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 104 年 11 月 6 日教育部臺教授體字第 1040032342 號函核定之美和科技大學體育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規定辦理 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18 日本校 109 學年度第 7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美和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四技
體育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簡章
美和科技大學
地址:91202 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 23 號
體育室聯絡電話:08-7799821 分機 8225、8528、8214
招生中心聯絡電話:08-7799821 分機 8209、8201、8187、8188 傳真:08-7796078
網址:www.meiho.edu.tw
美和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四技體育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目 錄
壹、 招生名額、報名資格及成績採計方式 ... 1
貳、 報名 ... 3
參、 術科考試資訊、術科考試日期、地點及時間... 4
肆、 成績查詢及複查辦法 ... 4
伍、 錄取標準及放榜 ... 5
陸、 報到及註冊 ... 5
柒、 其它 ... 6
捌、 考生申訴處理辦法 ... 7
附表一 推薦函 ... 8
附表二 成績複查申請表 ... 9
附表三 報名專用信封 ... 10
附表四 報名表 ... 11
重要日程表
運動項目
項目
棒球 其他
通訊報名 即日起至109.3.10(星期二) 即日起至109.5.13(星期三)
現場報名 109.3.5(星期四)至109.3.11(星期三) 109.5.11(星期一)至109.5.14(星期四)
術科考試資訊公告 109.3.12(星期四) 無 術科考試 109.3.14(星期六)9時 無 上網查詢成績 109.4.23(星期四)10時起 109.5.18(星期一)10時起 成績複查 109.4.23(星期四)12時止 109.5.19(星期二)12時止
放榜 109.4.29(星期三)15時起 109.5.20(星期三)15時起
正取生報到 109.5.9(星期六)10時 109.5.23(星期六)10時 備取生遞補 109.5.9(星期六)11時 109.5.23(星期六)11時
運動與休閒管理系聯繫方式
※電話:08-7799821分機8381、8380
壹、 招生名額、報名資格及成績採計方式 一、 招生名額
運動項目 招生學制 招生系別 招生名額 性別限制 棒球 日間部 運動與休閒管理系 14 限男生 其他 日間部 運動與休閒管理系 12 不拘
二、 報名資格
報名考生須同時符合下列二項資格:
(一) 學歷(力)資格: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職)或同等學校畢業者(含應屆畢業生),
或經教育部認定具有同等學力資格者。
(二) 運動績優資格:考生應符合下列各項資格或經歷之一,並於報名時檢具相關證明。
1. 具備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資格者。
2. 曾代表國家參加國際層級之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者。
3. 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原住民運動會、全國 身心障礙運動會,並持有證明者。
4. 曾參加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之運動聯賽、全國單項運動協會舉辦之全國性單項運動 錦標賽,並持有證明者。
5. 曾任高中職學校運動代表隊一年以上,且曾參加縣市級以上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
參賽紀錄者。
6. 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畢業生,並持有證明者。
三、 修業年限:四年為原則。
四、 本校男女兼收,修畢規定學科學分且成績及格准予畢業者取得學士學位。
五、 日間部上課時間:週一至週五白天為原則。
六、 成績採計方式
(一) 「棒球」運動項目採術科考試,說明如下:
1. 投手項目:
項目 內容與方法 評量重點 比例
基本技術
投手 BULL PEN
直球─10球(球速)
球速 50%
控球─10球 控球 40%
體能測驗 50M 體能 10%
2. 野手項目:
項目 內容與方法 評量重點 比例
基本技術
野手 打擊能力
1揮棒速度
2.打擊動作的順暢性 50%
守備能力 1.接球能力
2.傳球能力 40%
體能測驗 50M -- 10%
3. 同分參酌順序:
(1) 基本技術成績。
(2) 體能測驗成績。
(二) 「其他」運動項目採書面資料審查,說明如下:
1. 運動項目「參賽」證明,佔200分。
2. 運動教練或指導老師推薦函(格式請參見附表一,第8頁),佔200分。
3. 運動項目「得獎」證明,佔500分,詳細配分如下表:
性質 名次
國 際 性 競 賽
全 國 性 競 賽
跨 縣 市 競 賽
縣 市 級 競 賽
鄉 鎮 級 競 賽
校 級 競 賽 第一名或同級 300 250 200 150 100 50 第二名或同級 250 200 150 100 50 30 第三名或同級 200 150 100 50 30 20 其他 150 100 50 30 20 10 4. 其他足以證明學生優秀之資料,佔100分。
5. 同分參酌順序:
(1) 運動項目「得獎」證明成績。
(2) 運動項目「參賽」證明成績。
(3) 運動教練或指導老師推薦函成績。
(4) 其他足以證明學生優秀之資料成績。
貳、 報名
一、 報名日期:
運動項目 棒球 其他
通訊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9.3.10 (星期二) 即日起至109.5.13(星期三)
現場報名日期 109.3.5(星期四)至109.3.11(星期三) 109.5.11(星期一)至109.5.14(星期四)
二、 報名方式:
(一) 通訊報名:
1. 報名收件地址:91202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23號。
2. 報名收件單位:「美和科技大學招生中心」收。
3. 請以郵局「限時掛號」或「宅急便」寄送報名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現場報名:
1. 現場報名地點:本校興春樓一樓招生中心辦公室。
2. 現場報名時間:每日9時至16時。
三、 報名時應備下列文件:請依下列順序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放裝入已黏貼附表三(第10 頁)報名專用封面之B4信封內。
編號 報名資料 注意事項
1 報名費
1.報名費用新臺幣300元整。
2.通訊報名限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寫明「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 技大學」,金額不足或匯票抬頭有誤者不予受理,本會不受理郵政劃撥。
3.現場報名限用現金。
4.低收入戶報名費全免:凡報名之考生係屬各縣市政府所界定之低收入 戶者,得於報名時繳交各縣市政府於109年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 件(清寒證明及中低收入證明不予受理)影本,辦理報名費全免。
2 報名表
附表四(第11頁),考生需以正楷填寫並於考生簽章欄處親自簽名,並 貼妥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照片乙張。若報名表內容與所繳驗證件不 符,不予受理報名。
3 學歷(力)證 件影本
報名學歷(力)證明文件,請以A4紙張縮印,須清晰可見畢業日期或 發證日期,日期模糊不清者,視同不符報名資格,影本不須加蓋學校(單 位)關防,亦不發還。
(1)應屆畢業生:繳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高一至高三上之歷年成績單。
(2)非應屆畢業生:繳交畢業證書影本或其他具同等學力之證明影本。
4 運動績優資格 證明
請考生自行檢具符合簡章第 1頁「二、報名資格」(二)運動績優資格 之證明。
5 書面資料
僅報考「其他」運動項目須繳交,報考「棒球」免繳交。
書面資料請以A4格式紙張製作,所有書面資料於報名日期截止後即不 予發還,亦不提供借閱或影印,請考生自行留存相關資料備份。
四、 報名注意事項
(一) 報名考生若更改姓名者,其所應繳驗之各項證件必須先至原發單位更改姓名,或報名 時持戶籍謄本,否則不得報名。
(二) 逾期寄件、資格不符、表件不全而無法報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所繳報名費一概不 退還。報名前請再確認清楚,除因上述情形外,報名表件寄出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退還。
(三) 各項應繳證件及書審資料,必須於報名時備齊繳交,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繳或 追認。
(四) 參加109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獲錄取且報到之考生,若未至原錄取學校辦理放棄,再 報考本會招生考試並經錄取,將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
(五) 本校辦理本次招生,須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 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校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 考生個人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 校,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及其相關資料,運用於本招生試務使用。
參、 術科考試資訊、術科考試日期、地點及時間
一、 術科考試資訊將於109年3月12日(星期四)於本校網站→招生資訊公告,查詢網址:
http://www.meiho.edu.tw。
二、 術科考試日期、地點、時間
運 動 項 目 棒球
術 科 考 試 日 期 109.3.14(星期六)9時 術 科 考 試 地 點 美和科技大學北校區打擊練習場 注 意 事 項
1. 考生請攜帶身分證、學生證(正本),並於 8 時 50 分前完成報到及核 對資料。
2. 請自行攜帶裝備(棒球服裝、手套、帽子)。 肆、 成績查詢及複查辦法
運 動 項 目 棒球 其他
成 績 查 詢 109.4.23(星期四)10時起 109.5.18(星期一)10時起 成 績 複 查 109.4.23(星期四)12時止 109.5.19(星期二)12時止
一、成績查詢方式:考生可於成績查詢時間起於本校網站http://www.meiho.edu.tw查詢個人總成績。
二、成績複查方式:
(一) 考生對各項成績評分有疑義時,可申請複查,但不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各項 成績複查以一次為限。
(二) 複查成績限於複查時間內,填寫附表二(第9頁)申請表,傳真至本校招生中心(傳真電 話:08-7796078),逾時或未依規定者,概不受理。
(三) 複查費用請另以現金交至本校招生中心,每項目新臺幣50元。
(四) 若成績複查後有異動,則以異動後成績為準。
伍、 錄取標準及放榜
運 動 項 目 棒球 其他
錄 取 查 詢 109.4.29(星期三)15時起 109.5.20(星期三)15時起
一、錄取結果依上述日期及時間,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meiho.edu.tw,本會另寄發「錄取通 知單」。
二、本校招生委員會應於放榜前訂定最低標準,以總成績排序,先錄取正取生至額滿為止,餘為 備取生。正取生報到後若仍有缺額,得由備取生依序遞補至額滿為止,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
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
三、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同分比序」原則依次比較考生成績,以決定錄取優先順序 陸、 報到及註冊
一、 正取生報到及備取生遞補
運 動 項 目 棒球 其他
正 取 生
