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主要參考 CADTH/pCODR、PBAC 及 NICE 之醫療科技評估報告及建 議 者 提 供 之 資 料 ; 視 需 要 輔 以 其 他 醫 療 科 技 評 估 組 織 報 告 或 CRD/INAHTA/Cochrane/PubMed/Embase 相關文獻,以瞭解主要醫療科技評估組 織之給付建議及目前成本效益研究結果。
來源 報告日期
CADTH/pCODR
(加拿大) 於 2014 年公布相關評估報告
PBAC(澳洲) 於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公布 相關評估報告。
NICE(英國) 經搜尋 NICE 網站,至 2019 年 5 月止 NICE 尚未公布本 品相關評估報告。
其他醫療科技評估
組織 蘇格蘭 SMC 於 2012 年及 2018 年公布相關評估報告。
電子資料庫 CRD/INAHTA/Cochrane/PubMed/Embase 的搜尋結果。
建議者提供之資料 建議者並未針對本次給付建議提出相關的成本效益評估
註:CRD 為 Centre for Reviews and Dissemination, University of York, England.的縮寫。
INAHTA 為 International Network of Agencies for 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 的縮寫。
1. CADTH/pCODR(加拿大)[14]
CADTH 於 2014 年公布一份報告,同意收載 icatibant 於治療 C1 酯酶抑制劑 不足(C1-esterase-inhibitor deficiency)成人患者遺傳性血管性水腫(hereditary angioedema, 簡稱為 HAE)之急性發作症狀,接受本品治療患者須符合下列診 斷:(1)中度以上之急性非喉部發作患者,或(2)急性喉部發作患者。CDEC 並提出收載條件如下:(1)自行注射患者每次限施打一劑、(2)須由具 HAE 治
療經驗的醫師開立本品,以及(3)廠商須降低本品價格。
廠商以最小成本分析進行分析,比較品為 Berinert®。兩種藥品療效相等之假 設來自一篇廠商資助的間接比較研究;最小成本分析採用付費者觀點,模型週期 為 HAE 一次發作時間(假設為 96 小時)。廠商模型中假設患者每發作一次給予 一次治療,而基礎分析設定 icatibant 治療組是給予 1 劑皮下注射,且可由患者在 家中自行注射,而 Berinert®治療組則是依臨床試驗 FAST-1 及 FAST-2 中患者體 重給予,但病患多在醫療院所注射。考量訓練成本、藥物管理監視及支持治療等 成本,分析結果顯示 HAE 每發作一次使用 icatibant 的成本低於 Berinert®。
CDR 指出廠商的經濟評估具有以下限制:
Icatibant 及 Berinert®的相對療效具有不確定性。
廠商計算時並未考慮不同體重患者所用的 Berinert®劑量不同;例如僅考慮藥 物成本,且每次症狀發作本品使用劑量皆為一劑的情形下,76-100 公斤患者 使用本品相對於使用 Berinert®可節省費用,但 51-75 公斤患者使用本品成本 較高。
Icatibant 及 Berinert®皆可由患者自行注射;雖然臨床專家意見認為 icatibant 之藥費管理成本、訓練成本或支持治療成本低於 Berinert®,委員會認為廠商 低估自行注射 Berinert®比例。
由於用藥量及實際注射成本具有不確定性,假設每次發作時患者僅注射本品 一劑,本品的財務影響可能為成本節省或增加成本。僅考慮藥物成本之情形,若 患者每次僅注射一劑,本品成本與 Berinert®相近,但患者若須施打第二劑或第三 劑,不論患者體重,使用本品成本高於 Berinert®。
CDEC 另提出下列討論事項:
在 HAE 急性發作事件中,多數患者施打本品一劑,即可達到緩解症狀之效 果。以 FAST-3 患者所進行的 Open-label extension 中,所有患者共 435 次發 作中,約有 95%僅需一劑 icatibant 即可達到緩解效果。
