 來負責檢定。由調查結果看來,在檢定機構方面,以台大、中興及 成大等三所大專院校在儀器容量、試驗框架、試驗淨高、購置年份、

操作人員的整體表現較好,就現階段來說較適合擔任檢定的工作。

由國內相關研究發現,國內專家學者所研究的重點大多針對框式施工 架在承載力方面的表現,僅有中興大學顏聰教授由框式施工架的生命週期

「工廠製造階段(新品)」及「工地使用階段(舊品)」來探討並建立一套檢 驗流程,幫助廠商所生產的框式施工架除了「構材品質」、「設計強度」均 能符合現場施工要求,另一方面,施工現場對於使用過之框式施工架建立 淘汰機制,以降低工地意外事故的發生。王仁昭(2002)探討鋼管門架之基 本支撐能力,進行改變施工架交叉拉桿數量及位置對支撐能力之影響、腳

(16)

踏板型施工架之支撐能力與破壞方式,並探討施工及繫牆桿對施工架支撐 能力之影響,研究發現:(1)只使用單側交叉拉桿、頂層有側位移現象、

任何之拆除交叉拉桿皆會降低施工架承載力。(2)頂層有束制之情形下以 拆除第一層交叉拉桿之承載力為最低。頂層無束制之情形下以拆除頂層交 叉拉桿之承載力為最低,若再拆除第一、二層交叉拉桿,則承載力下降幅 度更大。(3)腳踏板可提升只使用單側交叉拉桿施工架之承載力,但對使 用雙側交叉拉桿之施工架並無助益。(4)腳踏板再加上繫牆桿可大幅提昇 施工架之承載力,使用腳踏板並在每層或每兩層於每排架設繫牆桿時,雙 側交叉拉桿可由單側交叉拉桿取代,繫牆桿無法每排架設時,應錯開架 設,避免在一直線上【10】。黃文鐸(2003)進行以有限元素法對框式施 工架進行評估與分析,針對多層多架間施工架的承載力進行模擬分析,並 對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hinese National Standard , CNS)之框式施 工架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討論,而研究發現:(1)CNS 有關單片立架承載 力的規定,應將高度、型式、管徑的影響納入考慮。(2)推導出特定型式 立架承載力的預估公式,可由單片立架試驗的承載力來推估多層多架間施 工架的承載力。(3)腳柱懸空會大大降低施工架的承載力,因此架設施工 架時,應該將腳柱確實固定。當發現基地有不平整時,可使用可調型基腳 座鈑調整高度;如因立架變形而出現腳柱懸空的情形,應該立即更換變形 之立架。(4)工地上有因施工架及模版間有高度差距而需鋼管支柱接續 時,承載力會降低很多。因此,如工地上發生此情形,建議可以裁減立架 的高度來符合施工架與模版的高度差距,或者是在鋼管支柱之間再加上加 勁的鋼管。(5)交叉拉桿未搭設也會降低施工架的承載力,底部連續兩層 未搭設交叉拉桿的情形必須全面禁止,至於以其他方式拆除交叉拉桿也最 好盡量避免【11】。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之新型施工架之研發研究報告

(17)

(2004)中,有針對市售框式施工架模擬部分單片立架可能缺陷對立架強度 之影響以及常見組立施工架時之缺失對強度之影響,及探討施工架立架型 式在交叉拉桿未搭處的平面進行研究討論,而研究發現:(1)加勁材的型 式會影響單片立架之強度。(2)加勁材的焊接缺陷對單片立架的強度影響 不大。(3)因加勁材焊接缺陷造成的強度折減率與立架的高度及寬度的關 係不大。(4) 由多片立架組合而成之施工架或支撐,其乘載強度有可能受 加勁材的焊接缺陷影響。(5) 建議將加勁材焊接處強度與立架強度之關係 做進一步探討。(6)建議將加勁材焊接處納入立架檢驗項目。(7)進一步做 多架間多層施工架在僅裝設單邊交叉拉桿時程載能立變化之探討。(8)工 地安全檢查時要對交叉拉桿裝設要求嚴格執行。(9)研究是否可能重新設 計單片立架,或是不同組裝方式的施工架,使交叉拉桿對承載能力之影響 降低等【12】。

在上述文獻中探討重點都以施工架安全性、施工架構材強度及影響施 工架災害各項因素為主,排除施工架構材本身強度折減因素及人為因素,

從文獻中可得知容易造成施工架失效的危害因子,主要有長短基腳對於整 體施工架之支撐能力與破壞、交叉拉桿的設置以及壁連座的設置等,本研 究將針對這部份再進行更近一步的探討,也藉由這些資料期望能建立一套 可以掌握施工架檢核之標準,以提高施工架之可靠度及操作性。

在掌握影響施工架因素之程度及範圍與強度的關係後,本研究即可嘗 試建立合理可行之施工架性能查核表,將探討之影響施工架各因素納入查 核表中,目前於國內有關施工架查核表,大致可分為政府及事業單位二種 版本,如附錄一是國內常見的施工架查核表,主要著重將不合格項目進行 改善,在評分標準上無法確實瞭解整體施工架的安全性。吳熙民(2005)針 對營建業施工架作業人員墜落之人因研究,並經過問卷調查分析,擬出一

(18)

施工架查核表,在評分部分亦有具體的標準【13】。本研究之施工架性能 查核表與其他施工架查核表不同處在於,本研究將以模擬分析數據作為查 核項目的評估標準,藉以量化查核項目方式來增加可靠度。

其中施工架行能查核表於評分標準部分,考慮到各國因氣候、地理環 境的不同,故評估表的發展也應因地制宜,所以本研究欲仿照國內主要使 用的橋樑評估法,有高工局採用的橋樑 DER&U 目視檢查表【14】,以及營 建署所用之橋樑 ABCDN 檢查表【15】,集合兩者評估法的優點,並依各種 影響施工架強度的因素以及施工架的各種破壞模式,更進一步探討各影響 強度因素的程度及範圍對強度的關係進行分級,據此分級提出適合檢查人 員使用之施工架目視查核表。

