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里奇美醫院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具申請流程
注意事項:
1.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民眾,可依需求向政府的社會局申請輔具補助。
2. 每人每兩年度可申請補助 4 項,同一項目不能在使用期限內重複申請,所申請補助項 目也不能與政府其他醫療補助或社會保險給付的重複(如:不可與職災的輔具申請重 複)。
3. 補助金額將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依照每年財務況調整,請向社會局詢問。
4. 輔具評估報告書填寫採電話預約,因復健科業務關係,需 3 個工作天(不含六、日),
敬請配合。電話:06-7263333 分機 37011 5. 申請流程為:
特別叮嚀:
(1)住院病患於住院期間申請輔具評估需 3 個工作天(不含六、日)完成相關作業。若病患在 未完成輔具評估作業前即辦理出院,則視為流程未完成,此時病患需改至復健科門診掛號,
重新預約輔具評估時間。
(2)法令有規定 [未經評估及核定就先行購買者,不予補助。] 因此,購買輔具前可向戶籍 所在地的公所社會科詢問相關注意事項或向輔具中心詢問。
1. 佳里區公所 06-7222127 學甲區公所 06-7832100 將軍區公所 06-7942104 2. 西港區公所 06-7957595 七股區公所 06-7872611 北門區公所 06-7862001 3. 台南市北區輔具中心(官田區中華路一段 325 號) 06-5790636
4. 台南市南區輔具中心(東區林森路二段 500 號) 06-2098938 向您的主治醫師提出輔具需求
會診復健科醫師開立輔具診斷書 (請於會診單註明病人之殘障類 別、等級以及欲申請之輔具項目)
至 1F 批掛櫃台領取輔具診斷書
至 3F 復健科與職能治療師預約評 估時間,待完成後交予申請者
向戶籍所在地的公所社會科申請 (準備身心障礙手冊,蓋有醫院關
防的診斷書與輔具評估報告書)
公所社會科通知審核結果
依照審核結果來購買或領取輔具
復健科櫃台批價
住院中病人 門診病人
復健科掛號並由醫師開立輔具診 斷書
103.01.28 制定 103.06.30 修訂 105.03.09 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