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鳳山溪流域的開墾,在地化勢力的崛起是主導的力量。由初期竹塹社 番與閩南墾戶的拓墾,逐漸將墾權轉為實際參與開墾的客家人手中,客家人因 此能取得土地小租權126,爾後繼為墾首的客家人或是經由手工製造業積累資金 的客家人,因為竹塹社番在清廷的稅賦壓力下典賣土地,繼而能獲得土地的大 租權,成為漢大租。林玉茹(2000:247-248、251)指出竹塹郊商與竹塹城內商賈 雖有能力購買大租權,但相對的卻較熱衷於取得鳳山溪流域土地小租權;而鳳 山溪流域在地商人擁有大租權的比例相對低,但在保留區與隘墾區內小租權的 掌握是能與之匹敵的。施添福(1992:93-94)認為竹塹郊商經由商業積累資金後,
將部分資金投注於購買水田化之土地,獲得小租權,小租谷即為其重要收入來 源,這些郊商所購買的土地主要集中於鳳山溪與頭前溪中、下游河谷平原地帶。
鳳山溪流域開墾的初期,竹塹郊商並未挹注大量資金於拓墾事業,但土地墾成 後,竹塹郊商購置田產做為土地投資。郊商投資土地,主要是因其豐厚的小租 收入,在地商人購買土地,是為了擴張其對於地方的影響力。這些在地商人可
126 另一現象為鬮資合股拓墾的客家人墾成土地後,藉由分得的土地小租權,再佃出土地,坐 收小租谷。
能是因為拓墾土地而致富,也可能是因為手工製造業所積累財富繼而購買土地 致富,他們活躍於在地生活圈,參與在地生活圈的各種活動,例如義倉、義渡、
嘗會、文教活動、修築陂圳等,為在地生活圈領導的角色,他們補足了清廷無 法實際達到的社會控制、社會救濟與維護公共設施等空缺。以陂圳的修築為例,
林玉茹(2000:258)認為陂圳實際上是經濟性組織,透過修築陂圳能展開在地商 人與地方的社經網絡。因此在鳳山溪流域陂圳的修築上,我們看見在地商人較 郊商是活躍的,這些同時擁有多片土地在此區域中的在地商人,他們是較僅對 收租有興趣的郊商多了對於地方的行動力。另一方面由於在地商人崛起的原因 不出小型的製造業與地主,因此交通網絡的興衰與在地商人事業興盛有重要的 連結,鳳山溪流域中上游因為交通地位的重要性,自古即有官道通過,爾後鐵 路的興築與陸路交通的改良,改變物資運送的速度與數量,也促使這些在地商 人持續擴張其財富積累的速度,甚至於透過清朝政府的捐官政策,除了崛起為 富甲一方的大商人,也進而能取得朝廷職位,成為具有公信力之地方士紳,例 如新埔的陳朝綱。在地商人由於交通網絡的發展,而能將土地所生產之農產品 運送出賣,也促使此區域農業產品的商業化,例如鳳山溪中上游的湖口、關西、
新埔地區所產的茶葉,都曾經是地方上重要的經濟來源。郊商經營邊區土地即 是為了獲得這些農業商品,源於有清一代繳交地租以實物繳稅為主,因此收取 小租的郊商擁有了大量的農業商品,他們可以控制商品的出口與市場的供需,
而獲得重大利益,林玉茹(2000:262)即稱這些郊商發展為商業資本的地主經營 方式。另一方面鳳山溪流域內山邊區的腦利,也是郊商轉投資土地的吸引力,
樟腦的獲利高,是郊商願意投資內山土地的主因。無論郊商或在地商人在此邊 區的土地經營,都在清中葉土地墾成後,因交通網絡的便利,轉為農業商品的 製造、運輸、販售等形式,小租雖然是他們收入的來源,卻並非經營土地的主 要目標,改變了往昔土地經營的模式,間接的促使此區域商業的興起,新埔街 即是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所產生的大型市街。
