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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宗 教 組 織 的 運 作 是 開 創 公 民 社 會 發 展 的 潛 在 力 量 , 也 是 社 會 資 本 累 積 的 重 要 基 礎 。 就 台 灣 宗 教 教 勢 的 發 展 而 言 , 慈 濟 功 德 會 是 組 織 規 模 與 會 員 人 數 相 當 龐 大 的 宗 教 團 體 , 而 其 所 開 展 的 「 一 步 八 腳 印 」 : 慈 善 、 醫 療 、 教 育 、 人 文 、 國 際 賑 災 、 骨 髓 捐 贈 、 環 境 保 護 、 社 區 志 工 等 宗 教 非 營 利 事 業 , 亦 蘊 藏 著 可 資 相 互 對 照 論 述 的 豐 富 性 意 涵 。 鑒 此 , 本 研 究 透 過 對 慈 濟 功 德 會 的 個 案 考 察 , 從 社 會 資 本 的 理 論 觀 點 , 探 討 其 組 織 決 策 機 制 、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 社 會 道 德 規 範 與 社 區 互 動 網 絡 等 核 心 議 題 , 是 屬 於 一 種 探 索 性 的 個 案 研 究 。 本 節 將 循 前 段 的 論 述 , 綜 合 歸 納 出 本 文 所 彰 顯 的 研 究 意 涵 。

一、組織決策的民主化取向

慈 濟 具 有 財 團 法 人 的 組 織 架 構 , 董 事 會 是 慈 濟 最 高 的 決 策 機 制 , 基 本 上 , 慈 濟 董 事 會 的 運 作 是 符 合 內 政 部 的 法 令 規 範 , 但 是 深 入 探 討 其 組 成 結 構 , 仍 無 法 擺

脫 華 人 社 會 文 化 「 差 序 格 局 」 的 影 響 , 缺 乏 開 放 的 形 象 , 專 才 人 員 及 多 元 化 所 產 生 的 創 新 機 制 因 此 受 限 , 且 其 決 策 功 能 , 也 顯 然 與 社 會 所 期 待 的 角 色 有 相 當 的 差 距 。 事 實 上 , 整 個 慈 濟 功 德 會 的 組 織 運 作 , 很 大 的 部 分 是 繫 於 證 嚴 法 師 個 人 的

「 卡 理 斯 瑪 」 魅 力 , 或 者 說 , 證 嚴 法 師 才 是 慈 濟 實 際 上 的 、 最 終 的 決 策 者 。 依 據 新 制 度 論 者 的 觀 點 , 非 營 利 組 織 獲 得 社 會 信 任 的 基 礎 之 一 , 除 了 能 力 的 表 現 與 組 織 使 命 的 達 成 之 外 , 組 織 內 部 的 決 策 是 否 民 主 , 以 及 建 立 制 度 的 正 當 性 , 均 是 人 們 對 於 組 織 公 信 力 的 重 要 憑 藉 來 源 。 基 金 會 的 最 高 決 策 機 制 在 於 董 事 會 , 基 金 會 要 永 續 成 功 經 營 , 發 揮 組 織 的 公 共 性 , 董 事 會 的 有 效 治 理 是 最 重 要 的 因 素 。

慈 濟 基 金 會 現 任 七 位 董 事 , 均 為 慈 濟 人 所 組 成 。 原 則 上 , 董 事 會 是 慈 濟 的 最 高 決 策 中 心 , 但 是 依 據 本 研 究 所 蒐 集 的 資 料 顯 示 , 慈 濟 的 董 事 會 其 實 不 儘 然 和 規 範 性 的 角 色 相 符 , 僅 發 揮 消 極 的 功 能 , 主 要 還 是 著 重 在 審 核 預 算 和 年 度 計 畫 等 , 可 以 說 它 只 是 扮 演 著 關 懷 和 支 持 者 的 角 色 , 且 慈 濟 並 未 公 開 董 事 名 單 及 董 事 會 的 會 議 記 錄 , 外 界 很 難 評 估 內 部 監 督 機 制 是 否 存 在 及 決 策 運 作 功 能 如 何 。 鑒 於 近 年 來 , 慈 濟 志 業 呈 現 多 元 化 的 蓬 勃 發 展 , 為 適 應 任 務 需 要 , 董 事 會 成 員 應 廣 納 學 者 專 家 或 社 會 賢 達 , 以 借 重 其 專 業 長 才 及 社 會 聲 望 , 並 透 過 民 主 的 決 策 過 程 , 期 能 充 分 發 揮 董 事 會 的 決 策 功 能 。 慈 濟 為 利 組 織 永 續 經 營 , 董 事 成 員 可 做 適 度 調 整 或 充 實 , 並 加 強 其 「 決 策 制 定 」 的 能 力 , 依 據 組 織 宗 旨 , 規 劃 方 案 發 展 , 另 運 用

