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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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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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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工作業務說明

(2)

各階段工作流程介紹

班級申請 核班通過

(發展署公告)

招訓作業 (開訓前30天)

開訓日 (

完成報到

)

開訓資料

(

開訓後14天

)

結訓資料 (

結訓後21天

)

訓後三個月

追蹤

(3)

招訓及

報名作業

(4)

招訓資料

1.公文函

2.招訓簡章(請參照計畫作業手冊範例一) 3.其他需檢附資料

(1)TTQS有效證書影本,開訓前或辦訓期間將逾期者,需於開訓前 30天與開訓資料一併檢附備查。

(2)辦訓期間原場地消安建安逾期者,需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研提計畫時,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備者,至遲應於開訓日 三日前將核備函及連同訓練課程表函送本專案辦公室備查,未送本

線上報名起始日前(開訓30日前)

影本須加蓋

『與正本相符』及

『經辦人』章

(5)

公文

受文者:

105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專案辦公室

【計畫名稱】、【課程全稱】

、【檢附資料內容】

機關首長用印

*彩色列印,則需加蓋單位大小章

辦訓單位全銜

(6)

招訓簡章相關資料需依訓練班別計畫表內容制定

注意表單計畫別是否正確

招訓簡章

(7)

【計畫】

四、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 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 人、大陸地區人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 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 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招訓簡章

(8)

招訓簡章

開訓日期的前一個月~

開訓日期的前3天

自主若收全額,須由 分署直接撥付補助款 項予學員

訓字保09

裁字保075、076、175、176

費用須載明為

『雲嘉南分署』

補助等字樣

退費辦法請參照

105年產投/自主計畫

第30點、第31點完整貼入

自主: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或50%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9)

招訓簡章-注意事項

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第1次聯繫管控會議提及…

有關訓練單位提報辦理【TTQS相關課程】,本方案僅受理辦理 TTQS訓練機構版/企業機構版指標課程班且班名、內容應與該課 綱規劃一致,為避免誤導,應於課程資料備註欄加註說明

如 【非勞動力發展署辦理之TTQS企業(訓練)機構版導入實

務班】

(10)

退費辦法

範例:產業人才投資計畫

三十、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 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三十一、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 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11)

TTQS效期

• 計畫第3點:「於本計畫公告受理申請期間持有本署人才發 展品質管理系統(以下簡稱TTQS)最近一次訓練機構版(或 外訓版)評核等級有效期限證書…」

• 作業手冊八、研提訓練計畫之前置作業(三)「TTQS評核證書 有效期限於所提訓練計畫最後結訓日前屆滿者,應於申請訓 練計畫時,檢附已申請TTQS評核,且須於有效期屆滿前二個 月接受評核之證明文件。若訓練單位評核結果為未通過評核 者,已開放報名、已開訓之班次仍照常辦理;未開放報名之 班次則應停辦。」

請注意TTQS有效期限,及早準備因應及申請,始得

符合辦訓資格,否則將面臨停班問題。

(12)

場地消安、建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辦訓期間場地消安建安 過期者 重新檢附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經辦章; 未更換者逕予停辦!

 消安:訓練期間有效之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受理單】影本

 建安:訓練期間有效之

訓練場地【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結果 通知書】影本

 訓練期間有效之利用學校本部、分校或政府機關(構)場地

(13)

里民活動中心之租借證明

1.出具社區發展協會租借同意證明文件者

2.檢附各縣市區(鄉、鎮)公所託管及受託單位同意 租借證明文件

3.直接檢附消、建安合格文件

4.活動中心由各縣市區(鄉、鎮)公所負責管轄之 同意租借證明文件

租借「里民活動中心」者注意!

(14)

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期間為:

報名起日→開訓日期的 前一個月中午12:00 報名迄日→開訓日期的 前三天18:00

2.若於報名截止後,因報名人數不足等問題,需調 整報名迄日, 請傳真『TIMS系統變更傳真申請單』

路徑:雲嘉南分署→為民服務→下載專區→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105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相關表單→105年TIMS系統變更傳真申請單

以變更

一次為限

(15)

填寫單位資料

傳真後記得打電話到 專案辦公室確認!

TIMS系統變更傳真申請單

(16)

TIMS系統變更傳真申請單

填寫班級名稱、開結訓 日期及原報名期間

最多延長至開訓後14天!