以土地崛起的在地商人,在金錢投資的方向,仍以購置土地為主,且逐漸 將土地擁有權由保留區與隘墾區,擴展到保留區外的漢墾區,加強其勢力,以 新埔陳朝綱家族所擁有土地為例(圖 5-1),土地主要集中於保留區與隘墾區,但 也加入了漢墾區的土地,彰顯其家族的影響力已逐漸由保留區中擴張至漢墾區。
圖 44 陳朝綱家族土地分布圖
資料來源:參考何明星(2007:70)重繪。
說明:橘色處為平埔族竹塹社番屯地,淺藍色為鳳山溪流域,紅圈處為陳朝綱家族土地坐落處。
當在地商人逐漸由社會下層往上層移動,士紳化似乎是必經之途。林玉茹 (2002:284-294)歸納出士紳化的商人中,城內商人多為閩籍,內陸鄉街商人則多 為粵籍,內陸鄉街上層士紳多來自粵籍地主家庭,多半以捐納與軍功等非正圖 方式取得士紳身分,捐納為多;內陸鄉街商人主要仍以下層士紳為主,取得士 紳時間為嘉慶之後,多半是移民第二、三世後取得。整體而言內陸鄉街商人取 得士紳的過程中,擁有龐大的經濟實力是主要支持因素,對於內陸鄉街商人而 言,取得士紳的身分,加強了自己與政治勢力的結合,對於在地勢力有正當化、
合法化的效果,而這些在地商人取得功名或官銜後多半未出任,士紳化只有加 強其對地方的控制力,也提高在地社會中的聲望,因此在鳳山溪流域的商人與 地主、士紳等身分結合,商人與地域社會間的關係異常密切,構成鳳山溪流域 開墾後的社會雛型。
觀察鳳山溪流域在地商人的崛起,就如同觀看此區域內的墾殖歷史背景,
墾殖所積累的財富與土地,是在地商人經濟的憑藉,因此他們更熱衷於參與地 方事務,藉此強化其地方的控制力,在社會中向上流動,他們必須獲得政治勢 力,也是在地商人願意借由捐納或參與平亂獲得軍功繼而取得士紳地位的因 素。此區域內的平埔社番,拓墾初始便獲得政治力的協助,擁有土地的實權,
因清廷的族群政策而獲得官銜,後起的客家在地商人在取得地權後,僅能透過 以上管道獲得清廷認可的正當性與合理化。有清一代對於地方的控制力並未能 落實,因此利用在地商人取代沒落之後的平埔社番,擔任輔佐政策實行、推行 公共建設、維持社會秩序,也是使地方安定的政策性考量。何明星(2007:55)就 明白指出清廷利用士紳之人力、財力推行政策,士紳利用推行政策獲得特殊地 位與某種酬賞,這是一種共榮共利體的模式。
以鳳山溪流域新埔地區陳朝綱家族的崛起為例,何明星(2007)歸納陳朝綱 家族的興起,主要以土地、經商做為積累財富的經濟來源。陳朝綱家族在早期 拓墾擁有土地小租權後,也積極參與清廷開山撫番的工作,藉由擔任官職獲得 利益,另一方面公共設施的興建,也看的見陳朝綱家族積極投入的身影,透過 興築義渡、鐵路等交通設施,除了改善地方運送貨物的方式,增加經營商業的 利益,同時透過包商工程,也能獲致利益,這種緊密的網絡關係,是清廷與士 紳得以互助合作維持地方安定與社會控制的基點。
鳳山溪流域輸出大宗為農業商品,例如茶、米、樟腦等,皆高度仰賴交通 網絡與市場連繫,特別是茶葉與樟腦,此二者皆以出口為主,對於交通的依賴 更為深厚。儘管水利設施的修築增進了土地的生產力,使得稻米商品化,但並 非此區獲利豐厚的產品,反之茶葉與樟腦促進近山土地的開發與製造業的興 起,而清末陸路運輸的改良,也加速茶葉與樟腦產業的發展,掌控土地與交通 的在地商人,在這樣的背景下,更能夠利用其多重身分,促使鳳山溪流域中、
上游發展為竹塹城外的重要貿易聚點,處於交通要道上的新埔街,自然也就興 起了。新埔街較竹塹城為次一級市街,因此並未有過多專業分化的產業,主要 仍以手工製造業為主,因為輸出產品而衍生的製造業,也是此區域獨特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