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能回覆使用者;若該項公共服務的內涵並無 牽涉金錢交易,則此層次表示該項公共服務可
直接透過線上執行完成。
21 項公共服務之內涵與線上實施層次定義如下:
1. 選舉申請服務
定義:公民透過電子化政府註冊線上選舉服務、提出線上選舉服務之申請 以及透過電子化政府實際執行選舉功能的標準程序。
線上層次 給分 電子化政府公共服務各層次的操作型定義 Level 0 0 電子化政府網站未提供任何相資訊或連結。
Level 1 1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有關申請選舉服務的基本資訊。
Level 2 2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下載所需之相關表單,但非以電子化的方式完成選 舉服務。
Level 3 3
使用者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下載及回傳所需之電子表 單,系統能回覆訊息,確認使用者完成申請線上選舉 的部分程序。
Level 4 4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可以透過其所設置的網站執 行、處理民眾申請線上選舉的所有程序,亦即使用者 可經由電子化政府網站直接完成執行選舉的所有程 序。
2. 地址變更服務
定義:個人在國內遷移地址,向戶政單位變更地址的標準程序。
線上層次 給分 電子化政府公共服務各層次的操作型定義 Level 0 0 電子化政府網站未提供任何相資訊或連結。
Level 1 1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有關地址變更的基本資訊。
Level 2 2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下載所需之相關表單,但非以電子化的方式完成地 址變更請服務。
Level 3 3
使用者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下載及回傳所需之電子表 單,系統能回覆訊息,確認使用者地址變更的部分程 序。
Level 4 4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可以透過其所設置的網站執 行、處理民眾申請變更地址的所有程序,亦即使用者 可經由電子化政府網站直接完成地址變更服務。
3. 戶口註冊服務
定義:民眾向戶政單位申報戶口與更改姓名的標準程序。
線上層次 給分 電子化政府公共服務各層次的操作型定義 Level 0 0 電子化政府網站未提供任何相資訊或連結。
Level 1 1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有關戶口註冊的基本資訊。
Level 2 2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下載所需之相關表單,但非以電子化的方式完成戶 口註冊。
Level 3 3
使用者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下載及回傳所需之電子表 單,系統能回覆訊息,確認使用者註冊戶口的部分程 序。
Level 4 4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可以透過其所設置的網站執 行、處理民眾申請變更地址的所有程序,亦即使用者 可經由電子化政府網站直接完成戶口註冊。
4. 身分證申請服務
定義:民眾申請初、換或補領身分證的標準程序。
線上層次 給分 電子化政府公共服務各層次的操作型定義 Level 0 0 電子化政府網站未提供任何相資訊或連結。
Level 1 1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有關申請身分證的基本資訊。
Level 2 2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下載所需之相關表單,但非以電子化的方式完成身 分證申請服務。
Level 3 3
使用者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下載及回傳所需之電子表 單,系統能回覆訊息,確認使用者完成申請身分證的 部分程序。
Level 4 4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可以透過其所設置的網站執 行、處理民眾申請身分證的所有程序,亦即使用者可 經由電子化政府網站直接取得身分證,完成身分證申 請服務。
5. 出生、結婚、死亡證明文件申請服務
定義:民眾取得出生、結婚或死亡證明文件的標準程序。
線上層次 給分 電子化政府公共服務各層次的操作型定義 Level 0 0 電子化政府網站未提供任何相資訊或連結。
Level 1 1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關於取得出生、結婚或死亡證明文件的基本資訊。
Level 2 2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下載相關電子表單,但非以電子化的方式取得出 生、結婚或死亡證明文件。
Level 3 3
使用者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下載及回傳所需之電子表 單,系統能回覆訊息,確認使用者完成申請出生、結 婚或死亡證明文件的部分程序。
