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編印
中華民國 110 年 10 月
為民服務白皮書
目 錄
序 言 ... 2
聯絡方式 ... 3
壹、組織與業務職掌 ... 4
貳、為民服務分工表 ... 5
參、我們能為您服務的項目 ... 7
一、出口業務 ... 7
二、進口業務 ... 8
三、帳號密碼申請 ... 10
四、出進口廠商登記 ... 11
五、輸出入簽審文件電子簽證 ... 12
六、原產地證明書申請 ... 14
七、輸出入貨品分類 ... 16
八、貿易推廣服務 ... 17
九、因應國際貿易保護措施服務 ... 20
十、推薦重要商務人士申請亞太經濟合作(APEC)商務旅行卡 ... 23
十一、經貿資訊網 ... 25
肆、我們的服務標準 ... 32
伍、我們進一步提供的服務 ... 34
陸、檢肅貪瀆、申訴陳情及興利便民 ... 35
一、檢肅貪瀆信箱 ... 35
二、受理民眾申訴(陳情)流程圖 ... 36
三、興利便民意見調查作業流程圖 ... 37
柒、本局及高雄辦事處位置簡圖 ... 38
捌、興利便民意見調查表 ... 39
序 言
對外貿易是我國經濟發展重要動力,本局自民國 58 年 1 月 1 日成 立以來,即肩負著國家對外貿易發展重任,包括貿易政策研訂與執行,
以及貿易推廣與行政管理等工作。
由於為民服務是經常性、持續性的工作,貿易政策的推廣執行與 相關法令增、刪及修改,均直接、間接影響民眾的權益,本局一向秉 持著「服務第一」的敬業精神,要求全體同仁以「親切、誠懇、效率」
的態度為民服務。為使社會各界對本局組織架構、職掌、業務及為民 服務措施有進一步的瞭解,謹編撰「為民服務白皮書」供各界參考,
尚祈不吝指正,隨時提供您的建言,俾繼續提升本局為民服務的品質。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局長 江文若 謹誌 110 年 10 月
聯絡方式
您對進出口貿易有任何疑惑嗎?您對我們的服務滿意 嗎?歡迎您隨時給我們指教,並請利用下列管道與我們聯絡:
一、臺北本局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 1 號 電話:(02)2351-0271,0800-002571 傳真:(02)2351-3603,(02)2351-7080 電子信箱:boft@trade.gov.tw
二、本局高雄辦事處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 103 號 2 樓 電話:(07)271-1171,0800-668682
傳真:(07)281-1396,(07)216-2518 電子信箱:boft-ko@trade.gov.tw
三、如有任何建議,歡迎利用本局經貿資訊網(http://www.trade.gov.tw) 之民意信箱或本手冊最後一頁「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廉政及服務滿 意度民意見調查表」表達意見,作為改善為民服務之參考。
四、我的 E 政府-電子化政府入口網,主要提供資訊查詢、網路申辦 及政府與民眾雙向溝通等服務,其網址為 http://www.gov.tw。
壹、組織與業務職掌
職稱(或單位) 業務內容
局長 綜理局務
副局長 襄理局務
主任秘書 協助局務並綜理秘書室業務
多邊貿易組 WTO、APEC、其他國際經貿組織及區域經濟整合業務
雙邊貿易一組 亞洲、中東、大洋洲雙邊及兩岸、港、澳、蒙古經貿業務
雙邊貿易二組 歐、美及非洲地區雙邊經貿業務
貿易發展組 貿易推廣及會展產業發展業務
貿易服務組 輸出、入貨品管理及廠商服務業務
綜合企劃委員會 綜合企劃及研究考核業務
貿易安全管理辦公室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業務
展館興建辦公室 推動興建展覽館業務
國會聯絡室 立法及監察委員服務及問政議題溝通協調業務
資訊中心 資訊規劃及管理業務
秘書室 文書、總務、法制及新聞聯絡等業務
人事室 人事業務
會計室 會計業務
政風室 政風業務
統計室 統計業務
高雄辦事處 輸出、入貨品管理、廠商服務及貿易推廣業務
本部推廣貿易基金管理
委員會 經濟部推廣貿易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業務 註:網底表任務編組單位
貳、為民服務分工表
職稱及科別 業務簡介 電話
局長 綜理局務 (02)2321-9947
副局長 襄理局務 (02)2321-4945
(02)2358-4338 主任秘書 協助局務與綜理秘書室業務 (02)2321-6476 多邊貿易組組長 綜理 WTO、APEC 與其他國際經貿組織
及CPTPP等區域經濟整合業務
(02)2391-6258 (02)2397-7201 雙邊貿易一組組長 綜理亞洲、中東、大洋洲雙邊及兩岸、
香港、澳門及蒙古經貿業務
(02)2391-6320 (02)2397-7241 雙邊貿易二組組長 綜理歐洲、美洲及非洲地區雙邊經貿業
務
(02)2321-9620 (02)2397-7271 貿易發展組組長 綜理貿易推廣及會展產業發展業務 (02)2341-3676 (02)2397-7301 貿易服務組組長 綜理輸出、入貨品管理及廠商服務業務 (02)2321-2655 (02)2397-7341 貿易服務組副組長 襄理輸出、入貨品管理及廠商服務業務 (02)2394-4521 (02)2397-7342 (02)2321-3864 (02)2397-7343 貿易服務組第1科
科長
化學品、肥料、藥妝品、石材、寶石、
貴金屬、船舶、航空器、電機等貨品之 輸出入管理及簽證、出進口廠商管理、