2-2 國內施工架使用現況

早期國內工地的施工架,大部分都以竹子或單根鐵管來架設為主,不 過這類施工架搭設時,常因接點過多、組裝麻煩、工地需求量大,使得材 料及工程品質不易控制,目前國內除了少部份次要工程或偏遠地區之小工 程外,一般都會區工地已甚少在使用,所以近年來國內施工架的使用,以 採預鑄型式的「門型框式鋼管施工架」所組搭之施工架為主。

施工架在營造業中是經常使用的臨時設施之一,但在保障作業勞工的 安全設備及施工架使用後的維護保養上皆未受重視,且施工技術層面之改 良與研發亦緩慢,因此,很容易因安全防護設備之不足及勞工一時之不安 全行為而發生事故。且施工架屬於臨時作業之假設工程,在達到工程目的 後即被撤除,因此其重要性常被忽視,以致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倒塌及人員 墜落之事故時有所聞,如此不但造成工期延誤、財物損失甚至導致人員之

(19)

傷亡。

造成框式施工架的倒塌因素眾多,除了框式施工架因配合建築物之造 型,例如一般工地常見的一種情況是工人為了進出工地或搬運器材的方 便,將模板支撐或施工架的交叉拉桿拿掉。另外一種情況是在現地組裝模 板支撐時,因高度不能完全配合模板高度,常以短鐵棒甚至木棒補足高度 等,這些都是造成框式施工架不穩定及發生倒塌之重要原因。歸納框式施 工架倒塌原因如下:

1. 工地中施工人員為施工及物料進出方便,常將框式施工架的交叉拉桿拆 除,使整體施工架只有一側有交叉拉桿,或將二側交叉拉桿全拆除,如 圖 2-1 圖 2-1所示。不僅影響施工架之完整性,也可能造成施工架之承載 力降低。

圖 2-1 在工地中拆除了一側或兩側的交叉拉桿【8】

(20)

圖 2-2 雙邊皆沒有設置交叉拉桿【16】

2. 工地中常常有地面不平整或者是立架彎曲變形,導致部分施工架之腳柱 懸空,架設人員為讓腳柱部分與地面有所接觸,而使用竹子(如圖 2-3)、

鋼筋(如圖 2-4)或木頭互相接續施工架最底層之情形,這種作法並不合乎 規定,也存在著較大的危險性,因此鋼管施工架均應設置高低調整底座 (如圖 2-3),此舉一來可以消除地面不平整所造成的問題使其底鈑提供部 分承載力,二來更可增加鋼管架底部之旋轉彈性勁度,提昇整體的承載 極限強度。目前工地並沒有完全在施工架底部架設高低調整器及底座。

(21)

圖 2-3 地面不平整時,施工架底層以竹子接續之情形【8】

圖 2-4 地面不平整時,施工架底層以鋼筋接續【8】

(22)

圖 2-5 地面高低調整底座

3. 在工地架設施工架時,施工單位常因成本的考量及施工的便利性,會使 用鐵絲代替制式插銷,並且在使用鐵絲時大部份的工地僅將其直接插入 而已,並沒有將其交叉綁住,因此鐵絲有可能會有脫落的情形,造成施 工架連接處會有分開的危險,如圖 2-1、圖 2-1。

圖 2-6 施工架連接處使用制式插銷之情形

(23)

圖 2-7 施工架連接處使用鐵絲代替制式插銷之情形【16】

4. 施工架的側向支撐主要是靠壁連座,其可增加承載力及穩定性,在國內 大多數施工單位為了成本及施工便利性,常用 3 號鋼筋來作為施工架 和硬固牆面間的連結,為了方便 3 號鋼筋和施工架間僅纏繞一圈,有時 3 號鋼筋預留長度不足,不足的部份以鐵絲補足或者全部使用鐵絲來代 替 3 號鋼筋,如圖 2-8、圖 2-9。

圖 2-8 壁連座使用三號鋼筋代替【8】

(24)

圖 2-9 壁連座使用鋼筋代替未纏繞於框式施工架【8】

施工架的倒塌,其預警時間極短並令人措手不及,且倒塌現場往往一 片狼籍,但這災害並不是不可避免的,除了有效的預防對策,並加強檢查 並加強勞工安全意識及習慣養成之教育訓練外,最重要的還是在於事業單 位自主管理工作的推動,如此行之即可降低框式施工架職災發生,進而減 少傷亡人數。

(25)

第三章 施工架災害案例及法規探討

3-1 災害案例分析與探討

在營造業的職業災害中因臨時構造物造成的勞安意外,大多發生於施 工過程之中,且在施工期間發生任何一樁勞安意外均有可能造成人員傷 亡。以下就施工架之災害案例進行分析與探討:

一、在施工架上從事安裝鋼板因施工架倒塌墜落死亡災害 (一)災害發生經過:

○○公司將某發電廠第三、四號機靜電集塵器飛灰改善工程交付某甲 外商公司台北分公司承攬,甲公司將該工程轉包某乙鋼鐵工業公司再承 攬,乙公司再將靜電集塵器保溫外殼安裝工程交付某丙公司第三次承攬。

勞工 A、B、C 三人在施工架安裝第三號靜電集塵器保溫外殼彩色鋼板,

此時施工架已無與保溫外殼連結,當 A 及 B 在安裝第一層彩色鋼板,而 C 正準備安裝第二層左邊第一塊彩色鋼板時,施工架向外傾倒 A、B 及時抓 住保溫外殼角鐵,C 則隨傾倒施工架及彩色鋼板墜落地面,經送醫急救無 效,於當晚八時許死亡。

