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水患治理計畫對 2014 年與 2010 年兩屆高雄市長選舉的影響 筆者接著以第(8)、(9)式為基礎,分析各里各陣營在 2014 與 2010 年間兩 屆市長選舉得票的變動,與各里兩屆市長任期內治水工程項目數之變動的關 係。分析結果請見表3。
表3:水患治理計畫(工程項目)對 2014 年與 2010 年兩屆高雄市長選舉之影響
應變數:各里藍綠陣營得票率(相對於棄權比例)在兩次選舉間的變動
解 釋 變 數a
模型A 模型B
係數 標準誤b 係數 標準誤b
地方2014−地方2010 0.227 (0.008)** −0.345 (0.176)*
工程數3−工程數12 0.021 (0.011)* 0.017 (0.011)
工程數3×地方2014−工程數12×地方2010 0.013 (0.004)** 0.012 (0.004)**
工程數3×中央2014−工程數12×中央2010 0.012 (0.006) 0.011 (0.007)
水患2014−水患2010 — — 0.361 (0.221)
水患2014×地方2014−水患2010×地方2010 — — −0.035 (0.138)
所得2014−所得2010 — — −0.554 (0.289)
所得2014×地方2014−所得2010×地方2010 — — 0.560 (0.173)**
所得2014×中央2014−所得2010×中央2010 — — −0.056 (0.190)
1−θb 0.343 (0.025)** 0.358 (0.026)**
常數項 −0.183 (0.012)** −0.178 (0.013)**
R2 0.213 0.217
觀察值c 1700 1646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附註:a. 因兩次選舉間,藍營與綠營中央執政的狀態沒有改變,故經前後期相減後,變數值 為零,分析時此變數被略去。另,「水患2014×中央2014−水患2010×中央2010」亦因與其 他相關變數完全線性重合,故分析時此變數亦被略去。
b. *p<.05; **p<.01。
c. 本表分析排除那瑪夏、桃源、茂林、甲仙、六龜及杉林等 6 區 40 個里的資料。以下 各表皆同。
筆者首先確認選項的分類結構是否合理。由表中吾人可以看到,針對 (1−θb) 的估計值為 0.343(或 0.358);換言之,θb之值為0.657(或 0.642),
介於0 和 1 之間。這意味著由選民的角度來看,在 2010 年選舉中,楊秋興 與黃昭順兩個選項確實可被歸為同組,這亦印證了黃紀、林長志與王宏忠
(2013)的研究。
接著我們來討論本研究所關心的主要變數。由表3 中吾人可看到,有關 工程數與地方首長相乘項的變數,不論在模型A 或 B,其係數估計值皆在統 計上顯著為正;相較於此,有關工程數與中央執政者相乘項的變數,雖其值 亦皆為正,但在統計上卻不顯著。對照第(7)、(8)、(9)式,表 3 模型 B 的結果 表示第(7)式中 β3、β4與β5的估計值分別為0.017(不顯著)、0.012(顯著)
與0.011(不顯著)。此意味著,在這兩次選舉中,平均來說,雖工程數較多 的里,選民投給一般候選人的意願(非地方或中央現任者)也較高,但在統 計上並不顯著。不過,若候選人能取得現任地方首長的身分,確實會跟沒有 身分時有顯著地不同;工程數增加選民投給候選人的意願,會因候選人是否 為地方首長而有顯著地不同。換言之,在原高雄縣轄區有工程的村里中,陳 菊2014 年的選舉表現相較於其在 2010 年的表現有顯著地改善。同樣的解讀 方式,吾人也可看到,工程數增加選民投給候選人的意願,有無中央執政者 身分雖亦有所不同,但在統計上卻不顯著。
本研究接下來再以各里境內工程之總經費取代治水工程項目數;筆者先 對各里工程費加1 並取自然對數後,再放入迴歸式中。分析結果請見表 4。
由表中吾人亦可看到類似於表3 的結果:工程費用增加選民投給候選人的意 願,會因候選人是否為地方首長而有顯著地不同;同樣地,工程費用提升選 民投給候選人的意願,有無中央執政者身分雖亦有所不同,但在統計上卻不 顯著。
㈡ 水患治理計畫對 2010 年與 2006(2005)年兩屆高雄市長(縣 長)選舉的影響
在本小節中,筆者同樣以第(8)、(9)式為基礎,討論各村里各陣營在 2010 年的市長選舉中,相對於上屆高雄市長(或高雄縣長)選舉得票率的變動,
表4:水患治理計畫 (工程經費)對 2014 年與 2010 年兩屆高雄市長選舉之影響
應變數:各里藍綠陣營得票率(相對於棄權比例)在兩次選舉間的變動
解 釋 變 數a
模型A 模型B
係數 標準誤b 係數 標準誤b
地方2014−地方2010 0.231 (0.009)** −0.376 (0.179)*
Ln 工程費3−Ln 工程費12 0.002 (0.003) 0.003 (0.003) Ln 工程費3×地方2014−Ln 工程費12×地方2010 0.004 (0.001)** 0.004 (0.001)**
Ln 工程費3×中央2014−Ln 工程費12×中央2010 0.002 (0.002) 0.001 (0.002)
水患2014−水患2010 — — 0.064 (0.026)*
水患2014×地方2014−水患2010×地方2010 — — 0.005 (0.018)
所得2014−所得2010 — — −0.567 (0.290)
所得2014×地方2014−所得2010×地方2010 — — 0.593 (0.176)**
所得2014×中央2014−所得2010×中央2010 — — −0.064 (0.193)
1−θb 0.355 (0.025)** 0.367 (0.027)**
常數項 −0.194 (0.012)** −0.184 (0.013)**
R2 0.200 0.207
