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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亨利八世的回應及其服從論述

庭戴爾的服從理論是亨利政府重要的統治依據,亨利的服從論述在 一五三六年回應「聖寵朝聖行」時臻於成熟。亨利對該事件的回應同時 從兩方面進行:一是公開具名的正式回覆;另一則為私下匿名的政論文 宣。這兩類文本高度互補:除了從不同的角度鋪陳亨利的主張,也在態 度上剛柔互濟、恩威並施。這兩類文本對瞭解亨利政府的運作相當有幫

56 William Tyndale, The Obedience of A Christian Man, 40-41.

57 William Tyndale, The Obedience of A Christian Man, 41.

助:我們可從中完整掌握亨利八世的服從論述,也能理解亨利政府如何 結合公開的宣告與私下的論理說情,雙管齊下,向民眾進行遊說。

亨利八世依庭戴爾的理論建構出的服從論述如下:上帝為人類設計 了一個位階的社會,此位階指的不僅是以血統出身為憑據的「身分位 階」,並且是以才智能力為區分標準的「智識位階」。在位階社會中,

國王是上帝所任命的領導者,人們應克盡本分,接受被指派的位置,服 從所擇定的國王。服從國王是英格蘭人民信奉上帝的具體表現,它不僅 展現在對國王個人的服從上,也表現在對國王的法律及其決策的全然服 從上。

亨利政府的正式回覆見諸兩份文件:一是回應林肯郡的〈對林肯郡 叛國與造反者請求的回覆〉(Answer to the Petitions of the Traitors and Rebels in Lincolnshire),58另一為回覆約克郡的〈對約克郡叛民的請求國 王陛下所做的回覆〉(Answer Made by the King’s Highness to the Petitions of the Rebels in Yorkshire)。59這兩份文件均出自亨利八世策士薩德勒

(Ralph Sadler, 1507~1587)之手,再由王室的專用出版商布特雷(Thomas Berthelet)印行。60

嚴格地說,這兩篇回應文,宣告的性質高於實質答覆。亨利對許多

58 此文件目前收藏於英國的 Public Record Office (E.36/118, fol.98). 它並收入 J. S. Brewer, J.

Gairdner & R. H. Brodie eds., Letters and Papers, Henry VIII, vol.11, no.780 (2). Cambridge University Library (STC 15650)收藏有 Thomas Berthelet 在一五三六年出版的版本。此版可 見 Henry VIII, Answer to the Petitions of the Traitors and Rebels in Lincolnshire, in Berkowitz ed., Humanists Scholarship and Public Order, 172-176.

59 此文件由 Ralph Sadler 撰寫。手稿收在 Public Record Office (SPI, pt.ii, pp.506-510). 它並 收在 J. S. Brewer, J. Gairdner & R. H. Brodie eds., Letters and Papers, Henry VIII, vol.11, no.957. 與手稿相較,正式版本在語調與內容上都做了些許更動,後者更強調君王的權 威。此文件於一五三六年由 Thomas Berthelet 出版,目前僅存的版本收在 Cambridge University Library (STC 13077). 此版可見 Henry VIII, Answer Made by the King’s Highness to the Petitions of the Rebels in Yorkshire, in Berkowitz ed., Humanists Scholarship and Public Order, 177-184.

60 Sadler 最初是 Cromwell 身邊的謀士,後因此得到亨利八世的賞識,提拔到身邊(Gentleman of the King’s Privy Chamber),最後成為國王主要的祕書(secretary)之一。

問題,諸如濟貧問題與「受益權法」等,均避重就輕,以國會背書等含 糊理由帶過。亨利政府不在正式的官方回覆中答辯,並不表示它可以就 此避開問題,正如許多學者所言,都鐸政府的順利運作,有賴民間的鼎 力合作。因是之故,亨利政府必須對「朝聖者」的訴求做出完整回應,