保溫外殼施工架為單片直立式、高 14 公尺,每隔垂直距離 3.4 公尺、

水平間距 2 公尺使用固定螺絲鎖定器鎖定於靜電集塵器保溫外殼上之槽形 鋼上,當時有五、六塊,斜放於施工架上。

(二)災害發生原因:

1.依據當地法院檢察署相驗書記載:罹災者死亡原因為頭部擦傷,顱 內出血致死。

2.勞工在施工架上從事安裝彩色鋼板作業,可能因空間狹窄影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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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將施工架固定於保溫外殼槽形鋼之固定螺絲鎖定器拆除,致施工 架無法穩定,且無法抵抗剪力,又有重彩色鋼板斜放於施工架上,對 施工架產生斜向推力,於瞬間向外傾倒,罹災者隨之墜地傷重死亡。

3.未實施自動檢查。

4.對勞工未實施安全衛生訓練,勞工安全衛生意識不足。

5.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供勞工遵循。

(三)災害防止對策:

為防止類似災害再發生,有採取下列措施之必要:

1.為保持施工架之穩定,施工架與建築物之垂直、水平距離連接處之 鎖定器不得拆除。

2.施工架上物料之荷重不得超過其最高載重量。

3.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對必要安全衛生設施及作業實施自動檢查。

4.對勞工應實施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之訓練,並將本案例列入訓練教 材,提高勞工安全衛生知識,防止類似災害發生。

5.應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內容包括高架作業安全事項,報經檢查 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二、在施工架安裝排水管隨施工架倒地死亡災害 (一)災害發生經過:

屋主甲將增建鐵屋工程交付乙承攬,乙將覆蓋彩色鋼板部分交付丙等 四人共同再承攬,民國 82 年 3 月 6 日上午 8 時 30 分,丙等帶同勞工丁到 工地覆蓋鐵屋屋頂及牆壁彩色銅板,至 10 時 30 分覆蓋完成,乃將施工架 移至欲安裝落水管處,丁爬上施工架將施工架頂端與鐵屋之工字鐵樑綁在 一起後下來吃點心,於上午 11 時許,丁再上施工架頂端在距地面高約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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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尺處接手由地面傳送之直徑 65 公厘、長 4.8 公尺塑膠管,一手抓住施 工架、一手將塑膠管接到水槽排水管接頭,突然與施工架一起傾倒地面,

經送醫急救無效死亡。

該施工架係以鍍鋅鐵管焊接組成,長約 3 公尺,當時將二個施工架連 接成為總長度約 5.5 公尺。

(二)災害發生原因:

1.依據當地地檢署相驗書記載:罹災者死亡原因為高處摔落,頭部挫 傷腦出血死亡。

2.罹災者於安裝落水管時站立之施工架直立不穩固,僅在頂端一處以 尼龍繩將施工架與屋頂工字型樑綁在一起,可能因施工架震動致尼龍 繩斷裂,引起施工架傾倒,使罹災者一起落地傷重死亡。

3.未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實施自動檢查。

4.對勞工未實施安全衛生訓練,勞工安全衛生知識不足。

5.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供勞工遵循。

(三)防止災害政策:

為防止類似災害再發生,有採取下列措施之必要:

1.對於施工架之穩定,應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建築物妥實連 接。

2.應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對所使用之設備及其作業訂定自動 檢查計劃,實施自動檢查。

3.對勞工應實施從事工作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將本案例 列入訓練教材,提高勞工安全衛生知識,防止類似災害發生。

4.應訂定適合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內容包括高架作業安全事 項,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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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拆除施工架時隨傾倒施工架墜落死亡災害 (一)災害發生經過:

某甲水泥廠將旋窯更新工程交付某乙工程公司承攬,乙公司將該工程 中之生料保溫工程交付某丙時業公司再承攬,丙公司又將其中架設施工架 工程交付某丁第三次承攬,本災害係第三次承攬人之勞工於拆除施工架時 發生。

民國 81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 時 40 分,勞工 A、B 兩人到工地某號窯 靜電集塵器外之圓竹施工架上準備拆除施作架,首先以直徑六公厘麻繩綁 住施工架上端,然後站在施工架上,由上而下依序拆。

當天下午 3 時 30 分,拆除之施工架剩下長約七公尺、寬五公尺時,施 工架突然傾倒,B 及時跳上集塵器外之寬約一公尺平台上,A 則隨傾倒施 工架墜落約 20 公尺下方的地面,B 立即下來地面會同其他工人將罹災者送 某綜合醫院急救無效,於當天下午五時十五分許死亡。

該倒塌之施工架係以末梢直徑四公分之孟宗竹搭設,由第三次承攬人 於民國 81 年 7 月 30 日搭設完成供再承攬人作保溫工程使用,再承攬人於 民國 81 年 11 月 2 日施工完竣後,交由第三次承攬人拆除,於拆除施工架 時,有設置施工架踏板,但未於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建築物連接。

(二)災害發生原因:

罹災者站在施工架上拆除施工架構材時,未在施工架之適當垂直、水 平距離處與建築物連接,致施工架傾倒,罹災者隨傾倒施工架墜落地面,

傷重死亡。

1.拆除施工架未指派作業管理人員負責監督指揮施工。

2.對勞工未實施安全衛生訓練,勞工安全衛生意識不足。

(29)

3.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供勞工遵循。

(三)災害防止對策:

為防止類似災害再發生,有採取下列措施之必要。

1.對施工架之穩定應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建築物妥實連接。

2.對施工架之拆除,應由對此項工作具有豐富經驗之作業管理人員負責 監督指揮施工,並由熟練勞工拆除。

3.對勞工應實施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之訓練,並將本案例列入訓練教 材,提高勞工安全衛生知識,防止類似災害發生。