「 監 督 控 制 」 的 能 力 , 留 意 機 構 目 標 、 能 力 與 發 展 現 況 的 約 制 與 掌 握 , 以 提 昇 服 務 品 質 , 進 而 達 成 組 織 使 命 。

此 外 , 基 於 責 信 度 與 透 明 化 是 公 民 社 會 中 非 營 利 組 織 治 理 的 要 件 , 社 會 大 眾 對 所 有 汲 取 公 共 資 源 的 非 營 利 組 織 都 有 「 知 的 權 利 」 , 慈 濟 理 應 將 其 財 務 收 支 徵 信 於 捐 款 者 及 社 會 大 眾 , 並 定 期 於 機 構 會 訊 公 佈 捐 款 明 細 及 經 費 運 用 情 形 , 以 昭 公 信 , 方 符 合 「 公 共 性 」 的 要 求 , 如 此 將 對 慈 濟 的 永 續 經 營 和 整 體 公 信 力 的 發 展 有 著 正 面 的 作 用 。 此 外 , 鑒 於 有 關 財 團 法 人 公 眾 監 督 的 問 題 , 目 前 我 國 並 未 要 求 財 團 法 人 之 資 訊 應 向 公 眾 公 開 , 政 府 主 管 機 關 實 應 負 起 監 督 責 任 , 立 法 明 訂 基 金 會 必 須 公 開 完 整 財 務 資 訊 , 透 過 財 務 透 明 化 的 原 則 , 讓 社 會 大 眾 共 同 檢 驗 其 經 費 運 用 情 形 , 以 符 合 社 會 期 待 , 這 是 基 金 會 與 政 府 責 無 旁 貸 的 社 會 責 任 。

二、慈濟女性社群的社會參與

對 女 性 而 言 , 在 過 去 台 灣 社 會 傳 統 的 「 父 權 體 制 」 之 下 , 女 性 沒 有 主 體 性 , 普 遍 屈 居 弱 勢 , 她 的 社 會 地 位 是 依 附 性 的 , 活 動 空 間 被 劃 歸 於 家 庭 之 內 , 在 公 領 域 中 , 女 性 沒 有 伸 展 的 空 間 。 而 隨 著 台 灣 社 會 與 經 濟 的 發 展 , 教 育 的 普 及 與 教 育 程 度 的 大 幅 提 昇 , 整 個 社 會 的 分 工 型 態 已 經 改 變 , 加 上 人 權 意 識 的 高 漲 , 女 性 開 始 有 她 的 主 體 性 。 本 來 , 女 性 的 主 體 性 有 可 能 會 去 反 抗 社 會 的 父 權 體 制 , 演 變 成 為 女 權 運 動 , 將 女 性 議 題 帶 入 公 共 領 域 , 但 是 慈 濟 卻 巧 妙 地 將 這 些 女 性 適 時 的 納 入 社 會 生 產 體 系 之 中 , 從 事 慈 善 公 益 活 動 , 而 並 沒 有 去 挑 戰 社 會 體 制 , 卻 藉 由 女 性 特 有 的 同 情 、 和 諧 、 溫 柔 等 價 值 , 由 家 庭 延 伸 作 為 社 會 的 穩 定 力 量 。

慈 濟 吸 納 這 些 婦 女 , 將 她 們 納 入 「 公 共 」 的 範 疇 裡 面 , 並 動 員 到 慈 善 服 務 的 長 期 組 織 運 作 之 中 , 讓 這 些 女 性 的 生 活 空 間 得 到 適 度 的 解 放 , 同 時 , 也 為 她 們 在 公 共 領 域 中 找 到 適 當 的 定 位 。 於 是 , 這 些 具 有 符 合 社 會 期 待 的 傳 統 女 性 觀 —端 莊 、 服 從 、 謙 柔 、 忙 碌 、 慈 悲 、 無 私 的 慈 濟 女 性 社 群 , 在 公 共 領 域 中 不 求 代 價 的 付 出 、 參 與 , 她 們 體 現 了 一 種 理 想 的 女 性 形 象 , 也 大 幅 地 擴 展 了 女 性 在 公 共 領 域 的 影 響 力 。 這 是 一 股 龐 大 且 寂 靜 的 民 間 社 會 力 , 慈 濟 也 因 此 能 不 斷 保 持 穩 健 的 步 伐 , 充 分 展 現 作 為 一 個 民 間 團 體 所 能 發 揮 的 最 大 動 員 能 量 及 社 會 實 踐 , 而 這 種 落 實 在 婦 女 生 活 網 絡 的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模 式 , 畢 竟 還 是 聚 焦 在 傳 統 慈 善 、 家 庭 和 道 德 的 社 會 關 懷 層 面 , 對 於 涉 及 社 會 正 義 與 公 平 倫 理 的 政 治 性 議 題 或 社 會 運 動 , 則 是 採 取 相 對 的 消 極 態 度 , 這 是 慈 濟 女 性 社 群 的 入 世 精 神 , 也 是 傳 統 社 會 對 她 們 的 期 待 與 規 範 , 但 卻 也 造 就 了 慈 濟 在 社 會 參 與 上 無 法 規 避 的 結 構 性 限 制 因 素 。