但需要考量

學員出席時數問題

(17)

報名作業

學員 報名方式

內網-TIMS

外網-台灣就業通

學員報名後,請依訓練班別計畫表之「學員資格」及「遴選方式」

進行學員報名審核、錄取作業,以免衍生爭議致學員陳情。

【報名操作請詳見TIMS操作簡報】

若學員電腦能力不足,

可由單位協助學員報名

(18)

3年7萬計算方式

王小明三年 期滿日 103.02.22 104.02.22 105.02.22 106.02.21

王小明參訓日

三年七萬元補助額度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下一次 參訓開訓日

(19)

3年7萬額度查詢

查詢 課程

輸入個

人資料 完成 瀏覽 線上報名

課程明細

補助金申 請查詢

顯示補助歷史資料,請學員核對是否超過3年7萬補助上限

1.點選「報名及參訓課程查詢」

確認補助金額

加總是否超過三年七萬

(20)

學員補助金歷史查詢

路徑:學員動態管理→教務管理→學員補助金歷史查詢

2017/5/5

三年

(21)

報名應收資料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建議向學員收取兩份,避免事後複印不清楚)

●契約書正本(一式兩份,訓練單位及學員各留存一份)

●學員基本資料表

●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證明文件

●產投:收取全額訓練費用

自主:收取全額或50%訓練費用

●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以郵局存簿為優先)

(確認該帳戶為非結清戶、非靜止戶、非公司戶、非凍結戶)

●若開訓後之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勾稽「不符合」,

需檢附就保、勞保或農保投保明細表影本

不得超收或以其他 名目增收任何費用

檢附之影本資料,

請以清晰明辨為主

(22)

補助對象-全額補助證明文件(請參考附錄六)

低收入戶或 中低收入戶 中有工作能力者

縣市政府或鄉鎮(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 證明文件或低收入戶卡或中低收入戶卡影本一份,但該證明文 件未載明身分證號碼及住址者,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原住民

提供有原住民身分記載之證明文件(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身心障礙者

身心障礙者手冊正反面影本一份。

(23)

補助對象-全額補助證明文件

獨力 負擔 家計者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配偶 之直系血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者:

1.配偶死亡。

2.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達六個月以上未尋獲(檢附報案紀錄 文件)。

3.離婚。

4.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檢附訴訟案件)。

5.配偶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檢附入獄、羈押或拘禁通知文件)。

6.配偶應徵集、召集入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檢附徵集、召集通知文件)。

7.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檢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文 件)。

8.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轉介之 情況特殊需提供協助(檢附公文或轉介單)。

(二)因未婚且家庭內無與申請人有同居關係之成員,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 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三)因原負有法定扶養者死亡、失蹤、婚姻、經濟、疾病或法律因素,致 無法履行該義務,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血親者。

(24)

補助對象-全額補助證明文件

獨力 負擔 家計者

前開所指:

在學證明

:係指25歲(含)以下仍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 校就讀在學證明文件。但不包含就讀空中專科及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 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或遠距教學(15~25歲方 需檢附)。

◎係指罹患重大傷、病,經醫療機構診斷必須治療或療養三個月以上之 診斷證明文件正本。

同戶戶籍:

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全戶及詳細記事)

不同戶戶籍:

檢附

學員與

其子女之戶籍謄本

里長出具之證明文件

(25)

補助對象-全額補助證明文件

(里長出具之證明文件)

(26)

補助對象-全額補助證明文件

家庭暴力 被害人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 證明文件。

(二)保護令(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影本。

(三)判決書影

更生受保護人

檢附受保護人(管束)身分證明文件、更生保護人身分證明書。下 列人員年滿15歲以上者,有必要促進其就業。

(一)執行期滿,或赦免出獄。

(二)假釋、保釋出獄。

(三)保安處分執行完畢,或免其處分之執行。

(四)受少年管訓處分,執行完畢。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或軍事審判法第140條,以不起訴為適 當,而予以不起訴之處分。

(27)

補助對象-全額補助證明文件

其他依就業 服務法第二 十四條規定

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檢附相關主管機關証明文件。

犯罪行為 被害

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 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 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檢附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出 具之證明單(如作業手冊範例二)

六十五歲 以上者

足茲證明已逾六十五歲以上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或大陸、

外籍配偶居留證影本一份。

(28)

新式戶口名簿

 依據產投方案二計畫作業手冊第12點第4款、附錄十第1點第1款原規定應 檢附之戶籍謄本,業已修正為提供【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 為俾利進行產投方案學員補助資格審查作業,請加強宣導:凡依產投方案 申請補助時應提供新式戶口名簿者,其資料內容應包含

【現住人口】及【詳細記事】

(29)

獨力負擔家計者-新式戶口名簿(範本)

(30)

收取訓練費用

1.訓練單位接受學員報名後,應與報名學員簽訂契約書(附 錄五),同時收取全額(自主:全額或50%)之訓練費用,於開 訓後二週內確實審查參訓學員所提出之證明文件是否符合本 計畫之補助資格,並在TIMS系統執行報名審核、學員錄取、

