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0 學年度碩士班考試招生
美術學系碩士班【面試及專業成果審查】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 考試日期: 110.03.06(星期六)
准考證號起迄 時 間 注意事項
第一梯次 考生報到 美術系系館大門
08:30
| 08:40
1. 複合媒材或裝置類(非平面類)考生,請於 2 月 21 日(星期日)筆試應試結束後,至系網下載「裝 置類面試登記表」,並於 2/27(六)前繳交至美術 系辦公室或 MAIL 至art201803@ntua.edu.tw。未 於期限內報到者視同平面類考生.一切得依試 務人員排序,不得異議。
2. 類別及應試時段名單,並於 3 月 4 日 (星期 四 )18:00 前 公 告 於 系 館 外 公 佈 欄 及 系 網 (https://arts.ntua.edu.tw/ma/)。
3. 考試當日考生應同時攜帶「准考證」、「身分證 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護照等 貼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以備 查驗身份,並於規定報到時間辦理報到。
4.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措施,本系備有額 溫槍及酒精,請考生自備口罩及配合量測體 溫,並繳交「考生健康聲明切結書」。如有發燒
(≧37.5∘C)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由試務人 員直接引導至隔離試場,並全程配戴口罩。
5. 原作品或研究成果審查分梯次進行,考生須於 各梯次規定報到時間至候考區報到,逾期未報 到視同棄權論。
6. 考生於報到後皆於候考區內等候唱名審查,考 生不得擅離候考區,並依公告分配時間、場地 範圍及試務人員指引進行考試。
7. 原作品審查與面試同時進行,面試時間每人 10 分鐘,5 分鐘時響鈴一次,10 分鐘時響鈴兩次。
8. 審查原作品每人原作品 5 件〈報考版畫組考生 限版畫作品,如有相關的研究成果亦可附加陳 列〉,並攜帶作品集3-5 本到場進行面試。
9. 現場佈置僅提供畫架,恕不提供延長線、電腦、
播放設備、掛線與掛勾等物品,考生若有需要 請自行準備。
10. 作品佈置場地嚴禁破壞、粉刷、鑽孔及懸吊等,
如有特殊狀況先行協調,若破壞場地者將由考 評會處裡。
11. 應考完畢,考生需依照試務人員指示於當日 16:30 前,隨即攜回原作品並恢復考場原貌,本 校概不負作品保管之責。
12. 聯絡人:劉彥沂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2021 第一梯次
平面類
09:00
| 10:30
美術系2003 教室/2004 教室 繪畫、版畫組
第二梯次 考生報到 美術系系館大門
10:10
| 10:20
第二梯次 平面類
10:40
| 12:10
美術系2003 教室/2004 教室 繪畫組
第三梯次 考生報到 (含裝置類考生) 美術系系館大門
12:40
| 12:50 裝置類考生
第一批佈展時間
12:50
| 13:30
第三梯次 複合媒材、裝置類面試
(非平面類)
13:40
| 14:40
美術系2003 教室/2004 教室 複合媒材、裝置類 裝置類考生
第二批佈展時間
14:20
| 15:00 第三梯次
複合媒材、裝置類面試 (非平面類)
15:10
| 15:40
美術系2003 教室/2004 教室 複合媒材、裝置類 裝置類考生
第三佈展時間
14:50
| 15:30
第三梯次 複合媒材、裝置類面試
(非平面類)
15:40
| 16:10
美術系2003 教室/2004 教室 複合媒材、裝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