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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調整學費簡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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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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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申請調整學費簡介會

(2019年2月)

教育局

幼稚園行政組

1

(2)

時間 內容

第一部分 填寫附表的注意事項

10 分鐘 小休

第一部分 (續) 填寫附表的注意事項 (續)

第二部分 問與答

(3)

3

(4)

教育局通函 3/2019號

PDF 及 excel試算表

格式

(5)

正文

5

(6)

 截止日期: 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

 申請送交

◦ 所屬區域教育服務處 高級學校發展主任;或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聯合辦事處 高級服務主任

(7)

幼稚園如

2017/18學年及2018/19學年 沒有參加幼稚園敎育計劃但仍有兌現 學前教育學券計劃資助的幼稚園

無論調整學費與否 均須提交指定附表

其他幼稚園

如欲調整學費 才須提交指定附表

7

(8)

 須在 3月19日或之前 提交申請、附表及所 有相關文件

 只有符合開支許可的項目 才獲考慮

支援教與學活動

營辦幼稚園

維持教育服務水平

與以上項目有直接關係的支出

 盡早讓家長得悉擬調整的學費數額,並向

他們解釋學校調整學費的原因及作適當跟

進處理

(9)

 増幅必須合理,平衡學校營運需要和家長 關注

 教育局:

根據既定程序和原則處理

按個案的具體情況要求幼稚園提交補充資料

 須備存 2017/18 學年/財政年度經審核的 周年帳目,供教育局在有需要時 審閱

9

(10)

附表4A(I)/4A(II) 收支報表

2017/18年度 實際總額

須與經審核帳目相符

經審核帳目

(2017/18學年或財政年度)

(11)

•均須 備存 經審核帳目

所有於2019/20學年 調整學費的幼稚園

在教育局要求下,才須提交經審核的周年帳目,以 便教育局確定學校收支是否合理(帳目須交由根據

《專業會計師條例》註冊的執業會計師審核)

•須於會計年度結束起計六個月內,以指定格式 備妥經審核的周年帳目,並送交教育局財政分部

審閱(教育局通函第108/2018號)

2017/18學年

沒有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但仍 有兌現學前教育學券計劃資助

的幼稚園

11

經審核帳目 (續)

(2017/18學年或財政年度)

(12)

 學券計劃的過渡安排於2018/19學年 完結時結束。由2019/20學年起,本 局不會發放學券資助。

 若個別學生有特殊情況,請幼稚園聯

絡所屬學校發展主任/服務主任,本

局會作個別考慮。

(13)

附表編號 目錄 頁數

1A 學校校監聲明 6

1B 學費、班級及學生人數的資料

表1:0至3歲/2至3歲兒童(幼兒中心) 7 表2:幼兒班、低班及高班(幼稚園) 8

1C 全日班膳食費的資料 9

2A 校長的資料 10

2B 教師/幼兒工作員(校長除外)的資料 11

3 支援人員的資料 12

13

(14)

附表編號 目錄 頁數

4A(I) 收支報表 14

4B(I) 其他營辦開支報表 15

4A(II) 收支報表(開辦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班級) 16-17 4B(II) 其他營辦開支報表(開辦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班級) 18

4C 大型修葺及保養工程報表 21

4D 固定資產報表 22

5 校舍租金報表 23-24

(15)

附表1A 學校校監聲明

15

(16)

(請選擇以下其中一項聲明)

適用於在2017/18及2018/19沒有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但 仍有兌現學前教育學券計劃資助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 心:

本人明白,本校必須提交2017/18學年或財政年度經審計的周 年帳目供教育局審閱(請參閱教育局通函第108/2018號);

若本校未能提交該帳目,本學費調整申請將不會受理,並會以 凍結學費處理

適用於其他*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

本人明白本校在教育局要求下,必須提交2017/18學年或財政 年度經審計的周年帳目,以供教育局審核本學費調整申請;若 本校未能提交該帳目,本學費調整申請將不會受理,並會以凍 結學費處理。

