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一開始在提古典修辭觀時,就主要是圍繞在修昔底德、柏拉圖、
亞里斯多德的觀點上發展。筆者欲以一種重構的「改良式修辭」而非柏拉 圖所批判的「以迎合、諂媚、謊言等方式的修辭」。這種「改良式修辭」,
核心重點在於說服與判斷。說服方面,視聽眾為平等的對象,並試圖理解 聽眾的需求,提出適當的訴求。基本上,說服者是時而引導,時而順應聽 眾的要求,宛如民主政治輪流之治的精神。而在判斷方面,古典修辭觀重 視雙面論證,闡述不同觀點,提供民眾判斷。並且考量群眾的特質,以簡 明扼要的方式說明。在制度上,提供各種判斷的機會,培養民眾判斷能力。
不過,即使本文有意識地將古典修辭觀與詭辯區隔,作為當代民主的 借鏡。但是,還是必須面對可能遭受的質疑。
首先,強調古典修辭觀是否在鼓勵「民粹主義者」(populist)、「民 主煽動家」(demagoguery)的出現?古典修辭強調說服的特殊性、多元性,
會不會是讓「仇恨」、「激情」、「煽動」、「非理性」等進入政治溝通 中,造成政治的動盪。甚至,現實政治中,政客往往訴求的對象是社會的
「部分」,掌握部分的支持,就可以獲得權力,但造成社會內部的分化與 對立。譬如在西元前415 年,雅典公民大會在 Sicily 遠征前的辯論,發言者 之 一 ,Nicias 就 想 訴 求 年 長 者 , 將 社 會 區 隔 成 年 長 者 、 年 輕 者 的 對 立
(Thucydides, 1989: 384)。39 西元前427 年,Mytilene 大屠殺前的辯論,
Cleon 就訴求一般民眾與優秀人物作區隔,試圖以反智的方式,促成人們以 激憤的情感作出判斷(Thucydides, 1989: 175-176)。40
39 Thucydides 6.13.1.
40 Thucydides 3.37.5.
筆者承認這確實是古典修辭觀較弱的一環,本文強調以改良式修辭的 方式,就是希望避免這種弊端。換言之,筆者雖然認為古典修辭觀比審議 民主在言說溝通上更為寬廣、多元,也比較能掌握當代大眾民主的面貌,
但這並非表示可以毫無限制。柏拉圖就認為好的修辭應該是說真話、定義 清楚、願意承認錯誤、擇善固執;41 亞里斯多德提到應該重視說話者人格 展現,情感訴求必須在適當時機、適當方式、適當措辭才可運用等等。42 筆 者認為這些才是符合上述說服、判斷的精神,而不是採欺騙、謊言、煽動 等方式,這就違背了古典修辭蘊含的平等說服、追求正確判斷的精神。
此外,前面也曾提到政治人物的修辭與群眾判斷是一體的兩面。要想 避免壞的修辭,就要有好的公民判斷能力,才不容易讓仇恨、排外等言論 成為社會主流。相反的,當人民有意識拒絕「仇恨」言論時,就沒有一個 政治人物敢大放厥詞,甚至稍有「政治不正確」的言論出現,下場就是失 去選票的支持。
當然,這裡可能會顯得一廂情願。但是,本文跟一般觀點差異之處,
在於筆者認為煽動、蠱惑、迎合的政治言說是不可能根絕的,民主就是靠 說服。而且,我們也無法要求政治人物的發言符合普遍理性、公平性、相 互性等。但是,本文認為古典修辭是民主政體中極佳的公民教育內容,一 方面可以如亞里斯多德的努力,培養一批公民運用適當的說服技巧批駁詭 辯,而且值得強調的是,「正確技巧」本身就蘊含了實質性價值,譬如不 說謊、合理推論、根據事實等,自然就不是詭辯、欺騙。另方面,當越多 的人孰悉分析修辭時,就能增進判斷力,政治人物就越不能在言詞上欺騙。
另外從制度上來看,當代比較政治學者Arend Lijphart 的「共識型民 主」(Consensus Democracy)的概念可以是一個非常適當的制度配合。共 識型民主相對於多數決民主(Majoritarian Democracy),前者強調「政治 權力應該由多元的方式分享(shared)、分散(dispersed)」;後者則是 認為權力應該盡可能集中在多數的手中(1984:207-208)。Lijphart 認為 共識型民主(以瑞士、比利時等國家為代表),在制度上因為強調權力的
41 柏拉圖對於好的修辭觀點,參見胡全威(2011:15-20)。
42 例見Garsten (2006: 122-123) 的討論。