報 到 109.5.9(星期六)10時 109.5.23(星期六)10時
備 取 生 遞 補 109.5.9(星期六)11時 109.5.23(星期六)11時 報 到 及 遞 補
地 點 本校興春樓招生中心辦公室
(一) 報到方式:採正取生及備取生現場報到,詳細時間以「錄取通知單」及本校網站公告為準;
逾時未至指定地點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正取生)或遞補(備取生)資格。
(二) 考生辦理報到及註冊應攜帶之表件以「錄取通知單」及本校網站公告為準。
二、 報到注意事項
(一) 錄取生辦理報到(含備取生遞補報到)時,應繳交下列表件:
1. 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正本或當學期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2. 非應屆畢業生:學歷證件正本,未依規定攜帶學歷(力)證件正本者,一概不予 受理登記報到。
3. 備取生遞補需攜帶資料等同正取生。
(二) 錄取生辦理報到必須繳交學歷(力)證件正本(不得以加蓋學校關防之影本代替或國 內學校畢業之英文版畢業證書不予受理),應屆畢業生報到當天得以切結書方式替 代,並承諾於109年7月1日前補交畢業證書正本。所繳交之證件,於開學後之學期 中旬(約十一月份)統一發還,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要求提早領回。如已參加其他 入學考試並有機會得錄取者,請慎予抉擇,不得重覆報到。
三、 註冊
(一) 本校 109 學年度新生入學資料袋預計 7 月中旬寄出,錄取生請於收到資料袋後,於規定 時間內完成繳費,並將完成繳費證明郵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以完成新生入學程序。
(二) 108學年度四技日間部運動與休閒管理系註冊費為51,512元,109學年度如有異動,則 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三) 有關學雜費退費基準,依據教育部103.5.14臺教技(四)字第1030183598B號修正之「專 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規定,說明如下:
學生休、退學時間 學費、雜費退費比例 備註 註冊日(含當日)前申請休
退學者
免繳費,已收費者,全額 退費
於註冊日之次日起至上課(開學)
日之前一日申請休、退學者
學費退還三分之二,雜費 全部退還
其採學分學雜費或學雜費基數核 算者,退還學分費全部、學雜費基 數(或學分學雜費)三分之二 於上課(開學)日(含當日)之後
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休、退學 者
學費、雜費退還三分之二
其採學分學雜費或學雜費基數核 算者,退還學分費、學雜費基數(或 學分學雜費)各三分之二
於上課(開學)日(含當日)之後 逾學期三分之一,而未逾學期三分 之二申請休、退學者
學費、雜費退還三分之一
其採學分學雜費或學雜費基數核 算者,退還學分費、學雜費基數(或 學分學雜費)各三分之一
於上課(開學)日(含當日)之後 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休、退學者
所繳學費、雜費,不予退 還
柒、 其它
一、 考生在考試或報到期間,如遇颱風警報或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時,請注意收聽廣播、電視媒 體及本校網站統一發佈之緊急措施與最新消息。
二、 考生如經發現報名資格不符或所繳驗之各項證件若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更欺詐等情 事,如錄取未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者一經查明即開除學籍,且不發給任何學歷證 件。如將來在本校畢業後始發覺,除勒令撤銷其學位證書,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外,本校 得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 報名表中「聯絡地址」欄,均請明確填寫並務請填寫郵遞區號,該地址為本校寄發各項通 知用,如因填寫錯誤或無收件人,致郵件無法投遞,損及考生權益時,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 如有其他特殊狀況或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
五、 簡章函索:請附貼足45元郵資及書明收件人姓名、住址之B4大型回郵信封一個(註明函 索「109學年度四技體育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簡章」),逕寄本校招生中心收。
六、 簡章索取處:本校校門口警衛室及興春樓一樓招生中心辦公室;亦可由本校網站下載簡章 及報名表格。
七、 以上內容如有變動或未盡事宜,以本校網站公告之事項為準。
捌、 考生申訴處理辦法
第一條 本會辦理各項招生考試,為保障考生權益,並有效處理招生糾紛,建立考生申訴制度,
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生糾紛處理事宜由本會委員兼任之。
第三條 本會接受考生提出申訴時,始得開會,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不得委託代理。
第四條 委員與申訴案件有利害關係時,應申請迴避。
第五條 考生因於考試時接受不當處置或因行政措施使其權益受損,依行政程序仍無法解決者,
得向本會提出申訴。
第六條 申訴及處理程序:
一、考生申訴應於知悉日起七日內以書面為之。
二、申訴者應為考生本人,應於申訴書中載明申訴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報考序號、
住址、申訴之事實及理由,並檢附相關之文件及證據後,以雙掛號郵件向本會提出,
申訴書格式另訂之。
三、本會接受申訴案件後,應逕行瞭解狀況與蒐集資料,並於兩週內舉行會議。會議採不 公開舉行,必要時得通知申訴人、關係人與會說明。
四、本會決議後應草擬評議書,一週內再提出討論通過,評議書由主任委員署名。
五、評議書應明確記載事件經過,雙方陳述,評議理由。評議書送請校長核備,並函送申 訴人及有關單位。
第七條 本會對逾越期限之申訴案件,不予受理。
第八條 在申訴程序中,申訴人對造其利害關係人提出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者,應即通知本會。
