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上述總體環境、產業結構與趨勢、顧客與競爭對手等分析,我們對 個案公司所處的外在環境已有全面性的了解,然而,其中必然也蘊含許 多機會與威脅,茲分列如后。在檢視各項因素的策略意義與重要性後,
並據為策略擬定的依據。
(一) 機會
1. 發展策略伙伴關係,建立新商業模式
如何穩固代工廠商與顧客之間的關係而形成策略夥伴關係,讓台灣具 有競爭力的代工供應商成為國際大廠的研發與製造部門的延伸,使得國 際大廠在競爭壓力加劇、產品生命週期縮短的情況下能增加其競爭力,
對國內代工供應商而言,也能夠透過國際知名品牌大廠的通路,使得研 發與製造的能力獲得互補資源而得以發揮競爭優勢。相較於 EMS 代工 廠,這也是國內廠商在競爭激烈的代工市場可以生存的主要原因。
2. 台灣設計,大陸產銷,全球運籌
跨國企業大廠的研發國際化在最近 10 年正向東亞非先進國家移動,
代工廠商應積極加強與跨國大廠在技術上的連結,以掌握全球 IA 市場脈 動。跨國大廠研發中心與代工廠商的研發單位其未來的關係除了技術移 轉 外 , 應 積 極 發 展 協 同 合 作 設 計 代 工 (Collaborative Design &
Manufacturing;簡稱 CDM) (陳信宏,2004),而且協同合作設計的層次 要能提升,並超越現有 OEM/ODM 業務的範圍,將未來供應鏈提升至台 灣研發創新設計,大陸產銷,全球運籌的境界。
3. 積極加入國際性組織,掌握國際標準脈動
在 3C 融合風潮持續擴大,而應用市場混頓未明之際,我國代工業者 若能掌握相關技術,並利用現有優勢,整合業界力量積極參與新國際產 業標準與遊戲規則的制訂,先一步取得市場機會,使台灣廠商跳脫在技
術趨於成熟領域「微利代工」的泥淖。
4. 廠商間策略聯盟,取得更大空間
面對可預期的價格競爭中,我國廠商在資訊相關產業優異的設計能力 與豐富的量產能力,必定會持續吸引國外大廠 OEM/ODM 買主來台採 購。台灣廠商間策略聯盟的增加,將改變廠商間一味使用的價格競爭手 段,並進一步形成廠商間既聯合又競爭的良性競爭模式。例如持有相關 技術之小廠商唯有與具量產規模之大廠商進行聯盟或發掘競爭利基,才 能取得空間,彼此受惠。
(二) 威脅
1. 台灣 ODM 廠商在 IA 產品的關鍵技術能力有待提升
資訊產業的核心價值與競爭要素以生產規模為主,IA 及消費性電子 產業則在於軟硬體整合開發設計,未來 IA 與消費性電子產品領導大廠將 會來自於三電(電腦、電訊、電視)廠商。唯從 IA 的心臟─微控制器、處 理數位訊號的 DSP 和無線通訊技術,到 IA 產品的作業系統與相關應用 軟體等,國內廠商都與領導大廠還有一大段距離。
這些跨國大廠的研發國際化在最近 10 年正向東亞非先進國家移動,
部分大廠營運總部與採購部門,乃至於研發部門遷往中國大陸,台灣 ODM 廠商必須加強與跨國大廠在技術上的連結,否則當跨國大廠在中國 大陸的當地技術與產業價值鏈關係趨於緊密後,台灣廠商現有的地位就 有可能被中國大陸的本土廠商及其他國家廠商所取代。例如,無線通訊 技術是未來 IA 及消費性電子產品的發展主軸之一,過去台灣廠商的努力 都集中在PC 相關的產品上,忽略了通訊技術的重要性和發展潛力。
2. 台灣在生產成本上漸失優勢,使代工經營模式的獲利受到挑戰
企業在受到全球分工和產能過剩的壓力下,過去透過追求生產規模的
