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參與的精神主要是彌補代議民主制度下,人民因為缺乏足夠公共事務資訊,
以致未能針對與其息息相關之公共政策表達意見,而產生政治冷漠的情形。如果政府 培養公民參與的能力,並將其納入決策體系,在推動政策時,將可減少抗爭等情事發 生,降低社會成本的付出,提高國家的治理能力。如今,多數民主國家皆體認公民參 與的重要性,並將其視為一項社會重要資產。而透過網路新興媒體作為公民參與管道 特別受到矚目。
若將網路作為表達意見和人際互動的場域將能促進公民對於公共事務參與的能量
(Shah, Cho, Eveland, & Kwok, 2005)。這也凸顯了當前社交媒體影響公民參與的重要 性。社交媒體的特性就是使用者之間多已有一定程度的連結與信任,透過頻繁互動不 僅強化關係,也串連出更大的人際網絡,這對於公民參與所需要的資訊傳遞和動員具 有正面效益。根據本研究資料顯示,目前使用社交媒體的人口中年齡分布在39歲以下 就佔68.2%,教育程度以也以專上(佔68.3%)為主。因此社交媒體對於提升年輕世代 公民參與應可樂觀以對。民眾透過社交媒體進行與政治或公共事務相關的活動,對於 現實生活的公民參與具有正面效果。本研究據此提出一項研究問題及三項研究假設,
並運用全國性社會變遷調查資料進行驗證。以下針對眾要研究結果作討論。
在社交媒體的政治性使用行為方面,本研究發現接近六成(58.4%)的使用者經 常或有時在社交媒體上觀看、蒐尋或瀏覽有關政治或公共事務有關的新聞、訊息或 影片。顯然社交媒體提供民眾新的管道去接收政治相關訊息。使用者其次常作的是 分享、轉貼或轉寄有關政治或公共事務有關的新聞、訊息或影片。透過社交媒體分 享功能,許多資訊便可以快速傳遞。這對於強化Yankelovich(1991)所謂公民參與 第一個階段之提升公民認知公共事務應該非常有幫助。也有一成的使用者會加入社交 媒體中公共議題相關的社群。網路社群建立了傳統媒介所無法達成的溝通形式,讓參 與者藉由去中心化的一對多或多對多的自主溝通形式,交互討論公共事務,形成多元 論述的公共領域。其互動性、平等性、開放性、與多元性等特質的確可以協助實踐 公共領域精神。這應有助於強化公民參與第二個階段之公民認知改變和意見的激盪
(Yankelovich, 1991)。
有鑑於國內外有關公民參與之研究多著重於政治參與的面向而忽略社區參與行 為。本研究特別針對社交媒體對於社區參與作初步觀察,研究發現社交媒體的政治性 使用行為對於社區參與的關連並不大,受訪台灣民眾對於社區事務的參與率偏低(僅 有一至二成左右)。可能因為臺灣的社區參與(如社區管理委員會)大多由婦女、退 休族、銀髮族在活躍參與,這些族群不是社群網站的主要使用者,本研究的調查樣本 很可能沒有涵蓋到這個族群。或是社區甚少運用社交媒體作為聯繫與宣傳管道。其次 以社區的事務聯絡而言,大樓或社區佈告欄甚至是口耳相傳的效果可能比社交媒體更 有效。不過本研究也發現觀看(蒐集、瀏覽)和公共事務有關的訊息則對於社區活動 的參與具有正向相關。因此運用社交媒體作為資訊傳遞的輔助工具,應該可以提升社 區民眾對於社區活動的參與。
至於在政治參與行為方面,資料顯示社交媒體使用者參與比例多高於全體民眾。
較多比例的社交媒體使用者會參與抵制、捐獻和連署等的個體行為,也較會參與示威 遊行的集體行為。社交媒體使用者較一般民眾更會運用傳播媒體和網路去表達政治的 想法。因此政府單位、政黨或候選人以及社會團體等應該可以多運用社交媒體進行宣 傳、募款或動員。進一步的分析則發現不同的社交媒體政治性使用行為會對不同型態 的公民參與有所關連。社交媒體搜尋政治相關訊息行為對於個體政治參與行為有顯著 預測力。社交媒體使用者可以從網站上好友,政治相關社團或粉絲團及其連結等多元 管道獲得政治相關新聞、文章和影片。而這些資訊會影響使用者在線下為政治的因素 去抵制購買產品、捐款或募款,以及參與連署的活動。至於在社交媒體進行分享的行 為則無法預測任何一種公民參與行為。使用者在社交媒體轉貼或轉寄資訊幾乎是不用 費心力即可完成,屬於比較被動的行為,因此和公民參與沒有顯著關連。
