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科技大學招待所住宿須知
一、 申 請 : 住 宿 申 請 表 請 於 入 住 前 10 日 mail 至 tadad13@ems.tcust.edu.tw 或傳真 03-8465770,並電話向本校招生 組確認(電話:03-8572158 分機 2734)依程序提出申請經核配及完 成繳費後,於入住日至致美樓管理室領取房間鑰匙、門禁卡、冷 氣卡;未於期限內申請,致管理部門作業不及者,不予配住。房 間數量有限,敬請盡早申請。
宿舍別 房型 人數 費用/晚 致美樓 4 人房 男眾 40 人(10 間)
女眾 40 人(10 間) 500 元/(一人一晚)
二、 入住及退宿:
1. 致美樓之門禁卡及房間鑰匙、冷氣卡請於入住時至宿舍管理 員室領取。
2. 招待所退房時間為中午 12 點前,由住宿人員於退宿時將門禁 卡及房間鑰匙、冷氣卡交回宿舍管理員室。
三、 「住宿須知」放置於招待所各房間書桌上,請申請人告知住宿人 員進住招待所後,詳閱「住宿須知」,並配合遵行。
四、 宿舍為公共區域,請全體住宿同學發揮公德心與自我約束能力,
恪遵團體生活規範,落實「知足、感恩、善解、包容」之精神,
共同維護宿舍安全,提升宿舍生活品質。
五、 響應政府推行環保、節能減碳之政策,本招待所不提供浴巾、毛 巾、浴帽、刮鬍刀、牙刷、牙膏、梳子、棉花棒、水杯、拖鞋。
六、 客房床舖、床頭櫃等物品,請勿隨意搬移。
七、 請遵守宿舍區及招待所各項管理規定,維護住宿安寧與秩序。
八、 貴重物品或金錢,請自行保管,如有遺失或失竊,本校不負責 賠償。
九、 住宿期間請愛惜公物,現有設備(非消耗品)如因其過失而致 損壞或短少應照價賠償。
十、 請勿在房間內吸煙、酗酒、賭博、大聲喧嘩,以維護安寧清潔。
十一、 嚴禁攜帶違禁品、危險物、寵物等入內,並請勿在房內擅自 使用高電阻電器用品,以維護住宿安全。
十二、 招待所均設有飲水機設備、自助洗衣機、請住宿賓客自行使 用。
十三、 每日就寢時段,嚴禁開燈、使用電腦、音響、手機或彈奏樂 器,禁止大聲喧嘩或擅離寢室,以免影響夜間安寧,造成同 儕困擾。
十四、 嚴禁擅自接用電源或使用非核准之電器用品、嚴禁攜帶違禁 物品與易燃物進入宿舍,以維護住宿安全。(可攜帶之電器用 品:吹風機、電風扇)。
十五、 物品歸位及垃圾清除。
十六、 住宿人員負有保管房間鑰匙、門禁卡及冷氣卡之責任,如遺 失則須繳交換鎖及卡片購置之工本費(鎖具:新台幣 700 元/
組、卡片:新台幣 200 元/張)。
十七、 電話連絡資訊:
(一) 招待所分機僅能撥打校區及宿舍區內之分機。
(二) 管理員室分機:3441、3442。
(三) 警衛室分機:2336,市話:03-8577959。
(四) 學校總機:03-8572158。
十八、 離開招待所外出時請隨手關閉設備電源(電燈、電扇、冷氣 等)。
十九、 盼望您住得滿意,若有任何建議請聯絡總務處事務組分機 2390,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