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使用高壓氧治療外傷性腦受傷相關概念
外傷性腦受傷的初步治療一文中提到,在頭部受傷24小時之內,腦 部血流會小於正常人的一半而有缺氧的狀態。在腦出血及有血塊的部位 其缺氧會比其他部位來的嚴重,所以外傷性腦受傷病人最大的死因在解 剖的報告上缺氧約佔80%。而顱內壓的增加雖然不會造成腦部本身的傷 害,但過高的壓力會造成腦部血流減少而造成腦缺氧。腦缺氧會使神經 損傷進而造成水腫,如此一來,腦壓會更加升高,進而損害神經(林杏 麟,2003)。另一篇研究也指出,外傷性腦受傷病患復甦的目標是氧氣 的供應、適量的通氣(黃乃勤,2005)
在高壓氧治療外傷性腦受傷的成效方面,楊貴香等人,將個案接受 高壓氧的時間依受傷時間(≦14天、>14天)分為兩組,使用多人高壓氧 艙進行治療。結果發現,受傷時間≦14天接受治療的個案預後顯著提高,
只要生命徵象平穩、昏迷時間越短,無高壓氧禁忌症之個案,越早行高 壓氧治療,療效會越好(楊貴香等,2006)。
吉淑香等人,將重度外傷性腦受傷病患隨機分為兩組,來比較有無 接受高壓氧在治療上的差異,發現高壓氧可提高身體的氧代謝,增加腦
保護劑克服血腦屏障的阻礙進入腦組織中,從而大大提高神經保護治療 的效果。高壓氧治療可明顯降低病死率和致殘率,這一結果與接受治療 的早晚呈正相關,儘早接受治療可預防和阻止患者病情的進一步惡化,
有明顯的遠期效果(吉淑香,2006)
畢竹梅等,則是分析91例使用高壓氧輔助腦復甦的病患,他在心肺 腦復甦(CPCR)過程中輔以高壓氧治療,先以面罩給氧2次(1次35分鐘),
後改吸艙內空氣。結果發現,腦復甦的關鍵是盡快建立正常的腦循環,
糾正細胞缺血缺氧性損害,防治原發性和繼發性腦損害(畢竹梅,2006) 張曉燕收集了78位重度外傷性腦受傷病患,觀察他們一年後的意 識狀態、智力、生活能力恢復情況。結果發現採用高壓氧綜合治療組患 者的有效率為94.74%,治癒率為31.58%;未採用高壓氧治療的對照組患 者的有效率為82.50%,治癒率為12.50%,採用高壓氧綜合治療組患者的 療效優於未採用高壓氧治療的患者(張曉燕,2006)
王瑞在2003年1月到2005年7月間,收集48例入院後經過一般性或是 手術治療,在生命徵象平穩後開始接受高壓氧治療的病患,結果發現治 療的有效率是95.8%(王瑞,2006)。
陳敖忠等人在高壓氧治療外傷性腦受傷的時機選擇中也提到,顱腦 損傷後氧的供應與預後密切相關。而高壓氧是綜合治療顱腦損傷患者的
一種有效手段,根據腦損傷的病理生理改變,選擇早期進行治療有重要 意義(陳敖忠,2006)。
黃麗香等人對於病患因腦挫傷昏迷的研究中指出,腦挫傷性昏迷是 重度外傷性腦受傷後殘死率較高的疾病。他的致殘率和死亡率仍相當高,
腦組織氧分壓的下降是直接影響預後的一個重要因素,儘早改善腦組織 的缺氧狀況是降低殘死率的有效手段之一(黃麗香,2006)。
蘭學軍的研究將82例外傷性腦受傷昏迷的病患隨機分為高壓氧組 與藥物組,療效是參考GCS為標準,結果發現高壓氧應用於外傷性腦受 傷的綜合治療,有明顯的效果(蘭學軍,1998)。
戎根成等人收集兩年內105例外傷性腦受傷個案,分為是否接受高 壓氧治療兩組,結果有接受高壓氧的治療有效率是92.38%,而接受傳統 治療的有效率為76.74%。發現有接受高壓氧治療不論是治癒率或是治療 有效率,都有明顯的提高。並在研究中提出,外傷性腦受傷後在生命徵 象穩定時就應及早接受高壓氧治療,以防止不可逆性損傷。且高壓氧在 治療顱腦創傷中與傳統的治療方法相比,能縮短病程,減少後遺症,提 高康復率(戎根成,2000)。
王金書等人收集300例中、重度外傷性腦受傷病患,針對年齡、病
在受傷一個月內接受治療,療效最為顯著(王金書等,2002)。
高春華等人將1200例外傷性腦受傷使用高壓氧治療的病患進行療 效分析,研究中他提到外傷性腦受傷是生活中最常見的外傷之一,後遺 症所造成的危害很大。1200人中,治癒的有902人,情況好轉的有283人,
沒有效果的有15人。結果發現,高壓氧治療病患,若昏迷時間越短、意 識恢復越快,所需的治療次數也越少,治癒率也越高(高春華等,2000)。
丁新華等人研究高壓氧治療對重度外傷性腦受傷患者的影響中發 現,有接受高壓氧治療之病患的清醒程度、獨立性及進入正常社交生活 的情況,都比未進行治療的病患來的好(丁新華等,2006)。
陳秋明等人探討高壓氧治療重型顱腦損傷的臨床療效。將152例重 度外傷性腦受傷病患隨機分為高壓氧治療組和對照組,比較兩組臨床治 療效果。結果發現高壓氧治療組療效明顯優於對照組,有顯著性差異 (P<0.01),且高壓氧治療時間越早,療效越好(陳秋明,2006)。
楊曉春針對不同的高壓氧吸氧方法,研究對於外傷性腦受傷康復期 病患的影響,結果發現,在高壓艙裡使用面罩吸入氧氣,較少發生焦慮、
抑鬱、胸悶等不良反應,是一種安全、舒適、有效的吸氧方法(楊曉春,
2005)。
吳俊杰等人,在探討早期高壓氧治療外傷性腦受傷的療效分析中,
把病患接受高壓氧的時間依受傷時間(≦14天、>14天)分為兩組,結果 發現早期治療組(≦14天)的預後優於晚期治療組(>14天)(吳俊杰等,
2006)。
Richard A在重度外傷性腦受傷的治療後期給予高壓氧治療的研究 中,發現病患中GSC可進步1-3分,而改善到8-10分此部分是人數最多的,
許多病患都恢復到有溝通的能力,也許是利用言語或是手寫版或是電腦 (Richard,2005)。
Marian等人,在回顧創傷性腦損傷使用高壓氧治療的文章中,發現 有接受高壓氧治療的死亡率為48%,而控制組則為55%。發生腦幹挫傷的 年輕病患,在接受一個月的高壓氧治療後,有67%恢復意識,控制組則 是11%(Marian等,2004)。
在高壓氧的使用壓力上,Artru等人是以2.5ATA,一天治療一次時 間為60分鐘,然後連續10天來治療重度外傷性腦受傷病患。severity of coma在接受高壓氧治療組為9.39,控制組則為9.59(Artru等,1976)。
而Rockswold等人則是用1.5ATA,每隔8小時治療60分鐘,連續兩周 (Rockswold等,1985)。
Richard等人在另一篇關於封閉性外傷性腦受傷病患接受高壓氧治 療的研究,是在前28次使用單人加壓艙,1.5ATA,治療連續1小時,一 天2次。之後的106次治療則是用1.75ATA,在接下來的54次治療使用 1.5ATA,總共188次的療程。結果發現高壓氧治療及其他的修復治療,
對於所有區域都有顯著的改善(Richard,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