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部體育署
110-111年度「甄選登山教育、山野教育優質影片」
投稿須知 一、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110年11月24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00043134號函暨110-111年
「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甄選山野教育優良影音素材,精進教師山野教育素養導向的教學。
(二)甄選優良山野教育影音記錄,充實山野教育各種媒介的教學資源。
(三)充實優質山野課程教學的多元媒材,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媒體素養。
(四)表揚優秀山野教育種子教師,挖掘山野教育多元教學之媒體人才。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四、參加對象(申請文件請參附件一、附件二)
(一)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及小學等學校單位的正式教 師、代理教師、行政人員、外聘專業人員或師生共同參與。
(二)教師(含學校正式教師、代理教師及行政人員)可個人報名或團體報名參加甄選 投稿(團體報名至多以5人為限,可跨校並包含專業人員、家長、學生等等,但 必須指定1位學校教師,作為第一作者暨通訊作者)。
(三)參加對象可含外聘專業人員、家長或學生等,但需指定一位學校教師(含行政主 管、正式教師或專職代理教師)作為第一作者暨通訊作者。
五、山野教育的範疇與概念
本甄選文件的主題與內容,應符合教育部「山野教育」推廣的範疇與概念,依循教 育部法規《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有關安全、責任及倫理,來從事登山教育與山野教育。
而在「山野教育」方面,相關概念簡述如下:
山野教育(Mountain Education)係包含以「山林野地」為場域所進行的課程與教 學活動。就定義而言,山野教育乃泛指「在」山野、「有關」山野以及「為了」山野所 進行的教育活動(MOUNTAIN education is education in, about and for the mounta ins.)。換言之,即以「山野環境」作為課程實施場域,但包含在山野場域內進行的課 程與教學活動,並應具備課程設計的前(整備階段)、中(課程與教學實踐)、後(課 程評估與評量)等階段的「素養」學習。
以「場域」作為課程實施概念範疇,山野教育是戶外教育重要範疇之一;臺灣多山,
山區面積佔全台的三分之二以上,因此山野教育乃是針對陸域山野環境(含山林溪流)
場域作為課程與教學的目標地點,進行包含「登山教育(以登山安全為內容包含山野活 動所需的體能、態度、裝備、知識、技能等專門素養)」、「探索教育(以體驗探索活 動作為教學資源並能展現獨立自主或團隊合作知能)」和「環境教育(以環境場域作為
2
課程資源包含環境風險與生態守護知能)」課程與教學。
山野教育構面與內涵示意圖如下:
從本質層面來看,山野活動首重安全,安全是山野教育的前提(也可以當程目標之 一);因此,山野教育必然得包含以「安全」為基礎的課程與教學(泛稱「登山」教 育),在山野環境中以「登山健行」作為課程基礎,連結「環境資源」的課程(環境教 育),或連結「活動引導」作為學習資源(探索教育),並設定連結學校的課程計畫目 標,以「山野探索」來進行課程設計與教學活動設計,才能切合補重精神與重點。
舉例言之,如果是到「探索活動設施場」的活動、在校園裡的攀樹體驗等等(只屬 於探索教育),或搭乘遊覽車到森林遊樂區、山區林場等環境教育中心進行校外教學
(只是山區環境教育),並不會被認為是含括「山野教育」精神與內涵的活動範疇。但,
另一方面,如果申請學校「只是帶學生登山」活動而沒有課程準備、教學引導歷程的說 明,單純「只是去爬山」的體驗,也不容易獲得補助。
