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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出生

在文檔中 111.03 (頁 69-74)

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身分證 編號 現在通訊 處及電話

(請詳填)

□□□□□□ 縣市 市鎮(鄉)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電話:(家) (公) (行動)

電子信箱:

請假 事由

因 ,

致無法參加 111 年 月 至 日之 □競賽活動

□頒獎典禮 證明

文件

(請檢附正本或影本)

請假人

簽章

(務必請本人簽名)

提名單位 蓋機關印信處

(學校之推廣單位、實習處或系所章無效)

填表日期: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註: 一、 依據第 52 屆全國技能競賽技能競賽簡章規定,參賽選手預知屆時無法參賽時,應事先於競賽 2 週 前(即 111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前)以書面方式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請假,請假者 視同放棄該次參賽權利,屆時不得再行主張恢復。

二、 參賽選手因故請假,需由提名單位用印,否則無效。

三、 請先傳真至 04-22520440 或以電子郵件送至 skillscompetition@wda.gov.tw,惟仍需郵寄正本至臺中 市南屯區黎明路 2 段 501 號 6 樓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職類名稱

□青年組 □青少年組 代號:

名稱:

申請日期

申請人簽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地 址 性別

檢附證件

(請勾選)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其他:

身分證正面影本浮貼處 身分證反面影本浮貼處

疑義 事由

請求處 理方案 備註:

1. 依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第44條規定,選手對競賽成績有異議時,應於公告後3小 時內,由選手本人,以書面載明職類名稱、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 編號、住居所、事由等向大會提出異議處理。逾時提出者,不予受理。

2. 請傳真至04-22520440,或以電子郵件送至 skillscompetition@wda.gov.tw,逾期不 予受理。

「*」為必填欄位

*職類名稱

*選手姓名

*原提名(培訓) 單位名稱

新增原提名(培 訓) 單位指導老師

1

*姓名 職稱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新增原提名(培 訓) 單位指導老師

2

*姓名 職稱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原提名(培訓)單位機關印信

備註:

1. 請於111年6月30日(星期五)前向主辦單位申請增列。

2. 請先傳真至04-22520440或以電子郵件送至 skillscompetition@wda.gov.tw,惟仍需郵寄 (正本)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6樓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逾 期不予受理。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月 日

「*」為必填欄位

茲同意 (全銜)申請增列培訓單位

培訓單 位聯絡 人

*姓名 職稱

*行動電話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申請培訓單位獎狀 □是 □否

增列

原因 )

□因選手升學,增列新就讀學校。

□因協助提供選手訓練資源。(資源項目:

□其他:

選手

*姓名 *職類

*報名區別 □分區賽(北區)

□高中技藝競賽推薦

□分區賽(中區) □分區賽(南區)

□國中技藝競賽推薦

*原提名單位機關印信

*原提名單位(全銜):

備註: 1. 申請增列培訓之單位,請培訓單位檢附本表(正本),並附上「增列共同培訓單位及 培訓單位指導老師申請書」(正本)於111年6月30日(星期五)前申請。

2. 請先傳真至04-22520440或以電子郵件送至 skillscompetition@wda.gov.tw,惟仍需郵寄 (正本)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6樓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逾 期不予受理。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月 日

申請書(新增培訓單位用)

「*」為必填欄位

*職類代號/名稱

*選手姓名

*新增培訓單位 名稱

*新增培訓單位 地址

新增培訓單位 指導老師 1

*姓名 職稱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新增培訓單位 指導老師 2

*姓名 職稱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新增培訓單位機關印信

備註: 1. 申請增列培訓之單位,請培訓單位檢附本表(正本),並附上「增列培訓單位同意書」

(正本)於111年6月30日(星期五)前申請。

2. 請先傳真至04-22520440或以電子郵件送至 skillscompetition@wda.gov.tw,惟仍需郵寄 (正本)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6樓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逾期 不予受理。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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