Level 4 4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可以透過其所設置的網站執 行、處理有關申請出生、結婚或死亡證明文件的所有 程序,亦即使用者可經由電子化政府網站直接取得出 生、結婚或死亡證明文件。
6. 就業服務
定義:民眾透過政府取得政府部門或企業公司所提供工作機會資訊的標準 程序。
線上層次 給分 電子化政府公共服務各層次的操作型定義 Level 0 0 電子化政府網站未提供任何相資訊或連結。
Level 1 1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民眾 政府部門或企業公司工作機會的相關資訊。
Level 2 2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下載申請政府部門或企業公司提供的工作機會所需 之表單,但其他相關程序並非以電子化的方式完成。
Level 3 3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下載申請政府部門或企業公司提供的工作機會所需 之表單、或系統允許使用者查詢資料庫所提供的各種 工作機會,且系統能回覆訊息予使用者,確認使用者 完成申請就業的部分程序或依使用者輸入之查詢條件 傳回符合之工作機會。
Level 4 4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可以透過其所設置的網站依據
使用者輸入的個人基本資料與資料庫中的工作機會進 行比對,並提供使用者符合條件的工作機會。
7. 社會福利津貼與補助申請服務
定義:取得社會福利津貼或補助如失業救濟金、兒童津貼與家庭津貼的標 準程序。
本研究整理有關社會福利津貼與補助申請的服務包含:失業救濟津貼 申請、兒童津貼與家庭津貼申請、養老金申請、退休金申請、學生貸款服 務以及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服務。其中退休金、養老金、學生貸款以及學生 獎助學金因以下限制而與以刪除:
「養老金申請」:目前臺灣「國民年金法」仍屬草案,立法院尚未通過;
至於行政法規「老人福利法」允許地方政府自訂如老人生活津貼施行細 則,以臺北市政府為例,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但因各地 方政府政策不一,因此予以刪除。(老人福利法,民 91;國民年金法草案,
民 91)
「退休金申請」:目前退休金的法源依據為「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勞動 基準法」,一般受雇於公司企業的民眾適用「勞動基準法」,但負責提供退 休金的單位是企業,而非政府;至於「公務人員退休法」適用於公務人員,
並非一般公民,因此刪除此項服務。(公務人員退休法,民 84;勞動基準 法,民 91)
「學生貸款服務」:學生貸款服務提供者為銀行,而非政府,目前臺灣政 府並未直接與特定銀行簽訂合約,亦非屬於由政府間接提供的服務項目,
因此予以刪除。
「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學生獎助學金經費來源機構或組織眾多,各機構 或組織得自訂獎學金設置辦法,而政府單位提供的獎助學金,如屏東縣政 府獎學金、高雄市政府獎學金、族群助學金等,則以各地方政府單位自行 擬定的發放辦法為依據,目前並無中央法令規範,因此不納入評估子項。
線上層次 給分 電子化政府公共服務各層次的操作型定義 Level 0 0 電子化政府網站未提供任何相資訊或連結。
Level 1 1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申請社會福利津貼或補助的基本資訊。
Level 2 2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下載所需表單,以非電子化方式的處理程序取得社 會福利津貼或補助。
Level 3 3
使用者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下載及回傳所需之電子表 單,系統能回覆訊息,確認使用者完成申請社會福利 津貼或補助的部分程序。
Level 4 4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可透過其所設置的網站執行、
處理有關社會福利津貼或補助申請的所有程序,包括
案件處理、決策回覆、付款等,亦即使用者可經由電 子化政府網站完成社會福利津貼或補助申請服務。
8. 保護令申請服務
定義:民眾申請保護令的標準程序。
線上層次 給分 電子化政府公共服務各層次的操作型定義 Level 0 0 電子化政府網站未提供任何相資訊或連結。
Level 1 1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有關申請保護令的基本資訊。
Level 2 2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提供使用 者下載所需之相關表單,但非以電子化的方式完成保 護令申請服務。
Level 3 3
使用者透過電子化政府網站下載及回傳所需之電子表 單,系統能回覆訊息,確認使用者完成申請保護令的 部分程序。
Level 4 4
資訊提供者或業務單位可以透過其所設置的網站執 行、處理有關保護令申請的所有程序,亦即使用者可 經由電子化政府網站完成保護令申請服務。
9. 兒童照護服務
定義:申請兒童生活扶助與教育發展福利服務如:兒童托育服務、幼兒教 育指導等的標準程序。
定義:申請兒童生活扶助與教育發展福利服務如:兒童托育服務、幼兒教 育指導等的標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