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
1.
1.
共通要件共通要件
(( aa )) ... 之虞:非以發生損害為必要之虞:非以發生損害為必要
,有,有
此機會即可此機會即可
(( bb )限制競爭:減損、排除競爭)限制競爭:減損、排除競爭 (( cc )妨礙競爭:指競爭手段的不法)妨礙競爭:指競爭手段的不法
2.
2.
規範行為態樣一:杯葛(規範行為態樣一:杯葛(
boycottboycott
))
(( 11 )定義:)定義:
公平法公平法 §19§19 (( 11 ):以損害特定事業為目的,):以損害特定事業為目的,
促促
使他事業對該特定事業斷絕供使他事業對該特定事業斷絕供
給、購買或其他交易之行為。給、購買或其他交易之行為。
(2) (2) 類型:類型:
單事業進行杯葛: 單事業進行杯葛: §10§10 獨佔事業獨佔事業
複數事業進行杯葛:複數事業進行杯葛:→→橫的聯合杯葛橫的聯合杯葛
→→ 縱的聯合杯葛縱的聯合杯葛
(2) (2) 類型(續):類型(續):
直接杯葛直接杯葛
間接杯葛→事業:杯葛者間接杯葛→事業:杯葛者 →
→ 特定事業:被杯葛者特定事業:被杯葛者 →
→ 他事業:杯葛受話人他事業:杯葛受話人
(3) (3) 違法性:違法性:
違反契約自由原則違反契約自由原則
扭曲效能競爭扭曲效能競爭
2. 2. 規範行為態樣二:差別待遇規範行為態樣二:差別待遇
3.
3.
規範行為態樣三:不當爭取交易相對人規範行為態樣三:不當爭取交易相對人
(( 11 )定義:)定義:
公平法公平法 §19§19 (( 33 ):):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 法,法,
使競爭者之交易相使競爭者之交易相 對人與自己交易
對人與自己交易
(( 22 )型態:)型態:
脅迫、利誘、其他不正當方法脅迫、利誘、其他不正當方法
Q:Q: 公平法第公平法第 44 條和第條和第 1919 (( 33 )之區分?)之區分?
4. 4. 規範行為態樣四:不為價格競爭規範行為態樣四:不為價格競爭
(( 11 )定義:)定義:
公平法公平法 §19§19 (( 44 ):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
,,
使他事業不為價格之競爭、參與結使他事業不為價格之競爭、參與結
合或聯合之行為。合或聯合之行為。
(( 22 )違法性:)違法性:
促使他事業參與限制競爭之行為,具高度倫理非難促使他事業參與限制競爭之行為,具高度倫理非難 性性,,實務以「當然違法」評價實務以「當然違法」評價
5. 5. 規範行為態樣五:規範行為態樣五:不當獲取他事業營業秘密不當獲取他事業營業秘密
6.
6.
規範行為態樣六:不當限制交易相對規範行為態樣六:不當限制交易相對
(
(
22
)類型一:搭售)類型一:搭售
定義:指二以上可以獨立夠賣之產品,出定義:指二以上可以獨立夠賣之產品,出
賣人要求買受人必須同時夠賣,否賣人要求買受人必須同時夠賣,否
則不予銷售之情形。則不予銷售之情形。
動機:動機: 1.1. 市場力外溢市場力外溢
2.2. 保護廠商商譽保護廠商商譽
3.3. 進行隱藏性的差別價格進行隱藏性的差別價格
構成要件:
(( 22 )類型二:獨家交易、地域及顧客限制)類型二:獨家交易、地域及顧客限制
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