分散與共享,具體的制度包括聯合內閣、立法與行政分立、聯邦制、國會 兩 院 制 、 選 舉 的 比 例 代 表 制 、 多 黨 制 、 中 央 與 地 方 分 權 、 成 文 憲 法 等
(Lijphart, 1984: 211-215)。因此,當政治人物說服當下的代表或民眾時,
必須考量還需經過各種不同的權力機制同意,這時,激情很容易因為決策 程序的多元化、多階段化而冷卻下來,比較能作出深思熟慮的判斷。如此 一來,一方面可以透過制度程序,讓激情冷卻,人們可以反覆考量;另方 面,政治家要想真正推動一個議案,就必須訴求各方的支持,不太可能以 分化的方式,達到目的。所以,共識型民主的制度模式,有助於民主政治 的良性運作。
附帶一提的,共識民主雖有「共識」一詞,但並非意味著排斥「競爭」。
此處「共識」一詞意思是指應盡可能爭取最大多數人的支持,尤其是透過 制度上的不同層面,獲得廣泛支持,因而使得競爭甚至可能更為激烈。
此外,隨著科技的改變,網路資訊普及,特別是有 Youtube 之類的網 路影音網站以及諸多電子媒體網站,可以隨時點選,政治人物倘若「見人 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或是「前後矛盾」,將很容易被識破。因此,政治 人物的言說也變得特別必要,否則相互扞格,很容易成為日後遭到攻訐的 地方。
古典修辭觀另一個容易受質疑的地方,就是修辭能力強的人是否應該 享有比較大的權力?古典修辭似乎是在鼓勵這樣的事情,因為誰能說服多 數,誰就獲得權力。這有點像是說民主政治成為辯論比賽,在看誰比較會 說話。在柏拉圖筆下的修辭家Gorgias,也稱掌握修辭術的人,實際上就「包 括和支配其它所有才能」,能夠「有能力談論任何主題,反對任何人」,
最能成功的說服民眾(Plato, 1998a: 38)。43 因此,修辭家可以在民主政治 中掌控民眾,進而能制訂自己想要的政策,幾乎擁有呼風喚雨般的能力。
蘇格拉底對於修辭家的能力,則沒有這麼樂觀。蘇格拉底認為修辭家 的說服,其實還是受限在民意,民意要往東,修辭家很難鼓吹往西。蘇格 拉底將民意比作巨獸;修辭家是馴獸師,「凡是大獸所喜的,他便尊之為
43
Gorgias 456a-457b.
善;大獸所憎的,他便貶之為惡」(Plato, 1991: 172-173)。44 這才是修辭 家能力的真實面貌,並非真可呼風喚雨,究其實,「修辭」還是受到民意 的限制。Bentley 認為審議民主強調理性溝通言說,但事實上,就是有些人 的言說比較符合理性面貌、比較會說理,然後可以用「理性共識」這樣的 框架要大家接受或讓說不出「理性言說」的人閉嘴。Bentley 認為審議民主 沒有考量人們溝通技巧的落差,這會造成權力的不平等(2004:123-124)。
因此,在強調民主政治中溝通言說的民主理論,如審議民主理論以及本文 所提的古典修辭觀,都很難避免這個問題。
事實上,我們也常聽一般人會說,在民主政治中,「長得好看」、「口 才佳」,就比較有機會當選,容易受到選民的支持(劉瑜,2010:267-268)。
換言之,無論是否要提倡古典修辭觀與否,這個問題恐怕本來就是民主政 治本身的問題。我們不能強迫民眾不去選「漂亮的」、「英俊的」、「很 會說話的」。我們如果認為民主本來就是以說服代替武力,那麼我們可能 多少要承認擁有修辭技藝的人,會比較佔上風。Michael Walzer 就非常務實 的指出,「民主政治為演講、勸說和修辭技巧設立了報酬。理想狀態下,
提出最具說服力的論點—即實際說服了大量數量的公民的論點就可以隨心 所欲」。外在條件不平等譬如因財富差距而導致的發言時間不同或是機會 不公平,這才是應該改善的事,而不是排斥這樣的說服能力。因為「政治 是不可避免的,而政客也是不可避免的」(1983:304-309)。
不過,重視民主政體中發言者與聽眾間的互動模式,並非否定其他民 主方案,譬如代議民主、參與民主、審議民主等。這些民主方案在實際政 治運作中,都是可以相互配合運用的,甚至各擅其場。本文不可能討論民 主政治的全貌,只是就民主政治其中的一個環節,希望透過政治思想史途 徑的追溯,指出古典修辭觀可以提供一些正當化的理由與規範性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