學員報到等作業。

2.訓練單位收取訓練費用後,應依附錄七所載要件開立發票

或收據(如範例三),並保留正本於核銷時檢附。

(31)

投保明細表

資訊系統無法自動勾稽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時,學員須自行檢附 開訓當日仍在職之就保、勞保或農保投保明細表影本

1.勞保局臨櫃申請  須含總表與明細表

2.自然人憑證列印

 能證明開訓當日在保

 勞保局網站列印(須顯示網址/日期)

 身分證號(10碼)與姓名(全銜)均顯示

若有隱藏,須由學員本人手寫補齊後簽名或蓋章》

3.投保單位列印

 能證明開訓當日在保

 勞保局網站列印(須顯示網址/日期)

如未顯示勞保局網址,可使用投保單位大小章替代

 身分證號(10碼) 、姓名(全銜)、保險證號 與單位名稱均顯示

若有隱藏,須由學員本人手寫補齊後簽名或蓋章》

影本文件請加蓋

與正本相符章及經辦人章

或可檢附正本(A4紙張大小)

(32)

投保明細表注意事項(1)

若勞保明細表顯示為『裁』字保 則學員不符合本計畫之補助資格

(33)

投保明細表注意事項(2)

投保證號075、076、175、176開頭且投 保單位名稱為個人名字為『裁』字保,

則學員不符合本計畫之補助資格

(34)

投保明細表-自然人憑證列印

路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個人查詢→e化服務系統

e化服務系統網址:http://edesk.bli.gov.tw/na/

自然人憑證

登入

(35)

路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個人查詢→e化服務(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查詢作業→異動查詢→勞工保險異動

投保明細表-自然人憑證列印

(36)

須包含開訓日期

投保明細表-自然人憑證列印

(37)

須顯示網址及日期

若身分證字號和姓名有隱藏

須由學員手填補齊後簽名或蓋章

投保明細表-自然人憑證列印

(38)

若學員確實在職在保,

但查詢後卻 顯示無資料 ,

投保明細表-自然人憑證列印

(39)

投保單位列印

須顯示網址及日期 2.若未顯示勞保局網址,可使用

『投保單位大小章』替代

若勞保明細表顯示『不適用就

業保險』預算別請改為就安

(40)

投保明細表列印-頁首、頁尾設定

請從瀏覽器之「檔案」下拉選單或從列印工具按鈕中進入「設定列印格式」

(41)

開訓

14天資料

(42)

學員資料維護

 須確認學員檢附之銀行存摺總行及分行代碼是否正確

 農漁會存摺分行代碼請至分署網站下載,

【ACH代收業務參加單位一覽表】核對

 須於開訓14日內完成學員參訓、資料維護作業

注意事項

於TIMS進行 學員資料維護

【詳見TIMS操作簡報】

(43)

開訓資料函送至彙管單位

1.公文函

2.參訓學員簽訂之契約書影本(如附錄五,直接TIMS列印) 3.參訓學員身分證影本黏貼表, 「另須檢附參訓學員依 本手冊第十二點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 之相關證明文件。」 (如附表十)

4.訓練課程開班學員名冊(如附表十四,直接TIMS列印)

5.預估參訓學員補助費用清冊(如附表十五,直接TIMS列印) 6.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如附表二十四,直接TIMS列印)

開訓後14日內

(44)

8.訓練期間期間替學員加保國內平安保險者(含醫療保險) 或場地公共意外險者,應另提供投保證明。

(僅於室外教學行程時投保,則最遲應於參訪活動三日 前提供投保證明-含意外、醫療保險)

9.訓練課程自費學員名冊

(※需注意:各班次非本計畫補助人數至多不得超過原 其他檢附資料

開訓資料函送至彙管單位

(45)

公文

辦訓單位全銜

負責人排章

【計畫名稱】、【課程全稱】

、【檢附資料內容】

105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案辦公室

(46)

參訓學員須知

作業手冊附錄十

依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暨提升勞工自主學 習計畫作業手冊第十三條第四款規定:

「訓練單位應於開訓日前發放參訓學員 須知,並由學員於【學員領取參訓學員 須知簽收單】簽章。」且與開訓十四天 之學員資料一併檢附備查。

(47)

參訓學員須知

(48)

參訓學員須知

(49)

06-6985945 #1422

yct@wda.gov.tw 雲嘉南

參訓學員須知

(50)

領取參訓學員須知簽收單

• 單位須明確發給學員「參訓學員須知」,並且 請學員詳閱後,再請學員於簽收單中簽名!並 提醒學員簽名字跡勿潦草。

• 學員簽名順序,請依照14天資料檢送的「預估 參訓學員補助經費清冊」學員學號順序簽名!