本校在2017/18以後才開辦,因此沒有2017/18學年或財政 年度經審計白的周年帳目。

(17)

附表1B 學費、班級及學生人數的資料

17

(18)

(1)

,

/

[(b ),( c)

]

(2)按收費証明書 及幼稚園及幼兒中 心聯合辦事處的 調整學費批准書

的資料填寫 [(b) 欄]

15,600

30,900

15,720

31,020

12

12

(3) 2019/20學年

建議學費 [(c) 欄] (4) (c) 欄須被(d) 欄期數除盡:

例:31,020÷12

=$2,585 (整數)

(19)

(c)欄:即使建議學費與去年學費(b)欄相同,仍須 填寫款額

(g) 、(h)欄:預計開辦的班級數目、預計兒童總人 數-若填寫 “0”,則申請不獲處理

19

(20)

(1) 以獨立附表分 別填寫本地 非本地課程資料

(3)

,

/

[( b )

(c )

]

(2)按收費証明書上(兌換學券前) 的資料填寫(如適用)

16,300 16,300 16,300

30,480

16,400 16,400 16,400

31,200

例子:

10 10 10

12

(4) (c) 欄須被(d) 欄期數除盡:

例:31,200÷12

=$2,600 (整數)

(21)

(c)欄:即使建議學費與去年核准學費(b)欄相同,

仍須填寫款額

(d)欄:2019/20建議期數應與2018/19的相同,

否則須另行申請

(g) 、(h)欄:預計開辦的班級數目、預計學生總人 數-若填寫 “0”,則申請不獲處理

21

(22)

附表1C 全日班膳食費的資料

(23)

只適用於有開辦全日班的幼稚園

(b)欄及(c)欄是全年膳食費,不是每月/期

(c)欄 “建議膳食費” 須被(d)欄 “建議期數” 除盡

(e)欄 “建議的每期膳食費” 必須是整數

全日班膳食費的收入及開支不計算在學費內,不須 納入附表4A(I)/4A(II) 的2018/19修訂預算 及 2019/20預算內

23

(24)

附表2A

校長的資料

(25)

其他資歷: 指與幼兒教育相關的資歷,如校長證書課程

如校長在超過一所幼稚園任職,就調整學費申請而言:

25

總收入 = 正校薪金+所有兼任津貼 總收入 不能多於 正校薪金 X 2

在每所幼稚園獲得的兼任津貼 不能多於 正校薪金

÷3

(26)

26

例1某校長在正校工作,並在另外四所幼稚園兼任

校長的正校月薪=

$45,000

,每月總兼任津貼=

$50,000

獲認可的每月收入是否

$45,000

$50,000 = $95,000 ???

答:

獲認可的每月收入是 $45,000 x 2

$90,000

總收入 不能多於 正校薪金X2

例2: 校長的正校月薪=

$36,000

,在另一所幼稚園的兼任津貼=

$18,000

獲認可的每月收入是否

$36,000

$18,000 = $54,000 ???

答:

該校長最多獲認可的兼任津貼是$36,000÷3=$12,000

因此獲認可的每月收入是 $36,000

$12,000

$48,000

在每所幼稚園獲得的兼任津貼 不能多於 正校薪金÷3

(27)

27

(2) (g)欄相等於(e)欄及(f)欄的總和乘以 月份 例:(38,000+1,500)×12=$474,000 (1)全年總薪酬及相關開支:支付給該人

員的實際每月薪金及僱主每月公/強積 金供款額的總和 [(c)欄]

38,000 1,500 474,000

(28)

附表2B

教師/幼兒工作員(校長除外)的資料

(29)

呈報在附表2B的人員必須是

檢定教員(Registered Teacher/QKT)

有效的准用教員(Permitted Teacher)

幼兒工作員(CCW)

(a)欄: 提供與其職務相關,並已獲取的最高學歷和註 冊編號

任教幼稚園班級的教師

教師1:擁有C(ECE) 和 BEd(ECE)

