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立跨局處委員會共同推動社會福利
為推動本市社會福利業務,本局主責成立 12 個跨局 處委員會,包括人權委員會、老人福利促進小組、身 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 保障促進會、居家式托育服務管理會、婦女權益促進 委員會、性騷擾防治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會、
八一石化氣爆事件民間捐款專戶管理會、性別主流化 工作小組、公益彩券盈餘基金管理會、社會救助金專 戶管理會等,聘請相關局處、專家學者及民間機構(
團體)代表、社會人士代表擔任委員,提供諮詢、協 調、審議、促進推動各項社會福利政策及監督各專戶 之管理及運用。
伍、未來努力方向
一、佈建多層級且綿密服務網絡,紓緩家庭照顧壓力,開 創高齡友善社會
(一)持續推動區區有社區照顧服務
目前仍有燕巢、鳳山、楠梓、大樹、鹽埕及林園等區 設立日間照顧中心,預計至 107 年底本市可再新增 3 區 7 家。本局將持續與相關局處合作,積極於未有日 間照顧中心之區域佈建,以達成區區有社區照顧服務 之目標,讓長輩白天至服務據點獲得專業性及可近性 的服務,充實長輩生活及延緩退化程度,也讓家屬安 心及有喘息的機會。
(二)配合中央長照十年計畫 2.0,佈建社區整體照顧服務 體系
為深化我國長期照顧服務之深度與廣度,中央推動長 期照顧十年計畫 2.0 版,及於 105 年 12 月起試辦社區 整體照顧 A-B-C 模式,將社區長照資源分為 A 級社區 整合型服務中心、B 級複合型服務中心、C 級巷弄長照 站三級,規劃交通車提供定點定時巡迴接送。106 年 已完成 7A-17B-38C,本局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107 年起改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規劃佈建 A 級及 C 級據點
,至 B 級據點則由現行長照單位辦理,本局輔導民間 團體了解長照十年計畫 2.0,並持續盤點社區資源,
充實社區服務能量,配合中央辦理各種創新服務,以 提供更多元、普及、可近之長照服務。
(三)提升長期照顧服務能量
配合長照服務法與長照 2.0 計畫,擴大納入服務對象
,提辦創新服務試辦計畫,持續盤點各區資源現況,
佈建長期照顧資源,並透過多元宣導管道宣導本市長 照 2.0 服務內涵,持續擴充服務能量及充實本市長期 照顧資源。
(四)爭取前瞻基礎建設經費佈建長照服務據點
本局已爭取衛生福利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 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107 年度經核定補助 15 案,補助金額 4,700 萬 1,000 元 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 -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福 利機構、老人文康中心耐震補強及整建計畫」補助,
107 年核定補助 2 案,補助金額 339 萬 8,000 元,目 前總計核定補助 17 案、補助 5,039 萬 9,000 元,續 辦理工程招標並依各期程管控進度,促使閒置空間活 化,並提供更多元長照服務。
(五)推動失智症長者及其家屬社區整合服務
建構本市失智症長者及其家屬社區整合服務模式,期 能讓本市主要失智症服務團體透過定期聯繫會議、社 區宣導合作、就診流程制定等,將早期篩檢失智症個 案、追蹤就診、社福資源提供等各環節,中間不斷鏈
,使失智症長者及家屬獲得完整的服務。
(六)培力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志工人力
配合長照 2.0 計畫,盤整現行老人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之運作與據點志工服務需求之課程內容,規劃辦理相 關志工培力課程及訓練,充實照顧服務知能,活化在 地人力投入福利服務工作,提升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 務量能,鼓勵長輩參與志願服務及落實樂齡社區照顧
。
(七)持續增設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107 年 6 月底全市計 254 處據點,提供長輩關懷訪視
、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餐飲服務、健康促進等 多元化服務,預計至 107 年 12 月底將增設 16 處服務 據點,以全市 270 處服務據點為目標。
二、加強托育服務,減輕家長育兒負擔
(一)增設育兒資源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爭取衛生福利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少子化友善育兒 空間建設-建構 0-2 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規劃 107-109 年設置 7 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2 處育兒資源 中心、1 處綜合社會福利館、修繕 6 處區域型社會福 利服務中心、7 處區域型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充實設施 設備及汰換 15 處育兒資源服務中心之教玩具,107 年 第 1 期第 1 階段計畫經費計需求 4,066 萬 9,570 元,