儘管以「安全」為核心的登山課,是山野教育的起點,但山野教育也絕對「不只是 登山安全教育」而已;學校應該要能善用自己學校的優勢,透過課程設計與教學活動設 計,能把山野環境、團隊活動等都視為是學習任務與目標的一環,而把「安全、場域、
活動」等都當成課程資源,轉化成為素養導向的教學歷程與教學素材,以連結十二年國 教的核心精神,孕育學生們的關鍵能力與核心素養。
因此,就山野教育的課程實施而言,包含為了進入山野所需的先備課程(含安全知
露營 健行/登山 冰雪岩溪攀行 叢林越野
自然生態 保育/解說 公害/汙染防治 國土復育
團體動力學 探索/體驗 挑戰/冒險 平面/設施場 活動治療 遠征式學習 技術攀登 自然步道
生態調研 LNT 獨處
合作學習 態度/素養
自然探索 環境體驗
人與環境 人與自己
人與社會
探索教育 環境教育
登山教育
山野教育構面與內涵示意圖
3
能、體能訓練、裝備選用、環境與活動風險、探索體驗、團體動力學、山區生態、山野 文化、各類主題探索或方案課程等等),以及在山野場域裡進行的各項實作體驗的課程 與教學活動(包含山林哲學、課程設計、教學活動設計、教學方法及策略、與學習表現 評估與評量等等)。
換句話說,山野教育(Mountain Education)包含以「山林野地」為場域所進行的 教育活動。就定義的角度來看,山野教育乃泛指「在」山野裡、「有關」山野以及「為 了」山野所進行的教育活動(MOUNTAIN education is education in, about and for t he mountains.)。換言之,即以「山野環境」作為教學實施場域,但包含在山野場域 內進行課程與教學活動所需的知識、技能與素養。山野教育包含在戶外教育的範圍與形 式內,乃是以陸域的山野環境(含山林溪流)場域為目標地點,進行包含「登山教育
(山野活動安全為主之各項知能素養)」、「探索教育(獨立自主與合作學習為主的體 驗反思)」和「環境教育(生態保育與環境守護知能)」的課程與教學活動。
就山野教育課程而言,包含為了進入山野所需的先備課程(含安全知能、主題探索 與山野生態、山野文化等等),以及進入山野場域中進行的各項教育內容(包含教育哲 學、課程設計、教學活動設計、教學方法及策略、學習表現與多元評估評量方式等等)。
六、徵件類別、主題與格式
(一)徵件類別:山野教育成果影片/紀錄片/微電影/劇情片/教學短片 1. 山野教育成果影片:應為學校實施山野教育(不論有否獲得體育署或國教署補助)
成果影音記錄;建議片長最好是8-15分鐘之間,並應是經剪輯編排過的影音成果檔 案(影音資料可為教學活動設計實施策略或該校推動實施山野教育成果記錄/微電 影),切勿只是把毛片或只把照片掃描變成影片播放檔,避免只是流水賬式活動記 錄的就來參賽。
2. 山野教育微電影(含紀錄片/劇情片/動畫/創意短片):請自行訂定影片名。微電 影若為劇情片、紀錄片,建議長度為8-15分鐘,動畫、創意短片為3-6分鐘。微電 影可以是經過編劇的創意短片,也可以是從課程活動過程記錄剪輯而成;微電影主 題應明確,得能呈現一個感人的或有意義的主題、觀點或課程反思。微電影若是紀 錄片,應呈現山野教育課程主題有意義觀點或感人的故事,避免只是流水帳的成果 影片。微電影若為劇情片、動畫、創意短片等,可以安排不同角色的人物擔任主持 人、主角(或youtuber),也可以是學生學習表現成果的後製加工成品。
3. 山野教育教學短片:教學短片長度建議每一短片為4-6分鐘。有鑑於2019年底迄今 的COVID-19新冠病毒蔓延與防疫,諸多山野教育的戶外學習活動,都因防疫政策必 須「避免群集」(尤其租車同乘或共食等等)而延期或取消;但另一方面,遠距教 學、視訊會議、錄製拍攝影音等多媒體運用的教學影片,線上學習的教學呈現多元 的可能。因此,本年度的教材教案徵選,特別增列「教學短片」項目,希望教師們 可以針對與山野教育有關的單元教學活動,或實際操作等教學演示(可參考徵件主 題說明),也可以是針對與山野教育有關的「體能、態度、知識、裝備、技能」等 五大面向任一主題面向,自訂單元活動來預先拍攝錄製教學短片。(同樣的,可以 是紀錄片也可以是劇情片或動畫,但重點並非呈現故事而是呈現重要的學習意涵。)
尤其,因應COVID-19疫情蔓延時,學校配合政策有時恐暫無法上山,在此情狀下,
如何藉著「拍攝錄製山野教育教學影音媒材」來作為「為了」登山與山野教育的創 意教學素材,尤為需要與倍受重視!