填寫: BEd(ECE) / R123456

教師2:完成C(ECE), 並剛遞交教師註冊申請

填寫: C(ECE) / 申請正在批准中

教師3:本身為在職QKT教師, 現正修讀C(ECE)

填寫:QKT [正修讀C(ECE)] / R200200

同時在幼稚園和幼兒中心部份任職的教師

教師4:C(ECE), CCW / R234567, CCW99999

29

(30)

附表3

支援人員的資料

(31)

如該人員是為代辦/收費服務而聘用的,則不應納 入學費支出項目不須呈報在附表3

例:興趣班導師、校車司機

提供全日班膳食服務的員工,不應納入學費支出項 目不須呈報在附表3

例:廚工、膳食服務員

注意最低工資的相關規定

勞工處網頁

http://www.labour.gov.hk/tc/news/mwo.htm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

現時: 每小時34.5元

2019年5月1日: 每小時37.5元 (有待立法會通過)

31

(32)

附表2A、附表2B及附表3所載的註

(33)

月薪(包括其他收入)

[適用於校長、教師、幼兒工作員、支援人員]

例:$30,000(底薪)

$2,000(每月津貼)

$12,000(年終花紅)[即每月平均收入$1,000)

月薪(包括其他收入)應為

$30,000+$2,000+$1,000=$33,000

其他收入包括雙薪、花紅、約滿酬金和現金津貼

(不包括膳食津貼)

須夾附新聘校長、教師、幼兒工作員的師資培訓資 歷證書副本

33

(34)

適用於在2018/19學年仍有兌現學券資助的幼稚園 /幼稚園暨幼兒中心

須夾附有關供款期的強制性公積金/公積金「付款 結算書」的副本,列明在2019年1月1日任職校長/

教學人員/幼兒工作員的入息及供款資料

(35)

全年總薪酬相關開支為實際每月薪金及僱員主每月 公/強積金供款額的總和

有關開支總計須與附表

4A(I)/4A(II)

內第1.1項及第 1.2項相符

35

(36)

[適用於校長、教師、幼兒工作員、支援人員]

在現職幼稚園任職的人員,其截至2019/20年終的 可追溯服務年期分別不少於5年的長期服務金 (即根 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年),才作支出項目以計 算學費

勞工處網頁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11.pdf

(37)

附表4A(I)/4A(II) 收支報表

37

(38)

(1) 按經審核的2017/18周年帳目填寫 (2)如合資格獲得租金發還,這兩組數 字理應相同(收入3及開支2.1)。

(3)如合資格獲得差餉/地租發還,這兩 組數字理應相同(收入4及開支2.2) 。

(39)

項目 2018/19學年 2019/20學年 收入 1.1 來自學券計劃

的學費津貼(如適用)

根據附表1B-實際 學生總人數填寫 (截至2019年1月)

(學券=每名學童

$24,150)

-

1.2 來自家長 (包括 來自幼稚園及幼兒 中心學費減免計劃 的學費減免款額)

根據附表1B-實際 學生總人數填寫 (截至2019年1月)

根據附表1B-預計學 生總人數填寫

(截至2019年9月)

39

(40)

項目 2018/19學年 2019/20學年 開支 1. 與薪金有關的開支

1.1 教學人員

〔校長+教師+幼兒工作 員〕

〔月薪(包括其他收入)

+僱主每月公/強積金供 款〕x12

根據附表2A及附表2B的全 年總薪酬及相關開支填寫 (截至2019年1月1日)

根據附表2A及附表2B的預 算全年總薪酬及相關開支 填寫 (截至2019年9月1日)

1.2 支援人員

〔月薪(包括其他收入)

+僱主每月公/強積金供 款〕x12

根據附表3的全年總薪酬及 相關開支填寫

(截至2019年1月1日)

根據附表3的預算全年總薪 酬及相關開支填寫

(截至2019年9月1日)

