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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鎮都市間成就差異在2003和2011年達顯著;鄉村都市 間成就差異一直都有顯著

在2003至2011年間,都市、城鎮和鄉村之落後學生,其數學成就落後「基礎 成就線」的幅度沒有顯著差異,落後幅度在54至75分之間;換算為效果量,是在 0.55(= 54/99)至0.62(= 75/121)個標準差之間。

伍、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本研究利用TIMSS 2003至2011的資料,對這八年間臺灣八年級學生數學成 就之城鄉差異及其變化,從「整體成就」、「成就離散度」、「分布位置之成 就」及「落後度」等四個面向完整地加以描述。根據前節所述研究發現,針對四 個研究問題,結論如下:

(一)城鎮都市間成就差異在2003和2011年達顯著;鄉村都市 間成就差異一直都有顯著

在不排除HER對教育成就的影響下,城鎮都市間和鄉村都市間的成就差異表 現在平均數、分位數和落後人數比三個指數上。參照表15,針對城鎮都市間的成 就差異,說明如下:

1. 在2003年,城鎮都市間平均數、部分的分位數和落後人數比有顯著差異。

城鎮學生數學成就平均落後都市學生0.18個標準差。城鎮的落後人數比高於都市 5%。

2. 在2007年,城鎮都市間「所有」指數都無顯著差異。

3. 在2011年,城鎮都市間平均數、所有的分位數和落後人數比有顯著差異。

城鎮學生數學成就平均落後都市學生0.45個標準差。城鎮的落後人數比高於都市 8%。

表15

TIMSS 2003至2011臺灣八年級學生數學成就城鄉差異綜合分析

指數 城鎮都市間差異 鄉村都市間差異

2003 2007 2011 2003 2007 2011

未排除HER

1. 鄉村學生數學成就平均數在三屆調查分別落後都市學生0.39、0.52和0.57 個標準差。

2. 鄉村學生數學成就的變異數在2007年顯著大於都市。

3. 在各個分位數上,鄉村都市間的差距一直都達到顯著水準(鄉村顯著低於 都市)。

4. 針對落後度的落後人數比,鄉村都市間的差距一直都達顯著水準,鄉村比 都市多11%∼15%,鄉村之落後人數比約是都市的三倍。

5. 針對落後度的落後幅度,鄉村都市間的差距一直都沒有達到顯著水準,城 鎮都市間的差距也一樣沒有顯著。都市、城鎮和鄉村之落後學生落後「基礎成就 線」的落後幅度在0.55∼0.62個標準差之間。

(二)城鎮都市間成就差異除2007年之外,在2003和2011年

3. 在2011年,不僅部分的分位數和落後人數比的差異跟非HER因素有關,城 鎮都市間平均數的差異也跟非HER因素有關(見表15);城鎮學生落後都市學生 大約0.25個標準差。

在排除HER的影響後,鄉村都市間平均數在2011年才有顯著差異;鄉村學生 落後0.29個標準差。鄉村都市間部分的分位數和落後人數比的差異在三屆調查都 跟非HER因素有關(見表15)。

(三)同為後段但低HER者,城鄉差距較大;同為前段但高HER 者,在2011年城鄉差距較大

從整體成就來看,臺灣城鎮都市間和鄉村都市間的八年級學生數學成就平 均數差距並不因學生之HER而有不同。不過,本研究透過分位數RIF迴歸分析發 現,在成就分布的部分位置上,數學成就的城鄉差距會隨HER而有不同,而且在 分布位置的前段或後段,調查結果並不相同。同為後段但為低HER之學生,其教 育成就在三屆調查都有較嚴重的城鄉差距;同為前段但為高HER之學生,其教育 成就在2011年有較大的城鄉差距(見表15),此結果未於先前研究中發現。利用 成就分布圖(見圖3)可較容易了解上述結果。

以落後人數比RIF迴歸分析所得到的結果也與上述分位數分析一致。落後人

數比的城鄉差距會因HER而有不同。低HER學生落後人數比的城鎮都市差距和鄉 村都市差距都比較大。

(四)從2007至2011年,城鎮都市間成就平均數和分位數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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