• 正本需隨開訓資料檢附至彙管單位!!

(51)

補助學員參訓契約書

路徑:學員動態管理→表單列印→契約書

學員需親自【簽名】

及填寫日期

學員需親自【簽名】

及填寫日期

(52)

補助學員參訓契約書

學員需填寫完整並 親自【簽名】

單位資料 套表列印

(53)

請依

每頁皆需有表頭,

若無表頭則跨頁須蓋騎縫章

參訓學員身分證影本黏貼表

身分證影本須完整清晰,

且能清楚辨識五官 注意是否為異體字

(54)

外籍配偶需檢附資料

需檢附有效期間之台灣地區居留證 及台灣地區配偶之新式戶口名簿影 本及檢驗頁面。

居留證效期應包含

課程開結訓日

(55)

新式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

(56)

新式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

(57)

確認【驗證結果】:

a.資料未異動,將此頁列印檢附,並 加蓋與正本相符及經辦人章。

b.資料有異動,代表持證人應有最新 版本,請學員重新檢附。

新式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

(58)

訓練課程自費學員名冊

路徑:雲嘉南分署→為民服務→下載專區→105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相關表單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相關表單及 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相關表單

「自費生學員名冊」

(59)

核定人數 內容與訓練班別計畫表 一致

自費人數不得超過 原核定人數20%

填入自費學員 相關資料

訓練課程自費學員名冊

(60)

學員離、退訓辦理退費

-學員退費憑證

作業手冊附表十六

填寫相關資料

以上資料學員

學員離、退訓,訓練單位應依產投

/自主計畫第30點、31點規定辦理

退費,並請學員於退款憑證(作業

手冊附表十六)或明細表簽章後留

存備查。

(61)

學員領取材料(書籍)單

訓練單位發放上課材料或書籍教

材,應詳載發放內容及數量於學

員領取材料(書籍)單(如附表二

十五),並由學員簽章證明領取內

容,由訓練單位留存,轄區分署

得要求備查。

(62)

開訓後14日資料-常見問題

1.學員若同時為講師或核章之相關工作人員

訓練單位辦理本計畫時,講師及於相關文件核章之工作人員 不得 申領所經手班次之學員訓練補助費用

2.未檢視學員資格是否符合「中高齡者」等參訓身份

學員屬全額補助對象(中高齡者、六十五歲以上者…)

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63)

變更作業

(64)

變更作業項目

於TIMS系統申請

105年度 列印並以書面資料

發文函送

變更項目 提出時間

停辦

原核定開訓前一日

變更

開、結訓日期

2次為限,應於原核定開訓或結訓日 期之七日前,提前結訓者,應於欲 提前結訓七日前

變更 師資/助教

2次為限,預計變更師資之首次上課 日七日前

變更地點

2次為限,預計變更之開課日七日前

變更

上課時間、課程表

2次為限,預計變更之開課日七日前

(65)

變更作業-停辦

※應備文件:

1.公文函

2.訓練計畫變更表(如附表八)【TIMS列印】

提出

時間 應於原核定開訓前一日

至TIMS 系統

填報班級變更申請

(66)

變更作業-開、結訓日期 注意

不得超過二次 上半年度課程

延期開訓

應於當年六月三十日前開班,

最晚需於當年度八月底前結訓 下半年度課程

延期開訓 應於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開班,

最晚需於翌年度二月底前結訓

提出 時間

延期開訓

或結訓 應於原核定開訓或結訓日期之七日前 提前結訓 應於欲提前日期之七日前

學分班須依教育部之規定

至TIMS

系統填報 班級變更 申請

※應備文件:

為維護學員權益

(67)

變更作業-師資 注意

不得超過二次

變更訓練師資之學經歷必須與原師資之學經歷背景相當 於原核定鐘點費編列下,內聘講師得變更為外聘講師,

外聘講師不得變更為內聘講師

提出

時間 預計變更師資之首次上課日七日前 至TIMS

系統填報 班級變更申請

※應備文件:

1.公文函

2.訓練計畫變更表【TIMS列印】

3.變更後之課程表【TIMS列印】

4.師資基本資料表【TIMS列印】

→由TIMS列印新增師資之資料並檢附新增師資

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及經辦人章)

5.訓練計畫師資名冊(變更待審) 【TIMS列印】

(68)

變更作業-助教

注意 不得超過二次 提出

時間 預計變更助教之首次上課日七日前 至TIMS

系統填 報班級變更申請

※應備文件:

