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
1、建设粤东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推进粤东环境监测与预 警中心建设,力争建成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区域中心,作为省 部合作的重要平台,主要承担区域大气、水、土壤和近岸海域环 境质量监测、重大污染源监测、区域流域重点环境问题监测评估、
环境应急监测、环境风险预警等工作。
2、建设覆盖华南地区的广东生态遥感监测中心。与环保部 环境卫星中心合作,建设覆盖华南地区的广东省生态遥感监测中 心,承担华南地区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以及饮用水源区、
重大开发活动区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遥感监测评估,为国家开 展区域生态环境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3、省级环境监测机构以创新为驱动,大幅提升环境监测科 研和管理水平,到 2020 年力争建成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环境监
测机构,成为全省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
质控中心和培训中心。实施实验室升级改造,建设智慧实验室信 息系统;配置高端监测仪器设备,具备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 测能力、二噁英快速检测能力,拓展土壤、VOCs 及生物类等监 测能力,建成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示范和技术中心;提升应急监 测装备水平,强化污染物筛查定性监测能力;开展生态环境遥感 监测平台建设。(2018 年底前完成)
4、选择部分驻市环境监测机构为区域(流域)环境监测机 构,有针对性地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升区域(流域)环境 预警预报和风险评估能力,强化区域(流域)应急监测中心职能,
建成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区域(流域)中心站。同时加强危险 废物鉴别基本监测能力、常规 POPs 监测能力、饮用水全指标监 测能力和土壤监测能力。(2020 年底前完成)
5、其余驻市环境监测机构突出中坚作用,拓展土壤基本项 目监测能力、危废鉴别腐蚀性、浸出毒性鉴别能力,并按规划目 标充实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和辖区内特征污染物的监测仪器设备。
(2020 年底前完成)
6、县级监测机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设置,重点强化执 法监测队伍建设,提升污染源监测能力与执法快速响应能力。按 各地污染源和环境敏感区分布情况,配备相应的污染源监测仪器 设备、执法监测车辆。(2020 年底前完成)
(二)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专项能力建设
1、空气质量监测网。实施县级监测子站建设与联网,实现 县区全覆盖;升级区域站并开展立体化监测,建设省级质控中心。
(2018 年底前完成)
升级大气复合污染成分监测网,并扩展至全省,重点观测 O3、 PM2.5以及 VOCs 等关键污染物。升级粤港澳珠三角区域监测网,
联合开展业务化的 VOCs 联合观测,支撑区域内光化学臭氧污染 防治。建设重金属、VOCs、农村、港口码头、路边污染等省控 空气污染专题站。建立升级在线源解析中心,实现 PM2.5 和臭氧 在线动态来源解析。(2020 年底前完成)
2、水环境监测网。
(1)建设“水十条”国家及省水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网,
“十三五”国控及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网;(2017 年底前完成)
(2)建设“生态广东视窗”工程;(2018 年底前完成)
(3)建设运行地级以上城市、县驻镇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 水水源地及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网,入海河流、河口 区及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污染 物通量监测网及“六河”等专项专题水环境监测。(2020 年底前 完成)
3、土壤环境监测网。市级以上监测机构各配置专门用于土 壤监测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
仪各 1 台;开发土壤监测网点位优化布设方法;构建省级土壤风 险监控网;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指标评价技术体系研究。(2018 年底前完成)
开展市域尺度精度的省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及运行;
加强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建设省级土壤环境监测与 污染物溯源实验室和多功能土壤样品库;开展典型区域土壤污染 源解析工作。(2020 年底前完成)
4、星-机协同环境遥感监测网。建立中低分辨率卫星遥感普 查、高分辨率卫星/无人机遥感详查、地面核查相协同的环境遥感 监测业务模式,满足水、气、生态等不同业务要素、不同尺度的 监测需求。配备基于无人机平台的红外相机、多光谱相机、污染 物探测仪等环境专用有效载荷,打造无人机遥感监测应用示范基 地。加强省级及各市环境遥感基础能力建设,新增各级监测机构 环境遥感监测与应用所需的基本软硬件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增重 点区域环境遥感综合试验场地。(2020 年底前完成)
5、生态环境地面监测及应用。建设完善深圳城市生态地面 监测系统,在雷州半岛、南岭山地等区域新建湿地、森林生态环 境地面监测站。构建广东特色的生态系统监测体系,开展生态系 统现状调查、系统格局和功能动态变化监测。(2020 年底前完成)
6、声环境监测网。建设全省地级以上市功能区噪声和珠三 角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自动监测站点。(2020 年底前完成)
(三)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专项能力建设
1、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开发排放源清单编制系统工具,
定期更新排放源清单;扩展高性能集群计算系统,建设完善全省 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功能;加强市级预报预警业务能力建设,
组建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预报区域中心;建设覆盖全省各市的 可视化业务会商中心,联调泛珠三角区域的视频会商系统;建立 健全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规范与运行机制,不断推动空气 质量精细化预报发展。(2018 年底前完成)
开展立体监测数据的模式同化与综合运用;建立泛珠三角区 域空气质量联合预报预警中心与评估技术示范区。(2020 年底前 完成)
2、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实施水质预警监测网络“新改扩”
工程,扩展丰富流域区域特征污染预警指标及水文监测指标。
(2018 年底前完成)
引入应用“天空”水质预警新技术,推进自动监测数据联网与 智能化改造及新型数据传输标准创新工程;建立健全东江、西江、
北江、韩江等重点流域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监控与预警预报体系。
(2020 年底前完成)
(四)环境监测信息化专项能力建设
1、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 VPN 网络及安全管理平台建设。
建设覆盖全省各级监测机构和自动监测站的环境监测 VPN 网络
(虚拟专用网络);建设环境监测信息安全管理平台,通过可视化 管理操作界面达到低成本运维的安全管理目标。(2020 年底前完 成)
2、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协同管理平台建设。建设生态环境监 测数据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面向智能手机、平板设备等移动终 端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移动门户。(2020 年底前完成)
3、环境监测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全省监测 机构以及社会检测机构(财政资金采购部分)的实验室管理系统。
(2020 年底前完成)
4、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在现有基础上整 合完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全省环境监测系统能力建设管理 平台。(2020 年底前完成)
5、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建设生态环境监测数据 分布式存储计算平台;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分析和应用 平台。(2020 年底前完成)
(五)环境监测质控网络专项能力建设
建设全省环境监测质控网络系统,实现各市手工监测全过程 信息的实时化、网络化监控管理。(2020 年底前完成)
(六)环境监测人才培养资源库建设
建设适用于一线环境监测人员技术技能提升的培训课程和 教材体系,开发配套的教学课件、动画、视频等便于网络学习的
电子培训资源。(2019 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