臨床專家指出許多 HAE 患者以低劑量 Danazol 作為預防治療,以避免急性 發作,然而治療 HAE 並非 Danazol 核准之適應症。
本品也可做為成人預防治療或兒童 HAE 患者急性發作治療藥物,然而截至 2014 年 11 月本品尚未取得此兩項適應症。
本品臨床試驗 FAST-1 及 FAST-3 未評估自行注射 icatibant 之情境。不過,
一篇非隨機分配的開放式試驗結果顯示自行注射本品患者,其 TOSR(time to onset of symptom relief,症狀開始緩解前所經時間)與 FAST-3 之結果相近。
臨床試驗 FAST-1 中,安慰劑組患者接受救援治療的比例較高(45%患者接 受 C1-INH 等藥物的治療),可能產生本品與安慰劑相比療效無顯著差異之 結果;且主要試驗指標(症狀開始緩解前所經時間)的選擇可能無法呈現患 者發作期間的症狀。
幾乎所有接受 icatibant 治療患者中皆經歷過注射部位紅腫等反應,而安慰劑 組注射部位發生反應的比例較低。此現象可能使患者及研究者注意到研究分 配之組別。
2. PBAC(澳洲)[15-19]
本品於 2010 年 9 月通過 TGA(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核准,作 為成人遺傳性血管性水腫之急性發作治療藥品。PBAC 於 2012 年會議中同意收 載本品,參考 PBAC 於 2017 年所公布之報告,本品的給付條件為(1)患者需 確診為 C1 酯酶抑制劑不足(C1-esterase-inhibitor deficiency)且(2)患者需經評 估是否因遺傳性血管水腫急性發作而產生重大風險,並症狀需由(1)免疫專科 醫師、(2)呼吸專科醫師、(3)過敏專科醫師,或(4)具照護 HAE 急性發作患 者之經驗的醫師評估。
廠商於 2010 年提出第一次申請,將本品列為遺傳性血管性水腫急性發作治 療藥品,但因臨床療效證據不足及成本效益分析具有不確定性,因此 PBAC 未 同意此提案。於 2011 年 PBAC 報告中,廠商模型的介入組為患者自行注射 icatibant,對照組則為最佳支持治療,並於有需要時給予 C1-INH 治療;模型分 析時間為一年,循環週期為一周,健康狀態分為四類,包含:未發作、皮膚發作、
腹部發作及喉部發作,模型中未包含死亡,而發作時間皆假設為一周,症狀發作 後一周患者即會回到未發作階段,症狀不會持續兩周。此次分析中並未包含患者 住院觀察或急性治療之成本。分析結果顯示以 icatibant 治療 HAE,ICER 值約為 45,000 至 75,000 澳幣/QALY。另估計本品財務影響,本品列入 PBS 後第五年,
使用本品患者約 10,000 人以下,支出約為 1,000 萬澳幣以下。PBAC 評估此次分 析並未針對特定部位發作或發作嚴重程度,並假設自行注射本品的患者皆遵循合 適的治療計畫;在限制較多之情形下,是否與實際使用本品之情境相符,具有不 確定性。此外,在不同部位發作時,所給予的最佳支持治療也有所不同,可能會 使模型產生不確定性,並高估 icatibant 的益處。因此 PBAC 認為實際 ICER 值可
能高於廠商估計。由於患者自行施打本品療效具有不確定性,且 ICER 值超出可 接受閾值,因此未接受此次提案。
2011 年提案未通過後,廠商另提交兩份次要申請案(minor re-submission), 僅降低本品價格,未更動其餘部分。2012 年 3 月 PBAC 會議中指出本品具有高 度醫療需求,成本效益分析結果雖 ICER 值偏高但可接受,並將本品列入 PBS 收載,作為確診為 C1-INH 缺乏之 HAE 患者的急性症狀發作治療藥品,須由免 疫專科或相關專科醫師開立;此外,醫師須提供選擇自行注射(self-administration)
之患者治療計畫,以確保患者適當使用藥品。
2015 年 DUSC 藥物使用次委員會提出本品的實際用量低於預測用量,實際 每人使用支數也高於預測,因此 2016 年 PBAC 公布一份報告,更新本品的成本 效用分析,作為額外用量之成本效益分析,並作為重新協商風險分擔計畫(RSA, risk sharing arrangement)之證據。更新後的模型中,分析時間仍為一年,循環週 期 則 為 每 日 , 並 將 嚴 重 程 度 納 入 考 慮 , 健 康 階 段 分 為 九 項 , 將 未 發 作