1.3 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 根據附表2A、附表2B及附

表3的預算總額 2. 非薪金有關的開支

2.1 校舍租金

2.2 差餉及地租 - 須與附表5及租約相符(如

適用)

(41)

第19頁註5

開支

只須填報與有指定用途的開支

如捐款沒有指定用途應已納入其他非薪金的開支 項目

如因尚未使用有指定用途的捐款收入大量盈餘 提交資料作為調升學費的理據

41

(42)

適用於每項達$8,000或以上的工程

在開支第2.3項填寫分三年平均攤分之後的數額

須備存工程的證明文件,以便在教育局要求時遞交 查閱

由政府資助撥款支付的項目不應納入學費開支

例:獎券基金、環保基金

在附表4C應填寫在2018/19及2019/20學年仍有 攤分金額/開展的大型工程。

42

(43)

43

1 2 3 4

2016/17 2018/19 2019/20 2019/20

天花防漏水工程 更換洗手盆

更換座廁 重鋪課室地板

30,000 12,000 120,000 270,000

10,000

4,000 4,000 40,000 90,000 134,000 14,000

填寫在附表4A(I) 開支2.3項

(44)

只有自置校舍的折舊開支,才作支出項目以計算學 費(租用校舍並不適用)

大型修葺及保養工程的相關開支-填報在第2.3項

每年折舊率(參考):2.5% (或參考2017/18年度經 審核帳目所列數額填寫)

須備存證明文件,以便在教育局要求時遞交查閱

在附表4D應填寫在2018/19及2019/20學年仍有 計算折舊的校舍

(45)

適用於以固定資產入帳的家具/設備/裝置/器材

每年折舊率(參考):20% (或參考2017/18年度經 審核帳目所列數額填寫)

須備存證明文件,以便在教育局要求時遞交查閱

切勿與開支第2.7項(固定資產以外的家具、設備及 教具)重覆報數

在附表4D應填寫在2018/19及2019/20學年仍有 計算折舊的固定資產

45

(46)

適用於以固定資產入帳的電腦硬件及軟件

每年折舊率(參考):30% (或參考2017/18年度經 審核帳目所列數額填寫)

須備存證明文件,以便在教育局要求時遞交查閱

在附表4D應填寫在2018/19及2019/20學年仍有 計算折舊的固定資產

(47)

47

1 2001/02 校舍 2,000,000

2 3

4 5

書櫃

手提電腦 防毒軟件 全校音響

2014/15 2019/20

2016/17 2018/19

5,000 60,000

10,000 5,000

12,000 50,000

3,000 1,000 1,500 1,000

1,500 50,000

50,000 50,000

1,000

4,500

12,000

2,500

折舊率:2.5%

折舊率:20%

折舊率:30%

填寫在附表4A(I)開支2.4項

(48)

一般而言,校監是沒有酬金的

只有獲委任執行指定職務(非一般校監職務)的校 監,其酬金才可獲教育局考慮納入支出項目以計算 學費

參考:第19頁註3

(49)

2.6 小型修葺及保養工程

◦ 切勿與開支第2.3項

(大型修葺及保養工程)

及2.4.2項

(家具 /設備/裝置/器材折舊)

重覆報數

建議報價程序:請參考幼稚園財務管理錦囊/幼稚園行政 手冊

2.7 固定資產以外的家具、設備及教具

◦ 切勿與開支第2.4.2項

(家具/設備/裝置/器材折舊)

重覆報

49

(50)

2017/18 2018/19 2019/20

2.11其他營辦開支 174,804 222,549 265,765 總開支 2,341,205 2,614,668.6 2,642,937.6 百份率 7.5% 8.5% 10.1%

附表4A(I)/4A(II)

2018/19及/或2019/20 的2.11項 「其他營辦開支」總額超出

「總開支」的10%,應同時填寫附表4B(I)/4B(II)

附表4B(I)/4B(II)

