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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屆全國技能競賽北區分區技能競賽選手通知

裁切線

◎技能競賽通知資料,務請轉達本人◎

附件 2

混合郵件

37

寄件人 參加職類:

提名單位:

姓名: 聯繫電話:

地址:

收件人 32651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851 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試務中心 收

※請勾選以下各項,並檢查內附表件【本信件請以掛號寄出】※

□ 壹、報名表

一、□比照新式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上傳最近二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相片

(2MB 以內,解析度 300 至 600DPI 之 JPG 檔) 、□身份證影本、□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或個人勞保明細 表影印本)、

□ 報名中餐烹飪、西點製作、麵包製作、美容及美髮(男女美髮)等職類者之丙級技術士證照影本;報名機電 整合職類者之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成績及格成績單影本。

二、□ 加蓋提名單位印信(如有培訓單位亦請加蓋印信)。

□ 貳、1 人報名費匯票 400 元(請用郵政匯票,匯票受款人: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

□ 參、競賽選手通知信封上請貼妥掛號郵資 32 元(填妥姓名、職類及郵遞區號、地址)

掛號郵資

32 元

第 47 屆全國技能競賽北區分區技能競賽選手報名資料

掛 號

裁切線

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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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屆全國技能競賽北區分區技能競賽團體報名繳費名單清冊

提名單位(全銜) : 單位地址:

單位

部門

聯絡人 電話

選手姓名 選手姓名 選手姓名

1. 11. 21.

2. 12. 22.

3. 13. 23.

4. 14. 24.

5. 15. 25.

6. 16. 26.

7. 17. 27.

8. 18. 28.

9. 19. 29.

10. 20. 30.

報名總人數共 人 報名費用合計 元 報名費收據寄送方式:

□寄至提名單位聯絡人

□其他:

注意事項:

1. 每人報名費新台幣 400 元整,團體報名可合併購買報名費郵政匯票(匯票受 款人: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 ,並請檢附本繳費名單清冊(清冊如 不敷使用請自行加印) 。

2. 請連同報名表件(黏貼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併同郵政匯票、參賽選手競賽通 知信封,裝入 A4 以上信封袋,同時將「郵寄報名資料用信封封面」黏貼於信 封袋上,並於 106 年 1 月 20 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32651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851 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試務中心』收。

附件 3

39

第 47 屆全國技能競賽北區分區技能競賽選手選手請假單

參加職類 職類代號 區別 北 區

選手姓名 選手號碼 性別 □男 □女

出生

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生 身分證

編號 現在通訊 處及電話

(請詳填)

□□□ 縣市 市鎮(鄉)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電話:(家) (公) (行動) 電子信箱:

請假 事由

茲因(

),故無法參加 月 日至 日之競賽活動。

證明

文件

(請檢附正本或影本)

請假人

簽章

(務必請本人簽名)

提名單位

(1 代表

單位)

蓋機關印信處

填表日期:中華民國 106 年 月 日 附註:

一、 依據第 47 屆全國技能競賽北區分區技能競賽簡章捌、五、(三)規定,參賽選手預知屆時無法 參賽時,應事先於競賽 2 週前以書面方式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或承辦單位請

假,請假者視同放棄該次參賽權利,屆時不得再行主張恢復。

二、 參賽選手因故請假,需由目前或報名時之提名單位用印,否則無效。

附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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