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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說明 章節目次

No. 1244-A 百丈海禪師贊 No. 1244-B 百丈清規原序 No. 1244-C 清規證義記序 No. 1244-D

No. 1244-E No. 1244-F 序 No. 1244-G 敘 No. 1244-H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目錄

(附)列祖提綱錄總目(四十二卷) 凡例(十三條)

No. 1244-I 百丈叢林清規元義 初人喻法為名

二權實相須為體 三扶律內護為宗 四依法辦事為用 五乳酪並用為教相 祝釐章第一

聖節啟建 正節早祝 聖節圓滿 皇后千秋 受 敕奉 旨 景命四齋 報恩章第二 國忌佛事 供天 護日護月 附中秋祀月 祈晴

祈雨 附祈雪 遣蝗 祈禱韋䭾 (附)韋天聖誕 (附)伽藍誕 祭竈

報本章第三

釋迦佛誕

佛成道

佛涅槃

藥師佛誕

(3)

彌陀佛誕 彌勒佛誕 準提聖誕 文殊聖誕 普賢聖誕 觀音聖誕 勢至聖誕 地藏聖誕 尊祖章第四

初祖達磨忌 百丈祖師忌 智者大師忌 賢首法師忌 道宣律祖忌 慧遠祖師忌 開山祖忌 嗣法師忌

剃度授經二師忌 (附)父母忌 禮塔

設斛普薦 掃塔 住持章第五

上堂

晚參小參(附五參) 朔望(附茶話) 入室請益 巡寮 普說 告香 念誦

(附)念誦規約(凡十一條) 證義

設斛 薰墖

點藥師墖燈 普佛

肅眾 訓童行 為行者普說 受法衣 掩關 啟關

迎待尊宿(六禮)

迎待看單第一

陞座第二

落堂第三

請齋第四

(4)

參堂巡寮第五 回山第六 護法至 到宗剎諸山 慶生

飯僧 施齋田 供羅漢 儀軌

五百之第一 第二百起 第三百起 第四百起 第五百起 放生

(附)生所規約(凡十五條) 供法衣

受煎點

通嗣書嗣法書至遺書至 請新住持

附請新住持啟 入院

住持出入 退院 板賬 遷化 入棺 停棺 茶毗 入墖 估唱 安牌 裝造佛像 脩整經典 脩造僧坊 兩序章第六

執事單 西序

一禪堂 首座 西堂

○後堂

○堂主 書記 知藏

○藏主 維那

○悅眾

(5)

○參頭 清眾 禪堂香燈

○司水 三侍寮

祖侍 燒香 記錄 衣鉢 湯藥

○請客 侍者 聖僧侍者 東序

四庫房 都監

○監院

○副寺

○知事 庫司 庫頭 米頭

炭頭(兼)爐頭 印房

担運(帶)貼庫

附常住財物出入規銘(并條〔給〕共十八條) 五客堂

僧值 知眾 知客

(附列執)照客

○茶頭

○行堂(帶)碗頭 門頭

附客堂規約(二十七條) 六厨房

典座

○貼案 飯頭

○二飯

○菜頭 火頭

大火頭

○小火頭 水頭

磨頭

○雜務

○香燈

(6)

附厨房條規(凡十條) 七山寮

值歲 知山

○巡山

○柴頭

○山寮香燈

附山寮規約(凡七條) 知浴

附浴堂規銘(凡十三條) 淨頭

知屋(帶)知器

○監修 化主 八收供寮

化飯 收供

附收供寮規(凡十八條) 莊主

○監收 園頭

附園房寮規

附下院執事約(即莊主園頭另住之處就稍遠者言故名下院凡九條) 九旦過堂

寮元

附旦過堂規(即雲水堂凡十三條) 閒住

附耆舊堂規 十香燈寮

殿主

○法堂香燈

○藏樓香燈

○內塔主

○外塔主

○祖堂(即賢者寮)香燈 巡照

日巡

○夜巡

○打掃 請兩序執

班首秉拂(分二) 一新請受執 二八節奉命 請齋茶

兩序辭執 大眾章第七 剃度正範

初遵律十例

(7)

一師遴德臘 二機擇信志 三剃度白僧 四護世譏嫌 五稱量老小 六防禁越濟 七濟度無私 八道業元基 九訓䇿苦行 十敷設儀式 二崇正辯譌 三五戒元基 第一導引 第二啟白 第三請師 第四開導 第五請聖 第六懺悔 第七問遮難 第八授歸戒 第九發願 第十誡囑回向 四十支正範

第一通白敷座 第二集眾請師 第三遣求度者出 第四和僧羯磨 第五召求度者入 第六開導

第七辭謝君親 第八剃髮 第九授沙彌戒 第十勸誡回向

(附)剃度規約(凡八條) (附)上供疏式

付戒

初貼報單 次預備禮物 次預請諸執 次預習佛事 次酌定戒期 次右師派白

受戒堂規(凡十四條) 布薩節要

綱目十節第一

一總論兩乘

二崇正辯訛

三如教遵古

(8)

四稱德量人 五淨堂和眾 六敬法謙人 七集同揀異 八奉法請教 九界成法應 十大儀小例

略明懺悔羯磨法第二 先明僧法羯磨誦戒第三 復明僧法略誦戒第四 次明對首法羯磨誦戒第五 後明心念法羯磨誦戒第六 比丘律顯是明非第七

正明菩薩僧法羯磨誦戒第八 菩薩律顯是明非第九

附居家二眾布薩第十 五篇六聚

第一篇四波羅夷法

第二篇十三僧伽婆尸沙法 第三聚偷蘭遮法

第三篇波逸提法

第四篇四波羅提提舍尼法 第五篇一百式叉迦羅法 護戒

道具

附式叉摩那辯正 附尼八敬法 掛單

安單 普請 日用軌範

附蓮池修身十事 附出家人(戒)不祥事 共住規約

淨業堂規約(凡十五條)

佛七規約(實貼本堂凡二十二條) 附佛七回向疏

分衛 拾遺

(附)省行堂規(亦名涅槃堂西域稱無常院俗呼病堂凡例共十五條) 附看病人

大眾龜鏡文 付法

南岳三支。青原一支

附天台教觀一宗

附賢首教觀一宗

附南山律宗

節臘章第八

(9)

安居 夏中念佛 夏中講經

講堂規約(凡一十二條) 附座主條約(凡九條) 蘭盆儀軌摘要

開啟壇儀 淨壇遶經 上蘭盆供 眾僧受食

蘭盆會約(凡二十一條) 解夏

坐禪

早課第一 上午第二 下午第三 晚課第四 夜香第五

禪堂規約(凡三十二條) 孟冬貼單

結冬 起禪七 解禪七 解冬 月分須知

正月

附各堂結贊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法器章第九

鐘 板 木魚 犍椎 磬 皷

No. 1244-J 地輿名目(一十九省) 盛京省

直隸省

(10)

江南省 安徽省 江西省 浙江省 福建省 湖北省 湖南省 河南省 山東省 山西省 陝西省 甘肅省 四川省 廣東省 廣西省 雲南省 貴州省 卷目次

1

2

3

4

5

6

7a

7b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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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編輯說明

本電子書以「CBETA 電子佛典集成 Version 2021.Q1」為資料來源。

漢字呈現以 Unicode 3.0 為基礎,不在此範圍的字則採用組字式表達。

梵文悉曇字及蘭札字均採用羅馬轉寫字,如無轉寫字則提供字型圖檔。

CBETA 對底本所做的修訂用字以紅色字元表示。

若有發現任何問題,歡迎來函 service@cbeta.org 回報。

版權所有,歡迎自由流通,但禁止營利使用。

(12)

No. 1244-A 百丈海禪師贊

巍巍大雄峰 全是黃金鑄 一喝三日聾 牙爪從茲露 撥轉野狐禪 分付下堂句 引出赤鬚鬍 聖賢俱罔措

No. 1244-B 百丈清規原序

翰林學士開國侯 楊億 述 百丈大智禪師。以禪宗肇自。少室。至曹溪以來。多居律寺。雖列別院。然於說法住 持。未合規度。故常爾介懷。乃曰。佛祖之道。欲誕布化元。冀來際不泯者。豈當與 諸部阿笈摩教。為隨行耶。或曰瑜伽論瓔珞經。是大乘戒律。胡不依隨哉。師曰。吾 所宗。非局大小乘。非異大小乘。當博約折中。設於制範。務其宜也。於是創意。別 立禪居。凡具道眼者。有可尊之德。號曰長老。如西域道高臘長。呼阿闍黎等之謂 也。即為教化主。處於方丈。同淨名之室。非私寢之室也。不立餘殿。先樹法堂者。

表佛祖親囑受。當代為尊也。所裒學眾。無多少。無高下。盡入僧堂。依夏次安排。

設長連牀。施椸架。掛搭道具。臥必斜枕牀唇。右脇吉祥睡者。以其坐禪既久。略偃 息而已。具四威儀也。除入室請益。任學者勤怠。或上或下。不拘常準。其合院大 眾。朝參夕聚。長者上堂。陞座。主事徒眾。雁立側聆。賓主間酬。激揚宗要者。示 依法而住也。齋粥隨宜。二時均遍者。務於節儉。表法食雙運也。行普請法。上下均 力也。置十務寮舍。每用首領一人。管多人營事。令各司其局也。或有假號竊形。混 於清眾。別致喧撓之事。即當維那檢舉。抽下本位掛搭。擯令出院者。貴安清眾也。