4.應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內容包括高架作業安全事項,報經檢查機 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四、施工架平台倒塌被重壓死亡災害 (一)災害發生經過:

民國 86 年 3 月 16 日(星期日)按預定時間晚上十點甲領班應參與吊 運空心磚作業,當晚 9 點 40 分泰工 UA193、WA218、UA234 到達工地簽到,

9 點 50 分吊車、吊卡車及堆高機就定位備用,10 點另一領班乙指派泰工 掀開覆工版,設置護欄後,開始吊運空心磚,此時所有工作人員均未看到 甲在場參加作業。11 點 40 分工程師丙查問未到場原因,沒有人知道,即 到甲平日停車地點查看,未見甲之汽車停放,以為甲因今日為星期天可能 不上班。直到 17 日凌晨 1 點 40 分左右,吊運作業暫停,全體休息吃宵夜。

吃飯盒時,泰工發現對面施工架下有一只漂亮之機車安全帽,並告知領班 乙,乙即與泰工前往查看,才發現未出工之甲被壓在工作架下,乙呼叫甲 並觸摸其身體,發覺全身已冰冷僵硬,並無氣息,即告知泰工勿動現場,

並立刻報告工地值日轉知相關人員、單位及家屬前來處理。

(30)

(二)災害原因分析:

1.依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記載,死亡直接原因 為甲腹腔內出血休克死亡。

2.因施工架平台設計之拉桿斜撐遭拆除,死者甲因施工架平台倒塌重 壓死亡。

3.對於施工架未位有適當之保護並維持各部分之牢穩。

4.對於施工架之穩定未以斜撐材料做適當而充分之支撐。

(三)災害防止對策:

1.對於施工架應有適當之保護並維持各部分之牢穩。

2.對於施工架之穩固應以斜撐材做適當而充分之支撐。

五、某工程有限公司勞工高某遭施工架倒塌墜落致死職業災害檢查報告 書

(一)災害發生經過:

具現場目擊者水泥工林某所述:「民國 79 年 6 月 25 日 8 時我與高某 負責該營建 FG 棟左側壁外牆粉刷工作補牆工作,因歐菲莉颱風過境不久,

前一日(6 月 24 日)某興業有限公司已派員檢修,並增高第十層部分之鋼 管鷹架架設,當時我與高某站在鋼管鷹架之水平架上粉刷外牆,上午完成 二樓及三樓之部分,下午往五樓繼續工作,一直工作至下午 2 時,突然間 鋼管鷹架全數倒下,我幸好及時抓住五樓外牆鋼筋,未隨塌下之鋼管鷹架 掉落地面,故僅受輕傷,高某不幸摔落地面當場死亡。」等語。

(二)災害現場概況:

災害現場位於該營建 FG 棟左側壁之鋼管鷹架工程,長度共 28 公尺,

高度 30 公尺,已架至 10 樓,1 樓未架設,底部以每支 180 公分間距架設

(31)

三腳架支撐(110 ㎝ × 50 ㎝),鋼管材質係屬鍍鋅鐵管(口徑四公分),

每節高 180 公分,各節間採套接方式連接,中間再架上水平架,一般一節 鋼管架約可支撐五噸荷重,最底層鋼管鷹架(指第二層樓處)於民國 79 年 2 月 25 日開始架設後,依結構體完成之高度而逐層增設鋼管鷹架,該 鋼管鷹架並未在適當間隔與建築物妥時連接。

(三)災害原因分析:

1.據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上所載高某之死亡原因 為:

(1)顱內出血致死

(2)頭部挫裂傷

(3)高處墜落

2.肇事之鋼管鷹架已全數塌下,依據當場作業之泥水工林某及負責鷹 架架設之劉

某等之陳述以及本所派員勘查結果。研判本災害發生之可能原因如 下:

未肇事之前一天(6 月 24 日,發生災害為 6 月 25 日),因歐菲莉颱風 過境影響該原設置之第二至第九層鋼管鷹架受晃動,(雖曾派員檢 修,但未予詳查)致該最下一層(及第二層),鋼管鷹架底部所使用 之支撐鷹架之三角架螺栓鬆動。而施工單位又在原已鬆動不穩定之鋼 管鷹架之第九層上方,再架設第十層,更加速鋼管鷹架下方原設置支 撐鋼管鷹架之三角架荷重增加。另該鷹架架設後,未於適當之水平,

垂直距離與建築物妥實連接,故當泥水工高某,林某等人在第五層鋼 管鷹架上實施外牆粉刷作業時,可能由於上數之靜荷重與活荷重增 加,終於導致鋼管鷹架突生倒塌,造成高某墜地重傷死亡及林某受輕

(32)

傷事件。

(1)直接原因:施工架倒塌後墜落死亡。

(2)間接原因:不安全情況:

施工架之構築未依力學原理,妥為規劃、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

水平距離與建築物妥實連接。

(3)基本原因:

未訂定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未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及預防

災變訓練、未實施自動檢查。

六、維持施工架側向穩定之壁連座及鐵線被切除,造成施工架倒塌 (一) 災害發生經過:

民國 87 年 1 月 12 日下午 4 時,本市大同區某銀行大樓新建工程正進 行花崗石石材安裝作業,建築物南側、東側外牆施工架突然倒塌,二名於 二樓外牆從事花崗石材作業之勞工隨之墜落,並被壓於倒塌之施工架下,

經搶救後,於下午 5 時 50 分救出傷者勞工甲,送醫救治,幸無大礙。下 午 7 時 30 分救出勞工乙,送醫救治,但傷重不治。

(二) 災害發生原因:

1.維持施工架側向穩定之壁連座及鐵線被切除,而造成施工架倒塌。

2.勞工從事作業時,被倒塌之施工架壓死。

3.對施工進度之協調、管理缺乏適當之掌控。

(三) 災害防止對策:

1.施工架應由專業人員事先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同時應在適當 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建築物妥實連接。

2.為防止施工架倒塌引起危害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其作業,應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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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以維護施工架穩定。定期檢查時對 於每一構件及接合處應確認其安全無虞,方得繼續使用,遇有不當 之處應立即予以更換或補強。

3.加強各有關作業之進度聯繫及協調,對有影響施工安全之作業,應 事先評估考慮如何補強,並確實執行。

由上述施工架倒塌的案例得知,大部分的施工架災害都是人的不安全 行為造成,而目前法規主要著重在材料的試驗規範及整體作業環境規範,

期望政府在針對工地管理時,可以加強人員安全衛生的管理及專業施工人 員的培訓,往下歸納出國內施工架存在的幾個問題:

(一)材料造成之問題

1. 施工架的品質無有效管制制度。

2. 施工架使用後未有適當維護保養,其損壞變形者未予修復或汰換。

(二)人為造成之問題

1. 施工架在連結處使用鐵絲替代制式插銷。

2. 未使用三角托架及制式壁連座,導致支撐力不足。

3. 以鋼筋替代可調型基腳座鈑,使得承載力降低。

4. 為施工方便,不當拆除交叉拉桿。

5. 未確實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及工作手套。

6. 未設置護欄、護蓋及張掛安全網,並且未設置警示線系統,限制 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

由於目前國內施工架都是由營造廠商依施工經驗與習慣來進行,而施 工單位對於規範的規定也只是走馬看花方式帶過,因此對於施工人員的安 全無法保障,以至於施工架的勞安意外居高不下 圖 2-1,有鑑於此,施工

(34)

架目視查核表的形成是有迫切需要的。

圖 3-1 災害類型為墜落之媒介物分布圖 (圖片來源:勞工安全研究所 http://www.iosh.gov.tw)

3-2 施工架規範整合

近年來營造業對於勞工安全越來越重視,於施工架使用上主管機關亦 訂定一些規範來加以約束,而本研究欲擬施工架性能查核表也需要考量國 內營造業環境及可靠性,故國內有關施工架法規都會列入參考,以加強施 工架性能查核表於法規部分的不足。於參考國內施工架法規同時,也一併 參考國外施工架法規,吸取國外於施工架相關經驗,藉此期望更進一步提 高本研究的可靠度。

一、框式施工架簡介

鋼管施工架是一種以鋼管為材料之施工架,因具有經濟、美觀、

(35)

安全及方便等多項優點,已逐漸成為施工架構築之主流,普遍被工程 界採用,鋼管施工架依主要構成組件分為單管式及框式兩種。

框式施工架顧名思義為設計製作成門框形式,基本組件如圖 2-1,立架、

交叉拉桿、橫架、附工作板橫架、托架、壁連座、墊板、欄杆、杆柱、金 屬附屬配件(腳柱接頭、連接片、可調型基腳座鈑、緊結連接器)。

圖 3-2 框式施工架基本組件圖 【17】

(36)

二、國內外施工架規範

藉著施工架規範的制定,提供生產者從生產製造的規格到成品完成進 行相關試驗,再進到工地進行使用,都與規範息息相關,這不僅可督促生 產者提供品質佳的成品,亦可消瀰作業時易肇災害之不安全狀況、不安全 行為,為降低職災發生之最有效辦法。表 3-1、表 3-2 為國內外施工架規範 摘要。

表 3-1 國內施工架相關規範

規範 內容摘要

中國國家標準(CNS)總號 4750,

類號 A2067(鋼管施工架)【17】

對於「單管鷹架」及「門型鋼管鷹 架」在架設及材質方面的要求,有 明確的規定。

中國國家標準(CNS)總號 4751,

類號 A3079(鋼管施工架檢驗法)

【18】

在鋼管鷹架檢驗上則有明確的條 文規定。

中國國家標準(CNS)總號 2857,

類號 A1009(營建業架設工程安全 標準)【19】

本標準適用於營建業架設工程之 施工架、吊重設備及其他設備之安 全標準。

行政院勞委會,營造安全衛生設施 標準【20】

該設施標準是依「勞工安全衛生 法」第五條規定所訂定之子法,該 標準在第四章施工架篇對於工地 常用之各類型施工架在搭設時、使 用時以及拆除時均有規定。

臨時架設物安全設施構造及試驗相 關基準【21】

此基準對於框式鋼管施工架的材 質、尺寸及各類金屬配件之製造作 規定。但此基準為勞委會檢查處之 行政指導資料,並非正式發布之法 規。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

【22】

建築技術規則中第八章施工安全 措施的第四節施工架、工作台、走 道有幾條規定,但是這幾項規定在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中都有 規定。

(37)

表 3-2 各國施工架相關規範

規範 內容摘要

American Nation Standard Institute (ANSI) A10.9-1983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Operations : Concrete Masonry Work-Safety Requirements【23】

此規範針對框式施工架的安全因 子及最小載重外,另外對垂直支撐 和模板的各項作業均有明確的規 定。

UNITED STATES DEPAPTMENT OF LABOR,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Standard(part 1910&1926) 【24】

美國聯邦勞工部職業安全衛生機 構 ( the United States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Standard)針對施工現場 的各項作業之不同危險程度訂定 之安全作業標準流程。

American Nation Standard Institute (ANSI) A10.8-1998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Operations : Scaffolding-Safety Requirements【25】

ANSI 對 於 不 同 型 態 的 框 式 施 工 架,都有詳盡的規定,其中包含框 式施工架、單管式框式施工架、手 推移動式框式施工架及外伸式框 式施工架、鋼架型框式施工架等。

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 (BS1139:Part 1:1982)-Metal Scaffolding,Part 1:

Specification for Tubesfor Use in Scaffolding【26】

主要是針對單管式鋼管施工架的 材質、尺寸、焊接之鋼管及鋁管之 製造作規定。該規範特別規定了材 質的級數,以及尺寸的範圍。

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 (BS1139:Part 2:1982)-Metal Scaffolding,Part 2:

Specificationfor Coupler and Fittings for Use in Tubular Scaffolding【27】

主要是針對單管式鋼管施工架中 鋼質或鋁質連接器及各類配件作 規定,除了對於配件的設計有要求 之外,對部份配件的試驗也有規 定。

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 (BS5975:1982)-Code of Practice for Falsework【28】

BS 5975 除對於 timber and tube scaffold 的各項需要有詳細的描 述外。另外對於營建載重(包括風 力)也有詳細的規訂。

加拿大安大略省「營造安全衛生設施 標準」【29】

本標準勞委會已作翻譯,此處所列 之資料即為編譯後之資料,其所列 之鋼管施工架的相關規訂,比 CSA Standard 詳盡。

加拿大

加拿大 CSA Standard 本標準對鋼管施工架的安全性僅

(38)

規範 內容摘要 S269.1-Falsework for

ConstructionPurposes【30】

作概略性的規訂。

JAPAN SOCIETY OF CIVIC ENGINEERS (JSCE)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Concrete

Structures-Part2(CONSTRUCTION)

【31】

JSCE 對於日本境內之模板及支撐 注意事項,均有詳細的描述,但由 於此規範標準是以營建工程中的 混凝土結構物所有需求為重點,因 此範圍非常廣,在框式施工架部份 著墨較少。

三、施工架規範整合

在國內施工架規範雖然詳盡,一方面未完全確實嚴格要求,另一方面 對於現實狀況未必完全適用,因此需要各界共同努力,使其能夠更加完 善。表3-3為國內施工架規範內容,將有關施工架規範條文一一列出並有 法源依據,以提供日後研究使用。

表 3-3 國內施工架規範內容

項目 規範條文 法令依據

施工前

事業單位應依規模、性質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

並應使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勞工安全衛生人員辦理下列事項:

一、釐訂職業災害防止計畫、緊急應變計畫,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規劃、督導各部門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稽核及管理。

三、規劃、督導安全衛生設施之檢點與檢查。

四、規劃、督導有關人員實施巡視、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危害通識 及作業環境測定。

五、規劃、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六、規劃勞工健康檢查,實施健康管理。

七、督導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死亡等職業災害之調查處理及統計 分析。

八、實施安全衛生績效管理評估,並提供勞工安全衛生諮詢服務。

九、提供有關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

十、其他有關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前項勞工安全衛生之執行應留存紀錄備查。

勞工安全 衛生組織 管理及自 動檢查辦 法 2、5 條

(39)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勞工安全 衛生教育 訓練規則 2 條 雇主對於營造工作場所,應於勞工作業前,指派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或 專任工程人員等專業人員實施危害調查、評估,並採適當防護設施,

以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

依規定應有施工計畫者,均應將前項防護設施列入施工計畫執行。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6 條 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有墜落之虞者,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

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17 條 雇主對於施工構台及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應由專任工程人

員或指定專人事先以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 計;於施工架及施工構台未拆除前設計資料應妥存備查。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40 條 雇主供給勞工使用之個人防護具或防護器具,應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保持清潔,並予必要之消毒。

二、經常檢查,保持其性能,不用時並妥予保存。

三、防護具或防護器具應準備足夠使用之數量,個人使用之防護具應 置備與作業勞工人數相同或以上之數量,並以個人專用為原則。

四、如對勞工有感染疾病之虞時,應置備個人專用防護器具,或作預 防感染疾病之措施。

勞工安全 衛生設施 規則 277 條

雇主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應置備有適 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

勞工安全 衛生設施 規則 280 條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 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前項規定經雇主採 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

勞工安全 衛生設施 規則 281 條 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 其正確戴用。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11-1 條

作業主管

雇主對於施工構台與懸吊式施工架、懸臂或突樑式施工架及高度五公 尺以上施工架之組配及拆除作業,應指定施工架及施工構台組配 (以 下簡稱施工架組配) 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

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

三、監督勞工個人防護具之使用。

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五、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

前項第二款規定於進行拆除作業時不適用。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41 條

(40)

雇主使勞工從事施工架組配作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將作業時間、範圍及順序等告知作業勞工。

二、禁止作業無關人員擅自進入組配作業區域內。

三、強風、大雨、大雪等惡劣天候,實施作業預估有危險之虞時,應 即停止作業。

四、於紮緊、拆卸、傳遞施工架及施工構台構材等之作業時,設寬度 在二十公分以上之施工架及施工構台踏板,並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 等防 止發生勞工墜落危險之設備與措施。

五、吊升或卸放材料、器具、工具等時,要求勞工使用吊索、吊物專 用袋。

六、構築使用之材料有突出之釘類均應釘入或拔除。

七、對於使用之施工架及施工構台,事前依本標準及其他安全規定檢 查後,始得使用。

勞工進行前項第四款之作業而被要求使用安全帶等時,應遵照使用之。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42 條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 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

雇主為前項措施顯有困難,或作業之需要臨時將圍欄等拆除,應採取 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

勞工安全 衛生設施 規則 224 條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 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但工作台之邊緣及開口部分 等,不在此限。雇主依前項規定設置工作台有困難時,應採取張掛安 全網、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勞工因墜落而遭致危險之措施。使用 安全帶時,應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

勞工安全 衛生設施 規則 225 條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有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 致勞工有墜落危險時,應使勞工停止作業。

勞工安全 衛生設施 規則 226 條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 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勞工安全 衛生設施 規則 228 條 雇主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應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 關之人員進入。

勞工安全 衛生設施 規則 232 條

預防墜落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 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前項規定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

勞工安全 衛生設施 規則 281 條

(41)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應依 下列規定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

