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土石流之定義與特徵
土石流(Debris flow)乃是土石與水混合一體,具備高流動性,沿 坡地或溪床向下快速移動之土砂災害。地質與地形為影響發生之基本 因素,豪雨與足夠之土砂來源則為促成土石流發生之最大誘因。整體 而言,土石流是泥、砂、礫及巨石等固態物質與雨水之混合物,受重 力作用後所產生之流動現象。(何敏龍 1997)
關於土石流的定義及特徵,有許多專家學者說明,茲摘錄國內外 專家學者之論述如下:
1.土石流流動時由於土砂量與水混合之比例不同,及溪床坡度大小之 影響,將使其流動狀態與流動特性有所差異,一般若粗礫含量較高 時,可稱之為礫石型土石流,其流速可達3~10m/sec 以上;而細砂 等含量較高時,在日本以 0.1mm 以下之細粒土砂含量在 10%以上 者,稱之泥流型土石流,其流速在2~20m/sec 左右。通常礫石型土 石流一發生後,其流速較快,但泥流型土石流在含水量較多,亦即 流動之土體濃度較小時反而愈快。至於流動時之流體密度大約在 1.2
~2.1t/ml 左右。而在中國大陸所謂之泥石流,其流體之土砂礫含量 可達 70~80%。(游繁結 2000)
2.堆積土體處於陡坡時,因含水量高,產生部分液化、流動,常沿溪 谷往坡趾崩移。破壞區幾何形狀為長且窄,且在發生之坡頂處留下 鋸齒狀或 V 型溝槽。土石滑動轉換至土石崩塌之發生,是由於堆積 土石之凝聚力下降、含水量升高及坡度之變陡。
(Polubarinova-kochina, 1962)
3.土石流發生的過程包括發生部、流動部及堆積部。土石流之發生區 大都在 15°~22°之間,流動區大都在 6°~15°之間,當坡度小於 6°
以下則為土石流之堆積區。坡度若是大於 40°,其溪床之堆積物則 多是以崩落的型式落入溪床,可歸納於土石崩落區。其土石流之發 生、流動、堆積型態與溪床坡度的關係如圖 2.1 所示。(謝正倫、施 邦築, 1998)
2-2 土石流發生模式
關於土石流發生模式,列舉前人研究如下;分別就土壤液化、滲 流侵蝕等等方面做一個介紹。
Well (1987) 認為邊坡上小溪流的形成與流路之發展,其侵蝕作 用為造成土石流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邊坡經過火災燃燒後之 有機物質滲入堆積層中,而形成不透水層。當豪雨來臨,雨水入滲 後遭遇不透水層,使土體中之孔隙水壓上升,造成邊界處土體因不 穩定向下坡崩動,使侵蝕擴大,有引發大型土石流之可能性。
圖2.1 溪床坡度與可能發生之土石現象(謝正倫、施邦築, 1998)
Baldwin Ⅱ (1987)將土石流破壞、運動過程劃分為五個階段,
如圖 2.2 所示。
a.發生階段,土體沿破壞面滑動,而沿已存在之張力裂縫產生分 離作用,如圖 2.2(a)。
b.發生部之土壤發生攪動行為,使強度迅速降低,初始流動開 始,如圖 2.2(b)所示。
c.液化發生,土體向下坡流動,如圖 2.2(c);流動漸進加速(主 流槽內),流動範圍內之草木皆被剝除,如圖 2.2(d)。
d.堆積期,如圖 2.2(e)。
Takahashi (1991)以天然土石壩之破壞來說明三種土石流發生 之不同型態,如圖 2.3 所示。圖 2.3(a),壩體本身滲透性低,高強 度,蓄水位高使溢流量大且溢流速度快於滲流速度。溢流之侵蝕作用 將帶走壩頂處之土石材料,若坡度夠陡則終將導致土石流之發生。圖 2.3(b),壩體具有較高之滲透性且強度低於圖 2.3(a)情況,壩後水 位如上升與水之滲流同時進行,當達到臨界水位時,壩體突然滑動。
