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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從梅塔波斯對精神分析夢理論的批判開始,透過對比,呈

35 或許有人會說:「因為梅塔波斯不理解『緣發境遇』的思想,或不知道從『緣 發境遇』要如何談夢,而海德格既然作此提示,他不得不回應,所以寥寥數語,

交代一下,實則並無深意。」這樣的想法,雖不無道理,但若從梅塔波斯的海德 格哲學理解的深度而言,似乎不太可能。

36 關於 Ereignis 的思想,見Heidegger (1969, 1976): Zur Sache des Denkens, GA14, Tübingen: Niemeyer; (1959, 1985): Unterwegs zur Sprache, GA12, Frankfurt:

Klostermann 。 亦 參 考 Thomä Dieter Hg. (2003): Heidegger Handbuch, 302-306, Stuttgart, Weimar: Metzler。

夢醒之間:海德格與此在分析的「釋夢詮釋學」之探究 119

現此在分析與精神分析乃至今日自然科學醫學導向的夢研究之差 異。繼而探討海德格的釋夢哲學,海德格雖少夢,亦少談夢,但其 精簡的釋夢提示,卻透露理解夢的兩重要層次:「此在」與「緣發 境遇」,若依中國哲學的理念轉譯,亦可曰:「人」與「道」。梅 塔波斯依此大方向,建構現象學此在分析的夢詮釋方法與理論。在 心理治療實務上,發展「夢者導向」的現象學夢工作法。梅塔波斯 可謂「夢者導向」思想的先驅之一。理論方面,透過「存有方式」

之異同的辯證,澄清夢醒間的差異性與關連性之問題。梅塔波斯釋 夢詮釋學的核心思想,建構在此在與「緣發境遇」兩層次的真實性 上。此在乃夢醒實存心理依寓的共同主體,夢醒情境雖異,但都具 有六種存在性徵:空間性、時間性、肉身性、情緒性、歷史性與死 亡性。透過這六種存在性徵之「存有方式」的差異性與延續轉換性,

「夢者」展轉於夢境與醒境之間,不會迷失自我認同感。海德格的 基礎存有學的「此在」,在梅塔波斯的釋夢詮釋學中,轉化成涵容 夢醒之境的「會作夢的此在」。

此在分析的夢理論建構在海德格哲學的基礎存有學與存有思 想之上,依此思想,夢工作的意義,在於傾聽良心的召喚,朝向本 真屬己與自由的人格發展。在此層次上,究實而言,與今日人文導 向的釋夢學與夢工作,有著類似的理想與意義。而使此在分析有別 於眾多心理學層次夢理論的,除了梅塔波斯論述的哲學辯證之特質 外,從「人」(此在)到「道」(緣發境遇)的轉向,可謂關鍵思 想。大多數人本心理學層次的夢理論與夢工作,從人之心理經驗出 發,也停止在人之自我意識層次的認識與發展。37而此在分析雖從 人之實存經驗出發,其目標卻是「放下」人之自我注視的方向,轉

37 本說法可能不適用於超個人心理學,但因在梅塔波斯的時代,超個人心理學尚 方興未艾,故不在本文論述之列。

120 國立政治大學哲學學報 第十九期

向契入「道」的思想。海德格對夢與「緣發境遇」關係欲言又止的 提示,與梅塔波斯以「緣發境遇」作為夢境來處的簡短結語,隱喻 式的解讀,應透露著放下「人」之夢醒執持,才能在存有之開顯隱 藏之「道」中,解放自在。38 此難言難解之思想,唯能以「默然無 言之言」道之。而此「人」到「道」之層次的轉向與解放,或許也 是此在分析釋夢詮釋學,在歐美釋夢領域曲高和寡之因。但曲高和 寡,本就是深奧思想遭遇的普遍現象,此亦無損於海德格與梅塔波 斯在釋夢領域的獨特貢獻。

38 如何在心理治療與釋夢工作中,實際從「人」轉向「道」,從「此在」轉入「緣 發境遇」的思想,或者,轉過來說,如何從海德格的「緣發境遇」思想出發,以 深化心理治療與夢工作之實務,是一個很大的論題,本文因篇幅所限無法論及此 主 題 , 尚 待 他 日 另 為 文 探 究 之 。 關 於 此 主 題 , 可 參 考 Helting, Holger (1999):

Einführung in die philosophischen Dimensionen der psychotherapeutischen Daseinsanalyse, Aachen: Shaker Verlag,見 124-176 頁之內容,如:3 Kapitel, II.4:

Vertiefung des daseinsanalytischen Verständnisses des Krankseins auf dem Boden des Ereignis-Denkens。

夢醒之間:海德格與此在分析的「釋夢詮釋學」之探究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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