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五 登記費繳費方式及匯款注意事項
※
繳交登記費:
一般身分考生繳交新臺幣 220 元,符合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繳交新臺幣 88 元。※繳款帳號轉換:
1.持居留證或護照者,請至本委員會網站「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查詢。
2.持中華民國身分證之本國考生,第 5、6 碼對應身分證統一編號前 2 碼之轉換請參考下表,
繳款帳號後 8 碼與身分證統一編號後 8 碼相同。
例:考生某甲於報名 107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時所填之身分證統一編號為
「C223456789」,將「C2」依對照表轉換為 06,因此甲生之繳款帳號為「33990623456789」。 身分證統一編號前 2 碼轉為繳款帳號第 5、6 碼之轉碼對照表
A1 A2 B1 B2 C1 C2 D1 D2 E1 E2 F1 F2 G1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G2 H1 H2 I1 I2 J1 J2 K1 K2 L1 L2 M1 M2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N1 N2 O1 O2 P1 P2 Q1 Q2 R1 R2 S1 S2 T1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T2 U1 U2 V1 V2 W1 W2 X1 X2 Y1 Y2 Z1 Z2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繳費時間
集體繳費:107 年 7 月 12 日(星期四)10:00 至 107 年 7 月 16 日(星期一)17:00 限由原報名 107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之集體報名單位辦理。
個別繳費:107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二)10:00 至 107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一)24:00
1.便利商店繳款僅至 107 年 7 月 18 日(星期三)24:00 止,請至本委員會網站列印繳款單。
2.各金融機構匯款至 15:30 止,ATM 及便利商店繳款至 24:00 止。
3.繳費最後一天 107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一) 15:30 後,不可利用郵局匯款,因其隔日才 會入帳,會超過繳費期限,將無法入帳造成繳費失敗,導致無法選填志願。
※個別繳費方法及地點
經由就讀高中職學校集體報名 107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之應屆畢業考生,若 所屬高中職學校未辦理集體繳費或考生未參加所屬高中職學校集體繳費者,一律使用 個別繳費方式進行繳費。
全國 19 個簡章代售服務學校均不受理繳費事宜,請考生自行以下列任一方式繳費:
1. 臺灣銀行臨櫃辦理(手續費自付):至本委會網站「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
下載列印臺灣銀行繳款單,繳款帳號由系統直接產生,考生無須填寫,逕至臺灣銀 行各分行繳費。
2. 便利商店繳款:考生可至本委員會網站「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列印 便利商店繳款單至便利商店繳費。
3. 跨行匯款(手續費自付):
至各地郵局或其他金融機關辦理跨行匯款,填寫該行之「跨行匯款單」。
收 款 銀 行 : 臺灣銀行城中分行(銀行代碼:004-0451)。
收款人帳號: 請填入上述轉換後之「繳款帳號」。
收款人戶名: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4. 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款(手續費自付):
攜帶具轉帳功能之晶片金融卡至自動櫃員機,依轉帳指示輸入臺灣銀行代號「004」、
上述轉換後之「繳款帳號」及繳費金額。請務必確認「交易明細表」上「繳款帳號」、
「繳款金額」正確無誤且交易成功(扣款成功)。
5. 網路 ATM 轉帳繳款(手續費自付):
依系統指示先點選臺灣銀行代號「004」,再輸入經轉換後之「繳款帳號」及繳費金額。
交易成功後自行列印轉帳交易結果,並確認「交易明細表」上「繳款帳號」、「繳款 金額」正確無誤且交易成功。
107 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簡章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