一、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以減少高處 作業項目。

二、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昇降設備或防 墜設施。

三、設置護欄、護蓋。

四、張掛安全網。

五、使勞工佩掛安全帶。

六、設置警示線系統。

七、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

八、對於因開放邊線、組模作業、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五款 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應訂定保護計畫並實施。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17 條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 道、工作台、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台、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 構、橋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 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雇主為前項設施有困難,或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拆除,應採取使勞 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19 條

(42)

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高度應在九十公分以上,並應包括上欄杆、中欄杆、腳趾板及杆 柱等構材。

二、以木材構成者,其規格如下:

(一) 上欄杆應平整,且其斷面應在三十平方公分以上。

(二) 中欄杆斷面應在二十五平方公分以上。

(三) 腳趾板寬應在十公分以上,厚度一公分以上,並密接於地 (或 地板) 面舖設。

(四) 杆柱斷面應在三十平方公分以上,間距不得超過二公尺。

三、以鋼管構成者,其上欄杆、中欄杆、杆柱之直徑均不得小於三.

八公分,杆柱間距不得超過二.五公尺。

四、如以其他材料,其他型式構築者,應具同等以上之強度。

五、任何型式之護欄,其杆柱及任何杆件之強度及錨錠,應使整個護 欄具有抵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於任何方向加以七十五公斤之荷 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

六、除必須之進出口外,護欄應圍繞所有危險之開口部分。

七、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樓板、地板,嚴禁堆放任何物料、設備。但 護欄高度超過物料堆放高度九十公分以上者,不在此限。

八、以金屬網、塑膠網遮覆上、中欄杆與樓板或地板間之空隙者,依 下列規定辦理:

(一) 得不設腳趾板,但網應密接於地,且杆柱之間距不得超過一‧

五公尺。

(二) 網應確實固定於上、中欄杆及杆柱。

(三) 網目大小不得超過十五平方公分。

(四) 固定網時,應有防止網之反彈設施。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20 條

雇主設置之護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應具有能使人員及車輛安全通過之強度。

二、應以有效方法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

三、供車輛通行者,得以車輛後軸載重之二倍設計之,並不得妨礙車 輛之正常通行。

四、為柵狀構造者,柵條間隔不得大於三公分。

五、上面不得放置機動設備或超過其設計強度之重物。

六、臨時性開口處使用之護蓋,表面漆以黃色並書以警告訊息。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21 條

(43)

雇主設置之安全網,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安全網之材料、強度、檢驗及張掛方式,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 14252 Z2115 安全網之規定。

二、工作面至安全網架設平面之攔截高度,不得超過七公尺。但鋼構 組配作業得依本標準第一百五十一條之規定辦理。

三、為防止勞工墜落時之拋物線效應,使用於結構物四周之安全網,

應依下列規定延伸適當之距離。但結構物外緣牆面設置垂直式安全網 者,不在此限:

(一) 攔截高度在一‧五公尺以下者,至少應延伸二‧五公尺。

(二) 攔截高度超過一‧五公尺且在三公尺以下者,至少應延伸三公 尺。

(三) 攔截高度超過三公尺者,至少應延伸四公尺。

四、工作面與安全網間不得有障礙物;安全網之下方應有足夠之淨空,

以避免墜落人員撞擊下方平面或結構物。

五、材料、垃圾、碎片、設備或工具等掉落於安全網上,應即清除。

六、安全網於攔截勞工或重物後應即測試,其防墜性能不符第一款之 規定時,應即更換。

七、張掛安全網之作業勞工應在適當防墜設施保護之下,始可進行作 業。

八、安全網及其組件每週應檢查一次。有磨損、劣化或缺陷之安全網,

不得繼續使用。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22 條

(44)

雇主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或安裝安全母索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安全帶之材料、強度及檢驗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 7534 Z2037 高 處作業用安全帶、CNS 6701 M2077 安全帶 (繫身型) 、CNS 14253 Z2116 背負式安全帶及 CNS 7535 Z3020 高處作業用安全帶檢驗法之 規定。

二、安全母索得由鋼索、尼龍繩索或合成纖維之材質構成,其最小斷 裂強度應在二千三百公斤以上。

三、安全帶或安全母索繫固之錨錠,至少應能承受每人二千三百公斤 之拉力。

四、安全帶之繫索或安全母索應予保護,避免受切斷或磨損。

五、安全帶或安全母索不得鉤掛或繫結於護欄之杆件。但該等杆件之 強度符合第三款規定者不在此限。

六、安全帶、安全母索及其配件、錨錠在使用前或承受衝擊後,應進 行檢查,如有磨損、劣化、缺陷或其強度不符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規定 時,不得再使用。

七、勞工作業中,需使用補助繩移動之安全帶,應具備補助掛鉤,以 供勞工作業移動中可交換鉤掛使用。但作業中水平移動無障礙,中途 不需拆鉤者,不在此限。

八、水平安全母索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超過三公尺長者應設立中間杆柱,其間距應在三公尺以下。

(二) 相鄰兩支柱或中間支柱間之安全母索只能供繫掛一條安全帶。

(三) 每條安全母索能繫掛安全帶之條數,應標示於母索錨錠端。

九、垂直安全母索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安全母索之下端應有防止安全帶鎖扣自尾端脫落之設施。

(二) 每條安全母索應僅提供一名勞工使用。但勞工作業或爬昇位置 之水平間距在一公尺以下者,得二人共用一條安全母索。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23 條

雇主對廢止使用之開口部分應予封閉,以防止勞工墜落。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25 條 雇主不得使勞工在施工架上使用梯子、合梯或踏凳等從事作業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47 條

(45)

雇主使勞工於高度二公尺以上施工架上從事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 理:

一、應供給足夠強度之工作台。

二、工作台寬度應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板料,其支撐點至少 應有兩處以上,並應綁結固定,無脫落或位移之虞,板料與施工架間 縫隙 不得大於三公分。

三、活動式板料如使用木板時,寬度應在二十公分以上,厚度應在三.