保稅區輸出入管理、移送行政執行、貿 易便捷化
(02)2341-4828 (02)2397-7348
貿易服務組第2科 科長
農產品、食品、菸酒、塑膠、橡膠、木 製品、紙製品、玻璃、卑金屬及其製品(鋼 鐵除外)、雜項卑金屬製品、儀器等貨品 之輸出入管理及簽證,CITES 物種之輸 出入管理及簽證、疫情及食品衛生安全 事件業務、WTO 輸入許可程序協定工作 小組業務、物價穩定業務
(02)2393-5042 (02)2397-7362
貿易服務組第3科 科長
砂石、紡織品、鞋子、鋼鐵及其製品、
武器、彈藥、藝術品等貨品之輸出入管 理及簽證、進口貨品產地標示管理、中 國大陸物品輸入管理、貨品分類業務
(02)2393-0331 (02)2397-7378
職稱及科別 業務簡介 電話 貿易服務組第4科
科長
車輛及陶瓷等貨品之輸出入管理及簽 證、原產地證明書管理業務、歐盟反規 避案涉及產證查核之業務、雙邊產證管 理交換合作業務、防杜違規轉運措施之 研擬、出口貨品產地標示管理
(02)2393-5861 (02)2397-7370
綜合企劃委員會 執行秘書
綜理綜合企劃及研究考核業務 (02)2357-7395 (02)2397-7438 貿易安全管理辦公
室副執行秘書
襄理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業務 (02)2397-7347 展館興建辦公室
執行秘書
綜理推動會展場館規劃與興建業務 (02)2393-1602 國會聯絡室執行秘
書
辦理立法委員服務及問政議題溝通協調 業務
(02)2393-1014
資訊中心執行秘書 綜理資訊規劃與管理業務 (02)2393-5864 人事室主任 綜理人事業務 (02)2321-9027 會計室主任 綜理會計業務 (02)2321-8218 政風室主任 綜理政風業務 (02)2394-8528 統計室主任 綜理統計業務 (02)2396-5310 高雄辦事處處長 綜理高辦處輸出、入貨品管理、廠商服
務及貿易推廣業務
(07)261-1592
(07)271-1171轉211 高雄辦事處副處長 襄理高辦處輸出、入貨品管理、廠商服
務及貿易推廣業務
(07)261-1596
(07)271-1171轉212 高雄辦事處貿易服
務科科長
出進口簽證、廠商登記及貿易服務業務 (07)251-0006
(07)271-1171轉241 高雄辦事處貿易發
展科科長
貿易推廣業務 (07)251-0079
(07)271-1171轉231 高雄辦事處綜合企
劃科科長
企劃及研考業務 (07)251-0079
(07)271-1171轉231 高雄辦事處秘書室
秘書
文書、印信、庶務及出納 (07)271-6245
(07)271-1171轉213 經濟部推廣貿易基
金管理委員會副執 行秘書
襄理經濟部推廣貿易基金收支、保管及 運用業務
(02)2321-8746
參、我們能為您服務的項目
一、出口業務
(一)提供各種輸出有關事項之查詢服務。
(二)對管(限)制或有特殊輸出規定的貨品核發輸出許可證(含修 改、註銷、補發)
1、一般性輸出許可證。
2、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
3、華盛頓公約(CITES)出口、再出口許可證等證明文件。
4、輸出光碟製造機具申報備查書。
(三)協助廠商解決貨物被海關擋關之問題。
表 1:廠商申請輸出許可證檢附文件明細表
許可證項目 承辦科 電 話 申請時檢附文件 輸出許可證 服務組
第 1 至 4 科
(02)2397-7349 2397-7139 2397-7366 2397-7373 2397-7469
1.有關機關核准函之正本及影本 2.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
高辦處 服務科
(07)271-1171 轉 253 戰略性高科技
貨品輸出許可 證
貿 易 安 全 管 理 辦公室
(02)2397-7393 2397-7339 2397-7367
1.進口國政府核發之國際進口證明書 或最終用途證明書或保證文件,或外 國進口人或最終使用者出具之最終 用途保證書
2.相關交易文件
3.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 高辦處
發展科
(07)271-1171 轉 256 華 盛 頓 公 約
(CITES)出口、
再 出 口 許 可 證 等證明文件
服務組 第 2 科
(02)2397-7364 2397-7366
應檢附文件(如農委會同意文件、原 CITES 出口許可證、海關進口證明文 高辦處 件)
服務科
(07)271-1171 轉 273 輸 出 光 碟 製 造
機 具 申 報 備 查 書
服務組 第 1 科
(02)2397-7355 高辦處
服務科
(07)271-1171 轉 253
二、進口業務
(一)提供各種輸入有關事項之查詢服務。
(二)對管(限)制或有特殊輸入規定的貨品核發輸入許可證(含修 改、註銷、補發):
1、一般性輸入許可證。
2、戰略性高科技貨品之國際進口證明書(IC)、抵達證明書(DV) 及進口保證書(WA)、聯合國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列管化學物 質最終用途保證書(CWC)。
3、華盛頓公約(CITES)進口許可證。
4、輸入光碟製造機具申報備查書。
(三)廠商申請專案進口未開放大陸物品之核辦。
(四)協助廠商解決貨物被海關擋關之問題。
表 2:廠商申請輸入許可證檢附文件明細表
許可證項目 承辦科 電 話 申請時檢附文件 輸 入 許 可 證
(含大陸物品 輸入許可證)
服務組 第 1 至 4 科
(02)2397-7349 2397-7139 2397-7366 2397-7373 2397-7469