或彼有所犯。集眾公議行責。即以拄杖杖之。遣逐從偏門而出者。示恥辱也。詳此一 條。制有四益。一。不污清眾。生恭信故。二。不毀僧形。循佛制故。三。不擾公 門。省獄訟故。四。不泄於外。護宗綱故。大眾同居。聖凡孰辨。且如來應世。尚有 六羣之黨。況今像末。豈得全無。但見一僧有過。便雷例譏誚。殊不知輕眾壞法。其 損甚大。今禪門若稍無妨害者。宜依百丈叢林規式。量事區分。且立法防姦。不為賢 士。然寧可有格無犯。不可有犯無教。惟大智禪師。護法之益。其大矣哉。禪門獨 行。自此老始。清規大要。遍示後學。令不忘本也。其諸軌度。集詳備也億。叨睿 旨。刪定傳燈。成書圖進。因為序引。

No. 1244-C 清規證義記序

國家治民。律及例也。佛祖範僧。戒律清規也。釋律類儒律。唯佛說而無餘說也。清 規同世例。從祖述而取合宜也。然清規始於梁僧法雲。住光宅寺。奉詔所制。今逸梁 而著唐者。梁時禪教未盛。至唐。法備僧盛。百丈重集。故特彰其名也。全部九章。

初祝釐。乃稱慶攄誠之義。次報恩。皆裕民福國之心。次報本。飲水知源。次尊祖。

(13)

承恩追遠。次住持。明出令行止之重。次兩序。列各執分任之宜。次大眾。詳六和止 作共持。次節臘。遵佛制結解應時。末殿法器。人天號令。於是乎在。更綴水陸清 規。會入儀軌。以廣流通。大哉。天下師表。唯百丈大智一人而已。本山閣記云。佛 之道。以達磨而明。佛之事。以百丈而備。雖世殊事異。張弛不一。文質損益之間。

或不能不變通以盡利。至於宏綱巨目未有不取法於茲規者。惜乎。流傳既久。真偽雜 糅。又以佛法秋衰。戒律寢廢。嗟此清規。勢將高擱。救時之弊。莫急於斯矣。(儀潤)

於是參閱諸本。唯此最妙。見其綱目。與藏本同。又與列祖提綱目錄相合。文簡而 明。義微而著。事理圓融。既醇且備。詢為利鈍均益時地不礙者矣。然恐初學未詳。

復引古德成言。疏通而證明之。使文之要義愈顯。名曰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其著述 緣起。詳凡例元義中。書成。蒙諸仁者。付梓流通。謹序簡端。以告時賢云爾。

道光三年歲次癸未解夏自恣日苾蒭儀潤源洪書於苕上迴龍真寂寺之耆舊寮 No. 1244-D

百丈清規。條例大備。能行者間有之。精此義者絕少。或謂但具事儀。無理學深談。

抑知護戒之類。非理趣之不可思議乎。或謂。辭富事多。而難記憶。抑知九門之中。

具一切法。猶嫌簡少。敢刪煩乎。是書大槩惟止作二持。止持如武庫兵卒之宜備。作 持如文廟禮樂之莫遺。特文淺義深。未可為粗浮者道也。仁和芝塘沈徵士。以真寂比 邱源洪法師所著證義記見示。觀其涉獵內典。薈萃成書。末附水陸儀軌。凡隱含關鍵 處。無不搜剔科儀。闡明羲蘊。俾讀者開卷了然。誠佛祖救世之宏文。眾生普度之寶 筏也已。

欽命浙江副都統署將軍事加三級長白松齡序 No. 1244-E

癸未冬。余友沈芝塘徵君。以源洪師所著清規證義記。囑余敘。讀之知能深契夫明心 見性之理。宜其海內聞名。久為當代推重。是書為佛祖遺規。剖晣叢林當用之事。最 精且備。依此行持。得有紀律儼然。靈山一會。至今未散。不皆為佛祖之遠裔乎哉。

雖然清規義記。特其緒餘耳。祇以心存普利。故知言詮。若夫三學精思。六度妙諦。

其理未可淺窺。唯學者。事理交融。名實兼顯。則源師殷殷著述之心。亦可無負矣。

原任江蘇巡撫錢唐陳桂生序。

No. 1244-F 序

大哉。百丈清規之詳美也。忠君也。孝親也。事師也。尊祖也。報施恩也。行禮儀 也。禪教律也。典章大備。條約分明。嘆觀止矣。晚近。三學衰微。叢林草草。於是 舊制漸湮。前型半廢。幸佛教猶留。祖文未敝。苾蒭源洪。諱儀潤者。吾之教授師

(14)

也。每覩古今典籍。各壍本宗。遇抑揚處。未免互謗。如法苑碎金之類。雖非偏滯。

未免雜糅。若欲和而不雜。分而不異。似有待焉。於是吾師。彚成全璧。綜計百餘十 卷。目曰緇門命脉記。各繫證義。分十二集。子集敘三寶并緣起。次之十集。即南 山。懺摩。天台。賢首。慈恩。法性。禪定。密部。翻譯。淨土也。百丈清規等。殿 於亥集。所集既多。刻行有待。唯清規水陸。先付剞劂。書成。盥誦。恍入法筵。以 清規之重顯。得證義之新彰。目擊道存。心領神會。其鎔鑄古今。發明精蘊。不能增 減一字也。唯願人人從事於斯。則清乎流者。濁不能混。規為圓者。矩即以方。遵此 舊章。布之叢席。堪與經律論共為後學之津梁也夫。

道光二年四月佛誕日詔徵孝廉方正前陝西六品軍功受菩薩優婆塞戒  仁和弟子芝塘 沈起潛了生稽首敬題

No. 1244-G 敘

夫行以規而成圓。規以清而不紊。此叢林有清規一書也。清規作於梁之法雲奉詔而 述。於唐之百丈禪師。至今千百餘年。時代既遙。傳聞非一。得源洪大師之證義。而 所記乃備。夙曾持奉全編。於九章中。而見君親之仰戴及水陸之兼資。其為叢林軌 範。益莫大焉。吾杭自庚申後。兩遭兵燹。經帙全淪。憫初參之無所行持也。將體證 義者。手訂之意。重梓是書。迺邀慧月和尚慧機師。共募刻資。遂於三壇正範天台內 集開雕之先。親督繕刊。逾年而竣事。置之經房。以廣流通。願人從事於斯。不特旨 參清淨。動協規模。將老祖遺書叢林體制。胥於是在。夫明心見性。本不泥以言詮而 循規。以端作止二持。始繹祖文。繼宣佛教。上契歷代之心源。無不於此肇之。後之 學者。其知法門。有大體歟。

同治十年歲次辛未仲秋之月海潮寺後學清道普照氏序 No. 1244-H

予自咸豐紀元僻居海上。裹足不出者十年矣。辛未初夏。杭州海潮主人普照和尚。持 重刻清規證義示予。且囑殿數語於後。固辭之。不獲已。乃濡筆書曰。竊聞。大聖人 應現無方。動止皆成模範。下愚者知識有限。涓埃俱獲咎過。況法丁像季。去聖時 遙。似窮子之走失他鄉。倉皇莫辨。如擔夫之迷入險道。皂白不分吾教清規一書。始 成四卷。迺作於唐之中葉洪都百丈山大智懷海禪師。當時叢林。即奉為左券。以迄於 今。千有餘祀。迨至 國朝道光初年。杭州瓶窑迴龍真寂寺源洪大師者。宗教兩通。

儒釋一貫。因念古人尚質。今人尚文。殆非質無以存其樸。非文不能暢其辭。爰蒐輯 歷代古德語錄中。凡有裨益於重興始創耕種市井持律參禪講教諸門庭者。因事因人。

因時因地。無不條分縷晰。一一增入。以便有志斯道者。隨宜采用。庶免臨時慞惶首 鼠兩端之誚。累成一十六卷。付之剞劂。儲於西湖經房流通。咸豐庚辛之際。疊遭兵

(15)

燹。一切藏板毀滅盡淨。而普公亟尋舊本。首傾鉢囊。繼募眾善。飜刻成帙。仍貯經 房。其費貲若干。姑置弗論。嘉其勤勤懇懇一片利物利人之心。當與此書垂諸永久。

是為䟦。

吳中後學願定和南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目錄

卷首 原序 證義序 松序 陳序 沈序 目錄 凡例

五重元義(一。人喻法為名。二。權實相須為體。三。扶律內護為宗。四。依法辦事為用。五。乳酪並用 為教相)

祝釐章卷第一(凡六事)

聖節啟建 正節早祝 聖節圓滿 皇后千秋 受敕奉旨 景命四齋

報恩章卷第二(凡十三事)

國忌 供天 護日護月

(附)中秋祀月 祈晴

祈雨

(附)祈雪 遣蝗 祈禱韋䭾

(附)韋天聖誕

(附)伽藍誕 祭竈

報本章卷第三(凡十二事)

釋迦佛降誕 佛成道 佛涅槃 藥師佛誕 彌陀佛誕 彌勒佛誕 準提聖誕 文殊聖誕

(16)

普賢聖誕 觀音聖誕 勢至聖誕 地藏聖誕

尊祖章卷第四(凡十二事)

初祖達磨忌 百丈祖師忌 智者大師忌 賢首法師忌 道宣律祖忌 慧遠祖師忌 開山祖忌 嗣法師忌

(剃度授經)二師忌

(附)父母忌 禮墖 設斛普薦 掃墖

住持章卷第五(凡五十五事)

