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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 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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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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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 費收費標準

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表

1.食品添加物 國產、輸入食品添加物 1,000 元

2.低酸性罐頭食品 國產低酸性罐頭食品 1,000 元 依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十 四 條 規 定:公告「申請國 產 低 酸 性 罐 頭 食 品 查 驗 登 記 要 點」

3.進口食品 輸入之加工食品 600 元

4.天然香料 國產、輸入天然香料 600 元

5.變更 原核准食品添加物、低 酸性罐頭食品許可證 內容變更

600 元 同前項

6.展延 原核准食品添加物、低 酸性罐頭食品許可證 有效期間展延

600 元 同前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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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 費收費標準廢止理由

衛生福利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業於一百 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部授食字第一0四一三0一四九二號令訂定「食 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自一百零四年 七月一日施行,後於一百零五年四月十五日部授食字第一0五一三0 0二0六號令修正該標準,名稱並修正為「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 記等相關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爰廢止前行政院衛生署七十八年七月一日衛署食字第八一一二四四 號公告之「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 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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