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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B公司簡介

d. 高階主管會知道全部的技術,才能做企業管理,進行生產計劃規劃,但以 台灣主管為限。

e. 大陸高階主管會輪調,且有台灣主管會陪同管理監控。

f. 給予主管較高工資,及利潤分紅,減低其跳槽意願。

g. 台籍幹部與大陸配偶不可在同一公司,防止台幹與大陸員工串聯。

h. 區隔內銷與外銷之品種,外銷之品種不內銷,避免品種剽竊,此外,內銷 與外銷之花卉在農場種植時也會做區分保護。

i. 農場會作人員進出管制,一般農場可供人參觀,但較重要的組織培養室及 種苗場等機密區域,是不允許他人進入參觀的。針對一些較稀有重要的花 卉,會改在苗圃種植生產,並將地點放在較偏遠無人知或是離城市較遠的 地方,種植人員也會篩選。

二、B公司簡介

B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有飼料、油脂、肉品、毛雞與相關消費品,其核心業務為農 畜產品,包含直接或間接提供動物性蛋白質的糧食,如禽肉類、家畜類、蛋類、乳 品類及水產漁業類。B公司垂直整合糧畜食物鏈(家禽垂直整合與餐飲),食物鍊上 游以穀物原料加工為家畜飼料,並生產油脂及麵粉;接續中游以動物畜養和畜牧農 民簽約合作與專營種雞場,另擁有動物畜種基因公司;中下游營業為電宰工廠與肉 品深加工廠(調理肉品,如半成品、微波食品等);最後下游是零售商(量販店、超

市)或大型連鎖餐廳再加工後銷售。B公司擁有的事業群將糧畜食物鏈縱向整合與橫 向發展,包含台灣與大陸地區的農畜群、麵粉事業群與餐飲事業群,以及東南亞的 水產事業群。

(一) 研發與經營策略

2001年初,B公司成立生命科學研發中心,除整合原有的動物營養研發中心與食 品營養中心的研發資源,並透過國內外學術機構的合作或技術引進,擴大公司的研 究範疇與開發能力。B公司生命科學研發中心預計發展三大技術平台,於食品領域開 發「酵素」技術平台、「微生物發酵」技術平台、「微生物生產」技術平台。於畜牧 領域建立禽畜之生物資訊,基因轉殖的獨特禽畜品系,和禽畜育種篩選工具。但由 於B公司生命科學研發中心的第一項專利產品遭到挫敗,B公司認為應退回自己熟悉 的畜產飼料領域,後續產品則專注開發讓動物更健康的新型生化飼料與基本農畜產 品。

(二) 研究人才培育

B公司較少採行與學校配合之建教合作方案,但仍積極與各研究單位或學校有專 案合作,提供資金予優秀人才從事研發並招開研討會,或是技術轉移至公司內部。

公司穩健且保守的往更深入的生物科技發展,現階段有學校專案合作,並有生技創 投基金持續挹注相關領域。

(三) 智慧財產經營

B公司飼料營收將近50%,因此飼料研發為公司重點,以台灣為主,從北到南主 要有七位人員專責研發,研究單位則分佈於發酵豆粉廠與實驗農場內。一般而言,

飼料市場以種類區分可分為豬料、肉雞料、蛋雞料、水產飼料與寵物飼料等。而飼 料的原料成分大致相同,如60%為玉米、15-20%為黃豆,因內容物差異小,幾乎所 有廠商的飼料配方以營業秘密保護為主,B公司也採取同樣的保護方式。申請專利除 需要符合三大要件外,說明書內則須公開原料完整配方與製作方法,故飼料廠商皆 傾向不申請專利,而改以其他方式保護。B公司使用飼料配方分層保護模式,工作人 員無法得知飼料配方的全貌,並簽署保密合約與競業禁止合約。飼料配方若外流因 難以追溯與舉證,公司內部仍以道德勸說為主。

B公司有專責法務部門,但目前無獨立部門處理智財相關事務,又因公司主要生 產為上游產品,加上申請專利量少,且大多以其他方式保護如營業秘密或商標等,

對於專利的維護、運用與授權仍採保守方式。大陸的冒牌商標與假貨猖獗,對於畜 牧產品的影響很小,因為此種低成本、大量的上游產品,且直接影響動物的生長,

客戶不會冒風險選擇假品牌來飼養動物。

(四) 農畜公司面臨問題與解決之道

台灣的飼料加工業是一個極成熟的產業,1970年代鼎盛時期曾有數百家飼料 廠,隨著工業化、大型自動化機器流程競爭,現今約剩六、七十家。預期市場上飼 料廠的數量仍會經過淘汰整併,不過競爭依舊激烈,且呈現飽和狀態,唯具備高研 發能力與管理效率的廠商才是最後的生存者。由於國內飼料業多以內需市場為主,B 公司在台精耕,提供研發更佳、高換肉率且低成本的飼料,利用對內公司ERP系統管 理,和對外網路如B2B的電子商務模式,以提高競爭力。

現階段大陸市場,如同早期台灣飼料工廠百家爭鳴,如何快速進入市場佔有一 席之地較為重要。B公司於幅員遼闊的大陸地區廣為佈點,高效率的物流系統與快速 電腦化的訊息管理,加快提高飼料市佔率與經濟規模。由於大陸原料不需倚賴進口,

自產量多且多樣化,B公司藉此優點朝向飼料研發,開發更低成本與多元產品。

全世界農畜產業面臨農畜產品價格起伏的影響,動物遭受疾病威脅,如口蹄疫、

禽流感等。B公司雖然每年需進口大量的玉米、黃豆的數量,但不以操作大宗物資為 主要獲利來源,而是在飼料本業,以敏銳的庫存管控維持穩定獲利。對於疾病流行,

除加強預防動物感染並轉向投資水產事業,以適時移轉風險。

(五) 農畜公司面臨兩岸法規問題與解決之道

台灣目前農業赴大陸投資,「禁止類」項目436項之中,主要為種畜、種苗、水 產苗、豬肉、雞肉、鴨肉、鵝肉等產品。台灣企業發展遭諸多限制,尤其歐、美、

日農產品加工技術領先台灣甚多,目前日本、韓國、歐美皆在大陸設廠加工製造,

販售到大陸全國重點城市,因為政府對保守農產業開放,嚴重影響商機,又因農畜 產品加工非屬高級技術,在低技術跨入門檻情況下,大陸有意經營者隨時可向歐美、

日本、韓國取得技術合作,我國恐陷入鎖國自閉之局面。

大陸政府面對強大外資壓力,對大陸本國企業強力保護,B公司指出過去五年原 料麵粉廠大陸政府給予資金補貼,而外資廠商在不公平待遇與不公平競爭下,只有 設法比同業獲利高才能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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