本會得知後,應即中止申訴案件之評議,俟訴訟結束後再行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經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 8 頁
附表一 推薦函
美和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四技體育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推薦函
申請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 畢業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動專長項目:________________ 運動專長年資:___________________
………
茲推薦學生________________,參加美和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四技體育運動 績優單獨招生。
(一)對學生之瞭解程度:□非常熟 □熟 □不很熟 □不熟;認識;____年 (二)文字敘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總評:□極為傑出 □傑出 □優良 □佳 □普通 □普通以下 □不清楚
推薦師長(教練)親筆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職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寫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9 頁
附表二 成績複查申請表
美和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四技體育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成績複查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查詢編號: (考生勿填) 答覆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聯絡電話
日:
夜:
複 查 項 目 處 理 結 果 (考生勿填)
1 2 3 4
其他複查事項(請說明):
本申請計複查 _______ 項,每項複查費新臺幣50元,計新臺幣 ____________ 元。
考生簽章:___________
注意事項
(一) 考生對各項成績有疑義時,可申請複查,但不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各項成 績複查以一次為限。
(二) 複查方式:複查成績請於規定時間內(參照本簡章第4頁),填寫本申請表,傳真至本 校招生中心(傳真電話:08-7796078),逾時或未依規定者,概不受理。
(三) 繳交複查費:複查費用另以掛號郵寄至本校招生中心,每項目新臺幣50元(以郵票代 替現金)。
(四) 若成績複查後有異動,則以異動後成績為主。
(五) 本表各欄填寫時務必字體工整,切勿潦草。
第 10 頁
附表五 報名專用信封
附表三 報名專用信封
美和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四技體育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報名專用信封
應考人:
連絡電話:( )
聯絡地址: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街路 段 巷 弄 號 樓 室
郵票黏貼處
限時掛號
91202 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 23 號 美和科技大學招生中心 啟
下列各欄由考生填寫,並確實檢查內容之相關證件資料,並以
註記,以利處理,謝謝!報 名 資 料 確 認
報名資料包括:(請依序整理,並以迴紋針固定於左上角)
□
報名費□
報名表(應正楷填寫,親自簽名並浮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學歷(力)證件影本□
運動績優資格證明□
書面資料(僅報考「其他」運動項目須繳交)附表四 報名表
美和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四技體育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報名表(正表)
報考序號 ※此欄考生請勿填寫 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運 動 項 目
□棒球 (守備位置:□投手、□捕手、□內野手、□外野手)
□其他(運動項目: )
姓 名 黏 貼 處
請將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成一張 浮貼於此欄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報 名 資 格
學 歷
□國立
□私立 學校 科
年 月畢業 或 自 年 月 至 年 月肄業 同
等 學 力
年 月
考 級技術士證合格試 及 格
聯 絡 電 話
(日):( ) (夜):( ) 行動電話:
通 訊 地 址
□□□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街路 段 巷 弄 號 樓 室 1.本表須以正楷填寫,報名資格完全符合簡章規定,如有不實之處,願受取消錄取之處分。
2.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及其相關資料,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
考生簽章:______________
(考生需親筆簽名)※考生請勿自行裁切
美和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四技體育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報名表( 副 表 )
報考序號 ※此欄考生請勿填寫 性別 □男 □女
請於此處黏貼 二吋照片 運 動 項 目
□棒球
(守備位置:□投手、□捕手、□內野手、□外野手)□其他(運動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