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洪邁《容齋四筆》卷一一引真宗初命儒臣編修《君臣事迹》後,謂輔臣語:「又 有子孫追述先德,叙家世,如李蘩《鄴侯傳》、《柳氏序訓》、《魏公家傳》之類,或隱己之 惡,或攘人之善,並多溢美,故匪信書。」這段話後來被刊本《冊府元龜》收在卷首〈考 據〉中。據《直齋書錄解題》卷七《鄴侯家傳》下解題,據《中興書目》,知有柳玭曾為 該傳作後序,而《敘訓》中對李蘩之反覆無行深致譴責,似乎對《鄴侯家傳》之溢美有所 不滿。不過司馬光似乎對《鄴侯家傳》的認識要優于真宗,全書中引錄至多,是否恰當,
容以後再作討論。
《敘訓》對家族往事的敘述,為其體例所限,當然對先人祇是頌德。因為多述私事,
《資治通鑑》採納得并不多。而《資治通鑑考異》採據的幾則,一是柳公綽斃殺衝撞京兆 尹的神策軍將事,司馬光認為《敘訓》作穆宗時事,時間有誤,認為憲宗時事,改其時而 採其說,并全錄延英對問之語。(三)二是敘公綽因名馬蹴斃圉人,命斬馬于鞠場。司馬 光據韓愈〈與公綽書〉「殺所乘馬以祭踶死之士」語,認為事實,但柳玭將鄂岳之事誤記 為襄陽事。另察齊衰者因喪而盜運糧米,司馬光以「閉糶非美事」而不錄,從另一立場證 明柳玭并無偽造事實。(四)三是韓滉運米百艘到關中,助李晟軍資糧事(九)。司馬光認 為時間上有些出入而沒有採信,但韓滉經營東南對于德宗奉天之難解決之重要,今人已有 充分認識10,并非柳玭虛搆。四是韓滉過汴犒軍,并促劉玄佐入朝事。司馬光基本事實採 信《敘訓》,而僅在所贈之物為錢二十萬緡採信《國史補》,不取《柳氏敘訓》綾二十萬匹 之說(八)。司馬光當然曾全部認真讀過《敘訓》全書,就他考異的幾則來說,大體可信 而細節略有出入。重大政事如此,凡涉及家族之內事實,大約可以認為柳玭雖有溢美而未 必假造。
《敘訓》有一則記載值得翫味:「孝公房舅謂余弟兄曰:『爾家雖非鼎甲,然中外名德 冠冕之盛,亦可謂華腴右族。』」(一九)此孝公房舅當指韋澳或其兄弟。所謂「鼎甲」,
當指唐時第一流之家族,如唐初所認為的崔、盧、鄭、李、王之五姓,稍遜則有韋、杜、
楊、薛、張等大姓,柳氏在唐初以來雖也多名宦,但就柳玭這一枝來說,顯然地位并不高。
所謂「中外名德冠冕之盛」,是指柳家依靠聯姻名族而形成的政治影響力。《敘訓》所載柳 氏四代人的婚姻狀況,即保存了這方面的重要記錄。先根據《敘訓》和兩《唐書》〈柳公 綽傳〉之記載,列其四世婚姻關係如下表:
子溫——公綽—— 仲郢—— 璞
(崔氏、(韓氏) (韋氏) 珪 薛氏) 璧 玭
妹(楊堪)
公綽父子溫,先取崔氏,出清河一系,為崔融、崔翹之後人,故公綽與當時名宦崔從、
崔能等人為中表親。子溫再娶薛氏,為薛苹之姊妹(據《因話錄》卷二)。苹(746-819),
10 參李碧妍:《危機與重構——唐帝國及其地方諸侯》第四章(上海:復旦大學歷史地理所博士論
《舊唐書》卷一八五、《新唐書》卷一六四有傳,憲宗初歷任湖南、浙東、浙西三鎮。《舊
書約早十年。璘外家出柳芳、柳并一支,可能因此而對公綽一家有一些瞭解。但所記與《敘 訓》若合符契,則可視為當時士林之一般所聞。
二是裴庭裕《東觀奏記》卷中載:「藍田尉、直弘文舘柳珪擢為右拾遺、弘文舘直學 士,給事中蕭倣、鄭裔綽駁還曰:『陛下高懸爵位,本待賢良,既命澆浮,恐非懲勸。珪 居家不稟於義方,奉國豈盡於忠節。』刑部尚書柳仲郢詣東上閤門進表,稱『子珪才器庸 劣,不合塵玷諫垣。若誣以不孝,即寃屈為甚』。太子少師柳公權又訟侵毀之枉。上令免 珪官,且在家修省。貞元、元和以來,士林家禮法嚴整,以韓臯、柳公綽、柳仲郢為稱首。
一旦子稱不孝,簮紳歎之。」裴庭裕為大順間柳玭受命編三朝實錄之十五人之一,其書序 則稱所載以宣宗朝遺事為主,所據即編實錄準備之資料。柳珪被彈,可能有政治斗爭的因 素,但雖經仲郢、公權叔姪出援,宣宗仍採納蕭、鄭駁議而免柳珪之職,是其確實所行有 虧。這一事件,柳玭肯定也所熟知,也可能他在《敘訓》中不指名地講子弟行為有玷,即 包含柳珪所為。但沒有徑言,畢竟包含為兄長諱的用意。
