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 項 目
筆試
(佔總成績40%)
筆試專業科目
中西表演藝術美學(40%)
【分中西音樂美學、中西舞蹈美學、中西戲劇美學三領域各出二題,考生自 選其中三題作答,每題20 分,連同必須作答之綜合考題二題各 20 分,共五 題合計100 分。】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20%)
論文與資料審查(20%)
面試
(佔總成績40%)
面試(40%)
報名繳交資料
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陸、報名手續」方式辦理。系所指定 繳交審查資料
1. 碩士論文或詮釋報告(應屆畢業生繳交將送審之論文稿,以同等學力報考、
持國外學歷報考而無碩士論文者需繳交相當碩士論文之代表著作,並註明
「代表碩士論文著作」。英文以外其他語言之論文請附中文摘錄)。
2. 自傳與專業經歷。
3. 研究計畫(三千字以內,引用資料及參考書目需列明出處)。
4. 大學(專)及研究所歷年成績單(各準備正本一份),應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 至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
5. 曾發表之學術論著、創作研究成果、展演活動紀錄、相關活動以及獲獎紀 錄等專業表現成果。
6. 以上各項資料均須繳交一式三份。
※ 以上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 106 年 1 月 17 日起至 106 年 1 月 24 日(含)止(郵戳為憑)寄繳本院。
面試
針對考生專業涵養及研究計畫之說明。成績規則
1. 總成績為各項成績合計,以一百分計算,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面試(2)論文與資料審查(3)中西 表演藝術美學。以上項目皆相同時,則報教育部核備增額錄取。備取生之 遞補亦同。
其他說明
1. 試場公告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 106 年 3 月 6 日最晚下午 4 時起,詳閱本 校公告或本校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ntua.edu.tw
2. 相關資料及作品如有造假,經發現並證實後即取消錄取及就學資格。
聯絡方式
1. 聯絡人:蘇麗君助教2. 電 話:(02)2272-2181 分機 2502
(五) 人文學院
系所別
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博士班 【採一階段考試】招生名額 5 名
考
試項 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50%)
1. 碩士論文與研究計畫(20%)
2. 自傳與履歷(5%)
3. 專業領域見解(15%)
4. 成績單與發表資料、活動紀錄與語言檢定證明(10%)
面試
(佔總成績50%)
1. 自我介紹與口語表達(15%)
2. 邏輯思考與臨場反應(15%)
3. 專業知識(20%)
報名繳交資料
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陸、報名手續」方式辦理。系所指定 繳交審查資料
1. 碩士論文(應屆畢業生繳交將送審之論文稿,以同等學力報考、持國外學 歷報考而無碩士論文者需繳交相當碩士論文之代表著作,並註明「代表碩 士論文著作」。英文以外其他語言之論文請附中文摘錄)。
2. 自傳(含報考動機及生涯規劃,一千字內)與履歷。
3. 對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專業領域的個人見解,二千字內。
4. 研究計畫(二千字-三千字,引用資料及參考書目需明列出處)。
5. 研究所成績單(含正本一份),應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
6. 曾發表之論文、著作代表三篇(註明出處及 ISBN 或 ISSN)及活動紀錄。
7. 語言檢定證明。
8. 以上各項資料均需繳交一式三份,除碩士論文外,其餘資料均依順序裝訂 成冊。
※ 以上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 106 年 1 月 17 日起至 106 年 1 月 24 日(含)止(郵戳為憑)寄繳本所。
成績規則
1. 總成績為各項成績合計,以一百分計算,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專業知識(2)碩士論文與研究計 畫(3)專業領域見解(4)自我介紹與口語表達。以上項目皆相同時,則報教育 部核備增額錄取。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其他說明
1. 試場公告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 106 年 3 月 6 日最晚下午 4 時起,詳閱本 校公告或至本校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ntua.edu.tw
2. 面試地點:本校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如有變動以實際公告為主)
3. 修業規定請至本所網站查詢,網址:http://acpm.ntua.edu.tw/main.php 4. 相關資料及作品如有造假,經發現並證實後即取消錄取及就學資格。
聯絡方式
1. 聯絡人:徐惠萍助教2. 電 話:(02)2272-2181 分機 2701
肆、 報名:
【考生學歷(力)報考資格之認定,除持境外學歷(含國外、香港澳門地區、大陸地區學歷)、 或以同等學力於報名時須寄繳報名表及相關報考學歷(力)證明文件初審外,其餘一般學歷身 份考生(含應屆畢業生)先以網路填寫資格為依據,報名時暫不用繳交學歷證件;惟所有錄取 生之學歷(力)證件於報到入學時皆須繳驗正本,若經審驗發現與網路上所填寫資料不符,或 學歷(力)有不予採認之情事,或不符合報考資格者,撤銷其錄取資格,不准註冊入學,考生 不得異議。請考生務必自行負責確認符合報考資格。】一、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填表報名,限報名一系所(組、類、主修、樂器別),不得重複報考。
(※請儘量於系統開放時間截止前 2 小時完成,以免網路壅塞致無法完成作業。若因颱風、
地震等重大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網路填表報名者,請於網路填表報名系統開放截止 時間前,電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協助,02-22722181 分機 1110~1116。)
二、 招生系統網址:http://uaap.ntua.edu.tw/enroll/
三、 網路填表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06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起至 106 年 1 月 23 日(星 期一)下午4 時 30 分止。
四、 報名費(含採二階段考試系所初試報名費)繳交截止日期:106 年 1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前(能於當日入帳,完成繳費方可檢視、儲存或列印報名表件。)
五、 列印報名表件系統開放時間:106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起至 106 年 1 月 24 日(星 期二)下午9 時止。
六、 報名表件資料寄繳日期:106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二)起至 106 年 1 月 24 日(星期二)止(郵 戳為憑)。※報名表件資料請考生依下列報考身份決定是否需要寄繳。
(一) 一般學歷身份考生(含應屆畢業生),不用寄繳報名表及報考學歷證明文件。報名費繳費完成 即完成報名。
(二) 特殊身份考生(含以同等學力、持國外學歷、香港澳門地區學歷、大陸地區學歷、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等身份考生),必須寄繳報名表及相關報考學歷(力)證明文件(詳簡章第 32-33 頁)或 相關證明文件(報名費優待申請表及證明文件等)。請於規定期限內,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 配服務方式(郵戳為憑)寄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逾期退件。(最後一日寄件者,請注意郵 局截止收件時間。限時掛號收執聯或宅配相關收據請妥善保存,以作為日後查詢報名收 件之依據。)
(三) 收件地址:22058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 1 段 59 號。
(四) 收件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務處註冊組收。
※ 欲親自送件者,請於上述規定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送至行政大樓二樓教務處註冊組辦公 室,當場只收件不審核,亦不提供收件收據。
七、 系所指定繳交審查資料寄繳:於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寄繳 報考系所收。最後一日寄件者,請注意郵局截止收件時間。限時掛號收執聯或宅配相關收據請 妥善保存,以作為日後查詢審查資料收件之依據。
(一) 寄繳日期:106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二)起至 106 年 1 月 24 日(星期二)止(郵戳為憑)。
(二) 系所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作為報名時之資格條件。未寄繳或逾期寄繳或資料不全者,本校不 另通知補件,且不接受補件及退費,如權益(成績)因而受損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 收件地址:22058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 1 段 59 號。
※ 欲親自送件者,請於上述規定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送至報考學系(所)辦公室,當場只收 件不審核,亦不提供收件收據。
伍、 報名費
:【一律以 ATM 自動櫃員機或至銀行(郵局)櫃台方式繳費。網路報名填表確認後,取得考 生個人專屬「14 碼繳費帳號」,不得與其他考生共用。完成繳費後方可檢視、儲存或列印 報名表及相關表單,請儘早完成繳費。一般學歷身份考生繳完報名費,即完成報名。特殊 身份考生如未能如期完成報名表件之寄繳,雖完成報名費繳交,仍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績。】一、 繳費金額: 個人專屬「14 碼複試繳費帳號」或至招生系統http://uaap.ntua.edu.tw/enroll/
查詢複試繳費帳號,切勿使用初試繳費帳號或與他人共用。】
※ ATM 自動櫃員機繳費完成後,約過 1-2 小時再至本校招生系統http://uaap.ntua.edu.tw/enroll/,查 詢確認是否入帳,完成繳費;至銀行(郵局)櫃台方式繳費,因屬人工作業,無法即時傳輸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