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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的研究者很早就注意到明代以後中國東南鄉村的宗族化趨勢,

儘管對具體的宗族形成過程有不同的認識,但基本上都承認了宗族是明 代中期以後東南鄉村社會的重要力量。通過鄉村廟宇的研究說明村落內 部結構和社區整合機制以及村落之間的關係,是民間宗教研究中被最 多研究者重視的視角。大致從明代中晚期開始,閩西就出現了宗族,祠 堂已經成為鄉村地區的普遍景觀。羅教在閩西的宗族化傾向,一方面表 現為閩西羅教經堂本身與宗族密不可分,很多經堂在初期是有宗族出資 建造,之後又長期以宗族族產的形式存在;一方面,羅教向宗族組織學 習,以至能夠嫺熟地運用一套宗族的話語來闡述和處理教內人員之間的

12 《譜》,第 1 卷,「葉師子明者隱居於苦行修真,接羅祖之傳,徒眾日廣,後坐化於 茲山,真身崇奉於山堂」。又《永興山經堂圖》:「同治甲子三年[1864] 被寇侵毀,

經堂棟宇什物燈等項皆為灰燼,獨存子明真骨不朽,…… 乙丑 [1865] 之春,…… 募 化十方善信捐貲建造,不日成,經堂齊振,佛法重興,原請羅祖真經,裝塑觀音諸佛 聖像,仍將子明真骨鑵藏于左畔下廊,安奉金身於其間」(謝家炳等 1924:47b)。

13 《譜》,第 1 卷,「停厝神龕五載,皮骨不腐,香風蒲室,授教弟子羅南泉、南松李 德山諸居士感慕靈異,募塑金身建嗣崇祀,本府刑廳李公准塑執」(謝家炳等 1924:

1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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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

從明中葉以後,閩西地區的宗族發展非常迅速,宗族勢力在經濟上 的支撐地位,使得很多羅祖教的經堂呈現出宗族自有家廟的性質,就是 將宗族與家廟放置在一處,而眾多的土地買賣記錄證明,家族在羅教發 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因此,羅教依附於宗族來發展是羅教必然的生存 選擇。如前所述,清代乾隆年間出現的對羅教的打擊造成了寧化縣羅教 的沉寂,寧化縣泉上鎮的上官正熙在乾隆38 年(1773)寫下《松野公 黃家山祠序》:

鄉西北三里許黃家山有經堂焉,蓋高祖道嚴公所旋者也。經 堂云何?茹齋之民居以演經者耳。高祖又助彭公坑香田貳石 四斗,齋民世食之。迨乾隆十三年,建寧齋民倡亂,經總督 喀、撫院潘諮部,凡屬羅教經堂逕行拆毀,鄰里知不舉報者 罪。熙不已,鳴之府縣。十七年,各憲檄縣,經堂田產變價 充公。熙念祖所施助之業,不忍付之他人。十九年八月,在 署寧化縣主耿具呈價買,其銀出自祖祭貲,其立名承買者乃 叔廷訪也。熙因歸買爰建祠焉。經始於乾隆二十年乙亥,落 成於次年丙子,而其買價並建祠費共用捌百有奇。上祀本支 十一世祖松野公、十二世祖潔如公、十三世祖永興公、十四 世祖益三公、位三公、德三公,旁祀配饗道嚴公、樂齋公、

德明公、禮和公、善和公、中和公,熙曾祖奉先公、祖栢生 公、考國元公。蓋建祠之日助嘗供祭者也。但祠寢以妥先靈、

必資修潔,香燈灑掃惟僧最宜,於是招僧以居,凡僧人衣食 器用取給於祠,其來也一絲不掛;其去也片瓦不攜,與世之 名祠實庵或半祠半庵者天壤矣。乾隆三十年,奉例寺觀田產

一歸僧尼經營,不許施主霸佔。而熙之建祠宇置祭田,蓋為 祖非為僧也。招僧取修潔之義,並非崇佛福田之說,又與祖 施經堂助香田者截然不侔第。(官氏 1877)