1.權責機關核准函正本及影本 2.依其他相關規定應檢附之文
件
高辦處 服務科
(07)271-1171 轉 246 戰 略 性 高 科
技 貨 品 國 際 進 口 證 明 書 (IC)
貿 易 安 全 管 理 辦 公 室
(02)2397-7418 2397-7369
1.相關交易文件
2.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 高辦處
發展科
(07)271-1171 轉 272 戰 略 性 高 科
技 貨 品 抵 達 證明書(DV)
貿 易 安 全 管 理 辦 公 室
(02)2397-7418 2397-7369
1.經海關核章確認進口之抵達 證明書申請書全份
2.國際進口證明書或保證文件 影本 1 份
3.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 高辦處
發展科
(07)271-1171 轉 272
許可證項目 承辦科 電 話 申請時檢附文件 戰略性高科技
貨品進口保證 書(WA)
貿 易 安 全 管 理 辦 公 室
(02)2397-7418 2397-7369
1.相關交易文件
2.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 高辦處
發展科
(07)271-1171 轉 272 聯 合 國 禁 止
化 學 武 器 公 約 列 管 化 學 物 質 最 終 用 途 保 證 書 (CWC)
貿 易 安 全 管 理 辦 公 室
(02)2397-7418 2397-7369
1.進口聯合國禁止化學武器公 約 列 管 化 學 物 質 用 途 報 表 (M333)
2.工廠登記證、園區事業登記 證或加工出口區營利事業登 記證
3.列管化學物質具體之反應方 程式或詳細製程說明書 4.相關交易文件
5.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 高辦處
發展科
(07)271-1171 轉 272
華 盛 頓 公 約 (CITES) 進 口 許可證
服務組 第 2 科
(02)2397-7364 2397-736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文件等 應檢附之文件
高辦處 服務科
(07)271-1171 轉 253 輸 入 光 碟 製
造 機 具 申 報 備查書
服務組 第 1 科
(02)2397-7355 高辦處
服務科
(07)271-1171 轉 253
三、帳號密碼申請
辦理出進口廠商登記、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或原產地證明書可以 工商憑證或帳號密碼進入系統申請。如需申請帳號密碼,程序如 下:
(一)出進口廠商登記
請至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trade.gov.tw)/便民服務/廠 商登記/登入 Login/申請帳號,填寫申請資料,點選「申請並 寄發 Email 認證函」,系統將寄出認證函至聯絡人電子信箱。
(二)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原產地證明及加工證明書
請至本局網站(網站:網址https://www.trade.gov.tw)/便民 服務/輸出入簽證或產地證明書/登入 Login /申請帳號,填寫 申請資料,填寫完相關資料按送出後,依照所選資格檢附相關 文件並電郵至boftservice@trade.gov.tw進行審核,審核結果 會寄信至您當初申請的電子信箱。
四、出進口廠商登記
(一)申辦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預查、新登記、變更登記、證明文件 及查詢廠商基本資料(含實績級距),請至本局網站(網址:
https://www.trade.gov.tw)/便民服務/廠商登記,以工商憑證 或帳號密碼登入後,填寫相關資料送出,即可完成申辦手續。
本局審核結果會寄電子郵件至聯絡人電子信箱。
(二)新登記及變更英文名稱者,應先申請英文名稱預查。
(三)一站式出進口廠商登記作業
1、公司設立併案辦理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預查:
申請公司設立時,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併案辦理出進口廠商英
文名稱預查,一站式網站將於公司設立核准後,即將出進口 廠商英文名稱預查申請資料傳送至本局出進口廠商登記系統 審查,本局審核結果會寄電子郵件至聯絡人電子信箱。
2、公司設立後辦理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預查、新登記及變更登記:
「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點選「加 入會員」進入「我的 e 政府」點選「申請一般會員」完成 會員申請,或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資料填寫完成送出後,系 統即將資料傳送至本局出進口廠商登記系統審查,本局審核結 果會寄電子郵件至聯絡人電子信箱。
五、輸出入簽審文件電子簽證
(一)電子簽證範圍:輸出入許可證、輸出入光碟製造機具申報備 查書、華盛頓公約(CITES)進口、出口及再出口許可證及其他 證明書、油脂輸入許可文件、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
