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住宅耗電構成說明
本研究採用「最終用途分析法(end-use method)」,透過家庭中常用的或耗 電量高的家電來推算最終總耗電。影響住宅耗電的情形複雜,如:建築外殼設 計、設備數量與效率、使用人口與生活習性等因子。但無論如何,住宅耗電大 致上可區分為「家電設備、空調設備、照明設備」三大類用電類別,建立住宅 耗電簡算法如式(式4-1),以下分別就各項耗電內容的計算方法做說明:
EALL= E M + E L + E A ---(式 4-1)
(住宅總耗電量) (家電耗電量) (照明耗電量) (空調耗電量)
其中
EALL: 住宅總耗電量(kWh /年)
E M : 住宅家電耗電量(kWh /年)
E L : 住宅照明耗電量(kWh /年)
E A : 住宅空調耗電量(kWh /年)
第二節 家電設備耗電量估算
4-2.1 視聽資訊類家電
這類家電耗電估算方式是經由本研究透過實際案例進行掛錶監測而推導出 的迴歸公式,或是透過設備平均每小時的耗電量來估算。每項設備的全年耗電 總量計算方式為Σ(家電設備耗電迴歸式或設備逐時耗電量 × 使用時間 × 全 年使用天數 × 設備數量)。視聽資訊類家電的估算如下表所示。
表 4-1 視聽資訊類家電耗電估算
全年耗電計
)
2000~3550kcal / h 1998~2001 四年內的氣象資料,將乾球溫度做逐日平均後,將各地區平均每日氣溫高於 27.5
℃以上的天數進行篩選,以此累積的天數作為空調開啟天數的依據,如下表4-5 所示。
---(式 4-3)
表 4-5 以 27.5
0C 為基準推算啟動空調天數
月份 5 6 7 8 9 10 總計
北區 1 21 31 30 7 0 90
中區 3 23 29 27 13 0 95
南部 14 25 28 31 21 12 131
(郭柏巖,2005)
第四節 照明設備耗電量估算
本研究將照明器具的瓦數依照不同類型的空間面積,再依照不同住宅空間 類型加以分級分等,得出各類空間的照明密度,簡化住戶對於自家照明器具瓦 數判斷,再利用調查統計而得的「照明器具啟動率」、「平均使用時間」來做各 類住宅空間照明量的計算,最後再將全戶各個空間相加得到總全年照明用電 量,估算式如下:
E L =Σ(照明密度 × 實際空間面積 × 使用時間 × 照明器具啟動率
+ 其他類燈具用電量 × 台數)---(式 4-4)
表 4-6 住宅房間照明設備量等級
(單位:w/m2) 低照明設備量(LV1) 一般照明設備量(LV2) 高照明設備量(LV3)
公寓 透天 公寓 透天 公寓 透天
客廳 4.48 4.36 6.43 8.47 18.62 16.57 餐廳廚房 4.09 3.82 7.17 6.10 13.55 9.34 主臥室 3.35 3.72 6.41 6.60 14.32 9.97 一般臥室 4.25 3.45 6.84 5.91 13.86 10.85 書房和室 6.50 3.14 7.86 5.77 14.29 13.72 浴廁 5.01 3.88 8.26 6.72 15.86 11.13 陽台 3.00 2.86 4.91 5.15 10.60 11.89
(郭柏巖,2005)
表 4-7 各空間單日平均照明時間
空間名稱 客廳或起居室 餐廳或廚房 主臥 非主臥 和室書房 浴廁 陽台騎樓
平均時間(hr) 6 2.5 4 4 2 1.5 0.5
(郭柏巖,2005)
表 4-8 照明器具啟動率說明
照明密度等級 器具啟動率 開啟燈具使用行為
低 1.0 單一類型或日光燈具幾乎不關閉
1.0 日光燈外的其他燈具幾乎不關閉
中 0.8 日光燈外的其他燈具會經常關閉
1.0 日光燈外的其他燈具幾乎不關閉 0.8 日光燈外的其他燈具會偶爾關閉 高
0.6 日光燈外的其他燈具會經常關閉
(郭柏巖,2005)
本研究所指的其他類燈具,不同於一般固定於天花板樓版或是牆壁上的燈 具,主要是以可移動的燈具為主,像是書桌上的檯燈、製造空間氣氛的立燈以 及佛堂的神龕燈等家電器具。其使用時間與用電量如下表4-9。
表 4-9 可移動型照明燈具使用時間與用電量表
電器名稱 消耗電力(W) 每年使用時間預估(小時) 年耗電量(度)
燈泡(60W) 69 3 小時×30 天×12 月=1080 64.8 日光燈(20W) 25 5 小時×30 天×12 月=1800 45 省電燈泡 17 5 小時×30 天×12 月=1800 30.6 神龕燈 10 24 小時×30 天×12 月=8640 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