(attack-free)、發作階段(within attack)及恢復期(recovery period/post attack)
依照輕度、中度及重度分為九項;成本效益分析之結果易受到需治療的發作次數 影響;以微觀模擬模型(microsimulation analysis)及世代分析(cohort analysis)
估計,每人每年平均需治療的發作次數分別為 6.33 及 5.49 次,ICER 值皆落在 45,000 至 75,000 澳幣/QALY;此結果顯示廠商所提經濟評估無法支持超出預測 用量的 icatibant 符合成本效益,因此未更動 PBS 給付條件。2017 年 PBAC 另公 布一份報告,建議本品每次處方最多 12 支,提高發作頻率較高患者回診的次數。
3. NICE(英國)
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止,於 NICE 網站未尋獲與本品相關之醫療科技評估報 告。建議者提供一份 NHS 管理局(NHS Commissioning Board)於 2013 年 4 月 公布之遺傳性血管水腫治療建議[26]。NHS CB 之建議報告中提出兩份 icatibant 之經濟評估,其中一份為蘇格蘭 SMC 所公布之報告,指出與使用 Berinert®相比,
使用本品可節省費用,因此 SMC 同意收載本品;另一份則為 AWMSG(全威爾 斯藥物策略組, All Wales Medicines Strategy Group)所公布之報告,廠商提交一 份最小成本分析,以 Berinert®為比較品,在本品由患者自行施打而 Berinert®在急 診室由醫護人員施打之情形下,使用本品的成本約較 Berinert®低 600 元英鎊;但 此模型易受 Berinert®使用劑量之影響,若依體重給予建議劑量,Berinert®的藥費 則較本品低 200 元英鎊;AWMSG 同意收載本品於 NHS Wales 作為 2 歲以上兒 童及成人 HAE 患者用藥。
NHS 管理局的報告中另提出本品之財務影響,假設一位 70 公斤之 HAE 患 者需要接受藥物治療,依標準劑量計算則藥費由低至高依序為 Cinryze®/ Berinert® / icatibant/ conestat alfa。然而因患者體重具有不確定性,依建議用量計算可能無 法反映實際使用情形;報告中估計英國 HAE 患者一年約發生 1,500 至 6,250 次急 性發作,並假設 HAE 患者平均體重為 70 公斤,且 75%的急性發作會使用藥物 治療,及藥物不能開瓶共用之情形下,HAE 急性治療藥物之費用預估如下:
藥物 所需劑量
(以 70 公斤計算)
費用
icatibant 1 vial 160 萬至 650 萬英鎊 conestat alfa 2 vials 630 萬至 2,630 萬英鎊
Cinryze® 2 至 4 vials (施打 2 劑之情境)150 萬至 630 萬英鎊 Berinert® 3 vials (施打 2 劑之情境)120 萬至 770 萬英鎊
(施打 3 劑之情境)180 萬至 770 萬英鎊
4. 其他醫療科技評估組織 (1) SMC(蘇格蘭)[20,21]
SMC 於 2012 年公布一份報告,同意收載本品為 C1 酯酶抑制劑不足之成人,
HAE 症狀急性發作治療用藥。另於 2018 年公布報告,同意本品擴增於治療 2 歲 以上兒童及青少年。
廠商所提經濟評估以成本效用分析進行 icatibant 與比較品 Berinert®之比較。
然而委員會認為因為使用本品所得的 QALY 較小,故此分析可視為最小成本分 析。模型循環時間為 HAE 一次急性發作的時間(假設為 96 小時),列入模型患 者為中度或重度的喉部發作或非喉部(含皮膚、腹部)發作,患者包含在急診接受
然而委員會認為因為使用本品所得的 QALY 較小,故此分析可視為最小成本分 析。模型循環時間為 HAE 一次急性發作的時間(假設為 96 小時),列入模型患 者為中度或重度的喉部發作或非喉部(含皮膚、腹部)發作,患者包含在急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