國際進口證明書、進口保證書及聯合國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列 管化學物質最終用途保證書等 13 種簽審文件。
(二)電子資料傳輸申辦方式:申請人應以電子簽證向本局申請前 述 13 種輸出入簽審文件,惟本局電腦系統故障及申請遺失 補發案件得以書面方式申請。電子簽證係以連結本局網站 (https://www.trade.gov.tw),登錄簽審文件資料之傳輸方式申 辦。
(三)申辦前需先申請使用者帳號及密碼:連結本局網站申辦,除 使用經濟部簽發之工商憑證者外,其他應先連結本局網站,
申請使用者帳號及密碼(可參考第 10 頁「帳號密碼申請」)。
(四)電子簽證案件應檢附文件之送達:申請人辦理電子簽證,應 依貨品輸出入規定辦理,其應檢附之文件,可以親送、郵寄、
電傳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本局,必要時,並應提供正本以 供核對;至應檢附文件之內容經納入「簽審文件電子資料標 準訊息」者,得免檢附書面文件。目前 CITES 岀口許可證之 人工繁殖切結書及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國際進口證明書、進口 保證書之用途說明書得免檢附書面文件。
(五)實施單證比對作業之文件:輸出入許可證、輸出入光碟製造 機具申報備查書及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等 5 種文件 將不再核發書面文件(本局網站提供出進口申請人列印參考 用書面文件),由本局資訊系統執行單證比對作業後自動回覆 比對結果訊息給財政部關務署。
(六)出進口報單需填列 14 碼證號:
1、為促成先簽審後報關流程、單證比對作業及貿易管理之需 要,對於經本局核准輸出入許可證、輸出入光碟製造機具申 報備查書、油脂輸入許可文件、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
證及華盛頓公約 CITES 許可證等 13 種簽審文件案件,於報 關時,需在報單上填列本局 14 碼核准證號。
2、配合本局專案核准函、少量免證進口大陸物品及特定免證規 定等案件之通關作業,應填列 10 種專用證號代碼(包括
FT999999999999 、 FT999999999990 、 FT999999999991 、
FT999999999992 、 FT999999999993 、 FT999999999994 、
FT999999999995 、 FT999999999996 、 FT999999999997 、
FT999999999998)。
(七)備援措施:電子簽證作業若因本局電腦系統故障,致未能開 始或繼續進行時,改以一般書面文件方式辦理,其備援作業 方式詳本網站(https://cfgate.trade.gov.tw/boft_pw/do/PW401) 之備援書表暨措施。
六、原產地證明書申請
(一)出口人應外國政府或國外客戶要求,依實際需要,分別向下列 各簽發單位申辦:
1、一般原產地證明書:由本部標準檢驗局及其分局、加工出口 區管理處及其分處、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 園區管理局及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 及工、商業團體共 103 個單位核發。
2、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明書(包括「中華民國與巴拿馬共和 國、瓜地馬拉共和國、尼加拉瓜共和國、薩爾瓦多共和國暨 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規範之優惠關稅原產地證明 書」):由本部標準檢驗局及其分局、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 其分處、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及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及農委會屏東生物技術園區等 16 個 單位核發。
3、輸歐盟及英國大蒜,輸巴西飲料、醋及酒類原產地證明書:
由本部標準檢驗局及其分局等 7 個單位核發。
4、ECFA 原產地證明書:由本部標準檢驗局及其分局、加工出
口區管理處及其分處、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 學園區管理局及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 會以及工商農漁團體共 51 個單位核發。
5、加工證明書:由本部標準檢驗局及其分局、加工出口區管理 處及其分處、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 理局及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以及工 商農漁團體共 49 個單位核發。
6、由第 3 國直接輸往進口國原產地證明書:由本部標準檢驗局 及其分局、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其分處、科技部新竹科學園 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及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中 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以及工商農漁團體共 49 個單位核發。