4. 為提升成果影片、微電影、教學短片等作品的素質及多樣性,投稿與參加競賽的 人員,可以是學生與社會人士(例如參與學校課程的專業人士、志工或家長等等),
4
但仍需有一位學校教師作為通訊作者;影音主題與資料來源與故事,一定得是「學 校推動山野教育課程活動」相關內容,若僅是一般社會大眾的登山活動記錄或故事,
非為本徵求文件的範疇。
(二)徵件主題說明
由於山野教育(Mountain Education)包含登山教育+環境教育+探索教育,主要乃 是以「山林野地」為場域所進行的登山探索與環境連結的教育活動。就定義的角度來看,
山野教育乃泛指「在」山野裡、「有關」山野以及「為了」山野所進行的教育活動,因 此徵求主題也圍繞著「為了」山野、「在」山野、「有關」山野等重點,尤其希望彰顯
「自發、互動、共好」等理念,回應十二年國教「自主行動、溝通互動、社會參與」核 心素養的山野教育內涵。茲簡要說明如下:
1. 「為了」登山或山野的先備課程與教學:
要進入山野地區操作山野教育課程與教學活動,出發前的準備功課絕對是不可或缺 的。這些「為了」山野的先備課程至少包括:個人必須具備的「體能訓練、裝備檢 整」等準備,師生家長與協作參與者應培養的「團隊」默契與紀律;進入山野環境 確保安全與舒適必備的「山野知識/技能/素養」;為了山野安全所需的「風險評 估、安全管理」(例如緊急應變、野外緊急救護)等課程。為了誘發孩子的好奇心 與學習興趣、確立學習動機與目標,先備課程通常包含山野環境知識(可規劃為主 題課程的環境學習資源)諸如「天文、氣象、地形、動植物生態、山野文化(例如 古道、遺址、原住民文化等等)」相關的先備課程。
2. 「在」登山活動與山野現場的實作課程與教學:
進入山野現場實施的課程與教學活動,在課程與教學活動時間的安排上通常是比較 彈性的,和在課室內的教學時間精算方式有所不同。出發前做好了「上山前的整備」
作業後,「在」山野現場的課程與教學活動,主要包含隊伍管理(行進次第和秩序 維護)、「團隊」默契與紀律,此一山野教育設定的主題重點(諸如環境學習、思 考/情感/意志力培養等等)並包含探索、體驗、覺察、反思等「經驗教育」的學 習歷程。尤其,側重與安全有關的山野「知識/技能/素養」之操作,或與「風險 評估、安全管理」有關的緊急應變、野外緊急救護演練,以及回歸山野教育課程方 案和前述學習主題之學習表現、學習重點等的教學實施計畫。
不論是「為了」山野或「在」山野的課程與教學活動,大抵包含下列的課程主題項 目,每個主題項目都可設計出許多教學活動。
A. 體能訓練:為了進入山野而實施的基本體能訓練(心肺功能、肌耐力)etc.
B. 山野裝備:各類因應山野活動所需之裝備認識、選擇、檢查與整備etc.
C. 山野素養(情意):勇氣、意志、自律、團隊默契與紀律、對待山野的態度etc.
D. 山野知識與風險評估:山野環境特性與潛藏風險、安全知識與各項評估整備etc.
E. 山野安全技能:山野活動安全應具備的各項技能(保暖、飲食、夜宿、行進etc.)
F. 山野環境學習資源:山野場域的生態/文化與各種有意義的主題學習資源etc.
G. 綜合性山野課程與教學:連結上述至少二項主題的山野教育課程與教學方案。
3. 「有關」登山或山野的各項專題/主題/議題探究報導:
山野教育包含的面向與範疇很廣,除了最一般的活動記錄外,更值得進行與登山活 動、山野教育有關的各類專題/主題/議題之探究。例如:公共電視於2021年初製 播的「群山之島與不去會死的他們」人物誌(記錄片),即是「有關」山野的專題
5
報導節目。此外,不論是探究「山野環境」的主題,「為何要登山」的心靈哲學,
或山林生態、山野文化、山林火災(ex.火神的眼淚)、山區救難、開放山林政策、
山區服務管理、山區永續發展、原住民山林文化與土地倫理…..等等;這些與山有 關的課題,都是「有關」山野的專題/主題/議題的重點,很適合藉著影音媒介來 進行主題探究記錄,也是「有關」山野的專題報導。
(三)參選稿件格式
1. 為配合數位科技趨勢、鼓勵多媒體素材之教學活動設計,本徵選活動希望未來的 得獎作品可以藉著網路平台進行推廣與流通。稿件繳交格式為「電子檔」(電子檔 請以通用之微軟作業系統程式能開啟之.doc、.docx、.pdf、.ppt或自行製作之網 頁資料)呈現。
2. 參賽投稿的稿件,影片的「作品說明」文件請設定紙張規格為A4尺寸,包含封面、
申請表、目錄,及作品說明文字(可含表格/圖片/參考資料)總頁數以10頁為限。
3. 為協助得獎作品之後續推廣;及使用者播放平台之方便性,投稿作品不宜指定使 用特定瀏覽工具(Browser);若需額外使用外掛特定程式時,此程式必須為網路上 可取得之自由軟體(freeware)。