上堂 晚參小參 朔望 入室請益 巡寮 普說 告香

念誦(附念誦規約)

設斛 薰墖

點藥師墖燈 普佛

肅眾

訓童行規誨 為行者普說 受法衣 掩關 啟關

迎待尊宿(六禮。迎待看單。陞座。落堂。請齋。參堂巡寮。回山)

護法至 到宗剎諸山 慶生

飯僧 施齋田 供羅漢

放生(附生所規約)

供法衣 受煎點

通嗣書(法眷書。遺書等。附)

(17)

請新住持(附請啟式)

入院 住持出入 退院 板賬 遷化 入棺 停棺 茶毗 入墖 估唱 安牌

裝造佛像(附開光式)

修整經典 修造僧坊

兩序章卷第六(凡八十一執共九十四條)

執事單 西序

一禪堂(首座。西堂。後堂。堂主。書記。知藏。藏主。維那。悅眾。參頭。清眾。香燈。司水)

二淨業堂(規載大眾章。執事同禪堂)

三侍寮(祖侍。燒香。記錄。衣鉢。湯藥。請客。侍者。聖僧侍者。行者。淨人。此二列執。附前住持 章)

東序

四庫房(都監。監院。副寺。知事。庫司。庫頭。米頭。炭頭兼爐頭。印房。擔運帶貼庫。庫房規銘)

五客堂(僧值。知眾。知客。照客。茶頭。行堂帶碗頭。門頭。客堂規約)

六厨房(典座。貼案。飯頭。二飯。菜頭。大火。小火。水頭。磨頭。雜務。香燈。厨房條規)

七山寮(值歲。知山。巡山。柴頭。山寮香燈。山寮規約)△(知浴。浴堂規約。淨頭)△(知屋。監 修。化主)

八收供寮(化飯。收供。收供寮規。或有田。設田房。即用莊主。監收等執)△(園頭。園房寮 規)△(下院執事約)

九旦過堂(寮元。旦過堂規)△(閒住。耆舊堂規)

十香燈寮(殿主。法堂香燈。藏樓香燈。內塔主。外塔主。祖堂香燈△巡照分日夜。打掃)

請兩序執

班首秉拂(分二。一新請受執。二八節奉命)

請齋茶 兩序辭執

大眾章卷第七(凡七十五事。分上下兩卷)上卷

剃度正範(分四)△(一。遵律十例。即分十則)△(二。崇正辯譌)△(三。五戒元基。又分十。導引。啟 白。請師。開導。請聖。懺悔。問遮難。授皈戒。發願。誡囑回向)△(四十支正範又分為十則。通白敷座集 眾請師。遣求度者出。和僧羯磨。召求度者入。開導。辭謝君親。剃髮。授沙彌戒。勸誡回向。附剃度規 約。上供疏式)

付戒(貼報單。預備禮物。預請諸執。預習佛事。酌定戒期。右師派白。受戒堂規)

布薩節要(分十。綱目十節。懺悔羯磨。僧法誦戒。略誦戒式。對首誦戒。心念誦戒。比邱律顯是明非。

菩薩僧眾誦戒。菩薩律顯是明非。居家布薩)

五篇六聚 護戒 道具

(附)式叉摩那辯

(18)

(附)尼八敬法(上卷竟。下卷起)

掛單 安單 普請

日用軌範(內分總別共十一則)

脩身十事 戒不祥事 共住規約 淨業堂規約 佛七規約(附回向疏)

分衛 拾遺

省行堂規約

(附)看病執 龜鏡文

付法(南岳三支。青原一支。附天台一支。賢首一支。南山一支)

節臘章卷第八(凡二十八事)

安居 夏中(念佛)

講經 講堂規約 座主條約

蘭盆儀軌摘要(開啟壇儀。淨壇繞經。上蘭盆供。眾僧受食。蘭盆會約)

解夏

坐禪恒規(分六。早課第一。上午第二。下午第三。晚課第四。夜香第五。禪堂規約第六)

孟冬貼單 結冬 起禪七 解禪七 解冬

月分須知(元旦。上普供。五月端陽。冬至。除夕)

法器章卷第九(凡六事)

鍾 板 木魚 犍椎 磬 鼓

(附)地輿名目

(附)列祖提綱錄總目(四十二卷)

卷首 敘 緣起 凡例 祝釐

聖節啟建

(19)

正節日 聖節滿散 景命四齋 改元 登極 千秋節 受敕 奉旨 降香到

受師號并紫衣 聖主請陞座 天眷請陞座 宗藩請陞座 詔汰

詔復 報恩

聖忌 聖后忌 祈晴 祈雨 謝雨 祈雪 謝雪 報本

佛降誕 佛成道 佛涅槃

涅槃日先期率眾財 尊祖

初祖忌拈香 百丈忌 開山忌 嗣法師忌 嗣法師翁忌 掃歷代祖墖拈香 受業忌

父母忌 住持日用

上堂 晚參

小參。有結制。解制。冬夜。歲夜。對靈之別 普說。有告香。夏前。中夏。特請之異

念誦 水陸會 肅眾 訓童行 為行者普說 受法衣

(20)

病起 掩關 啟關

迎待尊宿。分引座敘謝兩種 護法至敘謝

到宗剎諸山 施主請陞座 慶生

祈嗣 飯僧 施齋田 供羅漢 放生 供法衣 供法帔 供寶葢 資冥 受煎點 通嗣書至 法眷書至 嗣法師遺書至 二親遺書至 歸省受業

△受請陞座 拈衣 拈敕黃 拈護法疏 拈公帖 指法座 登座 受請 當晚小參 辭眾 頭首受請 住持引座

頭首受請借座陞座 當晚小參

借座辭眾

△入院炷香佛事 三門

佛殿 伽藍 祖堂 據室 到院上堂

△開堂祝聖佛事 拈敕黃

捧御香

(21)

拈劄付 拈公帖 拈護法疏 拈方外交疏 拈山門疏 拈諸山疏 拈三宗疏 拈宗剎疏 拈江湖疏 指法座

拈祝太上皇皇太后等香 拈祝聖香

拈護法香 拈報謝香 燒懷香 白椎後垂語 請就別剎開堂 入院後請開堂 入院日請開堂 再住入院 當晚小參

為建寺檀越陞座 管待專使

留請兩序 報謝出入 報謝回寺 白眾出隊 出隊歸 立聖像胎骨 入腹臟 開光明 聖像成 請藏經 捨經函 迎經 開經 焙經 補經 營建劈草 開基 立磉 豎柱 上樑 掛寺額 落成 鑄鑊 結竈 進火

(22)

法座成 建寶墖 上墖珠寶索 相輪

合尖 建壽墖 定基 開基 立石 開閉

請行橋并謝 開田并謝看 退院辭眾 退院再歸

△為住持遷化佛事 入龕

移龕 鎖龕 法堂掛真 舉哀 奠茶湯

大夜對靈小參 起龕

全身入墖 闍維奠茶湯 秉炬

安骨 起骨 轉骨 煅骨 靈骨入墖 撒骨

入祖堂安牌 估唱

下遺書 尊宿訃至 兩序

請西序頭首 請兩堂首座 留首座 請藏主侍者 請東序知事 請監寺 提點 請典座 請修造 請化主 發化主

(23)

請監收

舉名德兼法嗣立僧 立僧後秉命普說 秉命入室後普說 兩序進退

掛鉢時請知事 請兩序

謝西序頭首 謝兩堂首座 謝書記藏主 謝知殿侍者 謝東序知事 謝都監監院 謝維那 謝典座 謝化主 謝莊主 謝諸莊監收 謝兩序 大眾

剃髮執刀垂示 付衣垂示 度僧 付戒 辦道具 大掛搭歸堂 名勝掛搭 普請

為亡僧鎖龕 起龕

奠茶湯

住持為亡僧秉炬 起骨

煅骨 入塔 撒骨 為尼起龕 秉炬 入塔

為優婆塞起棺 秉炬

起骨 入壙撒土 點主

為優婆夷起棺 秉炬

煅骨 入塔

(24)

撒骨 點主 節臘

建楞嚴會 結制 中夏 建蘭盆會 解制

頭首四節秉拂 住持謝四節秉拂 元旦

立春 元宵 寒食 舖帳簟 端午 建青苗會 散青苗會 炙茄會 立秋 開旦過 中秋 重陽 開鑪 冬至 法器

鑄法鐘 掛法鐘 鳴法鐘 施法鐘 掛板 掛鐘板 掛木魚 製法鼓

(按此之列祖提綱一書。備錄歷代宗師法語。其名目校清規為詳。第無事儀耳。今此目後。復附其目錄者。備是 書未備之事目也。此書係康熙初年。武林理安。杲翁悅和尚所輯。彼葢廣搜諸祖遺集而成。故極詳備。其凡例 云。是書大要。以清規諸事為綱。列祖提綱作目。又云。諸祖俱有聖節滿散語。恐至元以前。古清規內。有此 成式。不敢遽遺云云。據此。則清規本中。所遺多矣。辛得呆翁一番搜索。雖褐有法語而無作法。然因此。猶 得見老祖遺規。詳細若此。顧目思義。重有賴焉。是呆翁之功也。爰備錄總目。用資觀覽。提綱又云。一以使 後學。知法門有此大體。以待後來好古者補行。亮哉言矣)

凡例(十三條)