觀察值 1700 1646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附註:a. 因兩次選舉間,藍營與綠營中央執政的狀態沒有改變,故經前後期相減後,變數值 為零,分析時此變數被略去。另,「水患2014×中央2014−水患2010×中央2010」亦因與其 他相關變數完全線性重合,故分析時此變數亦被略去。
b. *p<.05; **p<.01。
與各村里水患治理計畫第1、2 階段工程投入分布的關係(2006 年之前,因 治水經費嚴重不足,各地相關投入可視為零)。分析結果請見表5。
在表5 中,因 2010 年選舉有 3 位主要候選人,故觀察值較表 3 多出約 1/2 倍;且因有2 位候選人隸屬於同一組,故 R2值也有所不同。由表5 中吾人也 可看到,當同時討論2010 年的 3 位候選人,與其在 2010 年和 2006(2005)
年兩屆選舉的得票變化時,楊秋興與黃昭順兩個選項確實可被歸為是同組
(θb之值約為0.2 上下,介於 0 和 1 之間)。
同樣地,關於工程項目對選民投票意願的影響,表5 的分析結果也與表 3 類似。選民會因里內第 1、2 階段的工程項目,增加投給一般候選人的意願
(非地方或中央現任者),但此關連在統計上並不顯著;不過,選民因工程而
表5: 水患治理計畫(工程項目)對 2010 年與 2005/2006 年兩屆高雄縣市長 選舉影響
應變數:各村里藍綠陣營得票率(相對於棄權比例)在兩次選舉間的變動
解 釋 變 數
模型A 模型B
係數 標準誤a 係數 標準誤a
地方2010−地方pre 0.087 (0.008)** −0.592 (0.223)**
中央2010−中央pre −0.060 (0.006)** −1.033 (0.228)**
工程數12−0 0.008 (0.011)* 0.008 (0.012)
工程數12×地方2010−0 0.014 (0.003)** 0.023 (0.003)**
工程數12×中央2010−0 0.033 (0.011)** 0.017 (0.012)
水患2010−水患pre — — −0.046 (0.077)
水患2010×地方2010−水患pre×地方pre — — −1.162 (0.234)**
水患2010×中央2010−水患pre×中央pre — — 1.301 (0.251)**
所得2010−所得pre — — −1.072 (0.241)**
所得2010×地方2010−所得pre×地方pre — — 0.658 (0.220)**
所得2010×中央2010−所得pre×中央pre — — 0.970 (0.226)**
1−θb 0.799 (0.017)** 0.832 (0.020)**
常數項 0.227 (0.013)** 0.244 (0.013)**
R2 0.503 0.516
觀察值b 2550 2463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附註:a. *p<.05; **p<.01。
b. 因 2010 年選舉有 3 位主要候選人,故觀察值較表 3 與表 4 多出約 1/2 倍。
增加投票的意願,會因候選人是否為地方首長而有顯著不同。換言之,在 2010 年選舉時的原高雄縣轄區,楊秋興在有水患治理計畫第 1、2 階段工程 項目的村里,確實會較陳菊(非現任縣長亦非屬中央執政陣營)佔有優勢。
接下來筆者再以各村里境內工程總經費取代治水工程項目數;分析結果 請見表6。由表中我們也可看到,工程經費對選民投票意願的影響,會因候選 人是否為地方首長而有顯著地不同;不過,在本表中,工程經費對投票意願 的影響,同樣也會因候選人是否代表中央執政者而有顯著地不同。換言之,
在2010 年選舉時的原高雄縣轄區,陳菊在水患治理計畫第 1、2 階段工程經 費挹注較多的村里,相對來說,其選情會較另兩位候選人來得差。
表6: 水患治理計畫(工程經費)對 2010 年與 2005/2006 年兩屆高雄縣市長 選舉影響
應變數:各村里藍綠陣營得票率(相對於棄權比例)在兩次選舉間的變動
解 釋 變 數
模型A 模型B
係數 標準誤a 係數 標準誤a
地方2010−地方pre 0.084 (0.008)** −0.534 (0.222)*
中央2010−中央pre −0.066 (0.007)** −0.959 (0.226)**
Ln 工程費12−0 0.007 (0.004) 0.006 (0.004)
Ln 工程費12×地方2010−0 0.007 (0.002)** 0.009 (0.002)**
Ln 工程費12×中央2010−0 0.016 (0.003)** 0.010 (0.004)**
水患2010−水患pre — — −0.011 (0.078)
水患2010×地方2010−水患pre×地方pre — — −1.082 (0.225)**
水患2010×中央2010−水患pre×中央pre — — 1.206 (0.240)**
所得2010−所得pre — — −1.050 (0.240)**
所得2010×地方2010−所得pre×地方pre — — 0.599 (0.219)**
所得2010×中央2010−所得pre×中央pre — — 0.893 (0.225)**
1−θb 0.796 (0.018)** 0.831 (0.020)**
常數項 0.214 (0.014)** 0.234 (0.014)**
R2 0.512 0.523
觀察值b 2550 2463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附註:a. *p<.05; **p<.01。
b. 因 2010 年選舉有 3 位主要候選人,故觀察值較表 3 與表 4 多出約 1/2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