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勞動參與機率與提供工資分配之估計
5.2 勞動參與機率與提供工資率分配估計結果
圖 3 為 25–54 歲全體女性樣本之提供工資率分配 f (w), 根據各年的被提供 工資 f (w) 數值, 我們發現臺灣女性的實質工資率成長相當快速, 在比較前 後兩個時期的實質工資率變動時, 為避免因為時點拉得太長而導致較不理想 的結果, 而將兩兩相近的期間放在一起, 分別探討 1980 年代之變動以及 1990 年代至 2000 年初期之變動, 可以更清楚看出提供工資率與勞動供給行為在此 兩個期間的變化。 1980 年代之變動為 1980–1982 年到 1985–1987 年, 1990 年代至 2000 年初期之變動為 1994–1996 年到 2003–2005 年。 圖 3 顯示提 供工資率分配在這兩個期間皆右移, 隱含著在這兩個期間臺灣 25–54 歲全體 女性的技能分配以及對這些技能所支付的價格皆增加。 而第一個期間相隔時 間雖較短, 但提供工資分配右移較第二個期間強勁。
在勞動參與機率上, 由於臺灣地區實質工資率成長相當快速, 1980–1982 年的高工資到了 1985–1987 年可能就會變為中工資, 因此勞動參與機率亦 會整個右移。 此勞動參與機率的右移一部份來自實質工資率整體上升, 另一
圖 3 提供工資率變動 — 1980–1982 年到 1985–1987 年 與 1994–1996 年到 2003–2005 年
部份來自勞動參與行為的變動, 故在本文中將實質工資率做一標準化, 對每 一個期間的實質工資率由小至大做一排序, 再對實質工資率由小至大依人數 等分為 10 個等份, 則每一等份代表每一時期實質工資率的 10 百分比 (per-centile) 層級。 並於圖 4 上, 將前四個實質工資率層級合為一個, 後兩個實 質工資率層級合為一個, 而區分出六個層級的估計結果。 我們發現在 1980–
1982 年到 1985–1987 年勞動供給行為是近似平行上升, 每個所得層級都增 加。 而 1994–1996 年到 2000–2002 年各所得層級的勞動供給行為, 除了最
圖 4 標準化後勞動參與行為變動 — 1980–1982 年到 1985–1987 年與 1994–1996年到 2003–2005 年
低工資層級外亦增加, 而增加最多的是中間工資層級者。
總之, 1980–1982 年到 1985–1987 年期間, 被提供工資與勞動供給行為 皆強勁增加, 說明了表 1 中的總勞動供給由 1980 年的 41.19% 大幅上升至 1987 年的 53.58% 之現象。 而 1994–1996 年到 2003–2005 年期間, 被提供 工資呈小幅右移, 而勞動供給行為互有增減, 此解釋了總勞動參與率由 1996 年的 60.83% 小幅上升至 2005 年的 65.56%。
我們進一步針對三個特徵別: 教育別、 年齡別以及婚姻別, 比較其提供工
資率與勞動供給行為之變動, 以解釋表 2 中之淨勞動參與比率之變動,9 淨勞 動參與比率為淨就業比率 (B) 與淨失業比率 (C) 之和。 圖 5 及圖 6 以教育 別看勞動供給行為與被提供工資, 我們發現, 1980–1982 年到 1985–1987 年 各教育程度組別淨勞動參與比率皆大幅增加, 國中小以下、 高中職、 專科以 上分別從 1980 年的 38.06% 、 48.43% 、 68.54%, 增加至 1987 年的 49.45% 、 56.22% 、 76.96%, 此來自於勞動參與機率與技能分配以及對這些技能所支 付的價格的增加。 反觀第二期間 1994–1996 年到 2003–2005 年間, 10 年間 各教育組別的提供工資率增加大幅趨緩, 勞動供給略有增有減。 