清規。自唐迄今。時相去者。千餘年。僧例有古今之殊。鄉風有南北之異。是以未 能盡合時機。規之增減。行之通塞。有自來也。然今流通諸本。非失於太繁。即失

(25)

於太簡。太繁。則不暇靜修。太簡。則不能治務。惟茲本。繁簡得中。儀文周備。

而條理井然。便於行持。又甚合時宜。允堪垂範。

百丈至今。時代既遙。清規原本。無從考核。即今藏本。頗多後世事跡。可知百丈 手訂原本。失傳久矣。然不可謂茲本中。遂無百丈乎。訂之規。但不能確指耳。其 參以近代事者。係歷代知識。隨時隨地而為更易。蓋禮應從宜。變而通之。以盡利 也。故曰言無古今。合理者勝。恐閱者。見有近代事。疑非百丈原本。而生輕忽。

特發明於此。

清規。原本九章。今依次列卷。唯水陸一種。原在住持章內。以文太富。今分本另 行。

清規名目。有古今不同者。如古稱頭首。今名首座。或號座元。古稱監寺。今名監 院。以及書狀。改名書記。僧堂。改名禪堂之類。俱改其名。而不改其義。又規條 中。古有而今無者。如點茶拋香之類。古無而今有者。如祖忌增百丈等。水陸增雲 栖等。及不許吃煙之類。

清規流傳既久。不無以譌傳譌。如執事之執。歷考內典。無職宇者。蓋執者。執持 之義。執其事而謹其行也。雖如列職之各守其職。然以執為職。終屬牽強。其他如 三衣之謬。施食之舛等。茲皆更正。

集中義無不備。而文有詳略。如祝釐詳於首章。即略於四節。祈禱詳於元旦。即略 於朔望之類。又於平日所常行者。即不悉載。所謂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在人之善 會而已。

叢林佛事雖多。不出四種。所謂止持。(即諸規戒)作持。(即諸行儀)念誦。(即轉法輪)說 法。(示第一義)或唯以一事。或兼二兼三。或一事并具四種。唯在住持隨宜設施。兩 序和衷共濟。古賢軌則。不難再見於今矣。

此書。自方丈以至執事。固無人不當備閱。而初學為尤要。果能熟記行持。不惟臨 事無疑。又且得以束其形儀。熏其心識。現在可免放逸之咎。他日可作軌範之師。

其益大矣。誠宜人奉一編。以備觀覽。

此書。三根普被。利鈍均沾。一往觀之。似文淺易明。再四參詳。寔義深難曉。粗 心浮氣。於斯懵焉。茲集於義深難曉處。則以證義引申而暢明之。以便初參學者會 取。

證義之作。或隨文釋題。或即事顯理。(如祀月淨頭等)或補其要義。或推廣衍說。閱者 皆宜留意。

證義雖出潤手。而言多引古。良以即古證今。人易生信。故所引某人某書。必先載 其名目。若斷章取義。不便錄其名目者。則佚之。非敢掠美。

集中一切文疏。似非百丈所述。故他本或有不錄者。然吾釋子。雖不當以詞藻為 工。分心習學。而據事命辭。不能不期於妥適。故茲仍照原本錄出。俾用者得其現 成。不復皷弄意識。亦不無小補耳。

清規。除藏本外。世鮮刻本。致鈔錄者。或無心舛誤。或任意增減。以譌傳譌。漸 失本真。關係老祖遺規。叢林體制。甚非細故。潤獲此編。較之藏本。似為妥貼。

而大旨則不相違背。因思有此善本。急宜流通。遂不揣謭陋。各綴一說於下。以證 明之。俾閱者開卷了然。無復疑義。復請諸老宿。再三校正。乃敢刻行。倘蒙諸方 知識。深體祖意。妙合時機。而教正之。則更幸甚。

No. 1244-I 百丈叢林清規元義

古杭真寂寺苾蒭 儀潤 述義

(26)

越城戒珠寺住持 妙永 校閱 將為清規證義。先明五重元義。一。人喻法為名。二。權實相須為體。三。扶律內 護為宗。四。依法辦事為用。五。乳酪並用為教相。

初。人喻法為名者

(初釋人。百丈二字。人也。百丈。本山名。俗呼大雄山。在洪州龍興路。去郡治三百里。今屬南昌府。奉新 縣。懷海大師。福州。長樂王氏子。〔卯〕歲落髮於西山慧照和尚。進具於衡山法朝律師。得法於江西馬祖大 寂禪師。乃南嶽下二世正宗也。住此山大智壽聖禪寺。盛宏禪宗。兼崇律制。嘗以梁朝光宅寺。法雲奉詔所集 僧制。未盡協用。遂重閱律藏。博約折衷。設規制範。務合時宜。又自維以身作則之義。於是每日力作。為眾 標榜。有勸止者。師曰。我無德以勞人。眾阻之。遂不食。故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語。流播寰宇。元和九 年。正月十七日寂。壽九十五歲。以元和十三年。葬於茲山。長慶元年。敕諡大智禪師。塔曰大寶勝輪。流通 清規。宋大觀元年。加諡覺照。塔曰慧聚。重刊清規。元。元統三年。加諡宏宗妙行禪師。敕僧德煇重修清 規。頒行叢林。昔司馬頭陀。嘗為百丈山銓記。內有法王居之。天下師表之句。師實應焉。按輿圖。百丈為山 名者數處。此洪州之百丈也。又自唐以來。百丈為人名。而顯著者數人。此懷海老祖之稱百丈也。略釋人竟。)

(△次釋喻。叢林二字。喻也。叢林乃草木葺聚之義。喻僧坊為眾僧所止之處。行人棲心修道之所。能生植道 芽。趣登聖果。福利羣生也。又此名義。具見經律。華嚴離世間品頌曰。菩薩妙法樹。生於直心也。信種慈悲 根。智慧以為身。方便為枝幹。五度為繁密。定葉神通華。一切智為果。又法華藥草喻品。亦以卉木叢林。喻 隨機受化。又律中。凡四僧已上。乃至百千。同住一處。作法辦事如水乳合。皆名叢林。推之比邱而稱苾蒭 者。西域謂此草有五德。一體性柔軟。喻僧定德。折伏身心。不致麤獷故。二。引蔓傍布。喻僧慧德。傳法度 人。綿延不絕故。三馨香遠聞。喻僧戒德。戒香芬芳。為眾所重故。四。能療疼痛。喻僧解脫德。能斷煩惱。

毒害不起故。五。不背日光。喻僧解脫知見德。常向佛日智慧光明。解脫一切邪見邪業故。故比邱稱苾蒭也。

據此木草二喻。可見為僧者。全賴修行為本。所謂住持有道德。則叢林日安。無則叢林日危。眾僧有五德。則 名實皆得。無則名實盡喪。然則叢林豈易住。而苾蒭豈易稱哉。略釋喻竟。)

(△次釋法者。清規二字。法也。先約事釋。謂以澄澈潔白之模範。布於日用。而護佛教法也。又清規。即法之 制度品節也。根本有部百一羯磨第十卷。佛言。且如有事。我於先來。非許非遮。若於此事順不清淨。違清淨 者。此是不淨。即不應行。若事順清淨。違不清淨者。此即是淨。應可順行。四分律云。是佛所制者不應卻。

非佛所制者不應制。凡此皆清規之義。百丈重集之意也。又梵網經云。請僧福田求願之時。應入僧坊。問知事 人。今欲請僧求願。知事報言。次第請者。即得十方賢聖僧云云。註曰。僧坊。即叢林也。知事人。即執事 也。應次第請。即清規也。又四分戒本。第十尼薩耆波逸提云。大德。今為汝故。送是衣價。受取。是比邱應 語彼使如是言。我不應受此衣價。我若須衣。合時清淨當受。彼使語比邱言。大德。有執事人否。須衣比邱。

應語言有。若僧伽藍民。若優婆塞。此是比邱執事人。常為諸比邱執事云云。註曰。不敢自持衣價。令執事人 代收。待合時清淨當受。守清規也。又藥師經云。有雖不破尸羅而破軌則。註曰。梵語尸羅。此翻戒。軌則。

即清規也。故知叢林清規。皆佛世已有。即我東土。漢明帝已來。聚集眾僧。叢林也。如律行持。清規也。至 唐世百丈時東土清規行世。已六百餘年矣。法久弊生。祖適丁此。乃重加整頓。以惠後世。華嚴經回向品云。

(27)

菩薩以法施為首。發生一切清淨白法。攝受趣向一切智心。老祖之謂也。次約理釋者。戒珠妙永云。清規者。

乃吾心本具圓常之妙道也。夫心本圓明。良由迷悟之異。隨成十界依正之別。然法性同也。具也。乃吾心之規 也。具也者。包十界依正而無餘也。同也者。感迷悟因果而無差也。規也者。成萬法事理而無偏也。無偏者。

中也。無餘者。假也。無差者。空也。空也假也中也。即吾心之三觀。三觀者。乃能規之用也。空者。照真。

絕纖塵。假者。照俗。該萬有。中者。照二不住二。真則一真一切真。無俗無中而不真。俗則一俗一切俗。無 真無中而不俗。中則一中一切中。無俗無真而不中。真也俗也中也。即吾心之三諦。三諦者。乃所規之體也。

由斯本體之難復。故立法以繩之。在佛為之律藏。在儒謂之律例。在百丈則謂之清規也。雖世出世之不齊。其 止惡生善。皆異其名。而同其義者也。是所謂清規者。法也。略釋法竟。廣見下大眾章。護戒條說)。