三是柳仲郢佚文〈叔母穆夫人墓誌銘〉:
皇考治家教且嚴,月旦及望,諸叔母拜堂下畢,即上手低面,聽我皇考訓誡曰:「人 家兄弟無不義者,盡因娶婦入門,異姓相聚,爭長競短,分門割戶,皆汝婦人所 作。」
此文全文不傳,卻保存于署名皇都風月主人的《綠窗新話》卷下〈柳家婢不事牙郎〉,該 書一般認為是南宋說書藝人講說文本的節錄書。柳公綽對其諸弟婦的訓誡,認為人家兄弟 相爭的責任多在娶婦入門後的爭競,所謂防範家族分裂先從婦人抓起,語意強烈,對應了 家教甚嚴的敘述。
四是《北夢瑣言》卷四講了一則與柳家有關的有趣故事:
唐柳僕射仲郢鎮郪城,有一婢失意,將婢於成都鬻之。蓋巨源使君乃西川大校,
累典雄郡,宅在苦竹溪,女儈具以柳婢言,導盖公欲之,乃取歸其家,女工之具 悉隨之,日夕賞其巧技。或一日,蓋公臨街窺窗,柳婢在侍,通衢有鬻綾羅者,
從窗下過,召婢就宅,蓋公於束縑內選擇邊幅舒卷揲之,第其厚薄,酬酢可否。
柳婢失聲而仆,似中風恙,命扶之而去,一無言語,但令輿還女儈家。翌日而瘳,
詰其所苦,青衣曰:`某雖賤人,曾為柳家細婢,死則死矣,安能事賣絹牙郎乎?'
蜀都聞之,皆嗟歎也。清族之家,率由禮門,蓋公暴貴,未知士風,為婢僕所譏,
宜矣哉!
蓋巨源墓誌已經出土,崔璲撰,今藏四川省博物館12。蓋之祖父為軍將,蓋雖列軍戎,但 以文學自強,官至興元少尹,墓誌和《金石錄》、《與地碑記》著錄其撰文碑記有五六篇之 多。蓋因買綾羅酬價之細節而被柳婢奚落如此,唐代世家與新興家族之門風差別,可見一 般。此婢雖出身下賤,但染習如此深刻,亦足為談資。
五是近代曾出土柳仲郢為其妹撰墓誌,題作〈唐故柳氏長殤女墓誌銘並序〉,署「兄 中散大夫權知京兆尹上柱國賜紫金魚袋仲郢撰」,誌文云:「嗚呼!天不與壽而不能成其美 者,我家之殤妹名曰老師是也。會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夭于昇平里第,享年一十有六。
兄仲郢,見任京兆尹,以為家有世祿,著於族系,官諱嚴重,不敢□書,蓋亦以彰幼而有 知之體。粵以六月二十一日,葬于杜城村,准經制也。」13以下銘文從略。柳氏卒于昇平 里第,與《敘訓》記載合,為柳氏之世業。而柳仲郢特別提到「家有世祿,著於族系,官 諱嚴重,不敢□書,蓋亦以彰幼而有知之體」,以說明其在殤妹墓誌中沒有詳述族系官諱 的原因。
六是《長安新出墓誌》載陜西長安近年新出墓誌有〈唐劉氏墓誌〉一種,全文僅五十 三字:「唐檢校尚書左僕射兼刑部尚書河東郡開國公柳公綽男小閱所生劉氏,大和四年正 月廿二日卒,其月廿七日葬于此。嗚呼傷哉!故記。14」此為柳公綽為其亡妾所撰書的墓 誌。這位劉氏的身份顯然很卑微,可能連妾的名分都沒有,在講究名分地位的家族中,如 何表述當然很講究。在這五十三字中,柳公綽的官職爵位用了十八字,很莊重。而劉氏的 名分祇是其「男小閱所生」者,連孩子他媽的意思都不到。所有關于劉氏死亡的感情祇有 一句套式的「嗚呼傷哉」,也不知其情之真假,反正這一表達是嚴格遵循禮俗家法的。
以上述諸文獻與《敘訓》比讀,則其敘事之大端可信,但稍有諱飾,可以得到認定。
2011 年 9 月 26 日 初稿 2012 年 1 月 9 日 二稿
12 楊榮新:《唐代蓋巨源墓誌考釋》,刊《文博》2006 年 4 期。
13 周紹良主編,趙超副主編:《唐代墓誌彙編》會昌○四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 11 月),頁2241。
14 西安市長安博物館編:《長安新出墓誌》(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 年 5 月),頁 26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