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臺灣科技政策重要環節的「國家型計畫」,其「理性選擇」係鑲嵌於以現 代化為「後設敘事」的制度環境中。然此一鑲嵌並非是一種「結構決定論」;在實 存歷史脈絡中,行動者與制度係處於一種辯證關係;亦即「國家型計畫」有其所宣 稱的目標與策略,但並非是給定的存在,而是透過相關各造對其進行賦意與詮釋而 產生作用;當然,相關各造的賦意與詮釋並非純然基於「理性選擇」或「自利行
36 「客觀指標」究竟是給定的,還是人為建構的?倘若是給定的,又是由誰來賦予其客觀 性意義?若非給定,又是誰有資格來建構此一客觀性?至於作為「客觀指標」,究竟是
「客觀如實」地反應被評估者的狀態?還是作為中介者而存在?上述這些問題,皆非
「實證主義」所可單獨回答。
37 以宋大崙的研究為代表,雖然其於結論時強調量化並非唯一,以及評估的目的應重視未 來 性 等 , 但 其 重 點 仍 置 於 : 如 何 建 構 一 個 能 將 「 投 入 」 (input ) 、 「 產 出 」
(output)、「效果」(outcome)、「影響」(impact)關聯起來的邏輯模型,本質上 仍屬於系統論思維。此外,諸如資料包絡分析法(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DEA)、
IROT(Input, Result, Operation, Time-Phased Effects)等評估模式,都是架構在系統觀與 效率最優化的邏輯上。
為」,更會受其所鑲嵌的制度結構制約。基此,行動者不必然僅以「效率/效益極 大化」為目標,更多時候是以制度正當性與否為基準。
正因如此,「國家型計畫」在具體實踐時,必然會同時鑲嵌於現代化語境及其 所宣稱的目標話語中。本節以「國家型計畫」所鑲嵌之現代化語境為基礎,進一步 分析「國家型計畫」之相關文本與話語;透過相關各造對「國家型計畫」的賦意與 詮釋,38 作者企圖耙梳出在現代化強勢話語的主導下,「國家型計畫」的設置究 竟爆破出哪些話語鬥爭。目前,針對「國家型計畫」進行敘事之重要文本主要來自 於國家機關;在「國家現代化」大纛下(特別是獨尊「實證主義」與「古典制度主 義」的研究),非科學領域與非政治菁英所能參與的政策空間極其有限,從而使得 國家機關與科技菁英成為主導政策話語的主要來源。
有關「國家型計畫」之推動依據與行為準則,係規定於〈國家型科技計畫推動 要點〉(以下簡稱〈推動要點〉)以及依此要點制訂的〈國家型科技計畫作業手 冊〉(以下簡稱〈作業手冊〉)。根據〈作業手冊〉,現有「國家型計畫」主要運 作機制包括:國科會主委/國科會委員會議、國家型科技計畫指導小組、39 諮議 小組、40 計畫辦公室(計畫總主持人/工作小組)、41 政府相關部會署以及其他 研發、執行單位等。依據該計畫的構想,計畫辦公室為規劃、執行、協調與整合的 主體,而計畫主持人(program manager)則是整個計畫的靈魂人物,42 需肩負起
38 除「國家型計畫」主其事者對自身意義的建構外,本文相關各造的詮釋與賦意皆來自於 以下不同文本:第二十三、二十四次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第六、七次全國科學技術會 議;立法院院會與委員會會議記錄;立法院預算中心九十三年度報告;行政部門相關文 獻等。參見表一。
39 舉凡全國性重大科技會議結論之重要課題,或是國家建設所需之課題,經由行政院國家 科學委員會審議通過可成立國家型科技計畫者,即由國科會主委與行政院主管科技之政 務委員,共同召集相關部會署主管科技之副首長、學者專家,成立國家型科技計畫指導 小組。
40 諮議小組由計畫總主持人商請相關部會署主管及學者專家組成,並負責下列事宜:提供 需求建議,協助總主持人進行國家型科技計畫規劃及執行;協助解決計畫執行過程中可 能遭遇之困難。
41 國家型科技計畫由計畫總主持人召集工作小組負責下列事項:擬定國家型科技計畫之政 策方針及工作計畫;規劃綱要計畫書;推薦諮議小組成員;協調、整合與管理計畫之執 行;向指導小組提出計畫及執行檢討報告,並適時向國科會委員會議報告。
42 國家型科技計畫總主持人由國家型科技計畫指導小組遴選並由國科會聘請,聘期隨計畫 核定之期程。總主持人負責:提出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運作計畫;召集審議小組負責 初審各部會署相關之國家型年度科技計畫先期計畫及概算;協調、整合與管理國家型科
整 體 計 畫 成 敗 。 進 一 步 而 言 , 「 國 家 型 計 畫 」 要 以 計 畫 辦 公 室 為 槓 桿