二。權實相須為體者

(天池法聚云。道本乎實際。而禮樂法制者。攝化之權也。非權。則教無以立。而道不行矣。是故孔子作春秋。

述禮記。備法制之權也。欲無言。一以貫。顯覺際之實也。即吾佛洪範三界。軌持萬化。一皆發乎自覺聖智之 所現量。用開遮持犯之權實相須。顯信。解行證之體用一致。夫靈山一會。眾盈百萬。雍穆無違。不啻水乳之 合。所謂不治而不亂。不言而自信。覿金容而感化。宜不待夫誘掖告誡之諄諄矣。及其護善遮惡。而為毗尼之 制。則條陳縷析。纖悉不遺。於涅槃顧命。則曰汝等比邱。於吾滅後當尊重波羅提木叉。是汝之師。然則。王 化大千。而垂範後世者。總不越乎理事不二之為訓也。明矣。正法之餘。教始東被。其時佛法隆盛。事儀之 節。固其可緩。自達磨來後。單傳心旨。實證者固多。而其中不無蹈虗之子。致墮豁達之空。遂以儀容進止為 不足為。品節制度為不足學者。不知會權歸實。實豈離權。於是大智有清規之作。用以翊贊毗尼。紀綱法席。

蘭若肅清。龍象蹴踏。信乎。理不遺事。而佛事門中。不捨一法。故以權實相須為體也)。 三。扶律內護為宗者

(大小二乘。毗尼律藏。一言以蔽之曰。止作雙持。茲清規亦然。各堂條約禁過防非等。止持所攝也。種種禮儀 參禪念佛等。作持所攝也。具此止作。與律相扶。外以儀德感人。而生正信。內則守護正法常轉法輪。不期然 而然。自利利人矣。此所謂扶律內護為宗也。如其戒律不持。清規不行。即是魔黨。自破佛法。梵網經謂。佛 法非外道天魔能破。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楞嚴經云。云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 佛法。却誹出家具戒比邱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是故佛臨涅槃扶律談常。大意謂持戒比邱。

能呵責驅遣破戒者。名真持戒。今此清規。義亦遵此。故以扶律內護為宗也)。 四。依法辦事為用者

(事有二種。一者時事。元旦。清明。乃至佛誕。祖忌等。有定時而作故。二者非時事。慶生。祈禱。進院。退 院等。以前後行止不定故。其事雖多。此二攝盡。皆即事以明理。明理以垂化。然事或滯礙。又當善於通變所 化乃周。邇來僧眾罕知此義。非棄置不行。即儀文舛錯。其拘迃者。又或固執不通。以致隔礙難行。重為清規 病。無惑乎。法道漸以陵夷也。將欲挽迴流弊。先當闡揚其義。潤。不揣鄙陋。宗此善本。附以證義暢其說而 明其義。俾人人得覩老祖遺規。精詳若是。苟能依法辦事。將見改魔為佛。轉邪成正。除匪類。安大眾。齊禮 儀。養道德。興叢林。化眾生。無有不周。所謂僧寶慧命。非戒律清規。不能久住者。信矣)。

(28)

五。乳酪並用為教相者

(天台智者。用涅槃經。從牛出乳。乃至醍醐五味。以判如來一代時教為五時。初。華嚴。喻乳。次。阿含。喻 酪。三。方等。喻生酥。四。般若。喻熟酥。五。法華涅槃。喻醍醐。故茲清規。亦借用判經之例。判乳酪並 用者。五時之教。梵網與華嚴同時。粗妙混融。剎剎塵塵。無非一真法界。所謂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順正 法是也。今此清規。義遵梵網。上根行之。理事無礙。處處圓融。堪擬乳味。至如阿含。雖專說生滅四諦。而 小乘之規。即寓無生無作大乘之理亦猶醍醐之出於酥酥之出於酪也。今此清規。例比阿含。即亦範彼小乘。俾 其謹守繩墨。有基勿壞。如人身四支不缺。美服可彰。如繪事粉素無虧。彩色可繼。堪擬酪味。故以乳酪並用 為教相也。昔宗願云。禪門事例。雖無兩樣毗尼。衲子家風。別是一般規範。若也途中受用。自然格外清高。

如其觸向面牆。實為減人瞻敬。是以經歷叢席。遍參諸方。凡有補於見聞。悉備除於綱目。以此莊嚴寶社。建 立法幢。所謂佛事門中。缺一不可。亦猶菩薩三聚。聲聞七篇。豈立法之喜繁。實隨機而設教。初機後學。冀 善參詳。上德高流。幸垂證鑒)。

No. 1244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卷第一

唐洪州百丈山沙門 懷海 集編 清古杭真寂寺苾蒭 儀潤 證義 越城戒珠寺住持 妙永 校閱 祝釐章第一

述曰。人之所貴在明道。故自古聖君。崇吾西方聖人之教。不以世禮待吾徒。

尊其道也。欽惟 國朝。優遇尤至。特蠲賦役。使安厥居。而期以悉力於 道。  聖恩廣博。莫可名言。為僧者。必也悟明佛性。謹守戒律。庶不負  盛朝隆重之至意。而又朝夕祝釐佛慈冥加。天心默眷。俾我  后。導民於無 為之化。躋世於仁壽之域。然後可以仰報萬一也。其見諸日用者。謹恭錄而存 夫軌度焉。

聖節啟建

欽遇  聖節。啟建 金剛無量壽道場幾日。(長短隨宜)僧不給假。示敬也。啟建之先 三日。客堂備紙。詣書記寮。知客觸禮一拜。(白云)某日啟建 聖節。煩製疏語。(書 記缺。記錄代。俱缺。用現成疏。見後)書記製畢。具單。呈住持閱已。親送客堂。觸禮一 拜。答先禮也。知客用黃紙。書榜。并聯額。及疏等。啟建之先一日。客堂請維 那。共商念誦僧眾。以次輪流派定。呈住持看畢。即請住持。來早殿上。領眾諷經 祝  聖。當使殿主。洒掃殿上。啟建 金剛無量壽道場。舖設莊嚴懸諸聯額。榜

(29)

文張山門之左。即掛牌。(牌云)某月某日。 恭逢  萬壽聖誕。合院大眾師。早課 齊詣大殿。宣揚秘呪。持念誦藥師佛號。伏願 佛日洞明。  聖壽無疆 (餘事。禮 儀同上。但隨改某事名)其念誦牌。每日多則二十四僧。少則十名。照次輪開。建首日。殿 中陳設諸供物。上供黃紙證明疏。是日住持說法。或上堂。或小參。隨宜而行(儀見下 住持章)。

○(附證明疏。及額聯句。又榜疏中六經一懺。隨宜若干。當各書填數目)。

伏以。 景運宏開。  聖人作而萬物覩。  湛恩普洽。  一人慶而兆民 賴。  覆燾無私。乾坤孰測其高厚。  照臨有赫。日月莫喻其光華。知讚仰之 難窮。欲補報而無極。唯托 鈞陶之內。義重四恩。故竭忠愛之心。虔恭三祝。 

爰有一四天下。南贍部洲。 大清國。某省府縣寺。(續入職員某。臣僧某)今於本年某月 日。恭逢  天壽聖節。本寺預於本月某日。謹就  大佛寶殿。啟建 金剛無量 壽道場幾日。逐日輪僧上殿。披閱 大方廣佛華嚴經 大佛頂萬行首楞嚴經 大乘 妙法蓮華經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仁正護國般若經 慈 悲道場梁皇懺法。 於中加諷諸品真詮。宣持密號。所萃洪因。端為祝延  今上 皇帝聖壽萬歲。萬歲。萬萬歲。伏願 斗樞電繞龍象筵開。帝網百億山河。咸 歸  聖量。華藏三千世界。益衍 丕圖。更祈。 夔龍登用。 景星耀而泰階 平。玉燭常調。民氣樂而邦本固。 右疏恭申 佛日洞明。 龍天昭格。 年月 日 住持(臣)僧某甲具。(若當道官員。為請主。並宜一一具書姓名)。

△(此疏即作榜。交用。榜頭加)  萬壽無疆。(四箇大字。又疏當於正節日。壇內上午供時。眾齊念)南 無無量壽佛(化疏。  聖節滿日另有回向疏。當預供壇內)。

萬壽無疆 金輪與法輪同轉。福越三祇。

舜日與佛日齊輝。壽延億劫。 (此一聯額。懸大殿前軒中)

普天同慶 一人有慶。雲戴日。星拱辰。照臨海宇。

萬壽無疆。龍負圖。鳳巢閣。永固邦基。 山門 遙瞻北極 八表來朝。同歸化育。

萬邦入貢。共樂昇平。 經壇

證義曰  聖節亦名  萬壽節。或稱  天壽。以此日為  聖人誕降之佳節 也。中峯本云。但生植於天地之間者。莫不被其澤。唯我釋氏之流。乃被其澤之尤 者也。何以為然。葢孤虗柔弱。而不能自立也。言孤則遠離親族。不營世家。言

(30)

虗。則寄食檀門。悽遲林麓。言柔。則潛心空寂。守節循規。言弱則守護性真。不 與物競。自非聖人不忘佛囑。曲垂外護。則僧園資具。安能永為常住。而不遭陵奪 於他人之手乎。由是吾儕。安居暇食。一時一刻咸出聖恩。雖天覆地擎。不足云 喻。使盡形求法。終身向道。至若忘軀畢命。亦不足以酬其萬分之一。豈容懈怠懶 惰。虗延白日。而更馳情於利欲者乎。故茲  聖節。理合如法啟建照疏念誦。以 報 國恩矣。