(二)以電子傳輸方式作業,其申辦步驟如下:
1、請至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trade.gov.tw/)/便民服務 /產地證明書/登入 Login,以工商憑證或帳號密碼登入,登 入系統後請選左邊「產證申請」項下的「申請作業」,依照 項目逐一填列資料(*為必須填寫欄位)後按下「申請」鍵,
即完成產證申辦手續。
2、左邊「產證申請」項下「案件內容暨進度查詢」可查詢申辦 進度,如出現簽發單位核可及列印時間,即表示可赴簽發單 位取件。
七、輸出入貨品分類
本局與財政部關務署編訂「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
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供查閱輸出入貨品所歸屬之類別,合訂 本內容包含貨品名稱、稅則號別、稅率、CCC 號列及輸出入規 定等。查詢貨品輸出入規定之程序,詳如下圖。
圖:查詢貨品輸出入規定之程序
向進口地海關申請稅則 預先審核
依海關規定格式填 具申請書
檢附原廠型錄、說明 書等相關資料或樣 品
或
電洽財政部關務署稅則 法制組
電話:02-25505500 取得貨品之稅則號別 不知道貨品
CCC code
查詢貨品輸出入規定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
www.trade.gov.tw 快捷列》便民服務/
貨品分類及輸出入查詢系統
鍵入貨品歸屬之貨品分類號列
(CCC code)
取得貨品 CCC code
八、貿易推廣服務
本局各項貿易推廣業務主要係透過外貿協會、紡拓會等相關 法人團體,以及補助公、協會團體及個別廠商等方式,整合政府 與民間資源力量,協助廠商拓展海外市場,主要協助作法面向如 下:
1、行銷拓展面:透過辦理海外展團拓銷、廣邀買主來臺採購、
海外通路行銷活動及運用台灣貿易總入口網站-「台灣經貿網」
推廣,並加強運用跨境電商拓銷全球,協助廠商主動出擊,
開發海外市場潛在買主及爭取交易機會布建行銷通路。
2、能量建構面:進行國際市場資訊掌握與研究調查及擴散、培 育及媒合國際行銷人才、提供出口融資及保險優惠等貿易金 融支援、運用大數據分析精準掌握市場機會,強化廠商出口 競爭實力。
3、諮詢服務面:為讓中小企業統合運用政府拓銷資源,本局委 託外貿協會成立國際行銷諮詢中心,針對廠商所面臨之海外 拓展問題,由專家顧問群提供客製化專業諮詢,推薦最適切 之拓銷資源予廠商運用。
4、海外服務面:透過經濟部及外貿協會海外駐點,貼近出口市 場提供市場資訊與服務,如海外商務中心、臺灣商品行銷中 心等,協助廠商開發新客戶,深化與買主關係,深耕布局市 場。
5、形象提升面:在新南向市場舉辦臺灣形象展,展現我國文化 觀光、教育、農業、科技、醫療、產業等軟硬實力,並以台 灣精品作為推廣標的,聚焦目標市場及我國優勢產業,運用 整合行銷傳播方式,如透過專業展設置台灣精品館、媒體邀 訪、刊登品牌形象廣告、新產品發表會、體驗行銷活動、網 路行銷及運動行銷等方式,提升臺灣產業國際形象及知名 度,進而帶動出口效益。
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各國邊境採取管制措 施,國內外大型展覽活動多取消辦理或延期,致無法辦理實體拓 銷活動及洽邀國外商務人士來臺,為協助廠商突破疫情限制,持 續拓銷爭取海外市場商機,爰調整實體拓銷模式改為線上或 OMO(線上結合線下)方式,結合數位科技行銷以擴大拓展效益,
如辦理產品視訊發表會、線上小型機動團、建置線上展覽館,導 入虛擬實境線上採購洽談、即時翻譯、規劃實體展出結合視訊洽 談、運用創新科技打造產業主題虛擬館等。此外,亦協助廠商加 強數位轉型與行銷,包括提供數位貿易輔導措施,協助業者上架 國際電商平台、開辦數位貿易學苑培訓人才、提供數位健檢諮詢 服務等方式,協助業者運用數位工具及數位媒體行銷,提升數位 行銷競爭力。
有關本局協助廠商拓銷資源之詳細內容,請至本局經貿資訊 網「協助廠商出口」查看。
https://www.trade.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77)
數位行銷及商情
●台灣經貿網●全球貿易數據大平台●數位貿易學苑●數位電商基 地●海外參展決策輔助平台
產業形象推廣
推廣臺灣產業形象
臺灣形象展及臺灣週活動 人才培訓
國際企業人才經營班●新南向人才儲備專班●東部國際人才特訓 班
專案服務
小型機動拓銷團●國際行銷諮詢●海外據點服務●新南向市場創 新行銷●智慧機械海外推廣計畫●國際市場開發專案 Plus●紡織業
●綠色產業●清真產業●服務業●金貿獎及績優廠商●貿易小尖兵 新興市場實習計畫
補助資源
●公協會貿易推廣●公司商號海外參展●業者布建海外通路●補助 國際會展在臺辦理
金融協助
●出口貸款●輸出保險●轉融資●外銷貸款信用保證
另本局推動國內會展產業發展,擴大我國會展產業軟硬體能 量,並提高國際能見度及強化國際競爭力。相關資訊請逕至會展 入口網站查詢(http://www.meettaiwan.com)。
因應疫情期間國外人士無法來臺,運用台灣國際專業展
(Taiwan Trade Shows,簡稱 TTS)系統建置公版線上展覽館供業者
使用,以協助我國專業展覽數位轉型,並透過多媒體、社群媒體 進行線上行銷及海外推廣,提升線上展覽平台於全球知名度及網 站流量,協助我國產業拓銷。
九、因應國際貿易保護措施服務
反傾銷稅、平衡稅及防衛措施係世界貿易組織(WTO)所 容許會員國因外國進口產品傾銷或受補貼等不公平競爭,或 大量進口,造成其國內產業重大損害時,得以採取之貿易救 濟措施。近年來各國因執行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結果,