1.公文函

2.訓練計畫變更表【TIMS列印】

3.變更後之課程表【TIMS列印】

(69)

變更作業-訓練地點 注意

不得超過二次

變更訓練地點不得跨越雲嘉南分署服務轄區

大專校院應以校本部、分校及其他教育部核定之訓練地點為限

提出

時間 預計變更場地上課日之七日前 至TIMS

系統填 報班級變更申請

※應備文件:

1.公文函

2.訓練計畫變更表【TIMS列印】

3.變更後之課程表【TIMS列印】

4.訓練計畫場地資料表及教學環境資料表(變更待審)【TIMS列印】

5.場地在訓練期間之消安建安證明文件影本

(租借學校校本部或分校場地或政府機關(構)者則得檢附同意租借證明文件)

開訓時消防安檢合格書面證明文件影本需仍有效,於訓練期

間內過期者,需即申報更換,未更換者逕予停辦

(70)

變更作業-上課時間、課程表 注意

不得超過二次

變更後仍應符合本作業手冊第七點 訓練時數及訓練期間等之規定

提出 時間

變更 上課時間

須於預計變更上課時間之七日前 辦理

變更課程表 應於變更後之課表首次上課之一 日前辦理

至TIMS

系 統填報班級 變更申請

※應備文件:

(71)

臨時性變更

彙管單位

傳真:06-2220072 電話:06-2220066 分機:10-34

臨時性變更

臨時性調課之課程表 (2次為限)

變更地點 (2次為限)

變更上課時間 (2次為限)

變更師資/助教 (2次為限)

臨時性變更須於

1.一日前至TIMS系統填報變更申請,傳真至專案辦公室後,並與承辦人員確認

2.七日內檢附公文、訓練計畫變更表至專案辦公室備查

(72)

多項變更步驟說明 步驟1

•公文:主旨標示需變更項目(開結訓、地點、師資)

•附件:第一項變更項目相關表單正本(如:開結訓)

步驟2

•TIMS申請第二項變更項目(如:地點)

•相關表單傳真至專案辦公室備查審核

•TIMS申請第三項變更項目(如:師資)

•相關表單傳真至專案辦公室備查審核

審核通過後,專案辦公室電話通知

審核通過後,專案辦公室電話通知

(73)

多項變更申請流程

公文來函

(內容註明所有欲變更項目,

但僅附開結訓日期變更資料)

紙本

TIMS系統

申請「開結訓日期」

變更

再進行「上課地點」

變更

傳真

上課地點 變更資料

最後申請「師資」

變更 師資變更資料

將上課地點及講師變更資料

(74)

評鑑與

不定期查訪

(75)

評鑑及不定期訪查作業

1.學員請假者,工作人員請幫未到者填寫【請假 小時】且區間請假者需填寫假單。

(*今年度請假時數有新規定,如「參訓學員須知-上課注意事項」說明) 督

導 考 核

TTQS評鑑

(本轄區TTQS分區辦公室為德鍵企業有限公司)

不定期查訪

上課地點、時段 學員到訓人數

上課學員與資料是否相符

是否確實填寫簽到簿/領料單 是否確實填寫教室日誌 課程內容是否相符

師資/助教是否相符

工作人員是否隨堂督課

如有虛偽不實 之情事者,1-2 年不得再辦理 本計畫訓練,

並視情況移送 法辦。

單位辦訓期間TTQS評核有效期限逾期者

,建議提早向TTQS辦公室申請評核

(76)

不定期查訪相關辦理規定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規定:

三十五、本計畫督導考核採不預告抽訪機制,由分署進行實地及 電話等方式抽訪。

三十九、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一,分署得停止其辦理經核定且 未開訓之班次,並自處分日或司法機關判決確定日起一年內不予 受理申請本計畫:

(二)妨礙、拒絕接受本計畫定期或不定期訓練稽核,經限期改

善仍不配合者 。

(77)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作業手冊】規定:

十五、訓練單位督導與考核

(一)依據本計畫第三十五點、第三十八點至第四十點及四十二 點辦理。

(二)分署應依附表二十、附表二十一格式進行不定期實地抽訪 或電話抽訪調查

十七、參訓學員督導與考核

(三)參訓學員於參訓期間或結訓後仍需配合本署、分署、訓練 單位辦理不預告訪視、訓練績效評估及追蹤考核(如附表 二十二)。

不定期查訪相關辦理規定

(78)

不定期查訪相關規定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參訓學員須知】:

(79)

2-2督導 與考核

(34%)

2-2-1學員 管理(4%)

每班分別依下列標準評分後,依「各班分數加總/核定總班數」計 分,至多扣至0分:

1.訪視學員出席率未達70%,每次扣1分。

2.訪視未具「學員簽到(退)表及教學日誌」,每次扣1分。

2-2-2課程 辦理情形

(30%)

1.重要工作事項未依核定課程施訓(包括日期、時段、課程單元、

師資、助教、場地、人數上限、專職辦訓人員、未依規定收費及 退費等),每次扣5分。

2.上課異常狀況(如:學員陳情申訴經查屬實,屬訓練單位之缺 失、未落實學員簽到退、代簽、未依規定上課、廣宣缺失、招訓 違反公平原則等),每次扣3分。

3.受訓學員訓後動態調查表單位平均填答率未達80%,每次扣2分,

至多扣2分。

4.其他未依核定課程施訓(包括助教非核定助教、場地住址相同 僅內部教室變更等),每次扣1分。

5.其他重大異常狀況(如:訓練單位有內部或與外部單位有糾紛導 致影響學員上課權益) ,每次扣5分。

不定期查訪注意事項

(80)

不定期查訪注意事項

2-1-1各項函送 資料及資訊登 錄作業時效 (11%)

每班分別依下列標準評分後,依「各班分數加總/核定總班數」計分:

1.招訓資料:依規定期限函送得3分;逾期1週以內得2分;逾期1週至2週以內得1分,

逾期2週或停辦得0分。

2.開訓資料:依規定期限函送得3分;逾期1週以內得2分;逾期1週至2週以內得1分,

逾期2週或停辦得0分。

3.結訓資料:依規定期限函送得3分;逾期1週以內得2分;逾期1週至2週以內得1分,

逾期2週或停辦得0分。

4.變更逾期:依規定期限函送得2分:逾期1週以內得1分:逾期1週或停辦得0分。

2-1-2函送資料 內容及資訊登 錄正確性(10%)

每班分別依下列標準評分後,依「各班分數加總/核定總班數」計分:

1.函送資料內容不符規定每次扣3分,至多扣至0分。(評分資料含:招訓資料、開訓資 料、結訓資料、變更作業)

2.停辦得0分。

每班分別依下列標準評分後,依「各班分數加總/核定總班數」計分:

不定訪異常之事後變更

(81)

結訓

核銷作業

(82)

班級結訓作業

是否查詢學員重複參訓 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是否填寫

是否取得結訓資格 出席時數確認

結訓作業TIMS系統流程

(83)

學員出缺勤作業

1.訓練單位至TIMS系統確實登錄學員出勤情形,

以充分掌握學員參訓情形,並作為學員成績考 核之依據。

2.TIMS查詢路徑:學員動態管理→教務管理→

學員出缺勤作業

請落實學員親自簽到及簽退之點名制度,並於每次上課後三日

內至TIMS系統確實登錄學員出勤情形。

(84)

出席紀錄一覽表

核對學員缺席日期及未出席時數 是否正確

路徑:TIMS →學員動態管理→表單列印→

參訓學員出席紀錄一覽表

(85)

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

*所有取得結訓資格之學員皆須填寫「受訓學員意見調查表」

後,單位始得進行班級結訓動作 十四、結訓作業

(二)訓練單位應於訓練班次結訓時,協助學員至本計畫線上報

名系統填寫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如附表十七)始得獲補助。

十七、參訓學員督導與考核

(二)參訓學員須取得結訓證書或學分證明、缺課時數未超過訓

練總時數之五分之一、且須填寫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如

附表十七)方可申領補助費。

(86)

TIMS系統填寫受訓意見調查表

1.由訓練單位於TIMS系統或學員從外 網上直接填寫

2.每個欄位皆需依實際狀況填寫

(87)

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外網

路徑: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調查表填寫→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

(88)

班級結訓及補助申請作業

於TIMS執行班級結訓及補助申請作業:

1.TIMS作業路徑:學員動態管理→教務管理→結訓作業 2.TIMS作業路徑:學員動態管理→補助金請領→補助請領

【詳見TIMS操作說明簡報】

(89)

核銷送件檢核表

承辦人員用印

路徑:雲嘉南分署→為民服務→下載專區→產業人才投資方案→105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相關表單

(90)

支付參訓學員補助經費申請表

路徑:學員動態管理→表單列印→支付參訓學員補助經費申請表

承辦單位欄 位皆須用印

請再次檢查所有欄 位資料皆正確

須有TIMS浮水印

(91)

學員簽到(退)及教學日誌影本

105年3月1日至105年3月31日 3月14日(1週)

單位名稱及班別名稱 皆應為完整

上課地點、開結訓日期等若有變更此 處亦須修正與之相符

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章 及「經辦人」章

(92)

切結書-不同簽名方式(範本)

學員簽到(退)及教學日誌影本

(93)