三、引領志工行善的風潮

慈 濟 功 德 會 長 期 以 來 建 立 一 套 完 整 的 志 工 運 作 制 度 , 藉 由 實 際 關 心 、 參 與 社 會 , 以 慈 濟 委 員 、 慈 誠 隊 作 為 中 樞 連 結 點 , 動 員 散 佈 各 地 的 次 級 團 體 與 社 區 志 工 所 共 同 組 成 的 志 願 服 務 系 統 , 他 們 是 推 動 執 行 慈 濟 各 項 志 願 服 務 的 「 志 工 」 人 力 資 源 , 他 們 不 但 捐 款 , 而 且 親 手 布 施 , 在 實 際 參 與 的 過 程 中 , 他 們 不 僅 付 出 得 心 甘 情 願 , 而 且 是 法 喜 充 滿 。 他 們 的 熱 忱 來 自 證 嚴 法 師 的 精 神 感 召 , 以 及 佛 法 中

「 慈 悲 喜 捨 」 與 「 無 我 」 的 襟 懷 , 本 著 「 不 忍 眾 生 苦 」 的 體 認 , 而 萌 生 不 忍 之 情 , 來 行 菩 薩 道 , 這 是 一 份 堅 定 而 素 樸 的 信 念 , 並 藉 由 志 工 行 善 , 讓 眾 生 去 除 苦

難 。

在 證 嚴 法 師 引 領 社 會 行 善 的 風 氣 之 下 , 慈 濟 成 為 台 灣 最 為 龐 大 的 志 工 團 體 , 也 帶 動 台 灣 社 會 投 入 志 願 服 務 的 風 潮 , 她 強 調 社 區 志 工 的 理 念 , 希 望 將 志 工 精 神 落 實 在 平 時 的 社 區 活 動 之 中 , 並 透 過 社 區 志 工 行 動 , 來 凝 聚 生 命 共 同 體 的 社 區 意 識 , 且 活 絡 了 公 民 參 與 的 途 徑 。 這 種 自 發 性 、 助 人 利 他 的 志 工 行 善 模 式 , 透 顯 出 慈 濟 人 體 認 到 生 命 共 同 體 和 公 民 對 社 群 的 認 同 與 歸 屬 感 , 其 所 產 生 非 預 期 的 社 會 擴 散 效 應 , 將 遠 比 過 去 慈 善 性 之 志 願 服 務 的 內 涵 更 加 豐 富 , 而 所 詮 釋 的 志 工 精 神 , 其 影 響 亦 將 更 為 深 遠 。

四、公與私的概念之轉變

慈 濟 做 為 一 個 社 會 公 益 團 體 , 承 襲 華 人 民 間 社 會 中 所 具 有 的 「 公 眾 性 」 , 也 就 是 民 間 社 會 常 有 互 助 性 的 公 眾 團 體 , 以 功 德 會 之 名 , 委 請 能 超 越 私 人 利 益 的 出 家 人 來 主 持 , 以 期 動 員 民 間 資 源 來 實 踐 集 體 互 助 之 社 會 功 能 , 並 有 助 於 道 德 規 範 與 社 會 秩 序 的 維 繫 。 因 此 , 慈 濟 的 社 會 基 礎 在 於 華 人 民 間 社 會 傳 統 中 既 有 的 「 公 概 念 」 之 落 實 與 擴 張 , 它 是 「 公 共 」 的 , 不 能 有 任 何 的 「 私 」 , 而 在 個 人 層 面 , 也 因 無 私 的 布 施 , 亦 已 因 而 累 積 功 德 , 並 能 入 世 修 行 。 證 嚴 法 師 期 勉 慈 濟 人 要 以 無 私 的 「 大 愛 」 , 在 現 實 世 界 中 「 行 菩 薩 道 」 ; 慈 濟 人 也 自 許 為 是 「 聞 聲 救 苦 」 的 人 間 菩 薩 , 要 對 眾 生 湧 現 慈 悲 之 情 , 來 濟 度 眾 生 , 縱 使 是 遠 赴 大 陸 或 國 際 進 行 賑 災 行 動 , 其 交 通 、 食 宿 費 用 , 也 均 由 成 員 個 人 自 行 負 擔 , 以 昭 公 信 。 慈 濟 是 大 愛 , 強 調 「 公 」 , 它 是 完 全 無 私 的 奉 獻 , 這 種 「 公 」 與 「 私 」 之 間 , 存 在 著 很 強 的 相 斥 性 。