4. 教學短片的影片,可包含數位內容附加檔案(例如教材、學習單、測驗、圖片、
影片、相關網站、配合教案所拍攝影片等等)。配合教學設計所拍攝之影片檔,應 以數位檔案儲存,並考量未來推廣用途時方便使用者下載。
5. 參賽之成果影片、微電影/紀錄片/劇情片、教學短片,作者可事先設定網路連結 的網址,但為了避免網路連結等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仍請檢附該影片的完整播放 檔案;檔案格式應為mp4等多數的影音軟體可開啟讀取的通用格式。
6. 著作權授權聲明:
(1)參選應徵稿件,不得剽竊或抄襲他人作品而有侵犯著作權之情事;參選山野教 育「成果影片、微電影或教學短片」者,尤其應注意影片中選用音樂的著作權問題,
避免侵害音樂原創與演出者的智慧財產權,建議選用自己創作或演出的音樂以及已 經授權可公開使用或CC授權非營利使用的相關音樂。屬於智慧財產權問題,若經查 獲或被舉發與被告,將取消已得獎之獎勵、追回稿酬,並由參選者自行承擔侵權之 法律訴訟與賠償問題。
(2)參選作品應為原創文件,參賽作品一經得獎,將視為參賽之所有創作者已經同 意將獲選作品(含文、圖、影音等)著作內容之智慧財產權,於得獎後即授權同意 教育部(含體育署)、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相關教育單位,基於教育宣導與宣傳之 公益用途予以使用或流通;包含對於該作品具有於平面、聲音、影音、數位科技網 路等各類媒體之使用、傳播、改製、印製、公開上網等權利,除獲獎之獎勵與稿酬 外,不另支付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改製與流通等費用。
7. 參選應徵稿件請填具「教育部體育署110-111年『甄選登山教育、山野教育優質影 片』報名表」置於送件作品首頁,並請隨稿簽署「版權聲明書」(附件二),連同 參選影片檔案一併交付。
6
七、收件方式
(一)收件時間地點
參賽影片之徵選稿件,應於111年10月12日中午12:00前,以「電子郵件(附加檔 案)方式寄送,若檔案過大可置於雲端硬碟設定連結供,承辦單位下載,並請於寄送 後主動與承辦單位確認,避免各項因素導致未曾收達與評選的遺憾。」,逾期將不受 理。(聯絡電話:02-77491876葉先生、蘇先生、季小姐)
(二)參選文件應包含
1. 教育部體育署110-111年【甄選登山教育、山野教育優質影片】報名表(附件二)
2. 教育部體育署110-111年【甄選登山教育、山野教育優質影片】參選文件(附件一)
請將參賽文件之「報名表」與「參選方案」電子檔案寄至「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團隊」
專用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並於信件標題敘明○○縣市○○學校
「登山教育、山野教育優質影片」投稿-參選類別(成果影片/微電影/教學短片)
八、評選程序
邀請學者專家等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召開評選會議,依參選者提交「影片」進行 評選,必要時得透過電話徵詢投稿教師澄清疑點。
九、評選標準
作品是否呼應開放山林政策之登山教育、山野教育目標(10%)
(一) 作品是否具有山野教育課程(教學)理念、目標與預期效益(10%)
(二) 作品是否具有山野教育課程(教學)創意與創新(10%)
(三) 作品是否具有山野教育主題意義與發人深省(20%)
(四) 作品是否勾勒山野教育應觀照的風險評估與安全管理(10%)
(五) 作品影音剪輯是否具獨特風格與影音藝術美感與美學(20%)
(六) 作品長度適切並流暢,讓人可以目不轉睛、一氣呵成看完(10%)
(七) 作品的信實度與具有參考性、推廣性作用(10%)
十、獎勵
(一) 公布得獎名單:預定於111年10月中下旬公布於「山野教育推廣團隊」FB粉絲專 頁;並同時以e-mail和簡訊個別通知,頒獎日期暫定於111年11月12日,連結「111 年度山野教育經驗交流與成果分享會」辦理頒獎典禮,確切日期與地點另行發函通 知。獲選作品將選入教育部體育署「優質山野教育影片」推廣案例。
(二) 本甄選活動獲獎之作品,獎項包括優選、佳作兩類,惟作品品質不夠優良時,獲 獎數量可能不足額或從缺。獲獎獎勵金以「稿費」方式核支;獲獎者請以第一作者 為代表於得獎後簽署稿費領據。獎勵稿酬如下:
7
1. 山野教育成果影片
優選每件稿酬10,000元 佳作每件稿酬5,000元 2. 山野教育微電影(含紀錄片/劇情片/動畫/創意短片)