擴大已不必然帶來成本因素的優勢,即使台灣廠商有效發揮供應鏈管 理,其營運效率的提升與成本的掌握也有其極限。唯有不斷追求成本下 降與思考如何替消費者創造價值,才能維持利潤。很多台商一向習慣以 削減成本作為競爭手段,造成許多「微利」產業,要有獲利的成長,關 鍵在於「貼近顧客、創造價值」。
在這完全競爭時代裡,台灣面對急速成長的大陸,強調「勞力」密集 的製造業,在規模與數量上大陸確有其優勢,台灣所要追求的可能必須 轉向到以較高附加價值的「知識」密集產業(如新產品新技術開發能力、
軟體開發能力等),以此較「優質」的成長,在價值鏈裡取得相對較有意 義的制高點。
3. 大陸為「世界工廠」的潮流,很難避免
大陸做為全球製造業代工基地的趨勢仍將繼續,連日本、南韓都汲汲 在大陸佈局,而且代工項目可能由電子業擴及電機、汽車等項目,雖然 目前台灣和其國際大廠有密切合作關係,短期內轉單具有高度成本,但 長期而言,隨著技術成熟與產品逐漸普及,低價化將會是資訊家電產品 不可避免的課題,訂單流向最具效率的低成本製造商會是必然的結果。
4. 跨國的管理實力
台灣多數 OEM/ODM 代工廠商已形成集團勢力,年營收水準動輒兩 三千億元,產業能否建立制度性的跨國管理,與培養跨國人才,將被深 切期待。國際 EMS 廠商習慣透過購併成長,海外工廠管理的經驗豐富,
值得警惕。
5. 產品設計的變革
Intel 總裁暨營運長 Paul Otellini 近來表示,PC 奉行的摩爾定律與發 展歷程將極可能在消費性電子產品市場再度重演,摩爾定律帶來產品功
能倍增同時成本與價位同步驟降。在帶來標準化與低價化風潮外,產品 改朝換代的開發腳步也愈來愈快,以往消費性產品往往需要 3 到 5 年發 展新一代產品,現在已加快到 9 個月至 2 年左右。因為原先客製化的 ASIC 改為汎用型 IC 元件,產品開發所用的應用軟體系統也從客製軟體 演進為標準軟體工具。台灣消費性電子產品 ODM 廠商應向 IT 廠商學習 如何縮短產品開發週期。
同時,工業設計的發展可以創造產品差異性,提升產品的附加價值。
開發數位家庭娛樂裝置,和傳統 IT 產業以功能為導向的開發模式不同。
消費性電子產品領域的用戶,大都對電腦不熟悉,因此要設計到容易上 手、直覺操作、低挫折感等,是研發人員的最大挑戰。另外,數位家庭 的需求也將牽動未來消費性電子產品的設計,消費性電子產品的工業設 計除重視人機介面的處理將產品設計成又便宜、又方便安裝、方便使用 的設備,亦應具有以電視為核心向外擴散的思維,如電腦平面顯示器 (LCD Monitor) 與家庭劇院設備中的平面電視(Panel TV)在外型設計上為 顧客所創造的價值差異,又如近來三星所製造的生活家電產品便將使用 的便利性列為產品設計的第一要件。由傳統家電業與 IT 產業轉入的 ODM 代工廠商,應積極加強工業設計能力的人才培育。
6. 全球運籌管理實力
在代工的合作方式下,OEM/ODM 廠商所提供的是製造與產品研發 設計等方面的能力,代工買主則擅長於市場行銷及所享有的高知名度,
提供了廠商快速進入市場的機會,而代工廠商在固定資本上的投資則降 低了顧客的資源僵固性,兩者皆能夠透過具有互補性的資源組合而獲得 綜效。代工廠商為了滿足顧客的需求,同時在顧客評估供應商時能夠在 眾多競爭對手中脫穎而出,供應商必須具備一些獨特的資源能力。但顧 客考慮的是代工廠商的整體代工能力,因此廠商為了在新產品發展的速
度、價格、品質、交期等方面有競爭力,除了在產品研發設計、產品量 產製造之外,仍應具備研發能力、製造能力、國際運籌管理實力、關鍵 零組件採購能力,及財務能力等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