而須較大幅度地開放本國市場,為免本國產業無法承受進口 貨品之競爭,各國爰有加強實施貿易救濟措施以保護國內產 業之趨勢。
為協助廠商因應外國反傾銷等貿易救濟措施,本局提供各項 服務如下:
(一)提供各國反傾銷等貿易救濟措施規定等資訊,並 由駐外 單位加強蒐集外國對我進行反傾銷、平衡稅或展開防衛 措施調查之最新資訊,迅速轉知我相關公會或涉案廠商 提早因應。
(二)協助廠商因應調查:
1、反傾銷案件:
(1)調查國實施反傾銷措施一般程序為:業者申請或該國政府 主動展開調查初判若認定構成傾銷課徵臨時反傾銷 稅終判若認定構成傾銷將課徵反傾銷稅)期滿倘經落 日復查有可能續課反傾銷稅。
(2)本局協同全國工業總會,對遭受反傾銷調查業者提供有關 調查國反傾銷調查程序及各階段調查程序之準備資訊及 相關諮詢。
2、平衡稅案件:
(1)調查國實施平衡稅調查一般程序為: 業者申請或該國政府
主動展開調查初判若認定補貼構成產業損害課徵臨 時性平衡稅終判若維持原認定將課徵平衡稅經複查 認定有必要時將繼續課徵。
(2)協調相關單位及廠商研擬說詞、回復問卷、因應實地查證
複查之要求。
3、防衛措施:
(1)調查國實施防衛措施一般程序為:業者申請或該國政府主 動展開防衛措施調查調查機關舉辦公聽會初判若認 定大量進口導致產業損害課徵臨時性防衛稅終判若 是相同認定可能採取防衛措施期滿倘經調查有可能延 長措施。
(2)本局將協助會同受調產業(廠商)及公會研擬我方立場及答 辯資料,並透過我駐外單位出席公聽會或向調查國政府提 出書面資料及要求與我國諮商,以維護我業者權益。
(三)費用補助:本局每年均編列預算,以補助我國業者聘請律師、
會計師及顧問之龐大費用,業者可透過相關公會向本局提出 申請。
(四)向 WTO 爭端解決機構提出控訴:倘我國廠商在參與他國貿 易救濟調查的過程中,遭到不合理之待遇或該調查過程或所 實施之措施有違反 WTO 相關協定規定之具體事證時,可向 本局建議提出 WTO 爭端解決之指控,本局將配合行政院經 貿談判辦公室與相關單位研議後,決定我方是否進一步提出 指控。
(五)要求調查國公正處理我案:利用雙邊諮商等管道要求調查國 於進行反傾銷、平衡稅及防衛措施等之調查時,應秉持公正 客觀之原則。
(六)與有關國家建立官方或業界間之雙邊對話機制:透過該機 制,預先掌握對手國可能對我產品採行進口救濟之產品範 圍、時程等資料,俾事前能做充分準備,使業者之衝擊降至 最低;另可經由雙邊官方及產業界充分交換資訊及討論關切 事項,避免我出口產品被實施貿易救濟措施。
(七)定期檢閱 WTO 相關委員會依據協定規定,提報採取反傾銷
等貿易救濟措施之半年報統計,及時發現及尋求更正有問題
針對上述各項措施,如需進一步瞭解或 索取資料時,可 逕向本局多邊貿易組(電話:2397-7215)或中華民國全國 工業總會國際經貿組(電話:2703-3500 分機:185)洽詢。
十、推薦重要商務人士申請亞太經濟合作(APEC)商務旅行卡
為促進 APEC 區域內貿易投資活動,提供商務人員移動便捷 化之協助,「APEC 商務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
ABTC)」計畫,使經常往來於 APEC 各會員體的相關商務人士,
能夠藉由持用商務旅行卡取代傳統簽證,以便利區域內之跨國商 務旅行。
APEC 商務旅行卡之有效期限為 5 年,持卡人可免簽證,多 次入境,每次停留最長 3 個月,並得使用ABTC 專用快速通關道。
該計畫自民國 86 年試行,至 88 年正式實施,目前參加 APEC 商務旅行卡計畫之會員體包括:澳洲、韓國、菲律賓、汶萊、智 利、中國大陸、香港、印尼、日本、馬來西亞、紐西蘭、秘魯、
我國、泰國、新加坡、巴紐、墨西哥、越南及俄羅斯等 19 個成
員。(註:現階段因政策因素,我國、香港及中國大陸相互排除適
用 APEC 商務旅行卡)。
美國及加拿大在96年及97年分別成為ABTC計畫之過渡性 會員體,並同意接受 ABTC 持卡人使用其主要國際機場之快速通 關道,惟仍須申辦簽證。
我國係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領務局)依據外交部「亞太經濟 合 作 商 務 旅 行 卡 發 行 作 業 要 點 」 辦 理 核 發 商 務 旅 行 卡 (https://www.boca.gov.tw/cp-42-6-4a885-1.html)。公協會重要會務 主管如符合該作業要點所述條件,可經由相關公協會推薦後,向 領務局申辦核卡。至於不符前項之個別企業之管理階層人員,可 依本部「推薦商務重要人士申辦亞太經濟合作旅行卡作業要點」
(https://www.trade.gov.tw/App_Ashx/File.ashx?FileID=55C9F5CD6 8B2791A),由公司正式來函,簡要述明公司背景及申請人職銜,
並檢附財政部稅籍登記資料影本以及經濟部商業司登記資料影 本,向本局申請推薦函後(審核時間原則約 5 個工作天,承辦人:
多 邊 貿 易 組 APEC 小 組 , mingchen7129@trade.gov.tw , 02-2397-7406),再憑推薦函副本併同其他相關文件向領務局申辦 核發 APEC 商務旅行卡。
有關向本部申請推薦之重要商務人士之資格為符合下列條 件之一:
最近 3 年內獲出進口貿易績優卡、金貿獎或出進口績優廠商 證明標章之績優廠商現任董事長(含總裁)、董事、監察人、總經 理、經理或科(課)長級以上管理階層人員;
(一)獲國家磐石獎、小巨人獎、創新研究獎、海外台商磐石獎、
新創事業獎、臺灣精品獎、二十大臺灣國際品牌廠商或創業 楷模獎之企業現任董事長(含總裁)、董事、監察人、總經理、
經理或科(課)長級以上管理階層人員;
(二)上市或上櫃企業之現任董事長(含總裁)、董事、監察人、總經