正節早祝

正節日。(早課。燒香侍者傳爐。大眾雲集。住持拈香。維那舉香讚云)寶鼎爇名香。普遍十方。䖍

(已下眾和)誠奉獻法中王。端為  皇王祝  聖壽。地久天長。(後二句。重一遍)南無香 雲葢菩薩摩訶薩。(三稱。住持禮佛已。讚完。維那押磬。悅眾鳴引磬。齊念)聖無量壽光明呪。(三 遍。其引磬。一二遍慢板。第三遍快板。念畢煞下引磬。維那押磬。慢舉云)藥師如來。(左班同稱)藥師如 來。  皇帝萬歲。(念完左默) 藥師。(右班齊稱。維那押磬出班。悅眾代執磬椎)。如來。(維那 居中問訊。長跪)藥師如來。(拈香三派。起立。問訊。轉身展大半具。唱云)  皇帝萬歲。(一拜)藥 師如來。(左右同。和。維那第二拜)藥師如來。(維那。第三拜)  皇帝萬歲。(問訊。長跪。合 掌。監院隨住持後長跪。合掌。維那高聲祝云)大圓滿覺。應跡西乾。心包太虗。量周沙界。一 四天下。南贍部洲。 大清國。某省某府某縣某寺。宏法沙門某甲。監院比邱某甲 等。茲當某年某月某日。恭逢  天壽聖節。(餘節隨改)良辰。雲集現前僧眾。登臨大 雄寶殿。諷演秘章。稱揚嘉號。所集洪因。端為祝延今上  皇帝聖躬。(下三句。左右 一齊合掌。同祝云)  萬歲萬歲。萬萬歲。(維那。同監院一叩首。此處悅眾鳴引磬兩下。左右對面一 問訊。悅眾又押磬。維那擡頭再祝云)  皇后齊年。 太子千秋。文武官僚。高增祿位。(悅 眾打引磬一下。又一押)伏願。 堯風永扇。 舜日長清。八方歌有道之  君。四海樂無 為之 化。仰勞大眾。同念金剛無量壽。(鳴大魚子。大眾接念)護國仁王菩薩摩訶薩。(此 下接念楞嚴呪。從)薩怛他蘇伽多耶云云。(維那監院起立。三拜。起具。歸位。念至)檀信皈依增福 慧。(句。接藥師偈云)藥師如來琉璃光。燄網莊嚴無等倫。無邊行願利有情。各隨所求 皆不退。南無東方淨琉璃世界。藥師琉璃光如來。(繞念)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千 聲。歸位展具。左右唱和禮拜)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十二拜)南無日光遍照菩薩。南無月光 遍照菩薩。南無藥師海會佛菩薩。(各三拜。拜畢。三歸依。祝護法竟。鳴大鐘三下。維那云)大眾 師。齊上法堂。(或方丈。眾至肅立。左右排列次第。侍者通白住持。住持出。陞座。拈香。維那舉香贊。

贊畢。喝)展具。尚答隨具。(維那云)頂禮和尚三拜。(尚云)一拜。(禮畢。起具。仍歸位對面立。

左右悅眾。次第鳴引磬三陣已。待住持說小參竟。維那云)禮謝和尚三拜。(尚云)一拜。(禮畢。回堂)

是日輪次念誦。仍如常儀。上午上堂。并上供。宣證明疏。午齋腐飯(俱載住持章)。 證義曰。清規首冠祝  聖者。欽遵佛敕而報 國恩也。按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佛 說 國恩。彰有十 德。今吾僧眾。恭逢 清平盛世。幸值  英明聖君。  恩

(31)

如日月照臨。  德同天地覆載。要而言之。更有十大  恩護。一。隆重三寶。

不忘佛囑故。二。修建佛剎。為大檀護故。三。印行藏典。流通佛法故。四。給僧 戒牒。參學無阻故。五。蠲免度牒。出家得便故。六  欽賜墨寶。莊嚴佛剎故。

七。追  封古德。褒崇真脩故。八。年  賜香燈。永作福田故。九。另設僧 官。俗不辱僧故。十。不使僧役。專心辦道故。有此十  恩。理宜知報。佛言。

我今五眼。明見三世一切國王。皆由過去。侍五百佛。得為帝主。是為一切聖人羅 漢。來生其國。作大利益。我使五大力菩薩。五大士。五千大神王。往護其國。是 故我今三寶。付囑一切國王云云。如大涅槃經等。俱有佛敕外護之文。故首舉也。

聖節圓滿

聖節圓滿日。(客堂預先一日。白住持。及請當道宰官拈香已。正圓滿日。輪次念誦。仍照常儀)上午住 持上堂。(至念誦經懺竟。宰官到已。眾集。維那舉香贊。宰官住持。次第拈香。眾合掌。跪誦晚課內之)大 懺悔支(誦畢。起立合掌。維那舉回向偈云)十方法界至人口。法界所有即其舌。只憑此口與 舌頭。祝吾  君壽無間歇。億萬斯年注福源。如海滉漾永不竭。獅子窟內產狻

猊。鸑鷟定出丹山穴。為瑞為祥遍九垓。草木昆蟲盡歡悅。稽首不可思議事。喻若

眾星拱明月。故今宣暢妙伽陀。第一義中真實說。祝釐功德殊勝行。無邊勝福皆回 向。普願沉溺諸眾生。速往無量光佛剎。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薩摩訶薩。摩訶 般若波羅密。(此偈。維那兩句一拜。眾隨和。共十拜一問訊已。鳴樂器。眾齊念)南無大乘常住三 寶。(三稱。維那長跪。宣回向疏云)天上無雙日。閻浮一  至尊。萬年松不老  聖壽等 乾。坤爰有  聖節圓滿回向文疏。對 佛披宣。仰望慈悲。俯垂證鑒。 伏以。

優鉢羅華。瑞世同佛降生。閻浮提樹。連陰與天齊壽。故毓夙成之  睿質。克承 丕顯之  聖謨。大哉元至哉元體元居正。會其極。歸其極。建極立中。今據(續入鄉 貫寺名。人名以及起首年月日)啟建祝釐道場。至今某月日。圓滿回向。於中䖍誦諸經。頂 禮懺法。伏願  垂拱無為。天地位而萬物育。 鈞陶有象。陰陽理而四時

平。  壽考萬年  本支百世。更祈吾道之大同。有俾  聖時之至治。山林鐘 鼓。樂 化日之舒長。草木昆蟲。被  膏澤之沾濡。祥開震旦。頌祝華封。 右 疏恭申 佛日洞明。 龍天昭格。年月日。住持(臣)僧某甲具疏(若當道官員為請主。並宜一 一具書姓名)。

○(宣畢。鳴諸法器。齊誦)南無無量壽佛(化疏。化畢維那舉贊云) 普賢行願。功德周圓。普資 恩有利人天。福壽廣增延。滅罪無邊。同願禮金仙。南無圓滿藏菩薩摩訶薩(三稱。向 佛舉三歸依已。眾又三拜竟。各回本處。殿主收拾莊嚴等物。各還原處。少頃。維那領眾搭衣持具。上方丈頂禮 住持三拜。回堂。大眾謝維那。普禮一拜)。

證義曰。祝釐者是為  皇饗佛之辭。以此悅佛神。而報  皇恩也。按仁王梵網 等經。佛遙鑒未來。慮僧家之微弱。恐佛法衰殘。是以金口囑累。教海仗  皇以

(32)

流通。玉手撫摩。僧輪憑  帝而熾盛。若  帝王臣宰。少金湯之志。則真教陵 夷。惠風掩扇。人懷侮慢。法雨難施矣。是知城壍當時。津梁後進者。莫尚 王臣 擁護。葢  皇以覆護恩德被僧。僧以明道熏修報答。此乃法門第一要事。故須日 日祝延  聖壽。事事祝延  聖壽。方盡衲子報恩之誠。今正殿佛前。常供   萬歲牌。即是此意。故首舉之。昔後宋僧曇宗。在靈味寺。嘗為武帝行菩薩五悔 法。帝曰。朕有何罪。而為懺悔。宗對曰。昔虞舜至聖。猶云。予違汝弼。湯武亦 云。萬方有罪。罪在朕躬。聖主引咎。葢以軌世。陛下齊聖往古。履道思冲。寧得 獨異。武帝善之。噫。曇宗之語。可謂報恩師表也。然僧又當知。各為本分事重。

努力熏修。庶幾佛恩 國恩。兩無所忝。不可徒崇虗文。而有荒實踐也。

皇后千秋

遇 皇后千秋日。(客堂隔宿)掛念誦牌。(誦金剛經一日。仍如常儀。正日早課前祝  聖已。維那白 云)今某月某日。恭逢 皇后千秋令節。謹集僧眾。登殿諷誦。所萃良因。敬祝 皇 后懿筭千秋。伏願。八方天神來密佑。更資遐筭助我  皇。仰勞大眾。同念金剛 無量壽云云。(與前)  聖節儀同。

