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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永仁高級中學校園緊急傷病處理辦法 壹、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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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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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南市永仁高級中學校園緊急傷病處理辦法

壹、依據

一、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二、依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

三、台南市政府 102 年 6 月 26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020538580 號函辦理。

貳、目的

一、建立校園重大偶發事件通報管理系統。

二、增強學校對偶發緊急事件應變能力。

二、減輕學生事故傷害的程度或急症病情。

三、增進校園共識與師生家長間的聯繫管道。

叁、處理原則

學生在校發生意外傷害或急病時,上課中由任課教師,非上課時間由各班導師 或在場發現之教職員工,立即先行急救或將受傷(患病)學生送到健康中心處理及立 即通知護理人員到場急救,必要時教師及目擊者應掌握急救時效,依實際情況需要 立即打119,予以適當的急救處理或立即送醫。校園傷病處理要點如下:

1、以學生的安全、急救為第一要務,應本「發現快、反應快、處理快」三快原則。

2、學校傷病處理僅止於簡易救護技術操作,不能提供口服藥或侵入性醫療行為。

3、如遇到無法由簡易救護方式得到舒解,必須立刻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絡,將孩子 帶回協助送醫處理,避免發生延遲處理與救護而造成不必要的再次傷害或病情 更加嚴重。

4、注意自我保護,處理過程中避免被傳染疾病或引起醫療糾紛。

5、確實紀錄、給予分析追蹤,以便瞭解校園安全及傷病的狀況,作為校園安全 改善與教育計畫依據。

肆、處理時機 一、事前預防

(一)成立校園緊急傷病處理小組及通報系統(附件一)。

(二)建立校園緊急傷病處理流程(附件二),迅速有效處理意外事故。

(三)加強安全教育工作,隨時要求學生遵守校規及公共秩序,共同營造優質的 學習環境。

(四)落實導師責任制及導護工作,利用集會時間,宣導及教導學生安全注意事 項,及體育課、家政課、美勞課、童軍課等易造成意外傷害的課程,應教 導加強學生安全注意事項,並禁止學生在教室內、走廊、操場階梯、中庭…

等地點,進行追逐,推拉,推擠…等危險性動作;禁止學生在校門口內、

司令台後面、穿堂、四樓廣場、樓梯間…進行嬉戲、追逐,嚴禁攜帶危險 物品入校,以確保校園安全。

(五)導師或任課老師每天應隨時關心學生健康狀況,並轉告護理人員,以便學 校及早做適當的處理。

(六)落實安全工作管理,結合社區家長人力資源,確保校園安全。

(七)落實學校教職員工急救教育訓練,學校應協調教職員工及學生定期接受基 本救命術訓練課程至少 4 小時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於必要時適時提供協助

(2)

(八)學校之急救器材設備,護理人員應定期保養、維修與更新,並須熟練急救 技能與正確使用器材,以適時掌握急救效能。

二、事件發生時處理

(一)在上課中,應立即依急救原則處理,由任課老師將患者送至健康中心,必 要時由學校護理人員到場處理。

(二)非上課時間,由發現之教職員工或現場學生,依急救原則做現場處理,並 立即將受傷(患病)學生送至健康中心或請校護到場救護(校護未到達前 任課教師或發現者須先行急救措施並給予安全環境),如有必要則聯絡 119 救護車送醫治療,並立刻通報學務處及導師。

(三)事故發生時,若護理人員不在,老師應掌握急救處理原則維持其生命徵象,

依實際情況需要,予以緊急處理或立即就醫。

(四)疾病或事故發生後,可自行至健康中心的同學,應由師長或同學陪同至健 康中心。無法自行至健康中心的同學應由師長或同學通知護理人員前往處 理並通知訓導處支援。

(五)一般輕度受傷→簡易護理→返回班級。

中度受傷→簡易護理即通知導師→健康中心休息觀察→如在 1 小時內症狀 獲得緩解則回教室,如未緩解→通知家長→家長接回。聯絡不到家長或家 長無法到校,應由導師陪通就醫。

