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生活品質的定義
生活品質是抽象但與我們息息相關的概念,它會因文化、宗教、社 會價值觀等因素而有差異,不同年代對於生活品質的標準也有所不同。
最早談論到生活品質的是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他主張人的生活目 的就是要實現幸福,充滿幸福感的人在生活中較易感到事事順心(姚開 屏,2002) 。世界衛生組織(WHO)於 1947 年宣布: 「健康是生理與心 理及福祉的完全狀態,並不是疾病的免除」。生活品質一詞也出現很多 相似的用語,例如生活素質、滿意度、幸福感等等;僅管如此,生活品 質仍是相當抽象的詞彙,缺乏一致的面向與測量方式 (姚開屏,2002) 。 Devinsky, Westbrook, Cramer and Glassman(1999)表示生活品質是 個人在身體、心理及社會方面自我感覺安適之程度(Devinsky, Westbrook, Cramer & Glassman,1999;引自趙善如,2006) 。趙善如(2006)整理 其他學者對生活品質的定義,將生活品質的測量分為七個面向: (1)居 住環境、(2)健康、(3)家庭關係、(4)社交/人際關係、(5)子女教 育、 (6)工作、 (7)休閒;並指出生活品質能夠反映個人、家庭對其現 階段整體生活的滿意程度以及期望。Schmidt 與 Petersen (2002)認為 生活品質是以個人為主體所進行的一種健康評估,是個人處在一種生 理、心理、認知情感、社會、及身體功能均健康安適狀態(Schmidt & Petersen, 2002;引自江季蓁、駱麗華,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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