就 社 會 基 礎 而 論 , 慈 濟 功 德 會 將 佛 教 的 出 世 精 神 , 經 由 結 構 性 的 轉 化 , 而 與 傳 統 社 會 中 公 眾 實 踐 模 式 相 互 滲 透 與 增 強 , 而 形 成 「 人 間 佛 教 」 的 實 踐 模 式 。 然 而 , 傳 統 民 間 社 會 公 眾 實 踐 所 帶 來 的 「 公 」 的 概 念 , 卻 也 侷 限 了 慈 濟 的 「 公 共 性 格 」 , 使 其 在 「 重 公 」 與 「 去 私 」 的 道 德 理 想 之 下 , 存 在 著 一 套 共 同 的 價 值 觀 , 忽 略 了 成 員 個 人 的 主 體 性 , 或 對 政 治 議 題 採 取 相 對 消 極 之 性 格 。 其 實 , 西 方 「 公 民 社 會 」 的 模 式 , 是 以 「 私 」 ( 個 人 、 家 庭 、 團 體 ) 為 出 發 點 , 繼 而 進 入 公 共 領 域 , 討 論 攸 關 共 同 利 益 的 問 題 , 即 「 合 私 可 以 為 公 」 。 對 「 私 」 的 合 理 存 在 , 也 就 是 尊 重 個 人 的 殊 異 性 及 追 求 社 會 正 義 之 論 辯 空 間 , 是 現 代 民 主 社 會 不 可 或 缺 的 因 素 。 台 灣 自 八 ○ 年 代 以 後 , 明 顯 地 出 現 了 公 民 社 會 , 「 公 共 領 域 」 也 變 為 經 驗

性 的 現 象 , 「 私 己 」 的 觀 念 或 「 個 人 的 權 利 」 觀 已 在 萌 芽 , 這 是 傳 統 文 化 根 本 的 轉 變 , 也 勢 必 可 以 提 供 慈 濟 進 入 公 共 論 述 領 域 思 考 的 寬 廣 空 間 , 且 能 豐 富 了

「 公 」 領 域 的 實 質 內 涵 。

五、建立良善的社會規範

慈 濟 四 十 多 年 來 所 揭 櫫 的 社 會 道 德 規 範 , 與 Fukuyama 所 提 「 重 新 培 養 誠 實 互 惠 習 慣 , 並 擴 大 信 任 範 圍 」 的 精 神 是 相 一 致 的 。 證 嚴 法 師 要 人 人 心 中 起 善 念 , 強 調 「 誠 正 信 實 」 、 「 守 持 戒 律 」 、 「 重 視 家 庭 倫 理 」 、 「 行 菩 薩 道 」 , 她 認 為 唯 有 人 心 淨 化 、 善 念 共 聚 , 將 惡 業 轉 為 善 業 , 台 灣 社 會 才 能 往 上 提 昇 。 慈 濟 是 一 個 宗 教 團 體 , 它 以 道 德 的 奠 基 者 和 護 衛 者 自 持 , 而 這 些 符 合 公 民 理 念 與 行 為 規 範 的 道 德 價 值 , 基 本 上 是 在 追 求 「 共 善 」 的 目 標 , 促 使 民 主 社 會 具 有 德 化 的 性 質 ,

慈 濟 四 十 多 年 來 所 揭 櫫 的 社 會 道 德 規 範 , 與 Fukuyama 所 提 「 重 新 培 養 誠 實 互 惠 習 慣 , 並 擴 大 信 任 範 圍 」 的 精 神 是 相 一 致 的 。 證 嚴 法 師 要 人 人 心 中 起 善 念 , 強 調 「 誠 正 信 實 」 、 「 守 持 戒 律 」 、 「 重 視 家 庭 倫 理 」 、 「 行 菩 薩 道 」 , 她 認 為 唯 有 人 心 淨 化 、 善 念 共 聚 , 將 惡 業 轉 為 善 業 , 台 灣 社 會 才 能 往 上 提 昇 。 慈 濟 是 一 個 宗 教 團 體 , 它 以 道 德 的 奠 基 者 和 護 衛 者 自 持 , 而 這 些 符 合 公 民 理 念 與 行 為 規 範 的 道 德 價 值 , 基 本 上 是 在 追 求 「 共 善 」 的 目 標 , 促 使 民 主 社 會 具 有 德 化 的 性 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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