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儒、道二教的儀式實踐中,道士不曾主導陣頭的遊行,而為王府禮生 所職掌,各地頭人、莊廟出神轎、陣頭,先在王府前集合,頭人、頭轎入府 領令後才出發巡境,故被地方視為一地的大事。這種代天巡狩的信仰情境,
有別於一般廟會,如千秋聖誕或進香、刈香,交陪廟或分香廟雖然也會派陣 頭來會,但醮祭期間神轎、陣頭的巡境則別具意義,就像文本被置於不同的 語境。王爺就像遣派使身分,屆時才會代天帝∕子下巡,既是非屬常駐型王 爺,各村廟才有意願各出神轎、陣頭;在廟埕上按照編號排隊序立,或是巡 畢回廟各出陣頭競技,其聲勢之壯可謂廟會慶典之最。在各村聯合∕聯盟之 下,區域範圍特大,故需分日分區才能巡視。由於會聚數量既眾,巡遶範圍 又廣,並非少數村落的小區域可比,因而形成跨境的大區域,這種現象如何
35 相關的田野調查由筆者及所率的研究團隊完成的調查記錄,參《東港王船祭》(屏東:屏 東縣政府,1993)、《東港迎王―東港東隆宮丁丑正科平安祭典》(臺北:臺灣學生書 局,1998);參《台南縣地區王船祭典保存計畫:台江內海迎王祭》(宜蘭:國立傳統藝 術中心,2006)。
36 K. M. Schipper(施舟人)在“Seigneurs royaux, dieux des épidémies / Royal Majesties, Gods of Epidemics”(臺灣的王爺和瘟神信仰 ),刊於 Archives des sciences sociales des religions 59, no. 1 (1985): 31–40。Robert Hymes(韓明士)曾經引述此事為證,見氏著、皮慶 生 譯,Way and Byway: Taoism, Local Religion, and Models of Divinity in Sung and Modern China《道與庶道―宋代以來的道教、民間信仰和神靈模式》(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
2007),頁 269。
從巡狩情境解讀。這一切活動所用的名義,在臺灣各地既已區域化:臺南 例襲用本地的習慣稱為「香科」,如佳里香、西港香、土城香,而蘇厝長興 宮、真護宮仍習稱「王醮」;而屏東例的名義但稱「迎王(平安)祭典」。
無論如何,這種巡境既非一般性交陪,其正式名義就是陪同王爺,每屆科 年定期輪值,就是非屬定期也有「客王」性質,其名義雖則發生變化,而 本質則一。
各村廟參與迎王祭典的目的,在有權利爭取王爺也蒞臨本境巡狩,義 務就是需要出神轎、陣頭,早期隊數較少依例先在王府前集合,等匯齊後才 能一起出發;後來隊數逐科增多,才變通分別先到府前報到,目前東港約有 百隊以上,西港則號稱「九十六村鄉」,參與數目也過百,故被認為足可代 表臺灣的廟會活動。兩地名義儘管不同,代巡本質始終不變,在王化仿效的 儀制上,關鍵的儀節就是請令與繳令,此乃一般神誕所未曾有。迎王期間所 領的「王令」,在臺江內海舊區內蘇厝長興宮公認為最早,當初王船漂流蒞 境既是王令,故迄今不改,其間雖曾卜問多次,王爺仍未應允改塑金身,可 見王令特別有象徵意義。最擅用王令的則是東港,早期既有七角頭,其後變 化而分出小琉球及南洲,三地均留下王令遺習。東港開港後迭有興衰,這種 開發記憶保存於王令的,就是出現副令之稱,如嘉蓮里之例,迎王巡察僅需 迎請王令。故將王令象徵視為「王化仿效」。此一現象始於水邊迎迓王爺,
就像巡狩禮,迎王於邊境上,如運用邊上一樣:臺南例中蘇厝迄今仍臨曾文 溪,故在溪上迎迓王箱畔;西港則在陸上,此地則有「王船地」之稱,當初 姑媽宮發現王船的地方在水邊,其遺跡即稱十八欉榕。目前東港仍然濱海,
在海邊請王即另稱「請水」,所請的正是王令。
迎請王令乃仿效王朝禮制,王爺即代天巡狩,就該擁有天子∕天公的 權威。自古以來帝王舉行郊天之禮,天即神格化稱為玉皇,儒家禮制如此,
道教醮壇同樣仿設玉皇壇,以象玉皇乃統領萬神之尊;後來民間也可拜天 公,採用頂下桌必在頂桌設玉皇燈座。道教神譜即仿科層制,瘟部即由洞淵 天尊統領,將五瘟隷屬後半之首。臺灣禮生團體既與道教交流,科年前先上 玉皇大天尊疏文,遣派「洞淵宮」千歲輪值蒞境。而道教行瘟說至今仍然遺 存的,就是西港禮生團體所用的禮儀總簿,就明確記載「十二行瘟王」的名 諱,此即神王與王爺的文化遺跡。兩地均嚴遵古例,諱稱其名而但稱姓,如
封大千歲,其他四位依序僅稱二千歲。臺南例迎請王爺多用金身,乃以紙糊 紮作而非木雕,即行內所稱:一紙二土三木四石五鋼。顯示紙糊神像一經開 光,即象徵高尊上聖,蒞境時間既不長,醮祭既畢即形火化。類此情況尊卑 俱然,從王爺、王令以至兵卒,紙糊方便焚化,以示任務既畢即返天述職。