(leverage),「由上而下」整合國內上、中、下游研發資源,並以之解決國內重 大社經問題;透過排除不必要的行政干擾,在賦予科技專家更大的規劃與執行權力 下,進而在傳統官僚體制內構築起一套彈性機制。在計畫目標方面,除前述的解決 重大社經問題與整合研發資源以外,經濟部次長施顏祥認為,「在科技資源有限狀 況下,可運用『國家型計畫』整合性的機制,強化將科技快速產業化的優點;運用 產業群聚,整合各界資源,結合產業活力與領域知識,適時引進國際研發資源,發 展適合我國的技術」(立法院,2002a:260);而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則表示「我 們之所以推動『國家型計畫』,就是為了能夠進行整合找出我們的強點,以培育專 業技術人才,將來再將這些技術擴散到產業界」(立法院,2002a:267)。
總結上述,不論是〈推動要點〉,還是主其事者的認知,「協調整合」與「彈 性機制」確為該計畫之目標話語。43 然在「現代化後設敘事」的制約下,相關文 本卻一再強調「由上而下」以及「科技專家全權規劃」等話語,從而使得「整合」
被化約為「由上而下」模式,同時更忽略個體的差異性。44 進一步言,在實際運 作中,「國家型計畫」在其所宣稱的目標話語以及其所鑲嵌之現代化語境間,產生 某種程度的張力;從官方文本中可知,相關各造對「國家型計畫」的賦意與詮釋總 是夾雜著「現代化後設敘事」與「後現代問題」(見表一)。總結表一所列官方文 本,各造對「國家型計畫」之賦意與詮釋主要集中在「宏觀/微觀」、「一般/特 殊」、「制度/行動者」、「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等層面的分化與對立上(而非 形成辯證統一);而前述問題又可進一步歸結於對「正當性」或「過程」考量的付 之闕如。另一方面,在「回應性評估」典範上的失語,以及「利害關係人觀點」的 未受重視下,前述的「正當性」層面即無從建構,遑論在此基礎上累積社會資本或
技計畫之執行;向指導小組及國科會提出年度總執行計畫與預算,並向國科會委員會議 報告;向指導小組提報年度執行及檢討報告,並適時向國科會委員會議報告。
43 根據〈推動要點〉,「國家型計畫」的設置目的為:「增進國家競爭優勢及因應當前國 家重大社經問題之需要,依據國家跨世紀發展策略,慎選課題,結合科技研發之上、
中、下游資源,規劃推動國家型科技計畫,以有效提升研發成果」(國科會,2003)。
44 根據作者統計,目前參與「國家型計畫」部會署的總計畫數為 77 項(截至二○○六 年);其中,在關聯計畫所屬部會方面,又以「防災國家型計畫」涵蓋範圍最廣,共計 有十二個部會署參與該計畫(參見國科會網站;此項統計並未包括民間參與之計畫數,
學界更無針對其「非正式組織」部分進行研究)。由於「國家型計畫」涉及部會署眾 多,且機關目標各自存在差異性,若將「整合」僅化約為「由上而下」途徑,對於協調 功效能否發揮則不無疑問。
文化資本。
從「國家型計畫」之〈推動要點〉、〈作業手冊〉、以及表一所列之官方文本 與相關文獻可知,「國家型計畫」受到「現代化後設敘事」相當程度的制約,並具 體展現為以下幾個面向:
首先,「國家型計畫」的「由上而下」整合模式,事實上預設著「古典制度主 義」的前提;亦即一種對中、下游單位能完全內化計畫目標的預期,或是排除掉個 別行動者的「虛應故事」或利用制度遂行其生存的行為。例如「『數位典藏國家型 計畫』,……,經費之支用,……,許多名目與所謂數位化無關,…」(立法院,
2006a:324;立法院,2006b:164)、「…,很多科技計畫假藉『國家型計畫』來 消耗預算」(立法院,2003b:362-363)等。前述例子皆凸顯出行動者或個體並非 為制度的完全內化者,亦即不同層次的行動者是存在差異的。
其次,從科技史的角度觀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發展三者間不必然為 直線式因果關係,而可存在不同的多樣性;科學與技術的關係,既可能是上、中、
下游發展模式,但也可能是各自獨立平行發展且各自擁有不同的價值觀及活動方式
(楊翠華,2003:106)。45 基此,若未能從「差異優先」的前提出發,而徒以
「古典制度主義」角度看待「制度」,並逕自認定中、下游層級係同屬於直線因果 關係的一環,則極易陷入「現代主義」的「單一中心權力觀」。
第三、承上,當「由上而下」的現代主義傳統成為科技政策的「後設敘事」,
則體現在科技評估的重點,即成為側重計畫流程的管控(陳信宏,2002:387)。
根據〈作業手冊〉之管考要領,目前「國家型計畫」管考流程係以行政管控或進度 報告為主。46 而研考會報告亦指出,由於欠缺深厚研究論據作為評估方法的強力 後盾,因而僅能對「國家型計畫」進行形式上的審查,而未能形成嚴格意義的評估 體系(楊秀娟等人,2002:22)。
第四,由於「國家型計畫」將國家競爭力與國家重大社經問題委由科技專家全 權負責(席時昶、袁新桃,1997:549);此不但隱含著「以科技引領國家進步」
的單線式因果邏輯,同時更為科技專家在對重大社經問題的建構與詮釋上取得優先
的單線式因果邏輯,同時更為科技專家在對重大社經問題的建構與詮釋上取得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