才可能「說服」他們結束抗爭。亨利八世顯然亦深諳此點,他於是在官 方的正式回覆之外,亦安排策士撰寫文宣小冊,藉由細緻的申論,打動 起叛民眾的心。一五三六年,兩本政論小冊就此產生,它們是較早完稿 的《悲嘆,煽動叛亂所帶來的毀滅與破壞》(A Lamentation in Which Is Showed What Ruin and Destruction Cometh of Seditious Rebellion, 1536),

以及隨後出版的《對叛亂的糾正:平民百姓對其君王與統治者國王應有 的真誠與忠貞尊敬》(A Remedy for Sedition Wherein Are Contained Many Things concerning the True and Loyal Obeisance That Commons Owe unto Their Prince and Sovereign Lord the King, 1536)。61這兩本小冊雖為匿名 發表,但一般相信,撰文者為克倫威爾新近提拔的策士──理查.莫里 森(Richard Morison, c.1510~1556)。莫里森的文宣小冊中不僅進一步闡 釋亨利政府的論點,並且運用修辭與宣傳技巧,為官方的政策辯護。一 五三六年亨利政府面對「朝聖者」所展現的高明說服手腕,證明了亨利 政權在逆境中建立英格蘭國教會的能力。

官方回覆與政論文宣在態度上的差異,從開場白便能略見端倪。亨 利八世在〈對約克郡……的回覆〉中態度堅定、語氣強硬。他向「朝聖 者」表明其基本的立場:國王是「信仰的捍衛者」,王權是絕對、不可 侵犯,任何人都不能對國王提出質疑,百姓尤其無權也無能過問國王的 宗教政策。

首先是關於維護信仰的問題……我這樣宣告並且聲明:身為君王,我 確實意欲並且一直以來都如此,亦即無論生死都戮力於維護、捍衛、

61 這兩份文宣小冊為達到宣傳的效果,原以「無名氏」(anonymous)的名義發表。但經後 代學者考證,已可確定負責執筆者為亨利八世的文膽 Richard Morison (c.1510~1556)。此 兩篇小冊收在 Berkowitz ed., Humanists Scholarship and Public Order, 85-165. 以下分別以

《悲嘆》(A Lamentation)與《糾正》(A Remedy)簡稱這兩部作品。

以及遵守信仰的純正;對此,沒有人能夠或膽敢挺身反駁。我因此非 常驚訝,無知的民眾竟會賦予自己指示與教導我的責任……無知之民 如此放肆地……意圖糾正我……他們最為正直的國王與統治君主。62 相較於亨利在〈對約克郡……的回覆〉中的強硬措辭,莫里森在《悲 嘆》的開場白所採用的語氣就溫和、感性許多。文宣小冊因為不是以國 王的立場發言,因此不需顧慮論述者的身分與形象,在言辭的運用上更 具彈性,甚至近於煽情。莫里森的文字運用了高明的修辭技巧:他先是 利用對比的手法,一面讚頌國家給予人民的「真實無偽」的愛,一面又 極力斥責叛亂的行為,稱之為「邪惡、違背自然與缺乏判斷力」的舉措,

應遭受最嚴厲的懲罰。對比之後,行文轉為感性訴求,要求民眾反求諸 己「正直的心」,在和諧共榮與叛亂危害間做出正確的抉擇。文末再適 時提出嚴厲控訴,指責那些「追求己利」的人「無視上帝、國家、君王,

以及自然與人類律法」,是連人都稱不上的野獸,不配當英格蘭人。短 短數百字的開場,其中有理性說明、感性訴求,再有嚴詞控訴,深富變 化,充分展現文宣寫作的多變與彈性。