優選每件稿酬10,000元 佳作每件稿酬5,000元 3. 山野教育教學短片
優選每件稿酬8,000元 佳作每件稿酬4,000元
附註:若單項獲獎件數不足額,評選單位得視情況將得獎名額挪用至其餘獎項。
(三) 獲選學校相關教師,未來於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山野教育種子教師培訓」等相關 研習活動時,將列為可擔任「種子講師」之儲備講師名單。
(四) 獲得本甄選活動獲獎之教師,教育部體育署函請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給予從優敘 獎,以資勉勵。
十一、附則
(一)獲獎之作品將提供作為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山野教育推廣之觀摩、分享等公益用 途,若有相關觀摩、宣導、講習等活動,將視實際情況邀請優選作品的作者群,
進行現場的案例分享。
(二)參加甄選活動作者,日後於教育部體育署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山野教育」
各項研習時,將比未曾參加甄選者在其他條件相同時,具有優先錄取的機會。
(三)已獲教育部體育近年補助辦理「山野教育種子學校」,依規定必須繳交該校推廣 山野教育成果資料,並應包含教材教案或影音成果至少一件;為利於該成果朝向 優質化的目標,本甄選活動鼓勵近年來有申請山野教育補助的學校教師,將這些 過程與成果轉化為影音作品來參加甄選。
(相關參考附件如下)
8
附件一:
參選文件參考樣式
(封面)
可自行設計並含摘要或圖片,且含下列內容資訊:※(封頂頁眉)
教育部體育署110-111年【甄選登山教育、山野教育優質影片】參選文件
※課程設計方案(教學活動設計或影片)
名稱:主標題與Slogan(請自訂)
※甄選類別:(請勾選一項)
□1.山野教育成果影片
□2.山野教育微電影
□3.山野教育教學短片※教學時間:
※申請教師姓名:
※申請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作品說明參考樣式:
影片名稱
導演 編劇
製片 剪接
音樂來源 (請確認無侵害他人著作權)
演出人員 (可包含角色姓名或以單位師生等方式註明)
影音所屬學校 (若為跨校則應依序列出各校名稱)
製作理念
(建議150字以內)
影片簡介
(建議500字以內含特色)
關鍵詞 (協助掌握影片精神與主旨的關鍵概念詞語)
參考網址連結 其他補充說明
附件與資源 □需版權證明之授權書
□教學活動照片
影音拍攝 記錄工具
9
教育部體育署110-111年【甄選登山教育、山野教育優質影片】報名表 影片名稱 主標題與Slogan(請自訂)
甄選類別 □1.山野教育成果影片 □2.登山教育微電影 □3.山野教育教學短片
創作教師姓名
(一) ○○○ (學校:○○縣(市)○○學校)(第一作者/聯絡人)
(二) ○○○ (學校:○○縣(市)○○學校)
(三) ○○○ (學校:○○縣(市)○○學校)
影片拍攝地點 拍攝期程/時間長度
影片主要對象 影片拍攝目標 影片故事回應之 核心素養 影片拍攝的課程 (教學)實施方式 課程活動設計理 念與特色 影片呈現方式
附件(選擇性) 件數:共 件 (名稱) 參考網址:
著作權授權聲明
1. 本教案為參選創作教師之原創作品,未有侵犯他人著作權之情事;未 來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經查證屬實,參選者同意喪失已獲得之獎勵、歸還 稿酬,並由參選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 本教案作品參選的創作者,全數同意本作品於得獎後即授權予教育部
(體育署)與相關教育單位基於教育宣導與宣傳之公益用途,得以對本作 品(含文、圖、影音等)不限時間、次數與空間,於平面、聲音、影音、
數位科技網路等各類媒體上,具有使用、傳播、改製、印製、公開上網等 權利;除獲獎獎勵與稿酬外,前述使用單位無需另外支付著作財產權之使 用、改製與流通等費用。
3. 參選之創作者仍保有本作品之著作權,並具有於其他時間與空間裡使 用全部或部分作品之權利。
授權代表人(第一作者)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作者
聯絡人
姓名: 職稱: 電話:(公) 手機: E-mail:
參選編號(由承辦單位填寫):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