相關表單列印-投保狀況檢核表

1.若顯示不符合,須請學員檢附開 訓當日在職在保之投保明細表 2.【符合(負責人不適用就保)】,

預算別請選擇就安身分

一定要有 TIMS浮水印

單位承辦人員、

單位主管須用印

學員姓名異體字印不 出來時,可手寫上去 並蓋「主管章」

(94)

補助經費申請書

請學員確認資料無誤 後,於此欄具結簽名

單位填寫並用印 1.參訓學員填寫欄

2.若有塗改修正,由學員親簽或蓋章;

或檢附委託書正本(範例五)由受託 人修改親簽或蓋章

3.請於TIMS系統修正後,列印相關 表單,並再次確認正確無誤。

「由TIMS列印」

(95)

參訓學員身分證影本與存摺影本黏貼表

若學員檢附銀行存摺,

須填寫銀行代碼及分 支代碼(郵局免填)

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章 及「經辦人」章

(96)

分行代碼查詢系統

由此查詢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便民服務→總分支機構查詢

(97)

農漁會存摺代號查詢

路徑:雲嘉南分署→為民服務→下載專區→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105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相關表單→ACH代收業務參加單位一覽表

農漁會存摺代號,請依據這個表格填寫代碼

例如:【竹南鎮農會】 中港分部,請填寫【6110039】

(98)

全額補助對象證明文件

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應檢附證明:

1.參照105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作業手冊(附錄六)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證明文件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章及「經辦人」章

(99)

結訓證書影本

1.學員姓名須與身分證相符。

2.開結訓日期需與TIMS系統日期相符。

3.完整課程名稱。

4.該訓練課程系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 署雲嘉南分署補助。

5.課程總時數及實際上課時數須與 TIMS系統相同

6.須蓋單位全銜大印和負責人章 7.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符和經辦人章

不得早於結訓日

注意計畫別

(100)

1.收據尺寸請在B5以內 2.收取全額

3.背面黏貼印花稅(訓練費用的千分之四) 4.『經手人或出納』與『會計』不得同一人

課程名稱需 完整課程名稱

必備

學員繳費收據正本

--產投

(101)

學員繳費收據正本 --自主

必備

勾選 全額或50%

課程名稱需 完整課程名稱

1.收據尺寸請在B5以內 2.收取全額或50%

3.背面黏貼印花稅(訓練費用的千分之四) 4.『經手人或出納』與『會計』不得同一人 5.二聯式發票須檢附收執聯;三聯式發票須檢附收執聯、扣抵聯

6.收據上金額有塗改者:於修正處加蓋單位大章。

●若貴單位為必須開立統一發票單位,請務必依法執行,並於核銷資料中檢附。

(102)

委託書

學員補助申請書-參訓學員填寫欄若有塗改,

檢附委託書正本(範例五)者,應注意如下:

1.由TIMS套印,須有浮水印。

2.委託人、受託人,需填寫相關資料並簽名或蓋章。

3.受託人於參訓學員填寫欄的塗改處,簽名或蓋章。

受託人

(103)

學員申領補助表件排序

1.學員申領補助表件請依「支付參訓學員補助經費申請表」之編號順 序以「個人為單位」使用迴紋針固定

2.收據或發票請勿黏貼於任何表單

核銷送件檢核表第7項

(104)

計畫第四十點

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一,分署得停止其辦理經核定且未開訓之班次,並自處 分日或司法機關判決確定日起二年內不予受理申請本計畫:

(一)違反第十一點第五項規定。

(二)以不實人頭虛列名額或浮報訓練經費,申辦本計畫。

(三)以同一訓練計畫重複向本署所屬分署及其他單位申請經費補助。

(四)違反第三十一點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五)提供不實資料或偽造文書,並經查證屬實;或要求學員配合辦理不實資料之 情事。

(六)訓練經費支用不當,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

(七)因故意或過失致學員於訓練期間發生傷病情節重大者。

接受本計畫訓練單位委託辦理部分或全部訓練課程之單位,自訓練單位受前項

結訓資料提供-注意事項

(105)

結訓資料提供-注意事項

【參訓學員須知】四.上課注意事項:

(一)上課前,應確實親自簽到;下課後,亦請確實親自簽退,……為珍惜職訓補助 資源,應準時到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已訂相關規定者,應依其規定辦理)。

(二)若有同時參加多項訓練課程,學員應自行注意上課時間勿重疊,以免影響補助 費之申請。

(三)未出席之課程應完成請假手續,經查有未出席卻簽到情形者,除當次課程不予 補助外,二年內參加本方案亦不再予補助。

(四)不可代他人簽名亦不可請他人代為簽名,以免觸犯偽造文書等相關刑責。

(五)不可提供個人資料供他人參訓,也不可冒用他人名義參訓,以免觸犯刑責。

(106)

注意學員參訓

常見訓練計畫類別

在職者

• 產投方案

• 在職訓練課程

失業者

• 補助地方政府

• 職前訓練課程

在職者、失業者

• 保母訓練課程

• 照顧服務員課程

當學員於產投參訓期間,發生「自願性離職」,並參加職前

(107)

注意

《送件前》

請再次確認申請之結案核銷資料

學員均無重複參訓之情事!