五公分以上,長度應在三.六公尺以上;寬度大於三十公分時,厚度 應 在六公分以上,長度應在四公尺以上,其支撐點均至少應有三 處以上,且板端突出支撐點之長度應在十公分以上,不得大於板長十 八分之一,板料於板長方向重疊時,應於支撐點處重疊,其重疊部分 之長度不得小於二十公分。

四、工作台應低於施工架立柱頂點一公尺以上。

前項第三款之板長於狹小空間場所板料長度得不受限制。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48 條

雇主於施工架上使用升降裝置時,施工架各部分應經仔細檢查,必要 時應加適當補強,並將升降裝置架設處之立柱與建築物之堅實部份牢 固連接。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51 條 有立即發生墜落危險之虞之情事如下:

一、於高差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未設置符合規定 之護欄、護蓋、安全網或配掛安全帶之防墜設施。

二、於高差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時,未使用高空工作車,或未 以架設施工架等方法設置工作臺;設置工作臺有困難時,未採取張掛 安全 網或配掛安全帶之設施。

三、於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 屋頂從事作業時,未於屋架上設置防止踏穿及寬度三十公分以上之踏 板、 裝設安全網或配掛安全帶。

四、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符合規定之安全 上下設備。

五、高差超過二層樓或七‧五公尺以上之鋼構建築,未張設安全網,

且其下方未具有足夠淨空及工作面與安全網間具有障礙物。

六、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平台從事貨物、機械等之吊升,鋼索於負 荷狀態且非不得已情形下,使人員進入高度二公尺以上平台運搬貨物 或駕 駛車輛機械,平台未採取設置圍欄、人員未使用安全母索、

安全帶等足以防止墜落之設施。

勞檢法 28 條所定勞 工有立即 發生危險 之虞認定 標準第三 條

(46)

(施工架之設置)建築工程之施工架應依左列規定:

一、施工架、工作台、走道、梯子等,其所用材料品質應良好,不得 有裂紋,腐蝕及其他可能影響其強度之缺點。

二、施工架等之容許載重量,應按所用材料分別核算,懸吊工作架 (台) 所使用鋼索、鋼線之安全係數不得小於十,其他吊鎖等附件不得小於 五。

三、施工架等不得以油漆或作其他處理,致將其缺點隱蔽。

四、不得使用鑄鐵所製鐵件及曾和酸類或其他腐蝕性物質接觸之繩索。

五、施工架之立柱應使用墊板、鐵件或採用埋設等方法予以固定,以 防止滑動或下陷。

六、施工架應以斜撐加強固定,其與建築物間應各在牆面垂直方向及 水平方向適當距離內妥實連結固定。

七、施工架使用鋼管時,其接合處應以零件緊結固定;接近架空電線 時,應將鋼管或電線覆以絕緣體等,並防止與架空電線接觸。

建築技術 規則建築 設計施工 編 155 條

雇主對於施工架及施工構台應經常予以適當之保養並維持各部分之牢 穩。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44 條 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台之穩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施工架及施工構台不得與混凝土模板支撐或其他臨時構造連接。

二、應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

三、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 垂直方向以不超過五.五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七.五公尺為限。

但獨 立而無傾倒之虞者,不在此限。

四、獨立之施工架在該架最後拆除前,至少應有三分之一之踏腳桁不 得移動,並使之與橫擋或立柱紮牢。

五、鬆動之磚、排水管、煙囪或其他不當材料,不得用以建造或支撐 施工架及施工構台。

六、施工架及施工構台基礎地面應平整,且夯實緊密,並襯以適當材 質之墊材,以防止滑動或不均勻沈陷。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45 條

預防倒塌

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下列規定辦 理:

一、於施工架上放置或搬運物料時,避免施工架發生突然之振動。

二、施工架上不得放置或運轉動力機械或設備,以免因振動而影響作 業安全。但無虞作業安全者,不在此限。

三、施工架上之載重限制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並規定不得超 過其荷重限制及應避免發生不均衡現象。

雇主對於施工構台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前項第一 款及第三款規定辦理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46 條

(47)

雇主對於懸臂或突樑式施工架,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依其長度及斷面,設計足夠之強度,必要時以斜撐補強,並與構 造物妥為錨定。

二、施工架之各部份,應以構造物之堅固部份支持之。

三、工作台置於嵌入牆內之托架上者,該托架應設斜撐並與牆壁紮牢。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58 條 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使用之鋼材等金屬材料應符合國家標準,其構架方式應依國家標 準之規定辦理。

二、國外進口者,其製造所依據之材料規範、構架方式,應報請中央 主管機關核備。

三、裝有腳輪之移動式施工架,勞工作業時其腳部應以有效方法固定 之,勞工於其上作業時不得移動施工架。

四、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 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

五、屬於直柱式施工架或突樑式施工架者,應依下列規定設置與建築 物連接之壁連座連接:

(一) 間距應不大於下表所列之值為原則。

間距 (單位:公尺) 鋼 管 施 工 架 之 種 類

垂直方向 水平方向

單管施工架 五‧○ 五‧五

框式施工架 (高度未及五公尺者除 外)

九‧○ 八‧○

(二) 應以鋼管或圓木等使該施工架建築堅固。

(三) 以抗拉材料與抗壓材料合構者,抗壓材與抗拉材之間距應在一 公尺以下。

六、接近高架線路設置施工架,應先移設高架線路或裝設絕緣用防護 裝備或警告標示等措施,以防止高架線路與施工架接觸。

七、使用伸縮桿件及調整桿時,應將其埋入原桿件足夠深度,以維持 穩固,並將插銷鎖固。

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 標準 59 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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