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災害應變工作事項
3.2.6 停課放學疏散之執行
一、 指揮官在接受教育局(處)的命令或自行判斷災情之下,可決定發布疏散命令之時間,
並派員管制交通動線,學生離校時提醒隨身攜帶「家庭防災卡」,不克返家者妥予安 置,同時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教育部校安中心報備。
二、 緊急疏散時各班導師或任課老師應確認該班學生出席狀況及學生安全狀況,並依停 課放學路線疏散學生。
三、 避難引導人員在引導避難時,應優先協助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的學生。
四、 避難疏散過程發現學生、教職員工發生意外時,應通知救護人員迅速實行救護行 動。
如家長提前到校接送時,應請家長填寫學生自行接送同意書(如
五、 表 3- 4)。
表 3- 4 自行接送同意書
學校名稱: 年 班 導師:
學生人數: 日期: 年 月 日
座號 學生姓名 領回家長簽名 領回時間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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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淹水災害預防與應變事項
4.1 平時預防工作事項
總務處應調查校內容易受風害及容易淹(積)水之區域、建築物、設備及設施等,並進 行淹水危險項目評估,並將所調查出危險之項目進行改善,降低災害來臨時可能帶來之危 害,災前工作事項流程如圖 4- 1 所示。
圖 4- 1 淹水災害平時預防工作事項流程圖
4.1.1 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性調查
學校每年於汛期前(4 月底前)應進行一次校園防汛安全維護與評估,利用教育部出版
「校園災害管理工作手冊(國民中學適用)」P77~P79 之校園防汛安全檢查表(印出紙本,經 業務檢查人及覆核人核章後,掃描置於計畫附錄供參閱),調查校內容易受風害及容易淹
(積)水之區域、建築物、設備及設施等,並進行颱風、水災危險項目評估,並判定是否符 合安全,若不符合安全則簡述須改善內容,聘請專業技師或專業技術輔導團體進行改善協 助,以確保校園教職員工生之安全。若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時,
須立即進行校園環境安全狀況檢查與評估,並採取適度措施。
4.1.2 校園環境安全改善
應針對校園防汛安全檢查表所勾選之不合格項目進行改善,填具校園防汛安全檢查表 之改善內容,並依「各縣市水災危險潛勢(易淹水)地區」資訊,加強校內及周邊排水設施 疏濬及清淤工作(可協調地方政府清理)。若於颱風豪雨來臨前有無法改善之項目而有受災 之虞時,須採取臨時之應變措施(沙包、封閉窗戶或劃定區域禁止進入、拆除懸掛物等)以 降低災害所帶來之影響。若校園常受淹水(積水)之危害,則應採取減災工程(如增設抽水機、
加高校園四周高程等措施)。
4.1.3 自我檢視學校潛在災害評估分析
依據歷年校園災害事故統計及災害潛勢評估結果,填寫學校潛在災害類型自我評估表 如表 4- 1 所示,以利後續防災專家學者提出建議。
表 4- 1 潛在淹水災害分析表 致災源 颱風引起的校園災害
致災區 本校校園及相關設施
潛在災害
教室門窗未上鎖,遭颱風吹襲而破損。
颱風吹起的飄落物,擊中建築物之門窗玻璃。
操場球門未固定被吹倒。
校園內的花草樹木未整修、固定,遭颱風吹倒。
輸電線路遭狂風吹落,有短路之虞。
災損評估
門窗玻璃破損。
操場體育設施損壞。
花草樹木折斷。
電線走火致災。
4.2 災害應變工作事項
淹水災害應變工作事項包含災害來臨前之戒備、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之運作、停課
放學疏散之執行、緊急救護與救助實施、災情通報及啟動社區住戶與家長之協助等內容,
其緊急避難流程如圖 4- 2 所示[註:圖-中-颱-應-2 及表-中-颱-應-4 請見「校園災害管理工 作手冊(國民中學適用)」P101 至 P103]。
圖 4- 2 淹水災害緊急避難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