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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釐清生命哲學和相關學科

就生命此一概念的界說,配合著相關概念的釐清,可收相得益彰的 效果。同樣地,說明生命哲學意指什麼,也可搭配相關的學科,透過釐 清,以助成對照的理解。

如果將生命哲學當成一門學科,相關的學科其實不在少數,而且彼 此的重疊,有些可能還頗為可觀。學科之間的交集和區別,雖然通常不 是那麼的一目了了然,也不見得已有學界的共識,但是若處理得宜,或 許有助於更加理解何謂生命哲學。和生命哲學相關的一些學科,初步選 定生物學、人生哲學、生命研究、生死學、死亡學;彼此可能的分際,

逐一鋪陳如下。

生物學(biology):又稱為生命科學或生物科學(life sciences),將 有機體的種類、層級構造、機能、起源、演化、以及與環境之間的互動 做為研究對象的各個學科的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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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可加上生物技術的應用,

包括生物醫學(biomedical sciences)、生物工程(bioengineering)、基因 工程(genetic engineering)。隨著分子生物學的進展與基因體定序(genome sequencing)的重大突破,生物學和相當多的學科的關聯,越來越密切,

其應用的層面,越來越廣泛,而且衍生的問題,也似乎越來越棘手。

32 研 究 有 機 體 的 種 類 , 包 括 生 物 分 類 學 ( taxonomy)、 植 物 學 、 動 物 學 、 水 生 生 物 學

(hydrobiology)、昆蟲學(entomology)、微生物學(microbiology)。研究有機體的層級構造,

包括生理學、組織學(histology)、解剖學(anatomy)、細胞生物學(cytology)、分子生物 學(molecular biology)。研究有機體的機能,包括動物行為學(ethology)、神經生物學

(neurobiology)、遺傳學(genetics)、胚胎學(embrtology)、發展生物學(developmental biology)、生物化學(biochemistry)、生物物理學(biophysics)、生物資訊學(bioinformatics)、

病毒學(virology)、免疫學(immunology)。研究有機體的起源與演化,包括演化生物學

(evolutionary biology)、古生物學(paleontology)。研究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包括生 態學(ecology)、環境生物學(environmental biology)、生物地理學(biogeography)。

然而,首先,生物學所涉及的生命,往往侷限在活的有機體的部分,

並未及於生命體的其它構成要項、生活的多樣領域、或生命實踐的高超 表現。其次,生物學幾乎全然不碰觸諸如生命意義、生命價值、或生命 目的等重大的哲學課題。第三,生物學採取的研究進路,以經驗科學為 主,很少出之以哲學的思辨。至少這三點,即構成生物學和生命哲學極 大的分野。

人生哲學(philosophy of human life):所謂人生,乃進入人類的生 存環圈,以人的樣貌或生命形態出現於世界,從而經歷的一生與生活。

至於人生哲學,則為以人生為關切的重心,展開哲學的探問與思辨,從 而形成的整套學問的鑽研。人生哲學通常會檢視有關人生的各式各樣的 斷言或主張,探討個別的或群體的人生處境、人生的由來與去向、人生 的安頓與失落、人生問題、人生觀、人生意義與人生的荒謬感、人生價 值的衝突與抉擇、人生目的、人生的現實與理想、人生修養,而如此探 討的目的,在於更清楚認識、引導、規範、改善、或提昇人生。

然而,人生與生命這二個概念在涵義的差異,即影響到人生哲學和 生命哲學各自的視野,以至於提出的論題,和對於論題處理的著眼,彼 此之間可能出現極大的落差。如果誤把人生哲學當成生命哲學,或誤以 為生命哲學只是人生哲學的老套,由於沒有事先認清人生和生命這二個 概念可能的分際,結果容易陷落在一些褊狹的格式,而依舊渾然不覺,

包括嚴重忽略世界還有極其多樣的生命形態,抱持人類中心主義或人本 主義的世界觀,以及先入為主地侷限在生命顯現的一個小小波段在論斷 生命本身。

生命研究、生命學(life studies):得力於哲學、宗教學、人文學科、

社會科學、生物科學的視角、方法、或見解,以跨學科的方式,研究和

生命相關的課題,從而形成的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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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研究的優勢,在於針對生命 課題,不以單一學科為限,而是從眾多的學科出發,較有可能減少盲點,

形成更寬闊的視野,以及做出比較的或批判的論點。

在提出論題、展開思辨、和檢視論點上,生命哲學可構成生命研究 最重要的支柱之一。此外,針對通常的生命研究雖然強調跨學科的進路 卻往往將生命簡化為有機體、人類、或人生的做法,生命哲學亦可發揮 救偏補弊的功能。

生死學(life-and-death studies):以醫學、心理學、社會學、人類學、

宗教學、哲學各自的方式,或以跨學科的方式,探討生死所形成的學問。

生死當作複合詞,意思相當模糊。生,單獨使用,可指生命;用在 生死此一複合詞,通常意指活著。例如,攸關生死大事,意指關係到活 著或死亡的事情。如果生死意指活著和死亡,則生死即不應和生命混為 一談。生命可顯現為生命歷程,而死亡只是從生命歷程畫出的一個波段 再認取出來的一點或一個環節。生命顯現的生命歷程,在一個波段,包 括出生、活著、和死亡。因此,生命此一概念,雖然在語詞上並沒有帶 著死亡一詞,卻比生死來得更根本,而且更廣大。當前的生死學,大都 只針對一般世人的生死,在做綜合的研究,這和生命哲學將研究對象拉 到生命本身,並且延伸生命歷程的網絡,從事儘可能深刻和廣大的窮 究,以及在研究方法特重哲學的反思,二門學科之間的差異,還是頗 為顯著的。

33 有關生命研究,可參閱:Masahiro Morioka, “Cross-cultural Approaches to the Philosophy of Life in the Contemporary World: From Bioethics to Life Studies,” Genomics in Asia: A Clash of Bioethical Interests?, edited by Margaret Sleeboom, London: Kegan Paul, 2004, pp. 179-199.

Available: (http://www.lifestudies.org/cross-cultural.html).

死亡學(thanatology):以個別學科,或以跨學科的方式,研究與死 亡相關的界說、經驗、行為、言說、思想、情感、態度、倫理、儀式、

或風俗所形成的學問;亦可將探索的觸角,往死後的情形延伸。

生命哲學當然重視死亡課題的哲學探究,卻不以此為限。死亡學雖 然也納入哲學的思辨,卻不見得以此為主要的方法。

生命哲學和上述相關的一些學科之間,當然不是截然可分的,也不 具有任何的對立性,卻不因此意味就該全部攪混在一起。經由適度的釐 清,初步的用意,在於助成學科之間對照的理解,以及從對照的看法,

更加認識生命哲學意何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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