證義曰 皇后母儀天下。助我  皇共致太平。故叢林有千秋之祝。稱揚 淑德。

求佛冥加。臣僧之義。所當然矣。

受  敕奉  旨

凡 朝廷  旨臨山。先差能執六人。(即監院。知客。衣鉢等)預備 龍亭。出寺五里迎 接。時至。住持領眾山門外。兩邊立定。不得參差失儀。殿上設香案。鳴鐘鼓。

候  旨到。齊跪俯伏  旨過。一齊起立。隨後。 龍亭供奉殿中。眾僧於殿前 丹墀。兩序排定。(知客高聲呼云)  皇恩御詔臨山。大眾頂禮三拜  萬歲。拜已。

一齊俯伏。書記捧  詔。向東邊高立。宣讀畢。仍供  龍亭。住持至亭前。拈 香三拜已。再同眾僧謝  恩九拜。問訊已。齊鳴法器。及大鐘鼓。誦南無無量壽 佛。捧  詔登  御書樓。藏供已。維那收佛號。(隨舉贊云)  天龍聖主。護世周 全。  皇恩深重莫名言。奉報在心田。眾僧䖍䖍。頂戴  萬德詮。

南無吉祥王菩薩摩訶薩。(三稱。眾向上問訊。各回本處)住持陪官(見下住持章說)或當日。或隔 宿。住持上堂謝  恩祝釐。

證義曰。受  敕奉  旨。如  降香  賜衣  賜號  賜詩文  詔陞座 等。並附祝釐者。皆謝  恩祝  聖故。按元大德七年八月二日。護持聖旨到 山。住持元叟端禪師。領眾望闕謝恩罷。上堂云。平生抱愚拙。心意安林丘。磐陀 一片石。松下聊優游。迴鸞五色詔。瞥爾來巖幽。天恩浹肌骨。淺薄將何酬。願君

(33)

為堯舜。願臣為伊周。金枝與玉葉。光耀千千秋。萬民贍秔稌。四海銷戈矛。竺仙 正法眼。如水常東流。又明太祖皇帝。賜元極頂禪師紫衣。師謝恩上堂云。內使傳 宣出紫宸。賜衣何幸及微臣。金襴照耀天人喜。白㲲鮮明雨露新。光寵山林同佛 日。暖除霜雪布陽春。餘生受用流傳遠。萬歲宗門沐至仁。

景命四齋

月旦。月望。初八。念三。名景命四齋日。隔宿客堂掛諷經牌。(朔望誦梵網。遵佛敕也。

初八念三誦仁王。護國裕民也)正日早課先祝  聖。(維那白云。某月日良辰。某省府縣寺。住持傳法 臣僧。謹集僧眾。恭趨寶殿。諷誦秘典。稱揚聖號。所萃宏因。祝延  今上皇帝聖壽萬安。仰勞大眾。同念金 剛無量壽護國仁王菩薩摩訶薩云云)課畢。住持說小參。朔望粥後。齋堂集眾。誦(四分戒本)。 飯後誦(梵網。儀詳下布薩條)行堂師先於案上。中供一佛。香燭齊備。兩邊桌上。備律本 魚磬等。候開小靜。鳴鐘三下。侍者傳爐。眾集。展具拜已。住持拈香。維那舉香 讚。住持拜畢登座。兩序亦挨次撩衣而坐。維那鳴磬開經乃至誦竟回向。下座。眾 展具三拜。各回本處。若值冬月在禪堂內者免誦。侍寮收誦戒牌。初八念三誦仁王 般若同此。又古規。朔望日早粥二板後。齋堂用普茶。宣規約。今禪宗權開非時食 戒。普茶移在晚二板。見下住持章朔望條說(即此朔望誦戒。亦禪宗之權宜所開。若依律制。當於 黑白月之盡日為正。又古規。每日齋粥二時下堂僧眾登殿。維那舉無量壽呪三遍。回向祝延  聖壽。又每月。

有四齋日。六齋日。十齋日。每年正五九為善月。俱念誦祝聖。於每日早課。至心經畢。賜大祝延贊)。 證義曰。四齋稱景命者。始於隋開皇三年。詔天下正五九。并四齋日。各寺建祈禱 道場。不得殺生命。取藏經中有毗沙門天王。每歲巡按四大部洲。正五九月。治南 洲。故禁屠宰。而唐之藩鎮。每上任。必犒士卒。須大烹宰。故以正五九不上官。

為禁殺也。今誤為忌者非。即四齋念誦。亦遵佛教敕。令人解義。照自心源。有則 改之。無則加勉。非但為誦經釋愆報 恩也。噫。念誦釋愆報 恩。雖未解義。猶 存其禮。今有絕棄不行。違背甚矣。按續高僧傳。及雲棲崇行錄。釋僧雲者。住寶 明寺。以講演著名。四月十五日。臨誦戒時。白眾雲。戒乃人人誦得。何勞數聞。

可令一僧豎義。使後進開悟。眾無敢抗。遂廢誦戒。七月十五日眾集。忽失雲所 在。四出追覔。乃於古塚中得之。流血被體。問其故。則云有猛士執大刀。厲聲呵 云。僧雲。爾何人斯。敢廢誦戒。妄充豎義。即以刀劊我身。痛毒難忍。因扶掖還 寺。竭誠懺悔。經於十年。至心盡敬。依式誦戒。臨終之日。異香來迎。欣然而 逝。時咸嘉其即世懲革云。雲棲蓮池云。今時尚經論。而輕戒律。二千年來。半月 誦戒。無復有舉行者。予不揣。與廢墜於山中。人猶未之信也。果報炳然。於雲公 有徵。願覧者思之。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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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卷第二

唐洪州百丈山沙門 懷海 集編 清古杭真寂寺苾蒭 儀潤 說義 越城戒珠寺住持 妙永 校閱 報恩章第二

述曰。禮重祭祀。所以報恩酬德。而一切恩中。 國恩為最。欽惟 盛朝崇 佛。爰及僧倫。所以體恤之者。極至  聖聖相承。罔或有間。釋子追慕。其 容已乎。 國忌之規。所以立也。至若諸天。有護法之恩。於是有齋天之規。

日月有照臨之恩。於是有護日護月之規。檀越有信施之恩。於是有祈晴。祈 雨。遣蝗之規。凡此皆報恩也。又有兼求恩者。則祈禱韋陀是也。以天尊。現 天身而護法。願力宏深。有感斯應。故南山讚云。韋陀將軍。最多洪護。若見 魔屬。惑亂比邱。則悽惶奔赴。應時剪除。可謂善於形容天尊護法之心矣。今 叢林中。凡遇災難等事。祈禱韋陀。無不靈應。知求恩。自知報恩。故以附於 報恩一章。竈神以大眾飲食所賴。本為五祀之一。故殿於卷末也。

國忌佛事

逢 本朝。   先聖忌辰。(即  賓天日。又稱升遐)隔宿。客堂掛牌。(牌云)某日恭 逢   (某)皇帝昇天忌辰。早課。大眾師。齊詣大殿。諷楞嚴呪念佛。伏願    聖心垂鑒。 佛日增輝。

○(用黃紙寫)   (某)皇帝聖位。供大殿佛前。設香花燈燭。菓供几筵。正日早課。

僧眾雲集燒香傳爐。住持拈香。維那舉香讚。課誦如常。是日大殿。設壇諷金剛 經。知客請住持拈香。上供時。住持上香。上茶湯。念誦畢。維那回向云。某州某 寺。住持傳法(臣)僧某甲。於今某月某日。恭遇   (某)皇帝聖忌之辰。謹集僧 眾。諷誦經呪。所萃殊利。謹伸回向。伏願   神遊八極。乘雲車風馬逍

遙。   位證中天。受玉殿瓊樓快樂。十方三世一切佛(云云)。(舉讚)敬維   先 主。護法周全。葵忱傾向莫名言。奉報在心田。眾志䖍䖍。唱誦利   先天。 

奈麻昇天界菩薩摩訶薩(三稱)。

證義曰。此   先帝。陟天道場。理合舉行。

供天(若但供天。客堂預日。掛供天諸師牌。若兼經懺。即懺牌加五鼓供天。預晚嚴淨發符)

(36)

凡供天法事。預日。知客於法堂。命香燈師。打掃潔淨。及張掛幢旛燈綵。莊嚴供 具等事。堂正中上首。設高座。供佛法僧三牌位。次于左右兩傍。舖設香案。桌圍 供器。奉供 光明會上。侍從諸人。及三界司事神祇等。四十六牌位。亦羅列香 花。燈燭等事。次于丹墀下中間。設天仙位。供物俱同。凡供菜麫飯。俱要豐盛如 法。切不可用生冷不可食物。反招不恭過愆。如是齊備。前一日晚。止靜後。鳴鼓 三下。知客通知維那等齊集。次請齋主拈香。眾師嚴淨已。即發符牒。預達諸天。

儀如常式。但加結末(讚云)光明會上。護法諸天。日月星斗曜人間。持國賜安然。供 奉心䖍。福壽永綿綿。 南無登雲路菩薩摩訶薩(三稱各回)。

○次日五更。懺師潔躬祇候。法堂燈燭供獻俱備。知客鳴鼓三下。領眾師齊集。知 客請齋主拈香。餘事載科儀茲不贅。科儀有詳略二種。詳本別行。略載禪門日誦。

唯四十九牌位式。列左。 奈摩中天教主。本師釋迦牟尼文佛。(牌中)東方阿閦佛。

南方寶相佛。西方無量壽佛。北方微妙聲佛。過去寶華功德海琉璃金山照明佛。寶 勝佛。無垢熾寶光明王相佛。金燄光明佛。金百光明照藏佛。金山實葢佛。金花燄 光相佛。大炬佛。寶相佛。(共十四佛。寫作一箇牌位。上中)奈摩金光明海。微妙法炬。最 勝經王。(上左)奈摩光明會上。諸大菩薩。信相菩薩。金光明菩薩。金藏菩薩。常悲 菩薩。法上菩薩。(共六位寫作一箇牌位。上右)婆婆界主。號令獨尊。大梵天王。并諸眷屬 之位。(左一。以下每位末。俱添并諸眷屬之位六箇字)地居世主。忉利中王。帝釋尊天。(左二)