理、經理或科(課)長級以上之管理階層人員;
(三)非屬前 3 點之企業現任董事長(含總裁)、董事、監察人、總經
理、經理或科(課)長級以上管理階層人員。
十一、經貿資訊網
(一)網頁簡介
為便各界隨時掌握經貿情勢並瞭解本局業務發展,特設置經 貿資訊網(http://www.trade.gov.tw),網站分中文、英文 2 種 版本,提供最新經貿資訊與即時商情。
經貿資訊網中文網頁(圖 3)
經貿資訊網英文網頁(圖 4)
WTO 相關資料網頁(圖 5)
FTA 相關資料網頁(圖 6)
其他服務(圖 7、8)
圖 3:經貿資訊網中文網頁
圖 4:經貿資訊網英文網頁
圖 5:WTO 相關資料網頁
圖 6:FTA 相關資料網頁
(二)其它服務 1、便民服務
除提供上述主題分類網頁外,為便利民眾查詢各類貿易 相關資訊及連結各項線上服務,本局設置設置關鍵字查詢業 務、線上系統專區(圖 7):
圖 7:快速連結服務
2、電子報訂閱服務
提供電子報訂閱服務(圖 8),主動發送當週全球商情、
公告事項及新聞稿給訂閱者,方便民眾掌握最新之經貿資 訊。
圖 8:電子報訂閱功能
肆、我們的服務標準
廠商申請案件辦理時間如下:
許可證項目 辦理時間 承辦科 電話 備註 輸 出 入 許 可 證
(含大陸物品輸 入許可證)
隨到隨辦 服務組
第1至4科
(02)2397-7349 2397-7139 2397-7366 2397-7373 2397-7469
佐 證 資 料 到 齊後,隨到隨 辦
高辦處 服務科
(07)271-1171 轉246
戰 略 性 高 科 技 貨 品 輸 出 許 可 證
3-7個工作天 貿易安全管
理辦公室
(02)2397-7393 2397-7339
2397-7367
需 查 證 外 國 進口人、最終 用 途 及 最 終 高辦處 使用者
發展科
(07)271-1171 轉256
戰 略 性 高 科 技 貨 品 國 際 進 口 證明書(IC)
3-7個工作天 貿易安全管
理辦公室
(02)2397-7418 2397-7369 高辦處
發展科
(07)271-1171 轉272
戰 略 性 高 科 技 貨 品 抵 達 證 明 書(DV)
3-7個工作天 貿易安全管
理辦公室
(02)2397-7418 2397-7369 高辦處
發展科
(07)271-1171 轉272
戰 略 性 高 科 技 貨 品 進 口 保 證 書(WA)
3-7個工作天 貿易安全管
理辦公室
(02)2397-7418 2397-7369 高辦處
發展科
(07)271-1171 轉272
聯 合 國 禁 止 化 學 武 器 公 約 列 管 化 學 物 質 最 終 用 途 保 證 書 (CWC)
3-7個工作天 貿易安全管
理辦公室
(02)2397-7418 2397-7369
工 業 局 審 核 時 間 不 計 在 高辦處 內
發展科
(07)271-1171 轉272
華 盛 頓 公 約 (CITES)進口、
出口、再出口許 可 證 及 其 他 證 明書
隨到隨辦 服務組
第2科
(02)2397-7364 2397-7366
洽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或 其 他 機 關 時 間不計在內 高辦處
服務科
(07)271-1171 轉253
輸 出 入 光 碟 製 隨到隨辦 服務組
第1科
(02)2397-7355
許可證項目 辦理時間 承辦科 電話 備註 造 機 具 申 報 備
查書
高辦處 服務科
(07)271-1171 轉253
出 進 口 廠 商 英 文名稱預查
3個工作小時。 服務組 第1科
(02)2397-7360 高辦處
服務科
(07)271-1171 轉235
出 進 口 廠 商 新 登 記 、 變 更 登 記、重新登記
2個工作小時。 服務組 第1科
(02)2397-7358 高辦處
服務科
(07)271-1171 轉235
出 進 口 廠 商 廢 止登記
2個工作小時。 服務組 第1科
(02)2397-7349 高辦處
服務科
(07)271-1171 轉253
出 進 口 廠 商 登 記 證 明 書 及 出 進口實績證明
0.5 個工作小時 服務組 第1科
(02)2397-7349 高辦處
服務科
(07)271-1171 轉235
出 進 口 廠 商 登 記英文證明函
除 特 殊案 件(例 如 申請紙本證明及特 別 加 註 負 責 人 等),本局處理時間 為 2個工作天外,
其餘案件本局處理 時間為 0.5 個工作 小時
服務組 第1科
(02)2397-7360 高辦處
服務科
(07)271-1171 轉253
補充說明:
一、本局亦受理以郵遞方式申辦上述各類案件。
二、廠商之申請案件,如有未符規定或未檢齊應附文件時,本局均先以電話通 知補正,除有配額或數量限制之貨品,需檢附同意書正本外,可接受申請 人以電傳方式補件。
三、本局服務時間為上午 8:30-12:30,下午為1:30-5:30,午休時間(12:30-1:30) 本局服務組及高雄辦事處並有專人為您服務。
伍、我們進一步提供的服務
一、設置服務台方便民眾查詢
本局於大門口入口處設有服務台,並依業務性質於貿易服 務組設置出、進口及廠商登記等單一功能櫃檯,並指派專人服 務,另於櫃檯置放各種相關資料以供查閱,上班時間及午休時 間櫃檯均有專人服務。
二、提供緊急案件隨到隨辦服務
如有緊急申請案件,我們立即為您辦理,絕不讓您久等。
三、提供傳真補件之快速服務
各類申請案件,如有未符規定或未檢齊應附文件時,本局 均先以電話通知補正,並接受申請人以電傳方式補件。
四、提供自網站下載文件資料服務
本局亦將各種文件置於網站,民眾可進入網站查詢、列印 或儲存成電子檔,網址為:http: //www.trade.gov.tw/便民服務專 區/表單下載。
五、提供多語文資訊服務
