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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主體意識回至主客互融的經驗

在文檔中 第四章 運動的審美經驗 (頁 33-38)

當觀眾將自身視為審美的主體,並以直覺獲得運動競賽的審美性質,

此為審美意識。然而,觀眾的審美經驗,乃是觀眾在欣賞的過程裡,自己 向運動競賽開放,運動競賽在欣賞者面前展現自己,並非是觀眾主動地(主 體)去欣賞與把握一個對象(客體【運動競賽】)。觀眾不可能沒有運動競 賽而單獨存在,運動競賽之所以被視為一部作品,則它無法脫離觀眾而單

獨存在,而且也無法脫離其存在的世界。當觀眾玩一場欣賞運動競賽的遊 戲時,一方面他玩遊戲,另一方面遊戲玩他,在此往返的過程中所產生的 審美經驗,是一個主客互融的整體經驗。

(二)由瞬間的體驗回至時間性的經驗

觀眾在欣賞運動競賽時,會經歷到許多瞬間的體驗。然而,觀眾的審 美經驗並非只是瞬間的體驗,它是累積許多過去的經驗,並在參與的過程 中,形成同時性的經驗,此乃是結合過去、現在與未來而成,且為具有連 續性的時間性經驗。這些經驗觸發欣賞此場運動競賽的審美經驗,例如欣 賞美國職棒大聯盟水手隊的日籍運動者鈴木一朗的比賽時,當他擊出一支 安打時,觀眾所經驗到的不只是擊出的那一瞬間,而是帶著以前欣賞他參 與比賽的經驗,以及該場比賽過程的其他經驗的連結。當他擊出的是追平 一球季的安打紀錄的安打,或是締造紀錄的安打,或者是無關紀錄的安 打;再加上該安打又是球隊在該場比賽一直無法擊出安打的情況下所擊 出,或是一支再見安打,或者是眾多安打的其中一支,則觀眾將經驗到不 同的審美經驗。此亦可說明觀眾的審美經驗,是一種具有時間性的經驗,

亦即一種與過程連續、與過去經驗連續的經驗。

(三)從抽象的意識回至具體的經驗

當觀眾未融入運動競賽時,有時以審美意識理解運動的審美性質,此 屬於一種抽象的意識。以抽象的意識理解運動競賽,對親身參與的觀眾而 言,是一種間接的理解運動競賽。然而,對觀眾融入運動競賽中,乃以具 有思考性、記憶性、創造性的身體獲得具體經驗(此經驗發生在抽象意識 前,所以優先於抽象意識),並形構出審美經驗。觀眾的審美經驗乃是從

抽象意識返回到一種直接、具體的經驗,一種令觀眾深刻、回味的經驗,

也是一種融合認知、實踐與情感的經驗。

(四)從客觀的標準回至開放性的經驗

在審美意識中,認為審美是具有客觀標準,審美對象可以獨立於其存 在世界之外。事實上,審美對象無法脫離其存在的世界,而且觀眾與審美 對象及其世界彼此開放自身、交互作用,產生混沌矇矓的經驗,此經驗即 具有開放性,無法用客觀標準加以衡量。由於客觀標準乃是人在直接經驗 之後,使用理性思維進行理解,再與眾人形成共識,並制訂一個共同遵循 的標準,所以它與直接經驗相距甚遠,而且限制了直接經驗表達的空間。

觀眾的審美經驗則是擱置此思維,回到一個直接且具開放性(亦指接納新 的經驗)的經驗之展現。

第五節 本章結語

經過運動意識與運動審美意識的澄清後發現,運動世界中充滿著此二 者。有關運動意識下的產物包含運動的認知、運動訓練、運動表現與運動 研究等,其主要以科學的意識瞭解運動的意義,運動表現的優缺,運動研 究是否專業、有價值,以及如何促進運動成績。有時,由於運動意識的影 響,讓我們不知不覺地以審美意識去欣賞與面對運動競賽。此運動審美意 識在運動者與觀眾方面皆發生作用,產生運動審美區分下的美,包含瞬間 的快感、創意的喜悅,以及身體美、動作美、流動美、情境美、獲勝之美 與驚奇之美等,這些美不僅是個體直覺的判斷,而且將審美對象(運動競 賽)從其存在的世界中切割出來,有時還將運動者從運動競賽中獨立出來

(如身體美)。

然而,運動的審美經驗並非只是審美意識的理解,它是運動參與者帶 著前見解置身在運動中,與審美對象真正玩一場遊戲所產生的經驗。此為 包含參與者的前見解,以及運動競賽本身與其存在世界的整體性的經驗,

亦即此經驗具有歷史性(包含運動者、觀眾與運動競賽的歷史性)與統一 性。而本章提出運動審美經驗的內涵包含在運動者方面有:無不相容的審 美經驗;無止息的超越自我經驗;風起雲湧百激盪、驚心動魄難意表;清 澈沈靜的審美經驗;風吹草動的細膩性;以及捨生忘死的審美經驗等。在 觀眾方面的審美經驗則包含:超越過去與他人的審美經驗;靜如鐘、動如 不倒翁之「穩」的審美經驗;悲劇性的審美經驗;命運與共的糾纏;憐惜 且讚嘆的審美經驗;蕩氣迴腸的審美經驗;剽悍相持與刺激美妙的審美經 驗;東風無力百花殘至柳暗花明又一村;如癡如醉的審美經驗;以及極致 合作之審美經驗等。

本章將運動審美經驗提出並分項說明,並非意指這些內涵已涉及所有 運動的審美經驗,亦非意謂審美經驗本身所具重疊與糾纏、含糊未明的特 性「可以」如此劃分。而主要在於研究者在理解(包含親身的經驗)的過 程中,就自身能夠掌握到的內涵,分項加以描述,以期讀者(理解者)能 夠清楚地瞭解。

經由運動審美意識的澄清,以及運動審美經驗內涵的揭露後,研究者 試圖凝聚其所彰顯出來的特性,為運動審美經驗立下註解。雖然其分為運 動者與觀眾二方面說明,然而,它們所獲之審美經驗的特性,在分析之後 皆為:由主體意識回至主客互融的整體經驗;由瞬間的體驗回至時間性的 經驗;從抽象的意識回至具體的經驗;以及從客觀的標準回至開放性的經 驗等。此特性皆在於從審美意識返回運動參與者親身經驗的審美經驗,亦

即一種兼具連續性、開放性與整體性的具體經驗。

上述亦說明,欲得運動審美經驗並非透過語言與文字的轉述,而是親 身參與於運動競賽之中。惟有如此,才能產生從運動者或觀眾身體的全部 希望、記憶與感覺中所爆發出來,且具有目的、功用、實踐、理性、情感 等相融的整體經驗。猶如希恩提及,在跑步的過程中經驗如同藝術家的經 驗,是從身體的全部希望、記憶與感覺中,所噴射出來的清泉(蘇丁 譯,

1991,頁 109)。

在文檔中 第四章 運動的審美經驗 (頁 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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