此處清楚說明瞭羅教經堂的來龍。上官氏的經堂屬道嚴出資建設,

然而在經過乾隆13 年(1748)閩北齋教鎮壓之下波及之下,寧化縣所 在汀州府也出現對大乘教和齋教的打擊。此文作者上官熙的做法,是主 動向官府報備。4 年之後,涉及在案的羅教經堂田產,上官氏出資承買,

之後再重修祠堂的形式重建,在祠堂內祀奉支祖以及建祠之時出資之 人,並僧人居住供養。有趣的在於上官熙對於祠堂的辯護,在乾隆30 年(1765)重新審定寺觀田產,他反覆強調了祠堂的屬性而非廟的屬性。

在宗族的影響之下,羅教需要解決的問題就不僅是教產和入教人員 的問題,也需要處理宗族財產的繼承權和如何來規範入教人員與宗親之 間關係的問題。可以說從巫川山開始,徒弟與嗣孫析分財產,成為一種 可以選擇的形式。在民國的修譜人中,「謝家炳」身為地方的甲董,又 是《譜》的主要編修人,修譜人員名義上為6 人,實際上為 3 人,分別 用本名和道名來標註自己在俗世與教內的身份地位。

財產的來源有教徒自己帶來出家,如「一田野坑載穀陸擔正此田係 立跳大師帶來上山作養膳之貲」(謝家炳等 1924:30b),「溫門余興 發道本」(謝家炳等 1924:39a),最重要的家族出資「顯靈山」也在 同治年間的寇亂中被破壞,因此,當年秋天「其經堂于同治甲子之春被 寇焚毀,迨至於秋,邱朝爵、邱理芹、邱朝夥、邱朝佛、邱朝棟、邱理 琪、邱興照等,善募十方,重新建造,不日功成,裝塑觀音韋馱二位聖 像,崇祀大乘羅祖真經」,此處經歷一個從奉祀觀音到從祀羅祖的過程。

或者是之前為羅祖隱而不言?可見此次的重修,以邱氏為主,依然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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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顯靈山的族產的性質。正是由於家族的參與,羅教經堂在管理上是照 搬家族的運作模式,所以不僅在譜中詳細列載土地所在、買賣由來,也 在經堂記中強調了記錄資產的重要性,「爰立簿帙紀錄不至疏虞,謹將 常住產業什物器皿悉詳載于常住簿內」(謝家炳等 1924:29a),又對 經堂的傑出管理者表示讚許:

從游眾弟尊師者難記其人,甚至建造經堂,依然規模之崇 峻,經營田產,誠為阡陌之相連。正所謂富而不淫,固見求 之有道;貞而有守,足微明識不淆。此誠為修行內之豪傑,

持齋中之英流者矣。14(謝家炳等 1924:21a)

在經堂內部的繼承制度上出現同姓之間的傳遞,這也說明瞭選擇接 班人是爲了交替經堂的經濟管理權,而不是處於修行程度的考察。光緒 年間創建的妙靈山可以作為一個例子。妙靈山在最初供奉大乘羅祖香火 在「先叔祖影堂」,後因「發逆之變」而改迎祀在家。光緒年間,妙靈 山新建,用於專祀羅祖(謝家炳等 1924:46a)。上昆為光緒年間黎氏 所建經堂「妙靈山」的主持:

崑年值頹齡,難於維持。不已,師曰:你家家業創成,其子 孫年皆已長婚,各俱成無事羈絆,可至祖堂苦行悟道修心養 性是耶!承師難諉,近前就接致管理,祀奉佛祖數年,重興 祖業,複修微華,再無異心。15(謝家炳等 1924:22a)