禮生與道士兩種儀式專家,一掌控王府禮儀,一職王醮科儀,在傳統社會 俱列在「上九流」。由於儒家之流在漢人社會的地位,被社會學者視為身分 團體,其職務專長即古祝之遺,故可稱為「禮祝之儒」。而道士傳承道教知 識,其技藝夙稱專門,在壇內勝任神職者之職。
臺南例長興宮仍有「王醮」,有的將香、醮合一稱為「香醮」,道士在壇 內行科,只有頭人進入隨拜,神轎、陣頭則不能進入,村民也未接觸。而東 港例對王醮的態度則大異,早期在送船時才出現,現在也僅在廟埕一角結壇 行儀。相較之下,兩地均由禮生團體掌控王府,職司出令、繳令之權,府內 行儀全被禮生所改造。故神轎、陣頭齊聚府前,或分批到府前拜謁,由代表 進入王府領取王令,這樣的參與方式而後前往各村各廟巡察,並在一些特殊 的地點停駕演法:西港香選在橋頭以宋江陣布陣降伏青瞑蛇,並由蜈蚣陣纏 繞村廟;屏東例則如南洲,凡多事故的地方就要布陣鎮壓,取回浸油的麻繩 象徵歹物,置於中軍府等末日一起焚化,二者均象徵降伏、化除瘟祟諸物。
這些集合一起逐疫的動作,乃遵循儒家參與大儺的方式,又仿效巡狩禮即可 將其視同「會同」儀式。
地方村廟出神轎、陣頭為地方大事,從農業社會轉型為工商社會,社會 生活既已現代化,也就遵循西式的生活步調。在這種情況下,村莊想延續地 方的陣頭文化,其實亟需神道支持維持「常與非常」的時間節奏,可以對比 西方的「聖與俗」傳統。東港以之形成兩個世界,平常港內漁船較少,年輕 人不少出外討海的;等祭典將至,才又恢復陣頭操練,訓練既畢才能投入遊 行。此時港內擠滿船隻,漁民多投入祭典擔任家傳的角色,當地將這種身分 認定稱為「認血跡」,在角頭廟擔任轎班、陣頭,形成非日常、非生產的廟 會行動。相較於此,臺江內海舊區內多屬農村,早期村廟常設文、武館,其 技藝即由村民傳承,日常時間作為文娛、練武;現時年輕人到城市工作後,
平常時間農村相對安靜,均需利用假日返鄉訓練,屆時才能戮力出陣。不管 農、漁社會如何變化,在工商時代還能維繫地方傳統,既有賴村民效勞神明
的精神力量,也是借節慶廟會激發其競技的榮譽感。
在祭典期間仿效巡狩禮制的出陣,即所謂「養兵千日,用兵一時」,養 兵指長期訓練的技藝,傳承地方的文、武傳統;一時則指一旦訓練完成,先 到廟前演練驗收成果,而後即可投入文武技藝的演出。在此一機制下能夠延 續民俗技藝,定期迎王三年一科,時間正好不長不短:太短則負擔過重,像 小金門的年例送船,規模必然不大;而間隔太長,則技藝必疏難以為繼。其 次則是聚落大小適中,整體區域則又夠大,才能分區巡遶而維持一定日數,
如此形成的就是鄉村共同體。故迎王作為民俗技藝的載體,有賴「交陪廟」
的往來互動,神轎與陣頭就是交陪媒介,尤其各式武陣彼此拜廟:臺南例即 代表性的西港香,傳統技藝的宋江陣,以及由此衍生的金獅陣、白鶴陣、五 虎平西等,武陣的聲勢盛壯,方便彼此聯誼交陪;而三小藝陣,人數既少就 便於操演,車鼓陣、牛犁陣之類被歸屬於豐饒性陣頭,在農村方便女性、女 孩參與;縱使聘請職業性小班,也因價廉而方便維持。屏東例則東港、小琉 球均屬濱海,既有宋江陣,而多八家將、五靈聖將,或城隍十二家司,由於 組成人數適中,技藝並不複雜,才能在社會變遷下延續地方傳統。
在諸多陣頭中仿效軍陣的,就是宋江陣排陣的陣勢變化,臺江內海大 小村庄錯落其間,漢人與平埔族「番社」雜錯,早期為了防範出巡神轎被 搶,宋江陣就有護衛神明之任,故武陣適合地方自衛。從巡狩禮制的王化仿 效言,既是征伐行動就有軍力布署,如中軍之職即居中,而職掌協調四方 軍力,無論帝王親巡、親王代巡或遣使代巡,中軍均為護衛的象徵。在軍 制仿效中,臺南例特多武陣,蘇厝長興宮擁有黑甲軍,所披的黑白外套即 象黑盔甲;西港香境內存在許多宋江陣,傳承技藝都按照師承,各色腳巾即 為標記,長帶纒繫腰間以示系譜,同門既可合作演練,對外則要競比技藝,
故習練武陣和地方護衛有密切的關係。這種陣勢被轉化為緝捕動作,其對象 則借有形象徵無形:在共同記憶中將曾文溪的洪水流竄,隱喻為青瞑蛇(盲 蛇),故宋江陣的布陣、蜈蚣陣的繞圈,即面對慘痛的歷史記憶作選擇性展 現。在屏東例則多靈威陣頭,如青少年組成的八家將,在陣勢中踏四門,布 陣即象緝捕邪祟;而曾經倍受矚目的五靈聖將,孩童的化妝與法器,即是象 徵收捕五毒。這種陣頭神話符合其開發經驗,陣頭仿效軍陣以助威勢,即為 神道文化下的王化仿效。
巡狩禮歷史歷經祭禮到嘉禮的衍變,而背後潛藏著軍禮本質,兩漢議
巡狩禮歷史歷經祭禮到嘉禮的衍變,而背後潛藏著軍禮本質,兩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