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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資料 校名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聯絡電話 (02)23034381#204 學校代碼 校址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56 號 傳真號碼 (02)23046215 3 5 3 3 0 1 招生網頁 http://www.ck.tp.edu.tw 郵遞區號 1 0 0 6 6
招生目標
培養品德優良、具有語文、數理及特殊才能之學生,以期適性發展、發揮潛能、實現自我。一、
101 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
: 日間部(一) 各科(寫作測驗、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合計總分:380 分以上。
(二) 寫作測驗:須達 8 分(四級分)以上。
(三) 5科(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分數總分:372 分以上。
(四) 5科(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分數均須達 65 分以上。
※以上條件均須具備。
科
別
一 般 生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境外 科技 人才 子女
二、在校學習表現成績:
(一)九年一貫成績畢業生(93 學年度以後):不設門檻。
(二)非九年一貫成績畢業生(92 學年度以前):不設門檻。
普通科(男) 491 10 10 9
三、社團或學生幹部:不要求
(但具備特別條件(三)之 4 者,於評選時計分)。
招 生 名 額
合
計 491 10 10 9
申 請 條 件
四、特別條件:
下列條件至少須符合一項。
(一) 國際性:
1、曾獲選國際數理及資訊奧林匹亞國家代表者。 2、曾獲選國際科學奧林匹亞國家代表者。
3、曾獲選參加美國國際科展正選代表者。 4、曾獲選參加國際科展正選代表者。
(二) 全國(臺灣區)或縣市(不含縣轄市):
競賽活動以國中期間所參加教育主管機關、國科會、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主辦者為認定標準(報名時,須繳交學校驗證之獎狀影本 或成績證明)。
類別 項目 說明
國語文:演講、作文、字音字形、朗讀、寫字、書法、詩歌朗誦 全國或縣市級競賽(限個人組)
英語文:演講、作文 全國或縣市級競賽(限個人組)
語文
本土語言:閩南語、客家語之演講及朗讀 全國級競賽(限個人組)
科學展覽:數學、理化(物理、化學)、生物及地球科學(生物、地 球科學)、生活與應用科學
科學研究:物理、化學、數學、生物、地球科學、生活與應用科學 數理資訊
資訊:網際網路程式設計、程式設計
全國或縣市級競賽(團體組不超過 4 人)
音樂:國樂、弦樂、管樂、鋼琴、打擊樂
美術:西畫、水墨畫、版畫、平面設計、書法、漫畫
全國或縣市級競賽(限個人組)
藝術與其他特 殊才能
圍棋:全國中等以下學校圍棋運動錦標賽 全國級競賽 (限個人組)
社會領域 地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 全國級競賽 (限個人組)
(三) 校內: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參加校內語文、數學、資訊、自然科學(含科展)、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等競賽獲得個人組第 1 名者。
2、參與公共服務、熱心公益、關懷社會,經表揚或獲頒獎狀者。
3、教育部健康體育網路護照柔軟度、瞬發力、肌力適能、心肺適能 4 項,評量等級其中 3 項(含)以上達中等者。
4、曾擔任 1 學期以上之幹部、各科小老師或當選班級優良學生者。
5、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資優班學生。
6、101 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寫作測驗」達 12 分(六級分)者。
(四) 符合「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全部學科跳級之規定者。
評 選 方 式
一、符合特別條件 (一) 之 1、2、3 者,得優先錄取,不受上述申請條件一、二項之限制。
二、符合特別條件 (四) 者,得優先錄取,但須符合上述申請條件一、二項之規定。
三、符合特別條件 (一) 之 4 者,給 10 分。
四、符合特別條件 (二) 者,計分標準列表如下:
第 1 名 第 2 名 第 3 名 第 4-8 名
全國 10 8 6 5
縣市 5 4 3 2
◎同一項目競賽或同一作品,以最高得分擇一採計。
◎ 數理資訊類別,團體項目核分:2 人一組以表列 90%計算,3 人以上以表列 80%計算。
◎圍棋項目取得台灣棋院之專業棋士比照全國第 1 名計分。
◎ 國語文、英語文作文項目不包括徵文競賽。
◎音樂、美術競賽以全國或縣市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學生美術比賽」為限。
◎名次計算:同一等級之得獎人數超過 1 人時,以同一名次計算,下一等級以累計人次往下計算。
五、符合特別條件 (三) 中任何一項者,給 2 分(本條件最高給 2 分)。
六、總分=101 年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各科(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寫作測驗)原始總分 + 特別條件給分 七、同分參酌順序:101 年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分數(1)各科總分(2)寫作測驗(3)數學(4)自然(5)國文(6)英語(7)社會。
備 註
一、 本校基北區 101 學年度高中高職免試入學名額報到不足額時,其名額併入基北區 101 學年度高中高職聯合申請入學名額中,實際招生 名額於 101 年 6 月 13 日前公告於網站:http://adm101.tp.edu.tw。
二、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就每生申請資料審查評選,必要時得要求學生就申請資料提出說明。
三、有關申請入學評選方式如有未盡事宜或認定有所爭議時,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會議議決之。
四、依據特別條件(一)(二)加分入學者,須持續參加相關活動及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