本局因應全球化的發展趨勢,持續鼓勵同仁秉持精益求精 的精神,建置多元化語言環境,以擴大服務對象及提升服務品 質。
六、隨時將重大經貿消息(經貿主題)或事件之因應措施放置於網上供 民眾參考
如每月經貿情勢及最新拓銷措施等事件,本局均以最快速 度將各種最新相關資訊與因應措施放置於網站最新消息專區/經 貿主題或重要連結供各界參考運用。
陸、檢肅貪瀆、申訴陳情及興利便民
一、檢肅貪瀆信箱
為配合政府全面肅貪政策,積極推行端正政風、檢肅貪瀆工 作,鼓勵民眾勇於提出檢舉,本局特設置下列檢肅貪瀆聯絡方法:
(一)臺北本局
1.檢舉貪瀆專線電話:(02)2341-7871 2.檢舉貪瀆傳真:(02)2322-2107
3.檢舉貪瀆電子信箱:462@trade.gov.tw (二)高雄辦事處
1.檢舉貪瀆專線電話:(07)251-0079 2.檢舉貪瀆傳真:(07)216-2518
二、受理民眾申訴(抱怨)流程圖:
註1
表:本局常見受理民眾申訴(抱怨)事項權責分工暨電話表
機關(單位) 受理業務性質 主管電話
貿易服務組 輸出、入貨品管理、出進口廠商登記。 (02)23977341 貿易發展組 貿易推廣業務。 (02)23977301 綜合企劃委員會 電話禮貌等綜合企劃業務。 (02)23977438 政風室 公務員貪瀆不法。 (02)23977461 人事室 公務員差勤等人事業務。 (02)23977451 高雄辦事處 高雄辦事處業務。 (07)2711171#211
1 受理民眾申訴(抱怨)電話,填具電話紀錄表後,不論係受理單位或權責單位均應持送單位主管審閱,由被申訴
TEL
受理單位調查後簽陳核閱
受理單位答復申訴(抱怨)人
屬受理單位業務權責 非屬受理單位業務權責
移由權責單位調查後簽陳核閱
權責單位答復申訴(抱怨)人
處理情形影送綜企會彙整 受理單位接聽處理 (依業務性質區分,如下表)
民眾申訴(抱怨)電話
製作電話紀錄
三、興利便民意見調查作業流程圖:
政風室
對與本局有業務 往來之民眾或業 者作實地訪查
選取對象
蒐集並分析興利 便民問卷資料
簽報局長作為施政參考 統計分析調查結果、編製
調查統計分析報告簽核 由相關權責單位
參考或處理
逕行處理
定期彙整處理 情形簽核
置於本局網頁 及張貼公布欄
柒、本局及高雄辦事處位置簡圖
一、本局簡圖
二、高雄辦事處簡圖
公車系統:
南昌路–5,38,204,227,235,241 ,243,295,662,663,630,706 重慶南路–243,262,304,706 羅斯福路–15,18,208,214,236,
251,252,297,644,648,660 捷運系統:
中正紀念堂站(松山新店線、淡 水信義線) 7 號出口(國貿局) 可到達本局
如有疑問亦可用以下電話查詢 (02)2351-0271
公車系統:
瑞源路口- 60,248
捷運美麗島站-
100,12A,12B,12C,52A,52B 69A,69B,72A,72B,218A,218B 捷運系統:
紅線:R10美麗島站2號出口 橘線:O4市議會(舊址)站3 號
出口
如有疑問亦可用以下電話查詢 (07)271-1171
捌、興利便民意見調查表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廉政及服務滿意度民意調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敬啟者:
本局為貫徹執行「行政革新」、「服務便民」之決心,特製作本問卷,請提供寶貴意見,
我們將慎重處理並做為業務改進之參考;謝謝您的合作!
1. 受訪對象:
業別:□出進口業 □報關業 □一般公司行號 □工商團體 □其他 職務:□主管 □承辦人員 □個人身分
2. 您經常與本局那些單位接觸、洽辦公務?(可複選)
□多邊貿易組 □雙邊貿易一組 □雙邊貿易二組 □貿易發展組
□貿易服務組 □綜合企劃委員會 □秘書室 □其他 3. 您對本局人員服務態度感到滿意嗎?
□非常滿意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非常不滿意 4. 您覺得本局電話禮貌如何?
□非常有禮貌 □有禮貌 □普通 □不禮貌 □非常不禮貌 5. 您對本局受理查詢解答情形感到滿意嗎?
□非常滿意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非常不滿意 6. 對本局服務設施感到滿意嗎?
□非常滿意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非常不滿意 7. 您對本局發證案件(卡)申辦情形感到滿意嗎?
□非常滿意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非常不滿意 8. 您對本局行政效率是否滿意?
□非常滿意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非常不滿意 9. 您遇案件退件或洽公不順時,會用何種方式尋求協助?
□找上級長官 □請民意代表 □循本局申訴管道 10.本局人員有無要求飲宴應酬、餽贈財物或不當利益情形?
□無 □有(請詳填於備註欄)
11.您出國接洽商務發生問題時,有無與本部駐外商務單位接觸之經驗?
□無 □有 您覺得他們的服務有無須改進之處?(請詳填於備註欄)
12.您認為本局那些業務手續繁瑣或法令規章不全,應予簡化或修正? (請詳填於備註欄 ) 13.您對本局網頁(http://www.trade.gov.tw/)內容是否滿意?
□非常滿意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非常不滿意
受訪人姓名: 聯絡地址及電話:
備 註 欄 如有不滿意項目或其他建議事項請於備註欄內列明改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