2017/18 2018/19 2019/20

17. 其他開支 6,298 9,347 13,820 總額(附表4A(I)/4A(II)2.11項) 174,804 222,549 265,765 百份率 3.6% 4.2% 5.2%

2018/19及/或2019/20附表4B(I)/4B(II)的17項「其他開支」總額超出 附表4A(I)/4A(II)的2.11項「其他營辦開支」的5%,應另紙提供分項數字

(51)

附表4B(I)/ 4B(II) 其他營辦開支報表

51

(52)

 切勿與附表4A(I)/4A(II)開支第2.4.2項 (家 具/設備/裝置/器材折舊) 及開支第2.7項 (固 定資產以外的家具、設備及教具) 重覆報數

 第17項 其他開支:不應包括與提供膳食相

關的開支

(53)

附表5 校舍租金報表

53

(54)

由並非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轄下的

「出租單位」/「郊區公共房屋」租用校舍的學校 填寫

應填妥所有項目

須提交的相關文件(如適用)

有效租約

樓宇平面圖

最新的差餉及地租通知書副本

教育局保留權利採用差餉物業估價署評估的租值以 計算學費

(55)

附表4A(I)/4B(I)及附表4A(II)/4B(II) 的其他注意事項

55

(56)

應按比例分拆0-3歲班級及3-6歲班級的收入和開支

附表2A

附表2B

附表3

附表4A(I)/4A(II), 4B(I)/4B(II), 4C, 4D

如有需要,教育局可根據附表1B所載的預計兒童/

學生總人數,按比例分拆收入和開支

參考第20頁注意事項(B)

(57)

開支項目 說明

(1) 行政費

向所屬辦學團體或其他機構採購 任何支援學校行政工作的服務而 支付的行政費

應列明性質、理據、涉及的人手 及費用的分項數字

(2) 員工制服

若員工必須穿著制服,則可納入

支出項目,但開支必須合理

(3) 教學/支援人員的培訓

由校方支付的相關開支,可納

入支出項目,而開支必須合理

海外培訓的旅費和食宿開支則 不屬認可的支出項目

57

(58)

開支項目 說明

(4) 代課教師的薪酬

由校方支付的相關開支,可納 入支出項目

須注意最低工資的法例規定

(5) 茶點(半日制課程)

一般可納入支出項目,但若茶

點為代辦/收費項目,則不應納 入調整學費的申請

(59)

59

學券計劃下的教師 發展津貼所支付的 培訓及薪酬開支

獎券基金/

環保基金

員工福利 員工聯誼

優質教育基金

租用校舍的 折舊

兼收弱能兒童計劃、

延長時間服務所支 付的薪酬開支

全日班膳食

代辦/收費項目

(如興趣班、校服、

書包等)

員工膳食津貼

學校的捐款

學生毋須參加 的慶祝活動

注意:以上項目的相關收入/支出均毋需納入調整學費申請內

(60)

 調整學費申請

◦ 所屬學校發展主任/服務主任

 教育局通函第3/2019號

◦ 幼稚園行政組 2186 8994

 會計事宜

◦ 財政分部管理服務組 2892 5482

(61)

61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並會由 2019/20 學年開始,公營中、小學的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因 應《行政長官 2018

課程等)及回覆確認回條 11月 向學校增撥或扣減有關金額 調整津貼的撥款 根據實際學生人數發放撥款..

• 有關學校行政主任須以月薪的5%用作為僱員對公 積金/強積金計劃的供款 (即使其月薪高於強積金條

(ii) 不計入供款服務年資內的日數 (例如:無薪假期) ___________ 日 (iii) 完成十年公積金/強積金供款服務年資的日期 (即下一天起可獲僱主

PC :由津貼小學議會委任 SC :由香港津貼中學議會委任 SP :由香港特殊學校議會委任 EP :津貼小學選任教師代表.. 津貼學校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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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錦霞女士 瑪利諾修院學校 (中學部). 梁偉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