相對於社交媒體政治性分享行為,政治性發文的行為則能顯著預測意見表達。在 社交媒體評論、發文或製作政治相關影片就是一種發表意見的行為。使用者越常在社 交媒體發文,也就越會透過傳統媒體和網路表達意見,或直接向政治人物表達個人的 政治想法。目前許多網路新聞平台均結合社交媒體讓使用者得以直接針對時事發表評 論,也降低了政治性評論的門檻。這對於促進民眾參與討論公共事務及體現公共領域 的精神頗有助益。
網路除了在審議民主的過程中提供資訊交換和公共討論外,還有情感支持、認
同建立及集體行動等(林宇玲,2014)。研究結果顯示加入社交媒體的政治社群可以 正向預測如造勢或遊行等集體參與行為。相對於在社交媒體上觀看或發文的行為,加 入政治相關社群或加入政治人物好友屬於更具結群性的政治參與行為。因此較能預測 集體公民行動。有別於傳統的網路社群,社群成員有明顯的共同興趣或討論議題做為 認同的基礎,且在特定的虛擬空間進行互動,而在Web2.0架構下的社交媒體屬於新型 態的公民參與。透過橫向的連結,可以針對事件或議題發揮集體力量,促成分散式的 公民參與(鄭宇君,2014)。不過社交媒體固然可以凝聚社群力量,卻不一定能控制 人群的力量,可能導致的結果有好有壞。例如2010阿拉伯之春、2011倫敦暴動、佔領 華爾街運動等。吾人必須更審慎的探究社交媒體對於公民社會引發的衝擊(鄭宇君,
2014)。
學者將上述透過新媒體在短時間內動員數十萬群眾的新型式集體政治參與行為 稱為「快閃政治」(flash-mob politics)(Gilliam, 2011;轉引自林澤民、蘇彥斌,
2015)。社交媒體即時互動的特性,讓參與者可以快速獲得社會運動相關資訊,有 助於組織者有效動員;網路匿名的特性可以讓參與者勇於表達意見,促進社群網絡的 結合;而社交媒體所形成的網路社群,則可以強化社會運動成員的「社群意識」。這 也呼應了前述社交媒體在資訊、意見表達以及動員之三大功能。透過針對「太陽花學 運」的個案分析,研究發現社交媒體對於運動的形成與曝光率的提升,具有不容忽視 的影響。而快閃政治對於台灣政治的影響之一就是促使政黨與政府越來越重視社交媒 體的威力(林澤民、蘇彥斌,2015)。
本研究運用全國性隨機樣本針對社交媒體的政治性使用行為作初步的觀察。研究 結果顯示在社交媒體上從事和政治和公共事務相關的行為,的確和公民參與行為具有 顯著關連。未來建議或許從個案分析著手,更細緻地剖析社交媒體對於公民參與各層 面影響的能量與路徑。
在研究限制方面,公民參與之定義和涵蓋面向至今尚無共識,研究者亦多依其研 究目的擇其所需。本研究部分概念的測量工具受到題項數量限制未能周全。譬如有關 社區參與的測量僅有二個題項,限制了資料的分析。再者,有關線下政治參與的量表 中包括了「透過網路去表達您的政治想法」的題項,是屬於線上意見表達。但若剔除 該題項則無法建立合乎效、信度之意見表達的面向,實為兩難。再者,因為調查資料
庫的問卷題項有限,許多概念(例如政治效能感)的測量雖然在效、信度方面達到標 準但仍嫌不夠完整。本研究所設定的政治態度做為控制變數僅包括政治興趣和政治效 能感。然而依據學者(Skoric, Zhu, Goh,& Pang, 2015),社交媒體主要是透過增加信 任來促進公民參與。因此政治信任也應該做為控制變數之一。此外,本研究著重於社 交媒體的討論,忽略了台灣批踢踢這個特有的平台在公民參與和社會運動所扮演之角 色,乃一大限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