東方護世。乾達婆主。持國天王。(左三)南方護世。鳩槃茶主。增長天王。(左四)西方 護世。大龍王主。廣目天王。(左五)北方護世。大藥叉主。多聞天王。(左六)親伏怨 魔。誓為力士。金剛密跡尊天。(左七)特尊之主。居色頂天。摩醯首羅尊天。(左八)二 十八部。統領鬼神。散脂大將尊天。(左九)能與總持。大智慧聚。大辯才尊天。(左十)

隨其所求。令得成就。大功德尊天。(左十一)殷憂四部。外護三洲。韋䭾天將尊天。

(左十二)增長出生。證明功德。堅牢地神尊天。(左十三)覺場垂蔭。因果互嚴。菩提樹 神尊天。(左十四)生諸鬼王。保護男女。鬼子母神尊天。(左十五)行日月前。救兵戈 難。摩利支尊天。(左十六)百明利生。千光破暗。日宮太陽尊天。(左十七)星主宿王。

清凉照夜。月宮太陰尊天。(左十八)秘藏法寶。主執羣龍。娑竭羅王尊天。(左十九)掌 幽冥權。為地獄主。閻摩羅王尊天。(左二十)五嶽居東。泰山府君。天齊仁元尊神。

(左二十一)鐵圍兩山。十八獄主。十殿冥王尊神。(左二十二)空神。地神。晝神。夜神。

一切護身諸神等眾。(左二十三)無色四空。非非想處。無所有處。識處。空處。諸大天 王。(右一)色界四禪。五那含天。色究竟。善現。善見。無熱。無煩。諸大天王。(右 二)色界四禪。外道所居。無想天王。(右三)色界四禪。居凡夫位。廣果。福生。無雲 天上。諸大天王。(右四)色界三禪。遍淨。無量淨。少淨。諸大天王。(右五)色界二 禪。光音。無量光。少光。諸大天王。(右六)色界初禪。天主大梵。次及梵輔。梵 眾。諸位天王。(右七)欲色之間。示為波旬。五帝大魔。及諸魔天。(右八)欲界居頂。

(37)

他化大自在天王。(右九)欲界居次。恒受化樂。自在天王。(右十)欲界居中。兜率陀 天。知足天王。(右十一)欲界空居。夜摩天王。(右十二)居須彌頂。四方各八。三十二 大天王。(右十三)居須彌腰。四方四部。諸天天子。(右十四)因本空居。應世吉凶。諸 星宿天。(右十五)須彌山下。如次三級。常憍天。持鬘天。堅首天。諸天天子。(右十 六)光明會上。迹示八部。緊那羅王。迦樓羅王。摩睺羅伽王等。一切神王。(右十七)

光明會上。迹掌器界。尼連河神。主雨大神。大飲食神。風水諸神。火神等神。(右 十八)東西兩土。十八伽藍。本寺伽藍。護法聖眾。(右十九)天干地支。六十太歲。十 二宮神。諸大星君。(右二十)值年太歲。本命宮曹。業道冥官。一切星君。(右二十一)某 省省主。某府府主。某縣縣主。城隍尊神。(右二十二)當山土地正神。某坊土地正神。

(即齋主所住土地。右廿三)凡供天法儀。略如日誦本中。常儀行之。茲備疏式云。伏以靈 山會上。受 如來付囑之音。摩竭場中。證世主妙嚴之品。羣生有賴。三界高居幸 蒙降臨。希垂朗鑒。爰有一四天下。南贍部洲。大清國省府縣都圖土地 祠下居 住。奉 佛修齋供天。為祈保何事云云。(略書意旨二語)信 (某甲)。(或有司為請主。或鄉 宦。或士庶。各具名姓) 是日稽首拈香。至心皈命 光明會主。釋迦文佛。金光會上。諸 佛菩薩。天龍八部。權實聖賢。金蓮座下。恭通情者。伏為何事云云(詳書所求心願)  特選今月某日。敬陳簠簋之清齋。遍奉權輿之 天主。望垂 天恩。俯納下誠。伏 願 佛心哀愍。天德宏敷。隨本願以施恩。示感應之如響。人心克一。天聽斯聰。

大顯威神。用資法化。 右疏恭奏 三寶諸天。速疾垂恩。無任惶悚激切之至。 

年月日。 某某具疏。

證義曰。金光明經。藏有三譯。一。北凉。曇無讖譯。四卷。即今流通本。二。隋 僧寶貴。與天竺志德合入。有八卷。三。唐僧。義淨譯。十卷。文義週足。名金光 明最勝王經。今之供天。但宗北譯。供二十諸天。太略矣。此有四十九位。乃並宗 三譯足見古規。詳細甚妙。今摘錄金光明最勝王經第八卷。大辯才天女品偈一段。

以證古規。經云。我今皆召請。佛之聲聞眾。皆願速來至。成就我求心。所求真實 語。皆願無虗誑。上從色究竟。及以淨居天。大梵及梵輔。一切梵王眾。乃至遍三 千。索訶世界主。并及諸眷屬。我今皆召請。唯願降慈悲。哀憐同攝受。他化自在 天。及以樂變化。覩史多天眾。慈氏當成佛。夜摩諸天眾。及三十三天。四天王眾 天。一切諸天眾。地水火風神。依妙高山住。七海三神眾。所有諸眷屬。滿財及五 頂。日月諸星辰。如是諸天眾。令世間安隱。期等諸天神。不樂作罪業。敬禮鬼子 母。及最小愛兒。龍天藥叉眾。乾達阿蘇羅。及以緊那羅。莫呼洛伽等。我以世尊 力。悉皆申召請。據此經文。當依此古規備供。方能感通也。後之高賢。其留意 焉。

護日護月

(38)

凡遇日蝕。月蝕。客堂預日掛牌。(牌云)某日某時日蝕。(或月蝕)合院大眾師。聞鐘 聲。齊詣大殿前護日。(或護月)時至。庫司向日(或月)設供。大眾聞鐘聲雲集。住持拈 香。維那舉香雲葢三稱畢。齊念。

奈摩日光遍照菩薩。(護月。改念月光)至光還圓。上供。先念心經。次變食甘露真言 等。乃至供畢。維那宣疏。護日疏云。

伏以。此日而食。占五紀之或乖。畏天之威。虞六沴之將作。故徇民情而救護。謹 依佛力以禱禳。由是現率眾僧。謹發誠心。齊誦東方琉璃世界。日光遍照菩薩聖 號。用伸救護。所冀日精。速賜還光。伏願。五色開而黃道明。照臨下土。羣陰消 而陽德盛。昭回于天。(宣疏畢。舉日光讚云)圓光週遍。聖德難量。森羅海印煥天章。沙 界被恩光。普濟冥陽。同慶大輪王。 奈麻日宮太陽尊天菩薩(三稱。各回護月疏云)。 伏以。月耀陰精而主夜。所賴照臨。天示咎徵于下民。於焉薄蝕。既戒既懼。以禱 以禳。由是率領僧眾。謹發誠心。齊誦東方瑠璃世界。月光遍照菩薩聖號。用伸救 護。所冀月華。速賜清光。伏願。妖氛滅跡。一輪現大地山河。玉兔長生。萬象納 廣寒宮殿(宣畢舉讚)香飄桂粟寶鏡團圞。銀河清冷眾星環。光明照耀寬。缺處重圓。敬 禮利人天。 奈麻月宮太陰尊天菩薩(三稱畢各回散)。

證義曰。此報日月照臨之恩也。所謂蝕者。日月交會。日為月掩則日蝕。日月相 望。月與日亢則月蝕。亦名薄蝕。黑氣往迫為薄。日月黃赤無光。如有物逼迫之象 也。形色虧缺為蝕。日月虧缺被侵。如蟲食葉也。然此薄蝕。亦七難中之一難。人 與萬物。皆受照臨之恩。故須護。護者。乃下土凡民。各盡誠心。以回天象之意云 爾。或曰。護本界日月。何故念東方菩薩名。答曰。名義相符故。稱彼洪名。救我 日月。且佛法無邊。天心效順。稱之宜矣。結讚仍稱日宮。月宮者。仍從其本稱 也。若約理言。日者。實也。常充實故。以實智照真如理。遍滅眾生一切迷暗。令 登涅槃山。暫時不覺。如同死人。故須護也。月者。缺也。有盈缺故。以權智照世 俗事。遍除眾生一切煩惱。令遊清涼海。一念執滯。墮坑落壍。故須護也。若午後 護月。不須上供。以諸天早食。不受午後供。然清茶香燭。自可供。

附中秋祀月

八月十五日。晚粥前。客堂掛牌。(牌云)是晚。合院大眾師。聞鐘聲。齊詣大殿前拜 月。

○黃昏二板。庫司於大殿前。對月設供位。供品唯香華清茶燈燭。知客鳴鐘三下。

眾集。傳爐。住持拈香。維那舉香雲葢(三稱已。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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