獲中央補助 2,100 萬元,自籌經費 1,966 萬 9,570 元
;107 年第 1 期第 2 階段計畫經費計需求 890 萬 1,000 元,獲中央補助 470 萬元,自籌經費 420 萬 1,000 元
;第 1 期第 3 階段計畫經費計需求 798 萬 2,850 元,
獲中央補助 591 萬元。續辦理服務委託招標並依各期 程管控進度,活化低度運用空間,發展在地化、近便
、優質之照顧服務網絡,協助家庭分攤照顧責任並支 持家庭育兒。
(二)宣導居家式托育服務,強化與提升托育服務品質 因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實施,從事居家式托育服 務者(托育人員),收費照顧 3 親等以外幼兒,應依規 定向本局辦理登記並納入管理,為使托育人員及民眾 瞭解登記制,將結合各社區發展協會,深入社區賡續 加強宣導並擴大辦理托育人員訓練,輔導參訓成為合 格托育人員,落實執行托育人員輔導管理,辦理托育 人員在職訓練、查核托育環境符合安全標準、定期訪 視受托情形,另辦理優質托育人員選拔表揚,及人物 專題報導,積極提升托育人員專業正面形象,使家長 放心托育安心就業。
(三)提昇 0-未滿 3 歲發展遲緩兒童通報率
規劃結合衛生局、教育局加強辦理各區衛生所及幼兒 園發展遲緩兒童社區篩檢及通報宣導,並加強結合居 家托育服務中心、托嬰中心定期辦理篩檢,以提昇 0-未滿 3 歲發展遲緩兒童通報率。
(四)配合中央少子女化對策擴大發放 0 至未滿 2 歲育兒津 貼及推動公共及準公共化托育服務機制,與具一定品 質之居家式托育及私立托嬰中心合作,擴展平價教保 服務,辦理支持家庭育兒措施。
三、增設服務據點,提供身心障礙者、新住民及弱勢家庭 近便性服務
(一)持續增設身心障礙服務機構據點
1.規劃運用岡山榮譽國民之家(位燕巢區)原幼稚園 之閒置空間,興建全日住宿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無障礙之家北區分院」,提供住宿式照顧服務並成 立嚴重情緒行為輔導專區,以專業團隊服務模式,
協助輔導嚴重情緒行為問題身心障礙者,使其適應 機構或社區生活。
2.持續增設身心障礙住宿式機構及社區式照顧服務據 點,於本市身障資源不足或未有身障機構或據點設 置之偏鄉地區設置。
3.擴增失能身心障礙者資源
(1)輔導團體籌辦持續增設失能身心障礙者日間照 顧中心及 C 級巷弄長照站。
(2)辦理「籌設失能身心障礙日間照顧中心說明會
」,邀集本市醫療單位及護理之家,了解日間 照顧中心服務內涵、規劃原則、補助及給付及 支付方式,以及本局輔導籌設日照中心的程序
,俾利加入辦理日間照顧服務的行列。
(二)推動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增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1.增設新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整建本市第二區孕媽咪資源中心暨坐月子到宅服務 媒合平台,朝多元化空間功能經營,擴大服務對象 如:兒童、婦女、新住民家庭及一般家庭,照顧因日 益頻繁的跨國移動而逐年增加的新住民家庭。
2.增設苓雅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以現有志願服務資源中心空間進行規劃,提供家庭 需求與評估、家庭福利服務諮詢及轉介服務、建置 與培力當地社會資源網絡,以提供周邊區域家庭近 便性及在地相關福利服務,建構完整社會資源網絡
,滿足民眾多元需求。
四、持續推動積極性社會福利
(一)持續結合民間團體共同辦理性別平等意識培力
結合民間團體共同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 約」(CEDAW)社區宣導計畫,教導社區居民瞭解 CEDAW 公約內涵,鼓勵婦女投入在地公共事務服務,建構性 別友善生活環境。
(二)賡續盤整並充實兒童及少年保護安置資源
持續整合本市公辦公、民營兒少安置機構資源,規劃 機構搬遷,以建構安全且完善之安置照顧環境。
(三)致力辦理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
為積極協助符合申請資格家戶,瞭解專案內容並申辦
,本局將提供文宣品(海報、摺頁簡介),於本市各區 公所、社福中心與托嬰中心張貼並供民眾取閱,並製 作紅布條懸掛於垃圾車進行宣傳。每月針對新案安排 社工員逐戶電訪或親訪家戶,向家戶詳細說明專案內
容並邀請加入;且針對 3 至 6 個月未繳存家戶進行關 懷訪視及資源連結,以支持參加家戶持續穩定儲蓄。
(四)推動懷孕婦女友善城市計畫
賡續推動「坐月子到宅服務」,提供產婦媽媽生育津貼 外另一種經濟實惠又安全之選擇;提升 2 處「坐月子 到宅服務員媒合平台」功能,持續辦理坐月子到宅服 務員培訓課程,讓投入此照顧產業婦女可兼顧家庭與 就業,亦加強此方案服務效能,樹立服務口碑,並運 用多元管道宣導,嘉惠新生兒家庭。
(五)提升身心障礙者參與文化交流
1.輔導民間團體於本市圖書館總館舉辦市民講座「城 市講堂:OPEN 新視野」聽語障者同步聽打服務,帶 領聽語障者體驗多元視野,增進聽語障者社會參與 及社會認同,豐富其生活內涵與視野。
2.輔導民間團體辦理視覺障礙者電影「口述影像‧傳 遞愛」體驗活動,藉由口述影像師解說帶領視覺障
2.輔導民間團體辦理視覺障礙者電影「口述影像‧傳 遞愛」體驗活動,藉由口述影像師解說帶領視覺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