國中小以下 提供工資率不但沒有增加, 其分配有左移現象, 然而其勞動參與機率在低工資 組別下降, 在中高工資組別有上升趨勢, 提供工資率分配的左移解釋了其淨勞 動參與比率從 1996 年的 52.66% 下降至 2005 年的 52.3%。 高中職女性之提 供工資率分配些微右移, 其勞動參與機率在低工資組別下降在中高工資組別 上升, 二者解釋高中職女性淨勞動參與比率增加, 從 1996 年的 62.86% 增加 至 2005 年的 65.05%。 專科以上女性之提供工資率分配些微右移, 勞動參與 機率平均而言是些微減少的, 減少最為明顯的是低工資者。 二者解釋了專科 以上女性淨勞動參與比率從 1996 年的 80.27% 些微下降至 2005 年 79.3%。
圖 7 與圖 8 可知, 除了 45–54 歲之女性外, 大部份年齡組別的提供工資 率分配在兩個時期也都呈右移, 顯示出兩個時期對大部份年齡層的技能分配 以及對這些技能所支付價格的增加皆增加, 而第一期的需求變動顯然強過第 二期。 另一方面, 1980–1982 年到 1985–1987 年各年齡組別的勞動參與機率 皆增加, 且 25–34 歲與 35–44 歲女性增加幅度明顯大於 45–54 歲的女性, 提 供工資率以及勞動參與機率大幅且不同幅度地增加。 解釋了 1980 年至 1987 年 25–34 歲、 35–44 歲、 45–54 歲女性淨勞動參與分別增加 14.2%、 12.71%
及 7.86%。 1994–1996 年到 2003–2005 年間, 25–34 歲女性勞動參與機率大 幅增加, 35–44 歲與 45–54 歲女性亦增加, 45–54 歲女性的低工資族群者勞 動參與機率下降。 25–34 歲女性提供工資率分配的右移, 以及勞動參與機率 的大幅增加, 解釋 1996 年至 2005 年 25–34 歲女性淨勞動參與增加12.05%。
9 由於此特徵別被提供工資分配與勞動供給行為是以各特徵別人口為母體, 因此是前節中的淨 比率概念。
35–44 歲女性提供工資率分配的小幅右移, 以及勞動參與機率的小幅增加, 解 釋 1996 年至 2005 年 25–34 歲女性淨勞動參與只增加了 4.8%。 45–54 歲女 性勞動參與機率的增加, 然因提供工資率分配的小幅左移, 其淨勞動參與只增 加了 1.86%。
最後, 圖 9 與圖 10 顯示第一期未婚、 已婚、 以及離婚喪偶者之提供工資 率皆大幅增加, 提供工資率在第一期增加的幅度皆較第二期為大。 未婚女性 之勞動參與機率在兩個時期都很高, 且幾乎沒有什麼改變, 未婚女性之淨勞 動參與之增加主要來自提供工資率的提高, 特別是在第一期。 在 1980–1982 年到 1985–1987 年間, 已婚與離婚喪偶女性勞動供給在每個工資率族群皆增 加, 但在 1994–1996 年到 2000–2002 年間已婚女性勞動供給行為有增加, 離 婚喪偶女性中則呈現低工資者上升而高工資者下降的趨勢。 此解釋了 1996 年至 2005 年, 離婚喪偶女性在第二期淨勞動參與幾乎沒有改變, 而已婚女性 則由 55.14% 增加至 58.56%, 此一時期的勞動參與之增加主要來自於已婚 者。
由此觀來, 女性勞動市場在提供工資率上有增加的趨勢, 只是第二期增 加的幅度趨緩, 而勞動供給行為在 1980 年代除了未婚女性變動不大外, 其他 所有組別的勞動供給都有明顯的增加。 到了 1990 年代, 所有組別增加的幅度 減少, 專科以上、 45–54 歲、 離婚喪偶女性甚至有些微下降趨勢。 因此, 1996 年以前女性勞動參與機率的穩定增加, 主要是由於勞動供給與提供工資率雙 方面大幅的增加; 而近年 (1996 年以後) 女性勞動參與的趨緩, 勞動提供工資 率的趨緩與專科以上、 45–54 歲、 離婚喪偶女性的勞動參與機率減少為主要 原因。