14 《譜》,第 1 卷,「石邑庠生界眉氏羅象春拜撰」(謝家炳等 1924:21a)。

15 《譜》,第 1 卷,《黎乘空序》(謝家炳等 1924:22a)。

經堂的產業來自於家族,因此可以當做族產來看待,黎上昆和乘空 兩位有密切的血緣關係,因此,黎乘空成為上昆首選的接班人,而黎乘 空本人正是最初倡導修妙靈山的發起者(謝家炳等 1924:42a),據《湧 靈山經堂記》稱:

寧東泉下里彭高一鄉善士鄧崇德……募化各鄉檀越喜捐錙珠 鳩工建造,不日成之。不幸功成歸西,囑咐道伴余上傳督理 數年,增置業產,接眾慈悲。迄今年邁氣衰難以督理,二山 事務甚多。不已,甲子三月,當檀越將湧靈山家務一應交付 李正生掌管,分為男經堂,進靈山分為女淨室,所為男女優 分是也。(謝家炳等 1924:57b)

當然,這不是閩西羅教在繼承上的唯一辦法,但是從每座經堂的土 地買賣情況和內部繼承多以同姓(俗家姓)為主的情況來看,經堂被當 做家族產業來內部繼承是清代閩西羅教發展的特徵。

從《譜》來看,羅教內部的傳支開宗實際上與師傅的道義精深程度 基本無關,新經堂的出現往往是因為財產,《譜》中所記錄的經堂數量 遠遠超過以前。筆者認為,《譜》記錄的是羅教發展中一個瞬間,新的 經堂在不斷地生長出來,《譜》呈現出來的就是一系列羅教經堂的累 加,能夠長期維持的經堂才能在《譜》中得以記錄,側面回應了同治年 間12 個經堂入譜,而在民國時則發展為 16 個。

以寧化縣泉下里城門通靈山為例。城門通靈山在民國13 年領到的 譜是為「一性圓明」的「性」字號,在領譜順序中排名第二。乾隆癸未 年(1763)六月初六,陳悟行傳宗原住招賢里「爰立簿帙紀錄不至疏虞,

謹將常住產業什物器皿悉詳載于常住簿內,後之君子恢宏增續可得而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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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也。」通靈山位於寧化縣泉下里石寮,存乾隆至民國田片說明。通靈 山墳葬熊正顯等祖師。在第20 世崇字派崇敬分衍出建寧縣西鄉就峰山,

第23 世分衍出女靜室金靈山。第 23 世正輝先創紫靈山。第 14 世的吳 來顯(即城門山的開創者)和第15 世的朱重選,葬入上謝塔,從第 16 世起,開始葬在「經堂背」、「本山左沙嘴」、第23 世「正字派」的 劉乘雲「在家法嗣」正旺(道光乙未年生人),記錄其「剃髮出家」,

然其又有香嗣,劉乘雲的另一個法嗣陳正慎(道光乙酉年生人,西元 1825 年)則記錄為「出家鼓山為僧」。顯然在之後的族譜中並未將其 剔除。劉乘雲一系在道光至光緒年間的發展,新的發展是金靈山的創 建,創建者為周正晃、16伍正道夫妻(謝家炳、黎遠溶、張國泮 1924:

27a)。記錄為「新建靜室一所金靈山,其堂基所原是自己續置,又買 土田數畝以為香火之需,左右菜園俱是自己續置,日後親房叔伯不得相 爭。」周正晃的法嗣賴學顯在光緒16 年(1890)死後就葬入了「本堂 山」,即金靈山自己的墳地,而他的同門師兄弟姐妹們所記錄的絕大多

27a)。記錄為「新建靜室一所金靈山,其堂基所原是自己續置,又買 土田數畝以為香火之需,左右菜園俱是自己續置,日後親房叔伯不得相 爭。」周正晃的法嗣賴學顯在光緒16 年(1890)死後就葬入了「本堂 山」,即金靈山自己的墳地,而他的同門師兄弟姐妹們所記錄的絕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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