如果我的學習所賦予我的雄辯,猶如我的國家所給予我的真實無偽的 愛,讓我發出悲嘆,那麼我將勇敢地說,沒有任何事是像叛變如此地 邪惡、違背自然,並且遠離人類所有的判斷力,應該被避免;也沒有 任何人的背叛行為,比試圖將國家一分為二更為嚴重,應加諸所有的 懲罰……姑且不論上帝的誡律,或者所有自然與人類的律法,難道正 直的心無法在國王子民與國王陛下間和諧互動所會產生的珍貴結 果,與公開叛亂所會招致的極度危害兩者間,做出選擇嗎?……誰能 夠說自己身上流著正直的血,如果他不敬畏上帝,不熱愛他的國家,

不服從他的國王,卻挖空心思地違抗自然、誠實和所有好的法律?誰 能宣稱他是一個英格蘭人,卻完全不在意英格蘭的福祇被踐踏於腳 下?他是一頭野獸,他永遠不能被視為人,當他訴求的只是自己的財 富與快樂。63

62 Henry VIII, Answer Made by the King’s Highness to the Petitions of the Rebels in Yorkshire, 177-178.

63 Richard Morison, A Lamentation, 85-86.

亨利八世回應「聖寵朝聖行」的方法便是提出一套「服從論述」,

此一「服從論述」可以從「位階」的概念談起。他在〈對約克郡……的 回覆〉中曾經提到,「無知的民眾竟會賦予自己指示與教導我的責任」

(見前引文),顯示亨利論述的背後,存在有「位階」的想法。此番「位 階」的觀點,莫里森在兩本政論文宣中有詳盡的闡述。莫里森在《糾正》

中表示,人依照聰明才智的差別,在社會上擔任不同的角色:有能有智 者負責統領,資質較差者被領導統治。此種位階社會出自上帝的安排:

有能者與次等者,領導者與跟隨者,形成一種和諧的秩序;有人統籌,

有人服從,共創安寧與富足,兩者都是社會所不可或缺。

較次等者應甘於受較明智者的統馭與管理。那些被自然賦予特殊才能 與時運的人,在不破壞法律的情況下,被置於高位。這是偉大神意的 展現,藉此在高位與低位者之間,在渺小與偉大者之間,產生出愛與 親善,任何一方對於另外一方,在安全、財富與安寧上,都是不可或 缺的……人們並非並肩同行,而是有人在前先領,其他在後跟隨;具 有智慧與謀慮者應擔任決策,指派有力量、行動敏捷者付諸執行。64 值得注意的是,「身分位階」雖然存在,但莫里森強調的是「智識位階」。

亦即「能力」是決定一個人社會位置的考量,有慎斷天賦者,宜擔任決 策之職;有行動能力者,可負責政策的執行;而芸芸大眾,接受指導,

安於其位,忠於其君。

「智識位階」立論的進一步發揮,展現在對人事任命的回應上。莫 里森表示,「能力」才是決定社會角色的依據,亨利國王之所以提拔「出 身低微」的官員,是為了體現此種「用人唯才」的原則:

我可以真實無咎地這樣說,感謝我們最為慈藹的主上國王,他始終宣 稱,真正的貴族是那些有德行者;一直以來,他清楚地表明,他希望 他所有的臣民競相展現才能、智慧與德行;這才是唯一的晉升之道,

也是尊貴之所在。65

64 Richard Morison, A Remedy, 110.

65 Richard Morison, A Remedy, 115.

莫里森用相當淺顯的譬喻來說明「用人唯才」的理由。他表示,治國需 要才能,有無能力,一試便知,無法欺瞞。就像一個人馬術不佳就難免 顛簸跌倒,而如果瞄不準目標,就射不到標的。「如果主人箭射得不好,

損失很小,或者說,損及的只是自身。」「但如果將共和體政府交到沒 有能力的人手中,災難不可勝數。」66治國需要能力,所以要提拔有才能 的人,提拔幹才就應該饗以適當的身分品位。莫里森最後回到「位階社 會」的論點:如果一個社會賢愚不分,勤惰不明,善惡得到同樣的尊敬,

那麼誰還願意殫心竭慮為國家謀福利?他引用柏拉圖的論點,說明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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