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從分析結果可知,學業層面之參與、抱負與國中生初次作弊行為的關聯性,

係以參與要素對國中生初次作弊行為具有影響效應(如表3 .模型一) .從相關 分析結果發現(如表2) ,在不考慮其他條件或因素的同時效應時,學業層面之

參與、抱負與初次作弊行為均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水準'亦即投入較多的時間於學

業活動,投資心力、人力於傳統教育目標的追求愈高,國中生從事初次作弊行為 的次數愈少,而且參與和抱負之間亦呈現正向效應,此與Hirschi

( 1969

)之社會 控制理論有關青少年參與傳統活動、對未來教育和事業抱負愈高,愈不容易從事

偏差行為,且社會鍵各要素彼此間呈現正相關的論述一致。但在同時納入學業層 面之參與、抱負變項後,學業層面之抱負與初次作弊行為則不具相關性,顯示 學業層面之抱負對於園中生初次作弊行為發生的效應,已被學業層面之參與要素 所吸納,所以,在納入學業層面之參與變項後,學業層面之抱負的效應隨之消 5耳。此一結果與過往認為可將對參與因素由社會控制理論的關鍵要素中剔除,或 認為參與因素除非是與抱負有關,否則根本是不重要的看法不一 (Conger,

1976;

Hinde1ang

,

1973)

,而此發現則可能隱喻學業層面之抱負對國中生初次作弊行為

的影響。事實上,建構在學業層面之參與上,亦即國中生投資於傳統學術活動的 企圖心和抱負心的影響力,反映在參與學業活動歷程之效應。換言之,國中生花 費大量時間做學校的功課、閱讀課本等學業活動,即可能合括了其對未來教育抱 負的水準愈高,也就是與學校的連結程度愈高,而不願意失去其學業成就所投資

的風險,所以,從事初次作弊行為的次數相對減少。

再者,本研究發現,學業自我效能愈高的學生愈不輕易從事初次作弊行為 (如表 3 '模型二)。亦即,對自我在學業上的表現充滿自信,對父母、師長 的學業期望能夠全力以赴,主動積極念書、做功課,在面對學業上的困難及挑 戰時,能以學習、正向的態度面對,其以初次作弊行為來因應學業挫折的可 能性因此減少,此結果與以往有關自我效能與作弊行為的實證研究發現一致

(Anderman & Murdock

,

2007; Finn & Frone

,

2004; Murdock et a

I.,

2001; Nora &

Zhang

,

2010) 。在緊張因素之學業表現及學業負擔壓力與國中生初次作弊行為

的關係方面,研究結果發現,學業表現及負擔壓力對國中生初次作弊行為具有影 響效應(如表 3 '模型三) ,亦即來自於學業表現及學業負擔的壓力愈高,國中 生從事初次作弊行為的次數愈高。研究結果意謂著當孩于無法承受學業的壓力,

或無法達到原先預期的學業成就表現時,反而會使青少年產生挫折戚與失敗戚等 負向情緒,導致青少年處於緊張的狀態,增加失望、沮喪、害怕、憤怒等負面情 緒,若又未能尋求適當方法調適、降低心理負荷,有些人便會因此逐漸偏離合法 的學校規範﹒進而以學校規範不能接受的手段來解決,例如:採取初次作弊行 為。此發現允符Agnew學業上的壓力所造成的負面情緒,若未能尋求妥適的方法 加以舒緩,青少年易以違反社會規範的策略來反應的論述 (Agnew,

1985

,

1992

,

2006;Tygart

,

1988)

學業控制因素、學業自我效能及學業緊張因素與國中生初次 作弊行為之關聯性分析 張楓明、譚子文

EEEEfupfk#tpre

77

就整體分析結果而言,當我們同時考量學業層面參與及抱負、學業負擔壓力 及學業表現壓力、學業自我效能與國中生初次作弊行為關係時,研究結果呈現 學業自我效能及學業負擔壓力在解釋國中生初次作弊行為的發生,獲得實證性的 支持(如表 3 '模型四、模型五) ,亦即國中生如其有較低的學業自我效能,學 業負擔壓力愈高時,其產生初次作弊行為的可能性愈多。對國中階段的青少年來 說,學業目標的設定、活動、努力與持續性,在在影響著其學業成就的好壤,但 也因此承擔著必須將書讀好、功課做好、努力表現的壓力,當這些學業負擔壓力 大到逾越孩子所能承受的極限,再加上本身的低學業自我效能,孩子會容易出現 藉由初次作弊行為來減輕學業負擔所產生的壓力;反之,較高的學業自我效能則 能減少初次作弊行為的產生,此亦為頗值得重視的一點。必須注意的是,由研究 結果亦得知,學業層面參與及抱負因素,以及學業表現壓力與國中生初次作弊行 為之間沒有關聯性,這可能是學業層面參與及抱負因素,以及學業表現壓力可能 部分來自於父母、師長的期許與要求,由於學校教育的競爭機制,父母、師長習 於以學生的學習表現及成績、花費多少時間於功課、參與學業活動,以及未來教 育抱負的願景等面向來評價學生,對於尋求良好的學業表現,在認知上即深烙在 學生心裡,而習於如此的教育環境,也型塑出學生學業上的自我效能以因應學習 歷程裡的變異,不畏懼學業表現,但對於過多的學業負荷,則會竄到無法喘息,

難以承受;換言之,學業層面的參與及抱負,以及學業表現壓力業已隱含在學生 的學業自我效能及學業負擔壓力層面內,使得學業層面參與及抱負因素,以及學 業表現壓力對國中生初次作弊行為的效應因此而消失。

綜合研究結果,我們也發現,青少年參與作弊行為的成因,主要是來自於學 業負擔壓力,以及個人學業自我效能程度的強弱,這些發現都符合我們原先的預 期,但社會控制理論觀點之主張,全然未獲本研究支持,此則與過往研究相當迴 異。我們或可推論國內青少年顯示的作弊行為,是在低學業自我效能下,受到高 度學業負擔壓力,且無法或難以再投入更多心力與時間於學業等符合考試規範的 各種努力來克服時所發生,亦即學業自我效能雖左右著作弊行為的發生,但緊張 理論觀點所指之學業負擔壓力也會導致初次作弊行為的發生。與國外研究結果不 同的是,國外青少年的作弊行為甚少是來自於學業層面的考量,反而是比較容易 受到師長、同儕及家庭的影響。如此的探討可以讓我們推論,臺灣與國外地區目

前因社會經濟條件與教育環境,在孩子學業成就及教育期望上的差異確有不同,

臺灣國中生可能的確面對著難以因應的學業負擔壓力,而且這個壓力並不受學生

個人學業抱負高低或參與程度的提升而能卸下。惟隨著經濟的發展與教育的擴

充,很可能逐漸趨同,而對於作弊行為成因的差異,亦將逐漸減低,但此仍有待

更進一步的驗證。最後值得一提的是,本研究有別於過往對偏差行為所進行之研

究,尤其是有關作弊行為之研究 (Gino

et

祉,

2011; Mead et

祉,

2009; Muraven et

a

l.,

2006; Nagin

&

Pogars旬, 2003 )。本研究中之低自我控制並未與國中生初次作

弊行為其關聯性,此可能是因為本研究對初次作弊行為的探究,已先納入足資影

響低自我控制效應的可能影響因素所致,卻也似乎意味著作弊行為可能是風險衡 量後的產物,而非一時衝動或全然不理性的行為。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