由於滑動之土體未完全飽和,而堆積在坡趾,尚未形成土石流,但受 潰壩後,大量水之釋放的沖擊,將形成大型土石流。圖 2.3(c),壩 體之滲透性非常高,使滲流遠達壩之下游面,造成壩趾處土體軟弱而 破壞,破壞一直沿壩頂方向發展,若破壞延伸至潰壩發生瞬時釋放的
圖2.2 土石崩落之發生過程(Baldwin II, 1987)
圖 2.3 天然土石壩之三種破壞型式(Takahashi, 1991)
蓄水將引發土石流。
2-3 滲流對土石流發生之影響
土石流發生機制中,較少討論到滲流對於土石流發生的影響,依 照 Takahashi(1991)所用天然土石壩崩潰來說明三種不同土石流發生 型態(圖 2.3),其中一種便是討論到當壩體的滲透性高並且強度較低 的時候,隨著壩體後方水位的升高,便在壩體裡產生滲流的現象,隨 著滲流現象的發生,土體之細顆粒便會被滲流所帶走,造成土體的不 穩定,產生管湧(piping)的現象。首先,會產生局部性的破壞,隨著 破壞越來越大,發生全面性崩潰,土石流因此而發生。
范正成、朱嘉政(2001) 選取土石流發生頻繁的豐丘野溪及神木 村出水溪上游萬年神木附近的土壤為樣本。經過實驗室之滲流箱試驗
(其尺寸為 100cm × 30cm × 30cm,如圖 2.4)後,得到臨界水力梯 度、最高滲流線,其結果發現豐丘與神木土樣之臨界水力梯度皆為 0.288,而豐丘及神木之臨界滲流角分別約為 35 及 37 度。
范正成、梁魁麟(2002) 以南投縣為主要研究區域,選取土石流 發生頻繁的豐丘野溪的土壤為樣本。探討臨界水力梯度,以及計算臨 界管湧公式,其結果發現坡度為 45、60、75 度之臨界水力梯度分別 為 0.416、0.413 及 0.383,而臨界滲流角約為 26.4 度。
閥門 閥門
進水口 出水口
濾網與進水孔洞 側邊壓力量
測孔洞 底部壓力量測孔洞 可拆卸之前擋
100cm 30cm
30cm
圖2.4 朱嘉政之試驗滲流槽(范正成、朱嘉政, 2001)
范正成、楊晁晟(2003)以南投縣為主要研究區域,選取豐丘野溪 上游附近土壤為樣本。探討土體崩塌時地下水電導度之變化。經過室 內滲流箱試驗(其尺寸為 100cm × 30cm × 30cm,如圖 2.5)後,結 果發現在電導度上升趨勢後,不久土體即會發生崩塌,且SO42-濃度在 土體崩塌後有明顯上升,HCO3-濃度則與電導度值成正比之關係。
2-4 地下水離子濃度及電導度之觀測
對於土石流研究,土石流發生之預測甚為重要。若能夠在土石流 發生前做出評估,預測土石流潛在發生時間及地點,並設法因應,可 以因此減少許多災害。國外學者的研究曾指出,當有崩塌發生時,該 區域之深層地下水有上升的趨勢,使得地下水離子濃度及電導度值產 生變異。
青木滋(1998) 在日本新瀉縣虫 進行長期的地下水監測,發現 當地滑災害發生前,深層地下水位會開始上升,而深層地下水中的碳 酸氫根離子(HCO3-)、氯離子(Cl-)及鈉離子(Na+)使得EC(電導度)值提 高,約(5.09 ~ 5.13 ms/cm);也就是說,若是地下水中EC提高的話,
便有可能發生地滑現象。
門
4號EC 3號EC
圖2.5(a) 楊晁晟之試驗滲流槽(范正成、楊晁晟, 2003)
Tsunogai and Wakita (1995)對日本神戶一帶以該地水源製造之 礦泉水,進行地下水化學物質的監測(1993~1995);發現Cl-與SO42-離 子濃度在 1994 年 8 月突然地上升,於 1995 年 2 月 17 日震度 7.2 級 阪神大地震發生後,水中Cl-與SO42-濃度達到最高值。他們認為離子濃 度的改變應該與地震發生有所關連,如圖 2.6 所示。