(六)緊急傷病→緊急處理【評估是否啟動緊急傷病處理小組】→護送就醫→辦 理掛號及提供病況→交付家長。返校後做原因調查分析及填報相關紀錄→

追蹤就醫狀況。

(七)學生緊急傷病護送優先順序 ⊙普通急症:

事故發生→護理人員處理,評估是否送醫。導師聯絡家長→聯絡不到家長 或家長無法到校,應由導師送醫,教務處安排代課事宜。

⊙重大傷病:導師、護理人員(不能擔任司機)隨行→學務處主任聯絡→輔 導室協助慰問與安撫學生。

(八)護理人員請假,其代理人的優先順序為:衛生組長、生教組長、訓育組長 或學務主任指派人員代理。

三、事件發生後追蹤處理

(一)緊急傷病與事故災害之發生與處理過程,應做成書面資料,知會相關人員,

並做事後評估分析,擬定改善計畫。

(二)追蹤個案就醫後狀況。

(三)協助個案身心復健及心理輔導。

四、學生如在校區外發生疾病或事故傷害,接獲通知之教職員工應通報訓導處前往 協助處理,並聯絡學生家長,了解情況後報知校長。

五、遇團體食物中毒或重大意外傷害事件,應先聯絡一一九,並向市府教育局及衛 生局報備。

伍、學生送醫要點

(一)學生必須送醫時,配合學生家長填選的緊急醫療聯絡卡調查資料,儘可能送 往該醫院就診。如無此資料,則送附近合格醫療機構就醫。

(二)護送與陪同人員依照學生緊急傷病護送優先順序辦理,由教務組安排課務 及職務代理人,並由校方核給公差

(3)

(三)傷患送醫診療費用由家長會仁愛基金墊支,護送人員將收據交給導師,由 導師聯絡家長歸還,因特殊原因該款項無法歸還時,需檢據報請學校處理。

若學生家境貧困,可尋求救助單位或仁愛基金酌予補助。

陸、學生意外傷害或疾病處理各處室之任務 一、教務處(教學組)

負責安排護送老師之代課事宜。

二、學務處(生教組)

1、負責緊急意外事件的一切支援工作。

2、負責與教務處連繫及通知導師。

3、傷害事故發生如導師或護士不在校時,代理負責緊急意外之處理。

4、學生發生嚴重傷害依校安事件處理辦法通報教育局。

三、學務處(衛生組)

1、護士請假或受訓期間,代理健康中心處理學生意外傷害或疾病事務。

2、學生發生重大傷害時,與地區消警單位 119 及救護車之聯絡工作。

四、導師

1、負責與家長聯繫,請家長儘速到校或逕往送醫之醫院。

2、如患病學生經護士判斷需立即送醫時,應陪同護士負責學生之外送就醫。

五、護士

1、負責外送就醫之有關聯繫事項。

2、負責意外傷害或疾病之緊急處理與急救。

3、學生發生重大傷害或疾病,護士應陪同隨行做急救處理。

4、填寫緊急意外傷害及疾病之護理紀錄。

六、總務處

協助處理診療費及代課費之墊支及核銷。

七、輔導室

1、協助個案身心復健及學習輔導 2、家庭追蹤

3、社會救助 八、保險

學生因病住院或意外傷害痊癒後,填妥保險理賠申請書、並檢具正本診斷書、醫 療費用收據各一份(影印本需加蓋醫院章)辦理保險理賠申請。

柒、本辦法並陳請校長核准, 並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衛生組長: 學務主任: 校長:

(4)