(108)

1-1.學員存摺帳號如為警示戶或凍結戶

1.檢附法院強制扣款證明 2.學員須親自至雲嘉南分 署領取現金

結訓後21日資料-常見問題

(109)

1-2.學員存摺帳號如為警示戶或凍結戶

1.檢附聯合徵信中心強制 扣款證明

2.學員須親自至雲嘉南分 署領取現金

結訓後21日資料-常見問題

(110)

2.學員姓名為異體字或特殊字

Ex:真、眞;黃、黄;峰、峯;寶、寳等

收據/發票、教學日誌、結訓證書及TIMS系統上輸入之 學員姓名,皆需與學員身分證上登載之姓名相同

3.發票/收據上金額有塗改者

收據:金額的數字(1234)及國字(壹貳参肆)可塗改,用印 即可(用單位大印)。

發票:學員姓名、品項、金額數字(1234)國字(壹貳参肆) 皆不可塗改,需重新開立。

結訓後21日資料-常見問題

(111)

結 訓 後 21 日 資 料 - 常 見 問 題

辦訓單位 彙管單位

-德鍵

雲嘉南分署

學員

Step 1.

函送正確 核銷文件 Step 2.

查核文件

Step 3.

3-1.資料正確無誤後,

撥款至學員/工會帳戶 3-2.1個月僅有4次辦理轉帳

*學員表示未 撥款至帳戶

*至TIMS系統 確認撥款

*查結訓、送件、退件、

補送、送分署、撥款 日、ACH匯款日期

*回覆ACH 匯款日期

*回覆ACH 匯款日期

*回覆ACH 匯款日期

撥款流程

結訓後21日資料-常見問題

(112)

訓後

追蹤機制

(113)

【訓後動態調查表】 協助學員完 成填寫表單

學員 訓練單位

外 網

內網

填寫區間,於結訓日 後3個月後,至第4個月

之間必須完成。

(114)

訓後動態追蹤

依據作業手冊第十五點:… …

(三)…學員結訓三個月後須追蹤學員訓後狀況,並至TIMS 系統填報學員訓後動態調查表,本項工作執行狀況亦將列 入督導考核要件之一。

(五)訓練單位應向學員宣導結訓後三個月至線上報名系統 填寫學員訓後動態調查表之責任,並學員應於第四個月內 完成。

依據作業手冊附錄九「審查計分表評分說明」

(115)

公文寄送

受文者:

105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案辦公室 地址:

70041臺南市中西區西門路二段48號

課程變更資料 招訓資料

(報名起始日前)

開訓資料(14天) 結訓資料(21天) 其他相關公文 受文者: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地址:

72042台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TIMS帳號申請與註銷

機關首長、單位聯絡

地址或設立登記地址

等變更之公文

(116)

聯絡方式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雲嘉南分署

聯 絡 人:吳宜珈

聯絡電話:06-6985945#1428 傳 真:06-6985941

地 址:72042台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彙管單位

德鍵企業有限公司

聯 絡 人:各承辦人

聯絡電話:06-2220066#10-34

傳 真:06-2220072

(117)

簡報結束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九、 報名截止時間:活動前一週五下午 5:00 前,活動額滿提前結束報名 。 十、 聯絡窗口:蔡瓊儀 專線:06-2089602 #23.

報名人數未達招訓名額 1.6 倍時,本分署得再次上網公告繼續受理報名(甄試及開班時間預訂延後兩週)。報名 截止日後若仍未達招訓人數

未具備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帳號之教師請 e-mail 報名表格請於 109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17 時至 bonnie9598@yahoo.com.tw 報名,研習報名確定 錄取者,統一於 109 年 1 月 20

(三)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名單將於108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5

(三)以上表件,務必以 A4 紙張影印或列印,並依序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勿

(一) 錄取人員名單將於甄選當日下午 17:00 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六)訓練單位應於甄試日前二個工作日完成報名資料登錄 TIMS 系 統事宜。TIMS

(六)訓練單位應於甄試日前二個工作日,完成報名資料登錄 TIMS 系統事宜。TI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