Li (1985)於 1979 年中國大陸天津寧河地震(M=6.9),SO42-離子 濃度在 2 個月前開始緩慢上升至地震發生,Cl-離子濃度則緩慢下降 至地震發生,且在地震前一個月,鎂離子和鈣離子濃度震盪走高。
Toutain (1997) 於 1996 年 法 國 西 部 Pyrenees 東 部 的 地 震 (M=5.2),在地震發生前約十天,顯示礦泉水中的氯離子濃度有明顯 的增加,至地震發生達最高值,然後再急速的下降。
Ibe (2000)在Nigeria的Cross河,在土石流發生後,於不同河段 及深度採集水樣與土樣,做一連串的環化實驗,結果發現由上游至下 游Mg2+離子濃度與SO42-離子濃度呈現遞增的現象;而土壤的分析結果 指出土壤中存在鉀(K+)、鎂(Mg2+)、鈣(Ca2+)以及氯離子(Cl-)。
宋聖榮 (2002)以埔里地區為研究區域,88 年 3 月時,在當地所 製之礦泉水水中發現硫酸根離子濃度和硝酸根離子濃度已開始有異 常情況出,離子濃度上昇,但到六月中,離子濃度則有明顯下降,到 發生南投埔里 921 地震時離子最低。
1994年8月開始
圖2.6 地震發生與Cl-之關聯(Tsunogai and Wakita,1995)
2-5 地下水離子濃度變化之因素
宋聖榮(2002)對於地下水離子濃度改變原因說明如下:
1.因季節的不同,所區域內所發生降雨量也不同,相對的雨水滲入地 下水至地下儲水層,使地下水中的離度子濃度發生改變。
2.因構造作用造成應力累積,使地層產生裂縫,或地震所產生的岩層 破裂,都會使離子濃度不同的兩層地下水體發生混合現象,造成水 中離子濃度發生異常改變。
3.因構造作用造成應力累積,造成地層中微顆粒間的孔隙發生崩塌,
使原離子含量較高的孔隙水被排出,造成水中離子濃度發生異常改 變。
4.因地層中有其他異常的作用,如地震波、應力累積所產生的超音波 和微烈隙的發生露出新鮮的岩石表面,使地層中水體與岩石作用的 溶解度增加,也會造成地下水離子濃度發生異常改變。
2-6 模擬現地級配方法
本研究實驗所用土樣採自現地,現地之土樣含有巨大之礫石,這 些巨大礫石常常成為土石流發生時,造成災害的主因。但是我們在進 行室內實驗時必須考慮實驗室與現地之間尺寸的差距,在客觀條件 下,無法利用巨大之礫石,從事室內實驗室之試驗,因此,在從事室 內實驗時除了必須將實驗室裡的條件控制與現地相同之外,更須使現
地與實驗室土樣之性質差距達到最小。一般研究常用來縮小尺寸之方 法,有下列三種。
2-6-1 剝除法
Zeller and Wullimann (1957)為了估計瑞士 Goschenenalp 壩殼 之剪力強度,配合實驗儀器與試體要求之限制,將所需最大粒徑以上 之顆粒剝除,而後在不同之最大粒徑與孔隙率下進行一系列之三軸試 驗,最後將孔隙率、強度與最大粒徑繪成關係圖,如圖 2.7 所示。在 已經知道現地最大粒徑與孔隙率,即可經由外插的方式推得現地強 度。
劉啟鋒(1990) 以剝除法進行大型直剪試驗保持與現地相同之乾 密度及含水量,剪力槽之間距與試體之最大顆粒粒徑相同。由試驗結 果可以得知,對於粗粒料(大於#4)而言,其摩擦角隨著最大粒徑之 增加而增加;對於細粒料(小於#4)而言,並無明顯的關係存在。
2-6-2 平行級配法
此法又稱為粒徑縮尺法,為Lowe(1964)為台灣設計石門水庫時所 提出的方法。當時水庫壩殼所選用的材料最大粒徑為 12 英吋,為了
此法又稱為粒徑縮尺法,為Lowe(1964)為台灣設計石門水庫時所 提出的方法。當時水庫壩殼所選用的材料最大粒徑為 12 英吋,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