本校緊急傷病處理小組,人員及職掌如下:(

附件一

組別 職 稱 編 組 人 員 工 作 職 掌

指 揮 督 導 組

召 集 人

( 組 長 ) 校 長 指揮督導校園安全維護、緊急傷病處理事宜。

副 組 長 教 務 主 任 一、襄助組長召集應變小組,執行校園安全、緊 急傷病處理、校安系統通報事宜。

二、承組長指導執行緊急傷病事件行政支援等事 宜。

副 組 長 學 務 主 任

組 員 祕 書 一、執行心理輔導規劃、法律與相關處理事項諮 詢等工作。

二、執行緊急事件師生聯絡、互助事宜。

三、擬訂緊急傷病事件新聞發佈事宜。

四、承組長指示辦理新聞發言及媒體接待事宜。

五、承組長指示與家長會、教師會聯繫,尋求支 援。

組 員 總 務 主 任 組 員 輔 委 會 主 任 組 員 圖 書 館 主 任 組 員 人 事 室 主 任 組 員 會 計 室 主 任

執 行 協 調 組

組 長 衛 生 組 長 協助健康中心執行相關檢傷及初步急救事宜。

組 長 生 輔 組 長

承指揮督導組執行校園緊急傷病事件之處理全 盤事宜,並指導教官及護理教師執行各項緊急傷 病處理任務,協助後送就醫;辦理校安中心通報 系統通報事宜及查詢家長聯絡電話。

副 組 長 護 理 師 緊急傷病意外之初歩處理流程並建檔記錄,辦理 學生平安保險事宜。

組 員 輔 導 組 長 承指揮督導組執行協助送醫及相關處理事項。

組 員 輔 委 會 承輔委會主任指導協助學生諮商、輔導。

組 員 健 教 老 師 協助健康中心校護,並進駐健康中心。

組 員 專 任 老 師 協助導師處理事故、安撫學生與家長。

組 員 導 師 聯絡家長,提供事故傷者資料,安撫學生與家長。

(5)

緊急傷病通報系統

學校教師發現校園危機事件,必須循校內通報系統向危機處理小組通報,而危 機處理小組酌視事件嚴重程度填報「校園偶發事件通報表」,向縣府教育局通報,

並事先向教育局承辦人員口頭報告。

依據教育部「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中之「校園事件程度劃分等級 表」所列,學校必須於事件發生後之規定時間內完成通報。

一、校外緊急連絡單位 (一) 消防隊 119

(二) 臺南市警察局永康分隊,地址:永康區龍埔街 137 號,電話:233324 (三) 臺南市永康區復興消防分隊,地址:台南市永康區復興路 172 號,電話:

311-7228

(四)臺南市永康區永康消防分隊,地址:南市永康區正強街 10 號,電話:

232-6951

(五)臺南市永康區大灣消防分隊,地址:台南市永康區民族路 297 號,電話:

2711995

(六)臺南市教育局體衛科 6356638 (七)臺南市永康區衛生所 2326507

(八)臺南市消防局救災指揮中心,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898 號 6 樓,電話:2975119

二、學校常用醫療機構聯絡電話

醫院名稱 聯絡電話 地址

國立成大醫院 2353535 70403 臺南市勝利路 138 號 奇美醫院 2812811 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 901 號 新樓醫院 2748316 台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 57 號 市立醫院 2609926 701 台南市東區崇德路 670 號 榮民醫院 3125101 7 1 0 5 1 臺 南 市 永 康 區 復 興 路 4 2 7 號

郭綜合醫院 2221111 700 台南市中西區民生路 2 段 22 號 署立醫院 2200055 701 台南市東區崇德路 670 號

(6)

永仁高中校園緊急傷病處理流程

(附件二)

目擊者

通知師長及健康中心 簡述傷童狀況

總務處 聯絡交通工具

學務處

調派人力支援健康中心 報告校長

通知相關單位(視情況)

教務處 調派代課老師 輕傷時

處理傷病

連絡師長、家長 (視情況)

健康中心

隨 時 回 報 傷 患 情 況

校長 對外發布消息

向教育主管機關報告 安撫家長

緊急護送醫院聯絡電話 救護中心 TEL:119 國立成大醫院 TEL:2353535 奇美醫院 TEL:2812811 榮民醫院 TEL:3125101 署立台南醫院 TEL:2200055 市立醫院 TEL:2609926 新樓醫院 TEL:2748316 歸仁群醫中心 TEL:2393309

送往成大醫院 家長指定後送醫院 重傷時

急救

護送就醫(校護、導師) 請求支援(119)

通知師長對外連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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